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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的实行情况

发布于 2024-07-20 07:52:10 作者: 贡秀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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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购令的实行情况

限购令的实行情况

最佳答案北京于2011年2月16日正式公布了关于贯彻“国八条”的通知,对于普通百姓最为关心的限购政策,文件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对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户籍居民家庭,对持有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有住房的购房人,且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对拥有两套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拥有一套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以及无法提供本市暂住证、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住建部将会同多个部门完善信息共享和购房人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证明的购房人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购房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在住房信贷政策方面,要求切实实施差别信贷政策,要求各金融机构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二套房购房者切实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六成,贷款利率1.1倍的政策,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深圳出台限购令 户籍居民限购两套住房

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

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

时间认定以网签为准

深圳紧急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通知中对深圳户籍居民购房做出进一步限制,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通知表示,在深圳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对于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深圳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暂停在深圳市拥有2套(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深圳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2010年10月5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又发布了特别提示,提醒市民在购房前,一定要认真核实自身是否符合9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限购令”所规定的条件;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不予以办理备案和登记过户,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 厦门推出临时性限购措施 1户家庭只能新购1套房

厦门市国土房产等7个部门在国庆前夕联合下发意见,并决定采取临时性限购措施,即从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厦门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上海出台限购令 房产税与房价挂钩

在国庆长假的最后一天,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海“楼市调控细则”终于出台。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开的信息显示,意见共12条,内容主要包括限购令、房产税、信贷等8个方面。

《意见》明确,上海将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而对“房产税”,《意见》明确“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除此之外,有关“房产税”并无更细内容。

上海明确,各商业银行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作相应调整,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上海规定,被动迁居民家庭获配的动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期限,由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调整为满3年。此外,上海还明确,今后5年新增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将逐步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 “限购令”写入上海市新版购房合同

市房管局和市工商局联合对《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示范文本》、《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进行了修改,增加了有关住房限售规定的特别告知、违反住房限售规定解除合同的责任等条款。买房人在签买卖合同时要看清新增的责任义务条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出售新建商品房,将会采用修改后的《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出售合同示范文本》与购房人订立合同;而二手房买卖双方当事人则采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即日起新版购房合同示范文本启用。

三个合同新增内容包括:

●增加“特别告知二”: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知晓国家和本市住房限售规定,本合同约定的买卖双方当事人转让房屋应当符合限售规定。如购房人未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住房情况,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等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暂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购房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可以向财税部门、贷款银行咨询相关税收、信贷政策,慎重确定购房款支付方式。 坚决抑炒房 公积金三套房贷全停

继深圳厦门出台限购令后,有媒体传出消息: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广州正积极研究贯彻意见,如果广州房价上涨快速增长,不排除出台限购房政策。

广州当地媒体称,广州楼市调控细则将出台,同样涉及限购等措施。

此前,国家有关部委分别出台进一步调控楼市的“新国五条”,其中暂停第三套及住房贷款、提高首付款比例至30%及、限制购房套数及调整契税等条款,比今年4月出台的“新国十条”更为严厉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于正式公布广州“限购令”。在广州公布的二次楼市调控4大措施中,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只能限购一套新房,二套房贷首付不低于5成,三套房及房贷全面停贷,住房公积金同步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2011年以来,长沙市对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实施限购。2014年早些时候,市场多次传出长沙即将取消楼市限购令,但一直没有得到官方的确认。

2014年8月6日,长沙市住建委向记者披露,长沙市已经正式解除了楼市限购令,购房者已不需要限购时的证明材料。长沙市解除楼市限购令是根据楼盘及购房对象等相关情况逐步放开,主要是想减少行政干预,规范和维护市场的秩序。不过,由于长沙限购令只涉及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面不宽,解控相对简单,因此没有“限购令解除”的正式文件。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并政发[201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等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在本市市辖六区购房实行限购政策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本市及外省市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市辖六区范围内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查验购房人家庭成员情况及已购房情况,并提供真实准确信息;违反本规定购房的,房产登记机构不予合同备案和房产登记。

二、严格执行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家庭购买第3套及住房的,银行不予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

三、落实购房契税优惠政策个人购买143m2以下(含)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购房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个人购买90m2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四、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商品住房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前不得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贵宾卡等方式进行预售或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要在批准预售5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随意提高销售价格。商品住房网签合同后,不得随意退房或更改购房者姓名。

五、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已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进行清理,重点核查违规预售、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项目。凡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并暂停商品住房网上签约;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取消其开发资质。

六、加强信息公开和市场监测健全房地产信息公开机制,稳定市场预期,及时公开披露已批准的销售信息、可售楼盘及房源信息、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发布市场调控和相关统计信息,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工作。

七、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地、资金和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和供应比例,确保具体地块落实。市政道路等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与保障性住房项目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加强住房保障政策支持和资金筹集,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平台,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八、加快公共租赁房建设进一步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加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重点发展公共租赁房,建立完善公共租赁房政策,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通过配建、收购等方式,多渠道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和保障性住房房源,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对已列入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项目,加快各项建设手续办理和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时交房;已具备配租配售条件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配租配售工作。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在2011年1月国务院确定了一系列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后,成都市也出台了相应政策落实“国八条”。2月15日,成都市房管、发改、财政、国土、地税、金融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都中心城区将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

限购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限购二: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

限购三: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房。

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为中心主城区,新购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时间为准,新购二手住房时间以交易过户受理时间为准。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本市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数量和权属登记系统记载住房数量为准。 商品房限购令引起争议 市民质疑“太温柔”

郑州1月7日电(汤荔)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日前发布消息,郑州市从6日开始正式推行商品住房限购令,即在本市建成区内对人口过密区域和其他区域实施差异化的限购政策。然而,今日笔者在街头就此随机访问时,却发现不少市民感觉此举意义不大,限购措施“太温柔”。

据郑州市住房限购令规定,凡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人口过密区域购房,只能在其他区域新购1套商品住房;能提供在本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或其他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 昆明出台限购令 一个家庭限购1套新房

2011年1月18日下午,昆明市政府联合云南省住建厅、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监局下发《关于在昆明市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告》,昆明成为全国第21个、西南第1个出台限购令的城市。暂定昆明市户籍居民和能够提供在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昆明市主城四区及呈贡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新购一套商品住房。

在通报会上,昆明市副市长陈勇说:“昆明市政府有信心、有决心做好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工作!”

