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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该如何选择?
发布于 2024-07-17 17:34:09 作者: 卢恨竹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之一。虽然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要你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你的企业就可以合法地运营。接下来,主页将介绍深圳货代一般纳税人,希望可以让你在这方面有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
问题1: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该如何选择?

最佳答案1、必须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下称“纳税人”),除按税法规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外,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经营期内的,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下同)超过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其他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不含80万元)的,均应当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按一般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2、可选择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年应增值税销售额虽未超过上规定数额、或者新办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按一般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
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要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并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3、必须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时间。
⑴年应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认定时间。
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申报的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超过上述规定标准时,应当在第12个月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下同)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⑵可选择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时间。
纳税人符合可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条件时,可随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⑶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外,应当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报送《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经认定机关批准后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请注意
1、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新开业纳税人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的当月起),应当按照以下办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按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应纳税销售额�税率当期进项税额为当期购进(含进口)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时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和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方开具的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以及购进或者销售货物、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但除铁路运输票据、农产品销售发票外,必须将相应票据按规定时间和办法到主管税务机关或自行网上认证通过后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除税法规定不需要认定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单位及其他个人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
4、提供准确资料,接受主管税务机关的相关检查,如在纳税辅导期内对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性检查等等。
问题2:一般纳税人做账流程是怎样
最佳答案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帐务处理
一、 科目设置
一般纳税人企业应交的增值税,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和“增值税检查调整”三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应交增值税”科目是详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计算和解缴、抵扣等情况,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为借方类科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为贷方类科目)等共9个专栏。
“未交增值税”科目在月终由“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转入,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的增值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在税务稽查机关检查补征税时运用。
二、 帐务处理举例
1、购进或接受货物或劳务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
借:材料采购等存货类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资金类科目
2、进货退回与进货折让
(1) 进货后尚未入帐发生退货或折让,主动退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需作任何会计处理。
(2) 进货后已作会计处理发生退货或折让,必须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收到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按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红字作帐务处理举例1分录
3、不予抵扣进项税额的帐务处理
(1) 购进货物时能直接认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直接记入购进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
(2) 购进时不能直接认定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先按帐务处理举例1记帐,购入货物以后用于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再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等存货类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实现收入(内销)
借:银行存款等资金类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视同销售业务
(1) 将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对外投资、无偿赠送等视同销售形为
借: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短期投资、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贷: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非货币性交易涉及货物:)业务,接受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出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销货退回和销货折让与折扣
