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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出台购房新政!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发布于 2024-08-19 01:16:10 作者: 穆幼霜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之一。虽然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要你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你的企业就可以合法地运营。下面,主页带你了解启东来就业创业补贴深圳 ,希望本文能帮到你。

问题一:启东出台购房新政!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启东出台购房新政!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最佳答案市住建局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健委、中国人民银行启东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今年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简称“《措施》”)》,降低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措施共有“三提三降三支持”九大项。

0 1

提速开发建设进程

土地出让前由属地区镇代办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地质灾害评估手续。加快规划方案评审节奏,开展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模拟审批,支持开发项目“拿地即开工”。非住宅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35%,可办理预售许可。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各区镇)

0 2

提升商品住宅品质

对高绿地率、环保节能和立体生态建筑予以政策支持,在原有价格备案机制体系基础上,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进行价格备案。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 3

提高市场安置比例

推动拆迁安置对象市场化安置,政府以提供购房补贴等方式,鼓励拆迁安置对象购买商品房更好更快得到安置。人才公寓以市场化方式配置,不再单独供地配建。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0 4

降低购地资金占用

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挂牌价的20%;土地成交后,受让人在30日内缴纳不低于成交总额的50%,余款在成交后六个月内缴清。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 5

降低资金监管门槛

信用等级优良的开发企业,根据信用等级适度下调对应项目资金监管额度;支持使用本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的现金保函替代同等额度监管资金。鼓励本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开发项目提供开发贷款支持。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各类收费,有依据的一律按标准下限收取,无法规或政策依据的收费类别一律取消。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启东市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0 6

降低家庭购房负担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至40万元/人,80万元/户;购买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下调至最低30%;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至80万元/人,160万元/户。鼓励驻启金融机构加大住房商业贷款投放力度,家庭首次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执行20%,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LPR减20个基点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30%,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现行最低标准。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驻启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启东市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南通住房公积金中心启东办事处)

0 7

支持项目合作开发

鼓励国内头部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以灵活多样的形式,与本地国有企业合作开发项目,提升本地国有企业开发能力和项目品质。

(责任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0 8

支持合理购房需求

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鼓励城区(指汇龙镇、惠萍镇、经济开发区,下同)在售楼盘加入购房补贴名录,在名录中购置家庭首套或者改善性二套新建商品住宅的(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给予房款总额1%的购房补贴。在城区购买二手住宅的(以不动产登记时间为准),经审核,由市财政按不动产登记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补贴。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及家庭成员已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或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一年的家庭(本措施发布之日已生育二孩或三孩,并有一子女未满18周岁),在我市城区购置家庭首套或者改善性二套新建商品住宅的(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由市财政分别给予生育二孩家庭400元/平方米、生育三孩家庭6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支持上海及周边区域购房者来启购买圆陀角、江海澜湾、吕四港镇等沿海区镇和启隆镇优质楼盘,上述区域销售指导价格不高于启东城区同品质楼盘。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0 9

支持人才购房置业

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一年用工证明)且在我市缴纳社保满六个月,或领取营业执照满一年且有纳税记录的创新创业人才,在我市城区购买家庭首套或者改善性二套新建商品住宅的(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由市财政给予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或高级工及相当层次人才300元/平方米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技师及相当层次人才500元/平方米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或副高级职称及相当层次人才800元/平方米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或高级技师、正高级职称及相当层次人才1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该补贴与我市已出台的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可自行选择。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才工作办公室)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措施不一致的按本措施执行,取消外地户籍家庭在城区购房三年内限制上市交易的有关规定。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本措施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解释。

来源:启东市住建局

问题二:学校就业总结宣传工作申报材料

最佳答案学校就业总结宣传工作申报材料范文

篇一:就业总结宣传工作申报答疑手册

一、网站使用

1.各级账号该如何使用?

省级及省属高校账号由全国就业中心统一发放,每个省都有1个省级账号和5个高校账号(申报数依文件而定),省级账号负责管理本省属高校的申报情况并网上审核,省属高校的账号在网站已事先设定好,由各省发给确定推荐高校,被推荐高校只需网站激活即可使用。

部属高校账号需网站自行注册,经全国就业中心审批后使用。

2.申报高校需在线提交哪些材料?