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都在限购范围

通告要求,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昆明市户籍居民和非本市户籍居民的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昆明市主城四区及呈贡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含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度假区)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含达到上市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对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继续停发第三套及房贷

通告提到,昆明各商业银行继续停止发放第三套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非昆明户籍住户,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而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购买首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二套房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不得低于50%,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住房公积金贷款。

至少建15000套保障房

“十二五”期间,昆明市将新建保障性住房17.5万套,其中2011年全市计划投资建设的15000套保障性住房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在此基础上,年内全市还将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房源筹集力度,为市民提供更多的保障性住房。“而且15000套只是一个最低限度,最终建成保障性住房的套数将明显大于预期!”陈勇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文件和2011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我市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第14届13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责任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严格执行国发[2010]10号、国办发[2011]1号文件相关要求。

(二)积极采取措施,稳定房价。一季度末,市政府将公布本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二、全面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三)各区、县和部门要按照市政府《2011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切实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等政策,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积极引导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确保在新出让或划拨土地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普通商品房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廉租住房的配建比例分别不低于15%、5%和30%,全面完成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8.6万套(户)目标任务。

(四)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鼓励机构投资者投资经营公共租赁住房,引导产业园区和大中型企业等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完善融资机制,合理确定租金水平,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

(五)税务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税收征管,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收个人住房营业税,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六)实行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七)房管部门在办理存量房交易登记时,应要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交易房屋进行价格评估,坚决堵塞“阴阳合同”漏洞。

(八)认真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国家税费减免政策。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九)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

(十)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各部门要切实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要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未落实的区县、开发区和部门,必须停止供应其他住房建设用地。

(十一)保证土地供应总量,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方式。大力推广“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2011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要积极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

(十二)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必须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罚款。要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

(十三)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在本市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辖区内向其售房。

(十四)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购房人购房资格核查机制,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查,确保限购政策落实到位。对不符合资格的购房人,不予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和二手房过户手续;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资格,违规售房或代理售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肃查处。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保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房管部门做好购房资格审查工作。

七、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

(十五)进一步加强对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对于出现新建住房价格过快上涨、住房保障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租售管理和后期使用监管不力、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监管不力、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的,市政府将约谈、问责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部门负责人。

八、坚持强化正确舆论导向

(十六)新闻媒体要积极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大力宣传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深入正确解读政策措施,防止虚假信息或不负责任的猜测、评论误导消费预期。对制造、散步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2011.2.25) 2010年10月12日下午,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住建部等部委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南京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同时取消自住改善型购房补贴;申领预售许可证必须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这是继京沪杭等城市出台住房限购令后,又有一线城市出台限购令。

至此,据各地发布的房产调控政策汇总,已经有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宁波、福州、厦门八城市出台住宅限购令。与京沪杭等每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房相比,南京、深圳政策稍显“温和”,即每家至多可以购买两套房。 2014年9月26日晚上10点14分,珠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自印发日起,为了进一步优化户型、优化住房发展空间布局、控制居住人口密度,在中心城区(香洲、吉大、拱北、新香洲、前山)购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为鼓励和引导居民到新城新区安居,新城新区(横琴、南湾、唐家湾、西部地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为更好吸引各类人才,提供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在我市投资创业、工作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符合我市人才目录的,可以凭投资创业、工作就业等相关凭证,在中心城区购买1套商品房。

该《意见》强调,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营造良好投资营商环境为基本出发点,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要加快保障住房建设和市场供应;要发挥规划和土地供应的调节作用,调整房地产产业结构,优化住房发展空间布局;要以建设国际宜居城市为契机,加快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新城新区的开发建设。

珠海当夜宣布取消“双限令”,是广东省继佛山之后第二个对房地产调控“松绑”的城市,目前全国已有30多个城市陆续取消楼市限购政策,仅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三亚五个城市未取消限购 。

2:为什么现在大家都不去广东打工了?

最佳答案我14岁就去了广东深圳,整整打了8年的工,本以为混的还可以本想回家在一起长大的伙伴们面前炫耀一下的,但是一回家感觉自己的眼光太狭小了,生活已经给 社会 脱轨了,完全给不上这个 社会 ,接下来立刻回深圳辞去辛苦争取来的生产车间主任的职务,跟随伙伴在老家从事房地产中介,刚入行时还有些别扭,感觉这个行业低人一等,没想到干了一年下来,我既然赚了将近40万,比起广东打工收入简直多太多了,而且工作很自由,我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一干就是3年,自己名下已经有两套三室住房和一辆大众帕萨特,今年出来自己出来开公司了

春节刚过,正是广东制造企业用工高峰,很多企业也是这个时候最头痛的时候:春节假期比较长,基本上在腊月小年的时候,很多工厂就放假了。以前为了留住工人,工厂都会扣押一个月工资(或是一部分奖金),可随着劳动法的约束和大家法治意识的增强,很多工厂都不会这么做了,所以很多务工人的时间意识上就比较松散,他们会选择正月十五之后或是春运结束,再来确定确定今年的目标。

这几天,我也到过几个朋友的工厂,进厂门就可以看到几个朋友的工厂都有派专门的招聘人员,现场招聘。虽然看到时不时有过来见工的,可大部分都是过来咨询的,现场成交的很少。

和朋友聊天得知,工厂大部分工人都是正月十八才陆陆续续的来,还有一部分工人打电话联系说还在老家,他们到底来不来的态度也是模棱两可。在广东中山一带,主要以电器制造为主,对工人的实际操作以熟手为最好,所以工厂也是尽量挽留以前的工人。

这几年经济也不是很好,特别是广东的一些中小制造企业,前两年的环保大整顿,逼着企业,特别是配件供应企业,加大节能减排和污染整治方面的投入,企业成本增加不少,再加上家电企业低价冲市场的简单营销,各种成本增加,销售价格始终涨不上去,致使利润越来越低,日子越来越难过了。在中山很多家电制造企业与配件商之间的结算方式,以三个月支票为主,有的还更久,这样成品厂的压力就相当大的部分给了配件商,而配件商这边的顾虑也多:正常的工厂,即时年前的货款也要等到过年后两个月才能接到;还有一部分工厂,在他们的心里也是没有底的(这几年跑路的工厂不计其数),所以在过年前很早就放假了(配件厂在腊月十五左右)。春节又是销售旺季,在过完年后,每个工厂的订单也不少,所以各个工厂也都会在这个时间段争抢工人。

在工人方面,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的需求也增加了。劳动报酬是他们的基本要求,五险一金是否工厂有缴,每天的工作时间是否按国家劳动法,加班时间和报酬,劳动强度,工厂年假及住宿条件,精神文化生活等,都是他们衡量是否来你工厂的依据。年后即时他们已经过广东了,也会到很多工厂去比较,再来决定在哪个工厂呆下去。

