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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创业社保补贴申请条件及流程~深圳市创业补贴怎么申请?
发布于 2024-09-11 11:46:09 作者: 湛涵瑶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成为合法企业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通过完成这个过程,你可以获得法律保护,让你的企业更加正式和专业。主页将带你了解深圳创业补贴优秀项目申请,希望你可以从中得到收获。
- 1、在深圳创业可以申请哪些补贴?
- 2、深圳市创业补贴怎么申请?
- 3、在深圳,个人创业怎样申请政府补贴?
- 4、深圳创业补贴的申请条件
- 5、深圳市创业社保补贴申请条件及流程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一:在深圳创业可以申请哪些补贴?

优质回答第一,场租补贴。每个企业、个人都能申请,每月补贴500~1560元,可以连续领3年;
第二,社保补贴,每月补贴620元,可以连续领3年;
第三,初创企业补贴,补贴5000元每人,最高不超5万元;
第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聘每人补贴2000~3000元,可高不超过3万元;
第五,优秀创业项目补贴,单个项目补贴5~30万元,但门槛相对较高。
二:深圳市创业补贴怎么申请?
优质回答要说这深圳还真的是个适合创业的城市,小规模企业不仅有优惠政策,在创业前通过审核的人员还可申请创业补贴
符合任一条件即可申请:
高校毕业生(全日制);
留学回国人员;
毕业学年在校学生需提供在校证明;
转业军人、随军家属(深户籍);
复员退役军人(深户籍);
港澳居民。
可申请的补贴:
创业补贴:人均补贴10000元-15000元;
社保补贴:补公司缴纳的那部分;
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的按3000元/人补贴;招用3人的每增加1人给予2000元补贴,总额申请可达3万元;
场地补贴:根据实际面积大小补贴500-1560元不等;
免息贷款:2020年新政策将有30万提升到60万,免息周期将由原来的三年延长到九年。
程序
主要分为:注册立户和身份核实,两个条件
①注册立户:拟申请创业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应在完成创业实体商事登记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主要就是成立公司啦)及社会保险登记后,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为其初创企业进行注册立户;
②身份核实:自主创业人员可在申请创业补贴之前,或在申请创业补贴之时到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
三:在深圳,个人创业怎样申请政府补贴?
优质回答众所周知,在深圳创业就可以申请创业补贴!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创业补贴是分为四大项补贴来申请例如;初创补贴,社保补贴,场租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这些补贴每一个都需要准备不同的资料去申请,而且都有不同的审核周期!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深圳创业初创补贴申请所需的资料以及申请流程吧!
申请条件
1、深户或者毕业五年内大学生
2、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初创企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以后携带相关资料到注册地所在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提出初创企业补 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法人和股东每人补贴1万元,合伙申请最高10万元!
如何申请 ?
申请材料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初创企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以后携带相关资料到注册地所在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提出初 创企业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提交以下资料:
可以先看看自己公司是否符合条件!
去哪申请 ?
申请时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注册地所在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提出初创企业补贴申请。合伙创办企业且 符合初创补贴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应一起提出初创补贴申请,可书面委托合伙人或股东之一代为提出 申请,并递交相关资料。以同一初创合伙企业提出初创补贴申请的,已受理申请时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 数为准,后续不能再增加其他申请人。
审核发放流程
1、受理
(当场) 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材料后,应当当场进行核对。对于材料齐全、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出具 《受理回执》;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对于不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出具 《不予受理回执》。
2、审核
(3个工作日) 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 。
3、审批
(2个工作日) 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后,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对拟补贴的 对象和金额等信息公示7个自然日(公示不计入承诺时限);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但经过调查不存在 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的,复核通过,予以支付。公示有异议,且经过调查存在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 的,复核不通过,不予支付。
4、办结
(审批完成自动办结) 申请复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完成办结。
5、送达
该业务无送达步骤,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补贴拨入申请 人/单位的银行账户。
温馨提示
(一)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首次申请各项创业补贴必须由本人现场提出,并签 署诚信申报承诺。
(二)该补贴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已经领取自主创业人员初创企业补贴的创业者不得重复 享受,不予追溯补贴差额。
四:深圳创业补贴的申请条件
优质回答深圳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人群即可申请创业补贴!
