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深圳注册公司红树叶财务财税法一站式服务平台

关于红树叶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1317-2164-214

当前位置: 主页 > 行业资讯 > 创业补贴 > 离岗创业申请条件

离岗创业申请条件

发布于 2023-12-12 22:39:42 作者: 万睿彤

注册公司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但是它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如果你想要创造一个成功的企业,你需要了解如何注册公司,并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今天主页带你认识离岗创业深圳补贴政策以及应该怎么解决它,如果我们能早点知道解决方法,下次遇到的话,就不用太过惊慌了。下面,跟着主页一起了解吧。

宿迁市事业单位离岗创业手续怎么办

宿迁市事业单位离岗创业手续怎么办

最佳答案地方新政

可享受税费减免、资金奖励等多项优惠政策

老王是宿迁一乡镇中心校的副校长,今年已经55岁,他认为自己事业上已经没有了奔头,他早就想利用自己多年的教学和管理经验创办一家校外辅导机构,但碍于一些规定,他一直没有付诸实施。但近日,宿迁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实施全民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下简称《意见》)让他很受鼓舞,按照《意见》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5年的工作人员,经本人申请,任免机构批准,可提前退休创业”,这坚定了老王离岗创业的决心。

《意见》鼓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经单位批准可一次性停薪留职3–5年,签约期满后要求回单位的,可恢复上岗,工龄连续计算。停薪留职期间不影响工资调级;继续创业的,经本人申请按辞职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工作年满30年,或离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5年的工作人员,经本人申请,任免机构批准,可提前退休创业。同时支持全市高校、科研院所和事业单位科技人才创业,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鼓励科技人才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

对符合创业条件的大学生村官,由县(区)委组织部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共同审核后,发给创业卡。持卡人可直接到所在地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贷款额度为信用贷款5万元、担保贷款1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由同级财政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50%比例贴息。

事业单位离岗创业未返岗应该如何处理?

最佳答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管理

暂行办法

(参考模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 科技 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人力资源 社会 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促进本单位 科技 成果转化工作,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投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障离岗创业人员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涉及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XXX大学或研究所(此处为事业单位名称)(以下简称“单位”或“本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同为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的,在辞去领导、管理职务后,可以申请离岗创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述的“离岗创业”,是指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自愿申请,单位审批同意后,保留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和人事关系,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离开单位所聘工作岗位,带着科研成果全职到外部创建或入股 科技 型企业的情况。

第四条 下列人员不允许离岗创业:

(一)现主持国家、部委或单位重大 科技 项目的人员;

(二)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国防安全科研项目攻关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三)离岗对本单位科研及相关工作产生影响的人员;

(四)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离岗的人员。

第二章 政策措施

第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批准同意,可携带科研成果全职到外部创建或入股 科技 型企业(以下简称“创办企业”)。有关人事管理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离岗创业人员经单位同意,可在3—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原聘用合同暂停履行。

(二)离岗创业人员与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离岗创业期限、工作待遇、 社会 保险、科研成果权益分配等双方权利义务及争议处理方式等事项。

(三)离岗创业期间,单位发放基本工资。离岗创业期间如因工作需要仍承担单位相关工作,离岗创业者可按相关规定领取劳务费。

(四)离岗创业期间,年度考核由单位根据创办企业出具的鉴定和评价意见进行,必要时也可到创办企业深入考核。除受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情况外,一般定为合格或等次,正常调整档案工资。创业业绩突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不占单位考核优秀比例。

(五)离岗创业期间,对离岗创业人员仍可执行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励等管理制度,离岗创业人员职级、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创办企业取得的业绩和成果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业绩考核等重要依据。

(六)离岗创业人员各项 社会 保险、职业年金中个人承担部分由本人负担,可委托单位代扣代缴;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按原渠道缴纳。按规定缴纳各项 社会 保险与职业年金的,离岗创业时间计入单位工作年限并连续计算工龄。

(七)离岗创业期间,在创办企业发生工伤的,创办企业配合做好工伤调查核实工作,由单位向统筹地区 社会 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八)离岗创业期间或期满,本人要求返回单位工作的,原聘用合同恢复履行(离岗创业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应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除外)。