站在双方的角度,大家都没错。工人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要求工厂也是对的,谁都希望很有个好的工作环境和好的薪酬。但是,也要提醒在外打工的朋友,选择没有错,要脚踏实地,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选好自己喜欢的工厂,认真做事才不会辜负家里亲人对自己的期待。制造企业的老板们也要改善工人工作和住宿等各方面的条件,在产品上下功夫,用创新的思维,研发新的产品,来增加自己的利润,这样才能持久发展,工人各方面的待遇才有可能提高,才能真正留得住人。记住:承认工人的东西一定要落实到位。

这几年,内地的经济也都有突飞猛进,很多以前在广东的企业也在内地开分厂或是搬迁,可中国大部分制造企业还是在广东,其中就涉及到产品供应链、产品研发、物流、信息和一些高端人才等,这在很多内地是没办法可以比拟的,所以在成本上也不会比在广东节省多少。因此在内地能找到的工作,大部分都是餐饮、物业、零售等服务行业。试想一下,如果中国的制造业彻底地瘫痪,中国的GDP怎么能上去,又怎么去促进消费,老百姓口袋里没钱了,谁每天去上馆子吃饭,谁还去买房,谁还去Shoping!制造业是中国的基本,认清劳务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推进 社会 共同进步才是我们的事业。

这两天我也和几个工人在吃饭的时候也聊起来广东打工方面的话题,他们很多人都认为,来广东打工可以减少家里面很多不必要的人情礼。他们说,现在在内地,像朋友结婚要送礼,搬迁小孩过生日,考上好点学校要送礼,家里谁生病住院又要送礼,总之一大堆的人情世故都要花钱。而且现在的礼基本上都是几百,真是亚历山大。如果在广东,就可以省掉这些。其实他们的这些想法真的很成熟,只是很多人都愿意去表达出来。在此,我也想提醒还在犹豫来不来广东的朋友,综合各方面考虑一下,让自己赚到钱,让自己生活好起来,才是我们的方向。

观点仅代表个人,欢迎大家来共同探讨。 新的一年祝在外打工的朋友,都能找到好的工作,祝工厂老板们生意兴隆!

我是初心,我来回答。

我是一个八零后,九零年代末,我身边的同学一个个都辍学,到广东打工,那时候兴起了打工潮,打工大军都涌入了广东东莞、深圳等地,特别是东莞,被誉为世界工厂,聚集了不知道多少全国各地的打工仔。那时候,成绩稍微差一点的同学,觉得以后考不上大学了,就不读书了,家里也很支持,反正以后也要去打工的,还不如早点去帮家里赚点钱呢!

但是最近这些年到广东打工的人越来越少,为什么呢?原来的打工大军现在去哪了呢?

一、广东工厂工资水平不高,没有优势。

现在很多工厂招人的时候工资开的很高,但是那只是打的广告而已,要想真正的拿到那么多钱,你要做比正常更多的事情,否则是拿不到这个钱的,往往是一个月下来,如果说招聘的时候说6000块的工资,如果你不是使劲的加班,加上扣这个扣那个,最后到手可能只有4000块钱。

二、外省各地经济开始崛起,就业机会增多。

很多以前来东莞打工的人现在都选择留在自家发展了,不仅离家近也少了在他乡的牵挂,而且也不用每年春节长途跋涉的挤火车,每年春运时候挤火车可是一个非常痛苦的经历啊!如果能拿到的钱,谁不愿意在自家门口工作而背井离乡跑到外省去呢?

三、广东最近几年爆发了工厂“倒闭潮”。

近几年,广东东莞等城市爆发了工厂“倒闭潮”,很多工厂倒闭,老板卷钱跑路等等,外地的打工仔对广东产生了非常不好的印象,生怕自己也碰到了这种老板,要不然辛辛苦苦干了一年,老板却跑了,一分钱挣不着,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外来人员来广东打工的积极性。

四、工厂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需要的劳动力越来越少。

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厂引进了智能化、自动化机械生产设备,不仅提高了效率,还大量节约人工成本,往往一个工厂的机器只需要几个师傅维就行了。所以自动化程度高了,裁员是不可避免的,很多人看到这个形势后,更不愿意过来了。

我从没有去过广东打工,所以不知道那边的工厂每个月能开给工人多少钱的工资。

但我知道贵州的,就说说现在在这个相对落后地区打工的待遇吧。

在贵州,一般的小工,就是那种没有任何技术性的工作,搬东西之类的吧,低于每天两百是不会有人干的。一般小店里洗碗的、打杂的,低于每月2500也是没有人干的,那种生意特别好的店铺请人的工资一般在3500,有的还买五险;这里美团外卖白天配送费4块,晚上过了六点是六块,过了半夜十二点配送费是九块,问题是贵州人是很喜欢吃夜宵啊之类的,一般半夜叫餐的人还是很多的。其他那些有技术的工种应该和其他地方都吧,开挖掘机一般每个月7000,在工厂里打工的我没有接触过,不清楚。

但是就这种待遇,又在自己家门口,还有谁会到广东去打工更何况很多人还可以一天干几份工,有的保安兼职做小区的保洁,两份工资;有的白天干一份工晚上去跑滴滴跑美团,只要不懒怎么挣不到钱!还能就近照顾孩子和家人不用骨肉分离,为什么还非得去广东打工呢?!

因为车票太难抢了!

我们一众表兄弟,在广东了3年,年年都在求爷爷告奶奶地抢车票,各种手段都用尽了,14年后,大部队统一决定不混广东了,赶着返乡置业潮流,回了老家,现在大家都发展的不比广东差!

当然了,离开广东的原因,肯定不只是因为车票了,对于我们这种踩着80后尾巴的人来说,促使我们不去广东打工的原因实在是太多了!

广州深圳的房价多贵啊,关外一套房的价格,可以在老家整一套小别墅,再不济也是市中心大平层。

说老实话,我们这班表兄弟,要是14年没有回老家发展,指不定现在都单着!

广东那边人很多,但是其实接触的社交圈子也就这样,你看上的人家看不上你,看上你的你自己又接受不来,恶性循环下来,如果不想将就,那就只能做单身狗了!

广东是个创业的好地方,但这也是针对某特定人群而言的。

对于普通人来说,不要相信这个谎言。毕竟你拥有的才华,在老家这个竞争小,人脉广的地方都发不了家,你怎么就会相信,你到了广东这类竞争激烈的大都市里,能一句发家呢?

所以,我自认为是普通人,所以我回来了,事实上,在老家的发展其实也跟广东,甚至更好!16年的时候赶着教育创业的风口,自己开了少儿艺术培训机构,现在发展也不错,至少车也买了,看着也不寒酸,房也买了,地段也还不错,老婆也娶了,特别漂亮!孩子也有了,特别可爱!