申报高校需在线提交所有材料(表一至表六),共需提交四个文件:1个word文件,3个excel文件。word文件中需包含表一至表四的内容,3个excel文件分别是就业工作基本情况(表五)、毕业生信息库、用人单位信息库(表六),excel文件的模板见网站(登录帐号后可见)。

二、各省初评

3.不管学校是否通过初评,都要先提交纸质材料吗? 各省自行组织初评推荐,按照推荐的名额数确定推荐高校,只有各省确定推荐的学校才需要提交申报材料。

4.各省自行组织的初评推荐工作需要在网上操作吗?

各省自行组织的初评推荐跟往年一致,无需在网站进行,由各省自行组织。最终确定推荐的高校,其申报材料需各省进行网上审核。

三、就业基本情况(表五)

5.“毕业生人数是指取得毕(结)业资格的毕业学生总数”,取得结业资格的学生是否计算在毕业生人数中?

取得结业资格的也是应该计入毕业生总数统计的 。在统计全国毕业生总数的时候,结业生也是计算在内的。

6.本次推荐中关于“四到位”是否仍按照之前的标准? 本年度工作中“四到位”仍按往年标准,即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

7.毕业生的统计是否都截至8月31日?

所有毕业生就业有关信息项的统计,都以就业方案为准,截至8月31日。

8.毕业生签约人数是否把研究生和本专科生都包含在内? 是指全部毕业生的人数,包含本专科及研究生。

9.学校发放的求职补贴专项资金(万元)指的是学校自己的资金还是指政府发放的求职补贴?

是指学校发放的资金。

10.开设专业总数,要求填写本科或专科数,那如果这个学校有本科,又有专科,需如何填写?

统计到一起,按照本专科总数填写。

11.关于发表论文数、承担课题数是否只统计20xx年? 本题需要填报近三年的数据。

四、毕业生及用人单位数据库(表六)

12.如:汽车电子技术,汽车电子技术(车辆安全与控制技术),属于一个专业大类但有不同的专业方向,是否该归为一个专业?

专业代码问题以专业代码库为准(详见教学司函[2014]1号文)

13.用人单位是指接收本校20xx届毕业生(不包括升学、出国出境)的所有单位,人事代理的人才中心和灵活就业的单位是否需要填写?

人才中心无需填写,灵活就业的单位需填写,此题主要是要填写了解毕业生就业和工作情况的单位和相关负责人。

篇二:高校就业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学院主体  全员就业

——化学化工学院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材料 就业工作一直是政府、社会和学校关注的焦点,通过各种措施努力提升就业指导的针对性和就业服务的有效性也一直是我们学院工作的重点。我院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关心下,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院专业特色,与时俱进,扎实细致的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现就我院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各部门协作,实施全院全员参与

学院成立了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协管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团委书记、辅导员、毕业班班主任组成的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小组。出台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每个院领导联系一个毕业班班级,每年四月起,在周一的党政联席会议上公布各班级就业数据。五月起,在每次的教职工大会上公布各专业未就业学生信息,要求相关导师指导论文的同时协助指导学生就业,特别是很多与企业之间有横向合作的老师,主动向合作企业推荐学生,努力形成全院教职工关心就业、支持就业、参与就业、推动就业的院内就业工作“全员化”格局。每年九月起,负责学院就业工作的老师赴省内外各地调研,了解政策和市场需求,制定学院就业工作计划,同时广泛联络各地校友及就业同行,巩固就业市场。十月,院领导分工分片走访省内各地方的化工企业及人事局(见附图),介绍毕业生信息,邀请企业来学院参加十一月的学院专场招聘会。来年四月,针对考研未录取同学的需求,联系相关企业举办小型推荐会。

二、校企联谊,拓宽就业途径,促进产学研结合

学院推行本科生实习制,要求二、三年级学生暑期必须到企业内实习,实地感受企业文化和专业需求。学院以各专业实习基地为依托,建立起一批实习、就

业、创业综合基地。如扬州石油化工厂、扬子乙烯、扬子江药业集团等,尤其是启东、姜堰、金坛等地区性化工工业园区数百家企业为我院学生提供了宽阔的舞台,签订了一批相对稳定的实习实践基地。在此基础上,针对化工园区布局调整的新形势,主动联系新企业,挖掘新需求。