(九)离岗创业期间或期满,本人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未提前与单位沟通协商且期满不按时返回的,单位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规定转移档案及 社会 保险手续。

(十)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及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不再享受离岗创业人员待遇和相关政策。

(十一)离岗创业期间,不得以单位名义在外从事经营活动。 离岗创业人员若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给予处分或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离岗创业期间,离岗创业人员所承担的国家 科技 计划和基金项目原则上不得中止,确需中止的应当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办理手续;离岗创业人员承担的其他 科技 项目,由单位与离岗创业人员协商处理。

第三章 申办程序

第六条 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请离岗创业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个人申请。本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申请表》,主要对本人意向、创业计划、企业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二)部门审核。人事管理部门、 科技 管理部门、资产财务管理部门对离岗创业申请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向有关企业了解情况,材料通过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班子决策:

1.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离岗创业条件进行审核;

2.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拟进行创业转化的 科技 成果进行评估,明确现有成果的权属,并提出企业创办后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配机制建议;

3.单位资产和财务管理部门对创办企业的资源占用等情况进行审查,明确是否占用单位经费、场地、设备等情况。

(三)单位决策。单位领导班子对离岗创业申请进行决策,并作出书面决定。

(四)签订协议。离岗创业人员与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离岗创业期限和离岗创业人员的权利义务、争议处理方式等事项。

(五)归档备案。协议签订后,单位人事部门将离岗创业人员申请、人员基本情况、单位书面决定及离岗创业项目说明等有关材料归档,并报主管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或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部门备案。

第七条 离岗创业人员创业期间或期满需要返回原单位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个人申请。本人提前30日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二)人事部门审核。人事管理部门了解人员离岗创业期间工作表现、业绩等情况,并审核离岗创业人员与企业、项目脱离关系的证明材料后,及时为其安排工作。

(三)签订聘用合同。返岗人员与单位续签或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四)报备及备案。人事管理部门将返岗人员岗位聘用情况向领导班子报备后报主管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或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部门备案。

第四章 有关事项及要求

第八条 离岗创业期间,除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外,单位不得以离岗创业为由要求终止离岗创业人员人事关系。

第九条 离岗创业人员返回单位工作时,如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无空缺,单位可暂时突破结构比例聘用,并逐步消化。

第十条 离岗创业人员所在单位应及时办理离岗备案或岗位聘用备案手续。单位要加强对离岗创业人员的指导、管理和服务,拓展创新创业渠道,为其离岗创业提供必要支持。离岗创业人员要自觉服从单位的管理和考核,及时向单位报告创业情况和履行约定情况。

第十一条 允许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通过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其有关具体人事管理问题,在国家和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范围内,由本人、单位、服务企业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予以约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期间使用职务成果的,按照《XXX大学或研究所(单位名称) 科技 成果转化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在单位控股企业(含独资企业)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上述离岗创业的范围内。

第十四条 领导干部申请离岗创业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单位非事业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全职到单位外部创业的,应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离岗创业影响深远。

这既是深化改革的信号和方向,也可以说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

疫情对经济造成重大影响,要保民生就业,还是要鼓励更多的创新创业。

只是事业单位人员在职创业,原来的中小企业将面临另一种冲击。没有市场优势和资源优势的企业将更加艰难。

事业单位离岗创业类似于国企改革,但此项措施更加温和,对相关人员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短期有激发创新创业新热潮的作用,同时也要看到长期的影响,做好相应的规范,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和形成企业之间不公平竞争的局面。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以下回答纯属个人浅见:

1、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事业单位离岗创业文件,各省根据实际情况也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文件,如下面是我们黑龙江的文件

同时,每个单位又根据自己的情况也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

2、办理离岗创业时,单位应该已经将省里的文件和国家文件给创业者看了,并且离岗创业是需要上级部门审批通过以后才可以离岗。正常情况下离岗时间是规定好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创业顺利则可以继续创业或脱离事业单位体系,进行减编。如果创业不顺利还可以回来继续工作。如果到期了而不返回也不通知单位,按照黑龙江的文件规定“离岗创业期满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返回的,原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是这样处理的。其他省份估计也是类似的规定。这里要说的是无正当理由,正当理由就看各个单位如何认定了。

愚见请自行分辨,!