——总之,我个人是觉得,不去广东之类的地方打工是正常且明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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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不去广东打工,是因为诸多内地城市已经发展起来了。基于各项成本的考虑,很多打工者选择回乡,或者到长江三角洲二三线城市去发展,广东不再是唯一的选择。

记得三十年前我在深圳工作时,四川人和湖南人在广东打工者规模数一数二;其中,既有地域就近的原因,又有发展机会的缘故。当时的江浙沪,很少有四川人的影子;然而,今非昔比,“ 川军 ”已经北上,不仅在长三角,而且全国各地都有他们的足迹。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现在国家基本建设的项目,正在向西部转移,打工者的主力亦跟着项目走。何况第一批打工者中的成功人士,亦以老板的身份,回到中西部家乡创业办厂。

这样风水就倒过来转了。所以经济分析切勿按照西方经济学,还是要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一部分几十年呆在一个城市、一个单位,仅靠混年份获得职称的教授学者,亦没有切身体会,来了解民间出现的大规模人口迁移的。

去广东打工的人还是很多的,只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其他城市的发展也很好,经济也不错,有的人在老家都可以有一份不错的收入,还可以照顾家里老人,就选择了在老家或者离老家近的地方发展。以前去广东打工的人多,因为在2000年以前甚至以后几年,广东制衣业发展很好,只要肯干,拿的就多。而在内地是很少这样的机会的,那时候很多内地的年轻人就涌向广东,踏实肯干,一年都有不错的收入。

时间转眼到了最近几年,各地都在抓紧时间发展经济,工资稳定增长,信息产业也高速发展。2000年前后去广州打工的那些年轻人也到了中年,可能大多都选择在成本较低的地方做一些小生意。广东的制衣业发展也受到了越来越高的用人成本的限制,制衣业工作时间长,工资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也不高,其他产业的话,各个省份都有发展比较好的城市,广东的吸引力也就不那么大了,所以现在的年轻人去广东打工的也变少了。

当然,广东的信息产业也发展的不错,但北京成都杭州这些城市也不错,信息产业的从业者选择很多。综合,中年人去的少了,年轻人选择也多了,感觉总体上去广东打工的人变少。

人挪活,火挪灭!例如湖南株洲市是一五计划的老工业区,为了减少污染,工厂先后关闭或倒闭了。这些失业人员先后去了广东珠三角或长三角等地,还能生活得下去,去得早的人有房有车或无房有车,有些人在老家买了房。我的同事子女们有些人留在株洲的,很多人妻离(婚)子散……这些人绝大多数人是专业"操作工“,技术不通用,加上年龄较大无法就业,有些职工虽然专业基本上可以通用,因年龄大人家不要,例如长沙某企业,招收检修工只要25~39岁的,还要有多年的专业工龄。不去广东或长三角等地打工只是一句牢骚话,实际上走的少来的人多,广州、深圳等地外来打工的人并没有减少。有人号召大家不要去珠三角、长三角等地打工是一句牢骚话可以理解,其实天下"老虎"都吃人,到那里打工都一样。

因为现在很多地方都开启了返乡创业有补贴的政策,而且广东的工作虽然多,工资也高,但是架不住它的房租高、消费高呀,而现在大部分打工的都是90后,独生子女多,可能为了父母返乡工作,我自己也是90后,我没有多大的抱负,不会想着赚很多的钱,也不追求名牌啥的,出来工作的原因也仅仅是因为家里没有我想要的工作跟工资太低,如果家乡的工资能达到我正常的开支,我不会选择出来工作,在家乡的几百块就能租到一间两室一厅,不想租房还可以买辆车每天回家,家里空气好,朋友也多,有时间约出来聊天吃饭啥的,不想远嫁还能找到三观合得来的对象,有的吃有的穿一切都好,我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了,反正就是完美!

做为一个以前身边很多朋友都去广东的人,必须来答一答这个问题了

首先 我身边以前去打工的朋友多是初中毕业,或者是读职高的一些朋友,学历不高且家庭条件不怎么好的同学,这些辍学的同学呢也就十七八岁,小一点的呢有16岁左右的,都是出于叛逆期的孩子,小不懂事的时候就想离爸妈远一点管不着,就有着亲戚朋友带去广东浙江这些地方,去了之后呢年级不大,没经验没学历就只能进厂去做普工,流水线上的工作,一站就是一天的那种,每个月的1号是休息时间,其余都是上班时间,工资的话3000-5000不等,看你手快手慢做的多不多。这种工作说实话对很多叛逆的小年轻来说是枯燥留不住人的,我好几个朋友回来后都不出去了,就由着家里面的人在家里找个活做,或者跟着亲戚学一些技术,他们给我说的是,在外面感觉是漂着的没有归属感,物价这些也高一个月花费下来也没有什么存款,还不如回来找活干呢,挣得是少一点但是至少过的自在。

3:限购令的实行情况

最佳答案北京于2011年2月16日正式公布了关于贯彻“国八条”的通知,对于普通百姓最为关心的限购政策,文件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对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户籍居民家庭,对持有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有住房的购房人,且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对拥有两套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拥有一套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以及无法提供本市暂住证、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住建部将会同多个部门完善信息共享和购房人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证明的购房人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购房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在住房信贷政策方面,要求切实实施差别信贷政策,要求各金融机构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二套房购房者切实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六成,贷款利率1.1倍的政策,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深圳出台限购令 户籍居民限购两套住房

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

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

时间认定以网签为准

深圳紧急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通知中对深圳户籍居民购房做出进一步限制,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通知表示,在深圳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对于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深圳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暂停在深圳市拥有2套(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深圳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2010年10月5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又发布了特别提示,提醒市民在购房前,一定要认真核实自身是否符合9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限购令”所规定的条件;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不予以办理备案和登记过户,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 厦门推出临时性限购措施 1户家庭只能新购1套房

厦门市国土房产等7个部门在国庆前夕联合下发意见,并决定采取临时性限购措施,即从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厦门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上海出台限购令 房产税与房价挂钩

在国庆长假的最后一天,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海“楼市调控细则”终于出台。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开的信息显示,意见共12条,内容主要包括限购令、房产税、信贷等8个方面。

《意见》明确,上海将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而对“房产税”,《意见》明确“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除此之外,有关“房产税”并无更细内容。

上海明确,各商业银行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作相应调整,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上海规定,被动迁居民家庭获配的动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期限,由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调整为满3年。此外,上海还明确,今后5年新增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将逐步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 “限购令”写入上海市新版购房合同

市房管局和市工商局联合对《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示范文本》、《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进行了修改,增加了有关住房限售规定的特别告知、违反住房限售规定解除合同的责任等条款。买房人在签买卖合同时要看清新增的责任义务条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出售新建商品房,将会采用修改后的《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出售合同示范文本》与购房人订立合同;而二手房买卖双方当事人则采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即日起新版购房合同示范文本启用。