1、深户
2、毕业五内的大学生留学生
3、港澳居民
补贴项目
1、初创企业补贴
补贴标准
符合补贴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申请10000元的初创企业补贴。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经审核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该初创企业首次申请时的商事登记合伙人人数每名计发10000元、合计不超过10万元给予初创企业补贴(以同一初创企业申请初创补贴的合伙人或股东,最多不能超过10人)。初创企业补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
申请材料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初创企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以后携带相关资料到注册地所在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提出初创企业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提交以下资料:
(一)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澳门居民提供)或港澳居民居住证(三种证件选择一项提供即可,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
(四)税务登记证(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及申请当月当前六个月的纳税证明。
2、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
社保补贴按我市当年度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单位实际缴交部分低于最低缴交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个人应缴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担。(650每月,补贴3年!)
申请材料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3个月后提出首次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提交以下资料:
(一)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澳门居民提供)或港澳居民居住证(三种证件选择一项提供即可,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
3、创业场租补贴
补贴标准
(一)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每月1200元、第二年每月1000元、第三年每月700元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二)自主创业人员在上述主办载体以及认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三)大学生(包括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休学学生;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自主创业的,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的,按照第一年每月1560元、第二年每月1300元、第三年每月910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在上述认定载体以及市、区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65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7800元),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申请材料
自主创业人员提出首次场租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提交以下资料:
(一)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澳门居民提供)或港澳居民居住证(三种证件选择一项提供即可,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经房屋租赁部门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缴纳租金的发票(需与租赁合同相关内容一致);
(五)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
(六)税务登记证(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及纳税证明。
4、创业带动就业
补贴标准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的每净增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申请材料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按年度申请。首次申请应于初创企业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期限劳动合同,并在申请当月前已为其连续正常缴交6个月社会保险后提出。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应填写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澳门居民提供)或港澳居民居住证(三种证件选择一项提供即可,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招用法定劳动年龄人员1年的劳动合同(验原件);
(四)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
(五)税务登记证(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及纳税证明。
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初创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申请入口
五:深圳市创业社保补贴申请条件及流程
优质回答一、补贴标准。
社保补贴按我市当年度社会保险费最低缴交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单位实际缴交部分低于最低缴交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个人应缴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担。
二、申请材料。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3个月后提出首次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提交以下资料:
(一)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身份证件: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港澳居民提供1项或3项,中国台湾居民提供2项或3项(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他人员通过数据共享方式查询公安部门的申请人身份认证信息。
(三)银行出具的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单位盖章)。
三、申请流程。
合伙创办企业且符合社保补贴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应一起提出社保补贴申请,可书面委托合伙人或股东之一代为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资料。以同一初创合伙企业提出社保补贴申请的,以受理申请时符合社保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数为准,后续不能再增加其他申请人。
(一)首次申请时申请人应携带相关资料到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提出创业社保补贴申请。
(二)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相关资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对于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并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初核通过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复核。首次社保补贴申请初核时,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需核定该申请人的社保补贴时段。补贴核定时段按申请人首次享受补贴月份起算(即首次申请月往前3个月),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导出复核后的信息包括补贴对象、补贴项目、补贴金额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不存在丧失补贴条件的情况的,视为复核通过;复核通过的予以支付。公示后有异议的,且经过调查存在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的,复核不通过,不予支付并告知申请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相关补贴拨入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申请人首次申请社保补贴后,社会保险持续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交的,无需到街道提出再次补贴申请。补贴申领期间企业注册地址发生变更的,应携带首次申请补贴时的资料到变更后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再次提出申请。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按流程每3个月发放一次社保补贴。后续社保补贴发放期间,出现申请人连续3个月及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其补贴核发时段内扣减相应月数,并不予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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