学院为提高研究生就业层次,先后在姜堰科技创业指导中心、仪征化工开发区、常州亚邦集团公司等建立了教育实践、项目孵化等基地,每年举办项目推广会,推进“教学+模拟+实践”“三位一体”联合培养模式,大力提高研究生就业平台。每年七月初,学院召开校企联合培养人才论坛暨研究生创新工作站建设经验交流会,参会的大型化工制药企业数目连年递增,多家企业代表介绍了企业对人才的需要及进站研究生对企业所起的重要作用。

在平时的工作中,学院积极联系邀请企业进校宣讲,每年12月均举办院企联谊暨项目洽谈会,邀请企业到会商谈招聘学生、联合培养、产学研合作等事宜,全面推动学院和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此项活动作为学院特色工作,已持续举办九年,得到了企业的大力支持,每年参会企业百家左右,有多家企业通过本项活动和学院达成了科研合作意向并合作完成横向课题。同时到会的各大企业为毕业生提供了充足的岗位和机会,多方面深层次增进了学院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沟通。

三、加强指导,提升职业技能,提供全面服务

针对学生身处校园,对社会缺乏相对了解等情况,学院充分利用“职前教育网络学堂”资源,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开拓学生视野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择业观。学院邀请南京久吾高科、上海药明康德等国内知名研究型企业技术主管给学生做报告,使学生对专业相关领域有直观的了解,从而明确专业学习方向;邀请上海得高实业、先尼科化工集团总经理来为学生讲解企业对人才的.定义和要求;给毕业生制作了《就业手册》,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每年举办10多期专题性的团体辅导和个性化职业咨询活动,定期开展各地就业创业政策咨询会。

学院20xx年开始引入技能考证体制,引导在校生积极考证,经过两年的努力,我院已有43名学生取得化学分析工证书,在增加就业法码的同时提升了动手操作技能。每年四月举办师范生技能比赛,包括实验技能、三字一话、说课等环节,要求三年级师范毕业生全部参加,提高师范生技能,促进就业。联系发布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学校的硕士招生简章,为部分有出国意向的同学提供雅思、托福考试信息,从多个层面帮助学生明确个人发展目标,增强核心竞争力。

四、激发创业意识,树立成功典型,鼓励就业创业联动

作为创业教育示范学院,我院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成效显著,学院制定就业创业工作条例,统筹学院就业创业指导工作,注重提升指导教师的理论水平。明确创业教育不是教学生如何去开店办工厂,而是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是面对不确定未来的勇气和坚持。提出“先参与创业,再主导创业”的概念,学生离开学校踏上社会之后为自己打造一份事业基础的过程就是“创业”。同时学院依据学生个人情况,结合性格测试结果,分类指导,有针对性的指导创业。每学期,学院均邀请校内外指导教师开设专题讲座,从就业创业政策、形势、择业创业的基本原则等方面给予指导,增强了学生创业的热情和信心。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结合创业计划大赛,引导学生科技创业。通过开放大型仪器室,仿真智能实验室,给有创新能力和需求的学生提供平台,激发兴趣、浓郁氛围。我院多次在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奖,副院长朱爱萍教授关注学生就业创业,除亲自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并获得一等奖(2011年10月,大连理工大学)外,还注重引

导学生,并吸纳多位在校生和毕业生到相关高新技术企业就业创业。充分发挥学生社团优势,开展各种活动,模拟就业创业,举办模拟人才招聘、化学技能竞赛、创新工场赞助计划、设立学院科技创新基金,对申报项目进行资助,以多种方式使学生提前感受体验创业就业,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向。

近几年我院有多位校友创业成功,这部分成功的校友是学院不可多得的资源,通过邀请他们担任创业导师,回校讲课、作报告,将它们的先进事迹制作成展板展出等方式不断激发同学们的奋斗热情。

五、关注个体,做好细节,增强人文关怀

学院及时更新完善学生资料管理系统,对困难生给予关注,并优先推荐优秀贫困毕业生就业。安排班主任、院领导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对“困难”毕业生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如发放免费的简历制作券,为考研的困难生提供牛奶等营养品,为到异地应聘的双困生提供部分交通费资助等。