三个合同新增内容包括:

●增加“特别告知二”: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知晓国家和本市住房限售规定,本合同约定的买卖双方当事人转让房屋应当符合限售规定。如购房人未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住房情况,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等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暂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购房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可以向财税部门、贷款银行咨询相关税收、信贷政策,慎重确定购房款支付方式。 坚决抑炒房 公积金三套房贷全停

继深圳厦门出台限购令后,有媒体传出消息: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广州正积极研究贯彻意见,如果广州房价上涨快速增长,不排除出台限购房政策。

广州当地媒体称,广州楼市调控细则将出台,同样涉及限购等措施。

此前,国家有关部委分别出台进一步调控楼市的“新国五条”,其中暂停第三套及住房贷款、提高首付款比例至30%及、限制购房套数及调整契税等条款,比今年4月出台的“新国十条”更为严厉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于正式公布广州“限购令”。在广州公布的二次楼市调控4大措施中,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只能限购一套新房,二套房贷首付不低于5成,三套房及房贷全面停贷,住房公积金同步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2011年以来,长沙市对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实施限购。2014年早些时候,市场多次传出长沙即将取消楼市限购令,但一直没有得到官方的确认。

2014年8月6日,长沙市住建委向记者披露,长沙市已经正式解除了楼市限购令,购房者已不需要限购时的证明材料。长沙市解除楼市限购令是根据楼盘及购房对象等相关情况逐步放开,主要是想减少行政干预,规范和维护市场的秩序。不过,由于长沙限购令只涉及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面不宽,解控相对简单,因此没有“限购令解除”的正式文件。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并政发[201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等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在本市市辖六区购房实行限购政策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本市及外省市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市辖六区范围内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查验购房人家庭成员情况及已购房情况,并提供真实准确信息;违反本规定购房的,房产登记机构不予合同备案和房产登记。

二、严格执行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家庭购买第3套及住房的,银行不予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

三、落实购房契税优惠政策个人购买143m2以下(含)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购房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个人购买90m2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四、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商品住房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前不得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贵宾卡等方式进行预售或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要在批准预售5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随意提高销售价格。商品住房网签合同后,不得随意退房或更改购房者姓名。

五、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已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进行清理,重点核查违规预售、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项目。凡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并暂停商品住房网上签约;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取消其开发资质。

六、加强信息公开和市场监测健全房地产信息公开机制,稳定市场预期,及时公开披露已批准的销售信息、可售楼盘及房源信息、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发布市场调控和相关统计信息,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工作。

七、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地、资金和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和供应比例,确保具体地块落实。市政道路等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与保障性住房项目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加强住房保障政策支持和资金筹集,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平台,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八、加快公共租赁房建设进一步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加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重点发展公共租赁房,建立完善公共租赁房政策,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通过配建、收购等方式,多渠道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和保障性住房房源,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对已列入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项目,加快各项建设手续办理和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时交房;已具备配租配售条件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配租配售工作。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在2011年1月国务院确定了一系列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后,成都市也出台了相应政策落实“国八条”。2月15日,成都市房管、发改、财政、国土、地税、金融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都中心城区将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

限购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限购二: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

限购三: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房。

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为中心主城区,新购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时间为准,新购二手住房时间以交易过户受理时间为准。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本市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数量和权属登记系统记载住房数量为准。 商品房限购令引起争议 市民质疑“太温柔”

郑州1月7日电(汤荔)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日前发布消息,郑州市从6日开始正式推行商品住房限购令,即在本市建成区内对人口过密区域和其他区域实施差异化的限购政策。然而,今日笔者在街头就此随机访问时,却发现不少市民感觉此举意义不大,限购措施“太温柔”。

据郑州市住房限购令规定,凡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人口过密区域购房,只能在其他区域新购1套商品住房;能提供在本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或其他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 昆明出台限购令 一个家庭限购1套新房

2011年1月18日下午,昆明市政府联合云南省住建厅、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监局下发《关于在昆明市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告》,昆明成为全国第21个、西南第1个出台限购令的城市。暂定昆明市户籍居民和能够提供在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昆明市主城四区及呈贡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新购一套商品住房。

在通报会上,昆明市副市长陈勇说:“昆明市政府有信心、有决心做好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工作!”

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都在限购范围

通告要求,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昆明市户籍居民和非本市户籍居民的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昆明市主城四区及呈贡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含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度假区)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含达到上市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对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继续停发第三套及房贷

通告提到,昆明各商业银行继续停止发放第三套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非昆明户籍住户,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而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购买首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二套房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不得低于50%,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住房公积金贷款。

至少建15000套保障房

“十二五”期间,昆明市将新建保障性住房17.5万套,其中2011年全市计划投资建设的15000套保障性住房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在此基础上,年内全市还将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房源筹集力度,为市民提供更多的保障性住房。“而且15000套只是一个最低限度,最终建成保障性住房的套数将明显大于预期!”陈勇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文件和2011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我市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第14届13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责任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严格执行国发[2010]10号、国办发[2011]1号文件相关要求。

(二)积极采取措施,稳定房价。一季度末,市政府将公布本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二、全面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三)各区、县和部门要按照市政府《2011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切实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等政策,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积极引导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确保在新出让或划拨土地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普通商品房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廉租住房的配建比例分别不低于15%、5%和30%,全面完成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8.6万套(户)目标任务。

(四)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鼓励机构投资者投资经营公共租赁住房,引导产业园区和大中型企业等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完善融资机制,合理确定租金水平,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

(五)税务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税收征管,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收个人住房营业税,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六)实行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七)房管部门在办理存量房交易登记时,应要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交易房屋进行价格评估,坚决堵塞“阴阳合同”漏洞。

(八)认真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国家税费减免政策。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九)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

(十)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各部门要切实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要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未落实的区县、开发区和部门,必须停止供应其他住房建设用地。

(十一)保证土地供应总量,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方式。大力推广“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2011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要积极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

(十二)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必须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罚款。要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

(十三)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在本市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辖区内向其售房。

(十四)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购房人购房资格核查机制,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查,确保限购政策落实到位。对不符合资格的购房人,不予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和二手房过户手续;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资格,违规售房或代理售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肃查处。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保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房管部门做好购房资格审查工作。

七、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

(十五)进一步加强对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对于出现新建住房价格过快上涨、住房保障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租售管理和后期使用监管不力、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监管不力、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的,市政府将约谈、问责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部门负责人。