通知单位,做好预先准备。查看办理停薪留职的相关办理过程。

这的看你是什么时间的事情。停薪留职,回来就行。不然有可能已经被清退。这种问题没有问的必要!

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

最佳答案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工作,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潜能,吉林省释出《》。下文是我收集的关于《》,欢迎阅读!

吉林省释出《》

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工作,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潜能,近日, *** 吉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规定科研人员带着科研专案或成果到企业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的,原单位可保留基本工资。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仍保持原聘任级别岗位不变。该实施细则从4月5日起施行。

关注点

关注一:带专案或成果创业保留基本工资

据悉,事业单位批准离岗创业的人员范围为具备创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离岗期限不超过3年,对已经具有离岗创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再次批准其离岗创业。

《细则》对离岗创业的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激励保障规定,高校或科研创新型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带着科研专案或成果到企业开展技术转移、科研成果转化等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的,原单位可保留其档案工资中的基本工资部分;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初始阶段暂停发工资,但由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档案工资按国家和我省规定正常晋级或调整,并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专业技术人员在离岗创业期限内经考核证明创业业绩优秀,且在本省内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超过本人档案工资的,凭完税证明提出申请,原单位可在该缴税年度内发放其基本工资;在本省内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超过本人档案工资2倍的,凭完税证明提出申请,原单位可在该缴税年度内全额发放其档案工资。因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结余的人员工资和经费,原单位可统筹调剂用于补充公用经费支出,但不得用于“三公”经费支出。创业企业或所工作企业应当依法为离岗创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离岗创业人员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离岗创业期间非因工死亡的,执行人事关系所在事业单位抚恤金和丧葬费规定。

关注二:离岗创业期间保持原级别岗位不变

在人事管理激励保障方面,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仍保持原聘任级别岗位不变,执行原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离岗创业人员创业业绩突出的,年度考核可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原单位考核优秀比例。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可按照原单位职称评聘条件申评上一级职称,职称级别晋升后,按省现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有关规定择优聘任;离岗创业期间业绩贡献突出的人员,职称晋级和专业技术职称分级聘任由省级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单独组织、专门评定,经评定通过人员可向同级人社部门申请特设岗位逐级聘任,并逐步消化。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可根据所创业专业领域,享受申报第二职称评审政策;离岗创业期间业绩成果可累计计算,作为职称专门认定的重要依据。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空出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按有关规定用于聘用人才。离岗创业人员返回的,如无相应岗位空缺,可暂时突破岗位总量聘用,并逐步消化。离岗创业人员离岗期间和离岗创业期满后,要求返回原单位工作的,应提前30日提出书面申请,原单位应及时为其安排工作。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本人提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单位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离岗期满后30日内未返回原单位工作或选择继续创业的,原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关注三:原单位负责定期实地考核和服务管理

对于离岗创业人员管理监督,《细则》规定,离岗创业专案涉及原单位智慧财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相关企业可订立“三方”协议,明确收益分配等内容。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原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离岗创业人员实行季度、半年或年度实地考核和服务管理,积极帮助其解决离岗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其创业工作的成功。离岗创业人员要向原单位如实报告创新创业情况。对考核中发现离岗人员未实施创业计划或存在“假创业”情形的,要及时进行纠正,责令其终止创业并返岗工作;对欺瞒组织、不服从单位纠正、不返岗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注册公司可以增加您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扩大业务范围。主页关于离岗创业深圳补贴政策就整理到这了。看完本文,相信你有了一定的了解,也知道它应该怎么处理。如果你还想了解离岗创业深圳补贴政策的其他信息,可以点击主页其他栏目。

备案号:粤ICP备17121331号 红树叶财务咨询管理

郑重申明: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必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