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学院学工办突出“服务”两字,在日常工作中提高效率,科学规范准确地为毕业生做好各项基础性服务工作。建立就业情况月报制度,及时掌握每名毕业生的就业动向。开展就业调查和研究,发放《毕业生职业价值观调查问卷》、《用人单位人才需求情况调查问卷》、《毕业生就业需求调查问卷》,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今后的就业工作创新提高依据。学院大学生就业协会开展系列活动,设立爱心企业库,发放结对就业服务卡,举办“女大学生”专场招聘会,针对就业困难的同学开展“简历会诊”工作坊、“模拟面试”工作坊等;帮助他们学习、生活、就业全面发展,将就业援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近年来我院就业工作坚持从社会需求出发,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做好市场调研。注重学生就业竞争力的培养,加强创业教育,不断提高人才综合素质。在工作中感觉还需进一步提高认识,将就业、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之中,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构建理论与实践并举、课堂与课外统筹、教师与学生互动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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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2012山东高考招生简章:山东协和学院

最佳答案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协和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简介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协和学院 学院代码:13324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 邮编:250109

济南市历山北路3号(黄台校区)

济南市历城区遥墙镇(遥墙校区)

第六条 学院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成立时间:2011年4月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民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招生对象:2012年参加高考(微博)的学生

第七条 办学基本条件

1.学院规模:学院现有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0925人。

2.校园面积:1308亩,

3.校舍建筑面积39.6万平方米。

4.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713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65人,占专任教师的37.2%;具有研究生学历的321人,占专任教师的45.0 %。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2人,省级教学管理先进集体1个,省级教学管理先进个人2名。

5.教学仪器设备。学院拥有先进完备的教学仪器设备,仪器设备总价值7888万元,多媒体和语音室座位数5620个,教学用计算机3623台,形成了完善的校园网络体系。

6.图书资料。现有纸质图书135.6万余册,电子图书26TB,各类期刊3519种,报纸145种。

7.实习、实训场所。建有按专业群设置的教学实验实训中心8个,分别为工程训练中心、机电实验中心、建筑工程实验实训中心、计算机实验实训中心、经管实验实训中心、医护实验实训中心、学前教育实验实训中心和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258个实验室。职业技能鉴定站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04个。工程训练中心为山东省企业实训基地,有单价在十万元的实验设备173台(件),配有五轴立式加工中心、激光切割机等单价在百万元的贵重实验设备。建筑工程实验实训中心拥有价值110余万元的千吨级电液伺服压剪试验机,有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共建的PKPM仿真教学实验中心及先进的GPS测量仪器和33台全站仪等。经管实验实训中心建有高仿真的会计、旅游、物流等实验实训室,建有设备先进的三维立体导游模拟实验实训室。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山东省“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教学设备总体数量和质量均居于全省民办高校前列。

第八条 院系设置

学院现设有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护理学院、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基础部等9个二级学院(部)。

第九条 历史沿革

山东协和学院创建于1993年,创建初期为山东济南协和专修学院。2003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筹建济南协和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改建为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200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被评为“优秀”等级。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

第十条 教学科研成果

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注重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以科研促教学,教改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丰硕成果。建有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1门,省级特色专业3个;承担省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6项,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三等奖3项。近年来,承担省级科研课题13项,厅级科研课题33项。获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7项,并被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科研管理先进集体”,获中国解剖学会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

学院现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2人,省级教学管理先进集体1个,省级教学管理先进个人2名。

近三年,学生在国家和山东省组织的高校技能大赛或科技大赛中,获得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省级一等奖5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12项。

第十一条 奖、助学政策

为体现党和政府以及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学院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学生学习、生活、就业困难。(一)开辟“绿色通道”:新生入学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先注册报到,入学后个人申请减、免、缓缴学费(2008年,学院对统招录取四川重灾区的学生全部免除大学期间学费);(二)助学贷款: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可以申请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贷款;(三)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2. 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3.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4.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的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发放,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5.昭阳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每生每年4000元,6.“同心光彩助学行动”资助金5000元;(四)勤工助学:学生入校后,通过个人申请,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五)学院自创办以来,每年投入近40万元,为所有在校生免费提供开水,免费洗浴。