八、坚持强化正确舆论导向

(十六)新闻媒体要积极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大力宣传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深入正确解读政策措施,防止虚假信息或不负责任的猜测、评论误导消费预期。对制造、散步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2011.2.25) 2010年10月12日下午,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住建部等部委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南京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同时取消自住改善型购房补贴;申领预售许可证必须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这是继京沪杭等城市出台住房限购令后,又有一线城市出台限购令。

至此,据各地发布的房产调控政策汇总,已经有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宁波、福州、厦门八城市出台住宅限购令。与京沪杭等每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房相比,南京、深圳政策稍显“温和”,即每家至多可以购买两套房。 2014年9月26日晚上10点14分,珠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自印发日起,为了进一步优化户型、优化住房发展空间布局、控制居住人口密度,在中心城区(香洲、吉大、拱北、新香洲、前山)购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为鼓励和引导居民到新城新区安居,新城新区(横琴、南湾、唐家湾、西部地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为更好吸引各类人才,提供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在我市投资创业、工作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符合我市人才目录的,可以凭投资创业、工作就业等相关凭证,在中心城区购买1套商品房。

该《意见》强调,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营造良好投资营商环境为基本出发点,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要加快保障住房建设和市场供应;要发挥规划和土地供应的调节作用,调整房地产产业结构,优化住房发展空间布局;要以建设国际宜居城市为契机,加快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新城新区的开发建设。

珠海当夜宣布取消“双限令”,是广东省继佛山之后第二个对房地产调控“松绑”的城市,目前全国已有30多个城市陆续取消楼市限购政策,仅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三亚五个城市未取消限购 。

4:2020应届毕业生有什么补贴,怎么领?

最佳答案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事窗口办理。

有一点要提醒大家,各地的申请时间不一样,比如深圳是要你交满社保6个月后的3个月内申请,广州呢,是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申请,所以在办理前最好先咨询社保局了解情况,以免错过时间!

那如果说你毕业后没在单位上班,也同样是有机会可以领补贴的!

这个呢,叫高校生灵活就业补贴,一般还是要求毕业两年内,自己以灵活就业身份交社保的,实现灵活就业又办了就业登记,就能领到2/3的缴费补贴!

有些地方为了省事,比如广州直接规定每个月能领600块,1年下来就是7200,最多呢还能领3年

可以说非常香了!

除了这些,不同城市其实还有各种各样的补贴政策,比如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就业创业补贴等等;像杭州、深圳这些城市生活补贴起码能领上万块,如果你是自主创业,一般毕业5年内符合条件,也可以拿到大几千到上万的资助补贴!

各地补贴

安徽:这类毕业生获3000元补贴。

1、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安徽省将从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2、高校毕业生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为3年,按规定财政给予贴息。

甘肃:支持1万名毕业生到企业就业。

1、采取省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十大绿色生态产业企业和市县所属的其他企业以及经营管理规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业,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

2、省财政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广东:基层就业可享3000元补贴。

1、扩大国有企业岗位供给。

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可享受3000元基层就业补贴(粤东粤西粤北为5000元)。

2、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给予两年社保补贴。

(1)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由最低工资标准的50%提高至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将困难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标准自2021届起由每人2000元提高到3000元。

(2)小微企业吸纳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2年社保补贴。

聚焦退役1年内军人,对吸纳其就业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给予10000元补贴。

(3)加大就业扶贫支持力度,将用人单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补贴标准由3000元提高至5000元。

昆明:对省外毕业生就业创业予以补贴。

1、租房补贴。

在昆明就业创业的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租房合同》《劳动合同》及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申领租房补贴。

(1)博士研究生学历每人8000元。

(2)硕士研究生学历每人5000元。

(3)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每人3000元。

(4)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每人2000元。

(5)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经济贸易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金融服务中心、人文交流中心紧缺专业的毕业生,在此基础上按照每人增加2000元标准给予支持。

2、创业贷款及补贴。

(1)对首次在昆明创业并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三年期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小额贴息贷款。

(2)对毕业五年内,在昆明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个人或团体经营的实体,与城乡劳动者签订并履行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带动3至5人就业的给予3000元补贴。

带动6人就业的给予5000元补贴。

(3)再次创业的:按企业实际货币投资额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二次创业补贴。

3、岗位开发补贴。

鼓励在昆明的企业和单位招用本科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对与毕业生签订一年《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企业和单位给予补贴。

(1)每招录一名博士研究生:给予用人企业和单位2000元的岗位开发补贴。

(2)每招录一名硕士研究生:给予用人企业和单位1500元的岗位开发补贴。

(3)每招录一名双一流高校本科生:给予用人企业和单位1000元的岗位开发补贴。

(4)每招录一名普通高校本科生:给予用人企业和单位800元的岗位开发补贴。

深圳:落户深圳享一次性补贴。

需满足以下条件:

a.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归国留学人员无全日制学历要求)。

b.具有深圳市户籍(必须要以人才引进的方式入得深圳户籍才可以申请)。

c.未享受过深圳市住房保障政策、租房补贴政策。

d.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五险必须要齐)。

e.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

f.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

符合条件可申请一次性补贴,金额如下:

本科:15000元/人。

硕士:25000元/人。

博士:30000元/人。

杭州:来杭工作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对来杭工作的全球本科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

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全球本科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

2、毕业时间在2019年6月3日(含)之后。

3、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4、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此外,西部区、县(市)工作满3年再次申请生活补贴。

在西部区、县(市)(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领取补贴后,在所在区(县、市)连续工作满3年,可再次申请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补贴,凭西部区(县、市)连续3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其他申请条件不变。

5:为什么现在大家都不去广东打工了?

最佳答案我14岁就去了广东深圳,整整打了8年的工,本以为混的还可以本想回家在一起长大的伙伴们面前炫耀一下的,但是一回家感觉自己的眼光太狭小了,生活已经给 社会 脱轨了,完全给不上这个 社会 ,接下来立刻回深圳辞去辛苦争取来的生产车间主任的职务,跟随伙伴在老家从事房地产中介,刚入行时还有些别扭,感觉这个行业低人一等,没想到干了一年下来,我既然赚了将近40万,比起广东打工收入简直多太多了,而且工作很自由,我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一干就是3年,自己名下已经有两套三室住房和一辆大众帕萨特,今年出来自己出来开公司了

春节刚过,正是广东制造企业用工高峰,很多企业也是这个时候最头痛的时候:春节假期比较长,基本上在腊月小年的时候,很多工厂就放假了。以前为了留住工人,工厂都会扣押一个月工资(或是一部分奖金),可随着劳动法的约束和大家法治意识的增强,很多工厂都不会这么做了,所以很多务工人的时间意识上就比较松散,他们会选择正月十五之后或是春运结束,再来确定确定今年的目标。

这几天,我也到过几个朋友的工厂,进厂门就可以看到几个朋友的工厂都有派专门的招聘人员,现场招聘。虽然看到时不时有过来见工的,可大部分都是过来咨询的,现场成交的很少。

和朋友聊天得知,工厂大部分工人都是正月十八才陆陆续续的来,还有一部分工人打电话联系说还在老家,他们到底来不来的态度也是模棱两可。在广东中山一带,主要以电器制造为主,对工人的实际操作以熟手为最好,所以工厂也是尽量挽留以前的工人。

这几年经济也不是很好,特别是广东的一些中小制造企业,前两年的环保大整顿,逼着企业,特别是配件供应企业,加大节能减排和污染整治方面的投入,企业成本增加不少,再加上家电企业低价冲市场的简单营销,各种成本增加,销售价格始终涨不上去,致使利润越来越低,日子越来越难过了。在中山很多家电制造企业与配件商之间的结算方式,以三个月支票为主,有的还更久,这样成品厂的压力就相当大的部分给了配件商,而配件商这边的顾虑也多:正常的工厂,即时年前的货款也要等到过年后两个月才能接到;还有一部分工厂,在他们的心里也是没有底的(这几年跑路的工厂不计其数),所以在过年前很早就放假了(配件厂在腊月十五左右)。春节又是销售旺季,在过完年后,每个工厂的订单也不少,所以各个工厂也都会在这个时间段争抢工人。

在工人方面,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的需求也增加了。劳动报酬是他们的基本要求,五险一金是否工厂有缴,每天的工作时间是否按国家劳动法,加班时间和报酬,劳动强度,工厂年假及住宿条件,精神文化生活等,都是他们衡量是否来你工厂的依据。年后即时他们已经过广东了,也会到很多工厂去比较,再来决定在哪个工厂呆下去。

站在双方的角度,大家都没错。工人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要求工厂也是对的,谁都希望很有个好的工作环境和好的薪酬。但是,也要提醒在外打工的朋友,选择没有错,要脚踏实地,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选好自己喜欢的工厂,认真做事才不会辜负家里亲人对自己的期待。制造企业的老板们也要改善工人工作和住宿等各方面的条件,在产品上下功夫,用创新的思维,研发新的产品,来增加自己的利润,这样才能持久发展,工人各方面的待遇才有可能提高,才能真正留得住人。记住:承认工人的东西一定要落实到位。

这几年,内地的经济也都有突飞猛进,很多以前在广东的企业也在内地开分厂或是搬迁,可中国大部分制造企业还是在广东,其中就涉及到产品供应链、产品研发、物流、信息和一些高端人才等,这在很多内地是没办法可以比拟的,所以在成本上也不会比在广东节省多少。因此在内地能找到的工作,大部分都是餐饮、物业、零售等服务行业。试想一下,如果中国的制造业彻底地瘫痪,中国的GDP怎么能上去,又怎么去促进消费,老百姓口袋里没钱了,谁每天去上馆子吃饭,谁还去买房,谁还去Shoping!制造业是中国的基本,认清劳务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推进 社会 共同进步才是我们的事业。

这两天我也和几个工人在吃饭的时候也聊起来广东打工方面的话题,他们很多人都认为,来广东打工可以减少家里面很多不必要的人情礼。他们说,现在在内地,像朋友结婚要送礼,搬迁小孩过生日,考上好点学校要送礼,家里谁生病住院又要送礼,总之一大堆的人情世故都要花钱。而且现在的礼基本上都是几百,真是亚历山大。如果在广东,就可以省掉这些。其实他们的这些想法真的很成熟,只是很多人都愿意去表达出来。在此,我也想提醒还在犹豫来不来广东的朋友,综合各方面考虑一下,让自己赚到钱,让自己生活好起来,才是我们的方向。

观点仅代表个人,欢迎大家来共同探讨。 新的一年祝在外打工的朋友,都能找到好的工作,祝工厂老板们生意兴隆!

我是初心,我来回答。

我是一个八零后,九零年代末,我身边的同学一个个都辍学,到广东打工,那时候兴起了打工潮,打工大军都涌入了广东东莞、深圳等地,特别是东莞,被誉为世界工厂,聚集了不知道多少全国各地的打工仔。那时候,成绩稍微差一点的同学,觉得以后考不上大学了,就不读书了,家里也很支持,反正以后也要去打工的,还不如早点去帮家里赚点钱呢!

但是最近这些年到广东打工的人越来越少,为什么呢?原来的打工大军现在去哪了呢?

一、广东工厂工资水平不高,没有优势。

现在很多工厂招人的时候工资开的很高,但是那只是打的广告而已,要想真正的拿到那么多钱,你要做比正常更多的事情,否则是拿不到这个钱的,往往是一个月下来,如果说招聘的时候说6000块的工资,如果你不是使劲的加班,加上扣这个扣那个,最后到手可能只有4000块钱。

二、外省各地经济开始崛起,就业机会增多。

很多以前来东莞打工的人现在都选择留在自家发展了,不仅离家近也少了在他乡的牵挂,而且也不用每年春节长途跋涉的挤火车,每年春运时候挤火车可是一个非常痛苦的经历啊!如果能拿到的钱,谁不愿意在自家门口工作而背井离乡跑到外省去呢?

三、广东最近几年爆发了工厂“倒闭潮”。

近几年,广东东莞等城市爆发了工厂“倒闭潮”,很多工厂倒闭,老板卷钱跑路等等,外地的打工仔对广东产生了非常不好的印象,生怕自己也碰到了这种老板,要不然辛辛苦苦干了一年,老板却跑了,一分钱挣不着,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外来人员来广东打工的积极性。

四、工厂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需要的劳动力越来越少。

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厂引进了智能化、自动化机械生产设备,不仅提高了效率,还大量节约人工成本,往往一个工厂的机器只需要几个师傅维就行了。所以自动化程度高了,裁员是不可避免的,很多人看到这个形势后,更不愿意过来了。

我从没有去过广东打工,所以不知道那边的工厂每个月能开给工人多少钱的工资。

但我知道贵州的,就说说现在在这个相对落后地区打工的待遇吧。

在贵州,一般的小工,就是那种没有任何技术性的工作,搬东西之类的吧,低于每天两百是不会有人干的。一般小店里洗碗的、打杂的,低于每月2500也是没有人干的,那种生意特别好的店铺请人的工资一般在3500,有的还买五险;这里美团外卖白天配送费4块,晚上过了六点是六块,过了半夜十二点配送费是九块,问题是贵州人是很喜欢吃夜宵啊之类的,一般半夜叫餐的人还是很多的。其他那些有技术的工种应该和其他地方都吧,开挖掘机一般每个月7000,在工厂里打工的我没有接触过,不清楚。

但是就这种待遇,又在自己家门口,还有谁会到广东去打工更何况很多人还可以一天干几份工,有的保安兼职做小区的保洁,两份工资;有的白天干一份工晚上去跑滴滴跑美团,只要不懒怎么挣不到钱!还能就近照顾孩子和家人不用骨肉分离,为什么还非得去广东打工呢?!