第十二条 就业指导服务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始终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涵盖就业研究、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培训、跟踪服务等“五大模块”的就业指导与服务体系。每年举办大型供需洽谈会,并根据需求组织专场招聘会,先后与全国数百家大型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并签订订单培养协议。让每一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面对面交流,不出校门就能了解职场动态和业界需求,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搭建了广阔的平台。

根据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毕业生可以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等项目;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还可享受国家有关优惠和扶持政策;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可获得6000元的“扬帆工程”就业创业资助及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第十三条 资格认证培训

学院是山东省职业技能人才鉴定基地、OSTA考试中心、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项目指定助学单位、中国人文医师协会山东省授权考试站。学院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关于开展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政策,大力的发展职业资格认证。目前开设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营销师、营养配餐师、口腔技师、育婴师、物流师、中药调剂员、医药商品购销员、土建施工员、程序员、电子设备装接工、数控车工等56个工种的职业资格培训及鉴定,对鉴定合格的学生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使学生毕业时,至少可以取得一个职业资格证书,提高了就业竞争力。2011年,学院学生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达92.3%。

第十四条 校企合作

学院坚持走产学结合之路,加强校企合作,推行工学结合,先后与济南市中心医院、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济阳县人民医院、蓝海集团、海尔集团、中国(山东)重汽集团、济钢集团、三角集团、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建工集团、南方测绘等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深度校企合作关系。创新了“双线、双纲、双证、双高、双文化、双过程”的“六双”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创办 “协和-联想班”、“协和-重汽数控班”、“协和-澳柯玛班”等,进行订单式培养,打造人才培养与上岗就业“直通车”。 并与联想集团、舜耕山庄、江苏启东计算机厂等11家企业建立长期的教学、订单式培养等项目的校企合作关系。学院与联想集团共建笔记本电脑大学项目中,设立了“昭阳奖学金”,联想工程师认证考试,安排学生到大联想售后服务体系实习,实习通过后推荐就业。还完成了与世界知名IT企业oracle(甲骨文)公司教学同步合作,并在104家单位建立了实习、实训基地。

第十五条 校园文化

学院坚持走以和谐宽松、团结合作为内涵的“和合”建校之路,着力培育具有自身特色的校园文化。一方面积极推行“和合”向上的校园精神,把这种精神体现在“明道致远,德慧至善”的校训里,体现在“诚信、奉献、求真、务实”的校风里,体现在“勤学、善思、笃行、创新”的学风里,化为全院师生和合向上的信念,成为大家的共识与行为规范;另一方面坚持教育与关爱相结合,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把人文关怀渗透到教学管理的各个环节,引导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创办以来,对学生喝开水和洗澡全部免费;先后为9000多名家庭困难学生不同程度地减免了学费,从未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和合”校园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育人环境,“和合”向上的精神深深影响和浸润着广大“协和”学子。多年来,学院从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学院稳定发展的事件。2009年,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代表山东省民办高校向中央巡视组汇报了经验和做法,还作为先进典型在全国第18次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学院开展师德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被省委高校工委多次转发。

学院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发挥“第二课堂”的育人功能,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成立了文学社、记者站、英语(论坛)俱乐部、艺术团、摄影协会等72个学生社团组织,定期举办演讲会、辩论会、艺术节、文艺晚会、电影周等活动。院广播站、校园网、《协和学院报》等是师生发表作品和展示精神风貌的窗口。

第十六条 回报社会

学院坚持在回报社会中育人,在服务社会中发展,以感恩之心、奉献之情回报社会。医学院专家教授及学生,每年利用休息日定期开展义诊活动,免费为咨询者答疑解惑;汶川大地震和北京奥运前夕,学院师生还积极为四川灾区同胞捐款捐物、参与奥运有我文化助残活动。2005年,学院分别向东平县教育局、济阳县卫生局、陵县卫生局各捐赠价值20余万元显微镜100台,用于支持当地的教育、卫生事业。自2005年学院被山东省卫生厅指定为全省乡村医生免费培训基地,至今已连续8年举办培训班91期,培训乡村医生20000多人。乡医培训大大改善了农村的卫生状况,使3000多万百姓从中受益。这一惠民善举,得到国家和山东省领导的高度评价,多次被中央电视台、大众日报等媒体报道。2006至2011连续六年,学院分别与《齐鲁晚报》和《生活日报》联合举办“助考生一‘笔’之力”大型公益活动,为全省高考学子免费提供放心文具240万套,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第十七条 学院荣誉