因为车票太难抢了!

我们一众表兄弟,在广东了3年,年年都在求爷爷告奶奶地抢车票,各种手段都用尽了,14年后,大部队统一决定不混广东了,赶着返乡置业潮流,回了老家,现在大家都发展的不比广东差!

当然了,离开广东的原因,肯定不只是因为车票了,对于我们这种踩着80后尾巴的人来说,促使我们不去广东打工的原因实在是太多了!

广州深圳的房价多贵啊,关外一套房的价格,可以在老家整一套小别墅,再不济也是市中心大平层。

说老实话,我们这班表兄弟,要是14年没有回老家发展,指不定现在都单着!

广东那边人很多,但是其实接触的社交圈子也就这样,你看上的人家看不上你,看上你的你自己又接受不来,恶性循环下来,如果不想将就,那就只能做单身狗了!

广东是个创业的好地方,但这也是针对某特定人群而言的。

对于普通人来说,不要相信这个谎言。毕竟你拥有的才华,在老家这个竞争小,人脉广的地方都发不了家,你怎么就会相信,你到了广东这类竞争激烈的大都市里,能一句发家呢?

所以,我自认为是普通人,所以我回来了,事实上,在老家的发展其实也跟广东,甚至更好!16年的时候赶着教育创业的风口,自己开了少儿艺术培训机构,现在发展也不错,至少车也买了,看着也不寒酸,房也买了,地段也还不错,老婆也娶了,特别漂亮!孩子也有了,特别可爱!

——总之,我个人是觉得,不去广东之类的地方打工是正常且明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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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不去广东打工,是因为诸多内地城市已经发展起来了。基于各项成本的考虑,很多打工者选择回乡,或者到长江三角洲二三线城市去发展,广东不再是唯一的选择。

记得三十年前我在深圳工作时,四川人和湖南人在广东打工者规模数一数二;其中,既有地域就近的原因,又有发展机会的缘故。当时的江浙沪,很少有四川人的影子;然而,今非昔比,“ 川军 ”已经北上,不仅在长三角,而且全国各地都有他们的足迹。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现在国家基本建设的项目,正在向西部转移,打工者的主力亦跟着项目走。何况第一批打工者中的成功人士,亦以老板的身份,回到中西部家乡创业办厂。

这样风水就倒过来转了。所以经济分析切勿按照西方经济学,还是要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一部分几十年呆在一个城市、一个单位,仅靠混年份获得职称的教授学者,亦没有切身体会,来了解民间出现的大规模人口迁移的。

去广东打工的人还是很多的,只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其他城市的发展也很好,经济也不错,有的人在老家都可以有一份不错的收入,还可以照顾家里老人,就选择了在老家或者离老家近的地方发展。以前去广东打工的人多,因为在2000年以前甚至以后几年,广东制衣业发展很好,只要肯干,拿的就多。而在内地是很少这样的机会的,那时候很多内地的年轻人就涌向广东,踏实肯干,一年都有不错的收入。

时间转眼到了最近几年,各地都在抓紧时间发展经济,工资稳定增长,信息产业也高速发展。2000年前后去广州打工的那些年轻人也到了中年,可能大多都选择在成本较低的地方做一些小生意。广东的制衣业发展也受到了越来越高的用人成本的限制,制衣业工作时间长,工资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也不高,其他产业的话,各个省份都有发展比较好的城市,广东的吸引力也就不那么大了,所以现在的年轻人去广东打工的也变少了。

当然,广东的信息产业也发展的不错,但北京成都杭州这些城市也不错,信息产业的从业者选择很多。综合,中年人去的少了,年轻人选择也多了,感觉总体上去广东打工的人变少。

人挪活,火挪灭!例如湖南株洲市是一五计划的老工业区,为了减少污染,工厂先后关闭或倒闭了。这些失业人员先后去了广东珠三角或长三角等地,还能生活得下去,去得早的人有房有车或无房有车,有些人在老家买了房。我的同事子女们有些人留在株洲的,很多人妻离(婚)子散……这些人绝大多数人是专业"操作工“,技术不通用,加上年龄较大无法就业,有些职工虽然专业基本上可以通用,因年龄大人家不要,例如长沙某企业,招收检修工只要25~39岁的,还要有多年的专业工龄。不去广东或长三角等地打工只是一句牢骚话,实际上走的少来的人多,广州、深圳等地外来打工的人并没有减少。有人号召大家不要去珠三角、长三角等地打工是一句牢骚话可以理解,其实天下"老虎"都吃人,到那里打工都一样。

因为现在很多地方都开启了返乡创业有补贴的政策,而且广东的工作虽然多,工资也高,但是架不住它的房租高、消费高呀,而现在大部分打工的都是90后,独生子女多,可能为了父母返乡工作,我自己也是90后,我没有多大的抱负,不会想着赚很多的钱,也不追求名牌啥的,出来工作的原因也仅仅是因为家里没有我想要的工作跟工资太低,如果家乡的工资能达到我正常的开支,我不会选择出来工作,在家乡的几百块就能租到一间两室一厅,不想租房还可以买辆车每天回家,家里空气好,朋友也多,有时间约出来聊天吃饭啥的,不想远嫁还能找到三观合得来的对象,有的吃有的穿一切都好,我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了,反正就是完美!

做为一个以前身边很多朋友都去广东的人,必须来答一答这个问题了

首先 我身边以前去打工的朋友多是初中毕业,或者是读职高的一些朋友,学历不高且家庭条件不怎么好的同学,这些辍学的同学呢也就十七八岁,小一点的呢有16岁左右的,都是出于叛逆期的孩子,小不懂事的时候就想离爸妈远一点管不着,就有着亲戚朋友带去广东浙江这些地方,去了之后呢年级不大,没经验没学历就只能进厂去做普工,流水线上的工作,一站就是一天的那种,每个月的1号是休息时间,其余都是上班时间,工资的话3000-5000不等,看你手快手慢做的多不多。这种工作说实话对很多叛逆的小年轻来说是枯燥留不住人的,我好几个朋友回来后都不出去了,就由着家里面的人在家里找个活做,或者跟着亲戚学一些技术,他们给我说的是,在外面感觉是漂着的没有归属感,物价这些也高一个月花费下来也没有什么存款,还不如回来找活干呢,挣得是少一点但是至少过的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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