学院自创办以来,取得了良好的办学业绩,得到各级政府及社会的肯定。

2010年1月,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荣誉称号。

2010年9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2006年12月,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

2011年1月,被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单位”。

2011年6月17日,学院党委被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授予山东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2012年1月5日,在2011年度全省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统战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中,被中共山东省委统战部评为“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9年,被山东省民政厅授予 “优秀民办非企业单位”。

2005年7月,被山东省卫生厅指定为乡村医生集中培训基地。

2009年5月,被山东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授予“爱心助残之星”的荣誉称号。

2010年1月,在山东省社科院省情综合研究中心、山东大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发布“山东民办高校公众满意度调查报告”中,被评为“十佳院校”。

2007年5月,被中国国际教育家协会授予“影响力的中国十佳职业院校”称号。

2006年9月,被山东省民办教育协会评为“山东省民办教育三十佳品牌单位”。

2009年5月,被山东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授予“爱心助残之星”的荣誉称号。

2006年6月和2011年6月,学院党委2次被中共济南市教育工作委员会评为“五好先进基层党组织”

2008年10月,被济南市教育局授予“济南市公益培训进社区示范学校”。

2004年4月,我院被济南市教育局授予“先进助学单位”。

第三章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招生专业

1.普通本科招生专业:护理学、土木工程、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会计学、电子信息工程、学前教育等10个专业。

2.普通专科(高职)招生专业:商务英语、电子商务、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市场营销、临床医学、护理、助产、口腔医学技术、中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数控技术、物流管理、应用电子技术、会计电算化、给排水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物联网应用技术、建筑工程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等34个专业。

我院临床医学和护理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参加医师、护(士)师资格考试。

第十九条 招生区域、层次、学制和人数

经省教育厅批准,学院2012年在山东、江苏、内蒙古、安徽、福建、河南、河北、浙江、黑龙江、辽宁、吉林、陕西、新疆、山西、四川、甘肃、贵州、广西、云南、广东、青海、宁夏、重庆等23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专科(高职)学生 人,其中山东省春季高考本科招生 人,学制4年;夏季高考本科招生 人,学制4年;山东省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招生 人,学制3年;夏季高考专科(高职)招生 人,学制3年。(因2012年的招生计划还未下达,我院等待招生计划下达后在进行补填)

第四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2年招生的文件规定。

第二十一条 我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招生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二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我院只开设公共英语。

第二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录取原则:

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2.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院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给予退档处理。专业确定后,原则上不进行专业调整,必要时学院将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热线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二十九条 我院同意并执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有关政策规定。

第三十条 为确保招生计划完成,我院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对投档考生进行电话确认,考生家长或考生本人声明自愿放弃志愿的,我院予以退档。

第五章 新生入学报到和资格复查

第三十一条 录取考生需持本院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中学(人事)档案到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我院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学院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要严格审查、复核学生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等相关材料,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材料相一致,凡不一致者,不予以入学注册。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学费及其它

第三十五条 经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学费标准:本科普通类专业:7500元/年;专科普通类专业:6600元—70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 退学学费规定:学院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55号文件)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

学生因自身原因退学,应根据以下情况核退部分所收学费、住宿费:属学历教育的,学生注册入学后,学习时间不满两个月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四分之一收费,满两个月不满一学期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二分之一收费,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费。学制一年以下的非学历教育,按实际学习时间折算核退所收费用。

第三十七条 资助贫困生政策: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院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二、设立勤工俭学岗位。三、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

第三十八条 专升本政策按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执行。

第三十九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山东协和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院在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后,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东协和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十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879566688795777

网址:

电子邮箱:sdxhu@126.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

邮政编码250109

第四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协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协和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协和学院

2012年4月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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