(1) 在收到购货方退回的税款抵扣联,可直接扣减当期销项税额。
(2) 在取得购买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后,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据此扣减当期销项税额。
红字作帐务处理举例4分录
7、按规定享受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不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核算。直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补贴收入”
8、预缴或月内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9、 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企业
(1) 外销货物确认销售,不计销项税额
(2) 征退税率差部分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申报退税,取得《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
借:应收出口退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0、 月终未交和多交增值税的结转
(1) 当月发生应交未交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 当月发生多交的增值税
借:应 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 未交增值税在以后月份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 多交的增值税在以后月份退回或抵交当月应交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或应交税金(已交税金)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1、 按规定允许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欠税
红字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红字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2、国税稽查机关等检查调增的增值税帐务处理
(1)稽查机关检查应补征的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以前年度损溢调整)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2)补税当期有进项留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 补征的增值税税额直接开票入库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13、处于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建立“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用于核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尚未进行交叉稽核比对的已认证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以及货物运输发票进项税额。
(1)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上述扣税凭证后
借:原材料等存货类科目
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资金类科目
(2) 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3) 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红字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蓝字 借:原材料等存货类科目
一、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正”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产品征税证明。
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转帖自紫陌千堆雪的《亲身出口经历流程小结》,若因转贴而造成对帖主的侵权,烦请帖主不计究,不起诉,本人热线:bennywang@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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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有进出口权的外贸公司,一般是自营,去年偶尔帮朋友出口一批货物到韩国,所以有了以下的出口流程,
1.制作形式发票金额USD:1109.24)给国外,同时附汇款路线图,前T/T国外付款USD:1090.24(其中差额为银行费用)给我司。
2.向国内工厂购买原料,价款:8002.20元。同时将出口退税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进出口权证书,海关登记证,增殖税发票资料等传真工厂,以便办理缴款专用通知书以及增殖税发票。(不需要法定商检)
3.向货代委托定仓,同时制作正本发票,装箱单,出口报关单,报关委托书,海运货物委托书。(同时,通过电子口岸网上申请核销单,现场领取,以及网上出口口岸备案)。
4.收到工厂货物,托运到货代已经联系好的仓库,填写仓库的收货单证,将货物交给仓库以便装箱(我司是拼箱)。同时填写并确认托运单,以及提单。(电放提单,顺便出具电放保函)
5.购买保险,领取正本保险单以及付款通知书。
6.出口货物。
7.工厂的缴款专用书以及税单到达:税单总额:8002.20(成本:6839.48,税:1162.72)专用缴款通知书为:6839.48*0.068=465.09
8.领取核销单,报关单,以及凭收汇凭证单,银行对外收汇申报单,到银行换取收汇水单
在电子口岸网上申报核销后去外汇管理局现场核销。
9.核销后,将相关核销数据向国税局申报。
10将数据输入国税的电子申报盘片,制作软盘,等待国税局通知。
11带书面单据:报关单,外销发票(自己制作),核销单,缴款专用书,增殖税发票,现场办理。
12确认后退税。我司确认为报关单上的FOB金额为USD:1075.96,退税为:RMB:1025.92(15%退税率)(6839.48*0.15=1025.92)
从上实际操作可知:
1.由于17%与15%不同,进项抵扣税1162.72与退税:1025.92有一定差距,其实退税就是将原本要抵扣的进项税退了回来(贸易企业),出口的利润主要是出口的USD:1090.24*8.6=9376.8与8002.2的差额不要交纳0.17即233元的增殖税以及233元中的地税(如城建费用等)
2.工厂的专用缴款通知书中所交的款项是保证金性质的,会在一定时间内退回工厂。1.防止工厂多开增殖税发票,用来出口骗出口退税。2.也可以给国家,地方融资9自己想的)
3.疑问是:FOB价报关单上为什么是USD:1075.96,应该是CIF-I-F(USD:1090.24-20-运费呀,请报关熟悉解释。
什么是进口付汇核销?
就是采用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的形式,对每一笔通过外汇指定银行向境外付汇的情况进行统计,到货后再逐笔核对注销的一种监管制度。
◆监管范围
进口单位以通过银行购汇或从现汇帐户支付等方式向境外支付有关进口商品的货款、预付款、尾款及转口贸易的货款等,均应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包括以外汇贷款、外币现钞和捐赠外汇进口等。
◆实施依据
现行的进口付汇核销监管实施依据是由国家外汇管理局1997年1月28日颁布、1997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
◆“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
即“名录”,进口单位应当凭对外经贸部(委、厅)的批件、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执照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企业代码证书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列入“名录”。不在名录的进口单位不得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进口付汇。
◆“进口付汇备案表”
即“备案表”,是外汇局对特殊进口付汇行为进行真实性审核后的确认证明,是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上述进口付汇的依据。外汇局签发备案表前须审核进口有效商业单据和有效凭证:
1、货到汇款方式:正本报关单、进口合同、发票及有关批件;
2、T/T预付款方式:合同和有关批件(银行保函);
3、信用证方式:进口合同、信用证申请书复印件及有关批件。
◆“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
即“黑名单”,由外汇局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进口单位应当在付汇或开立进口信用证前逐笔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并办理“备案表”手续,接受外汇局真实性审核,并凭“备案表”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对外支付。进口单位受真实性审核的最低期限为6个月。对有下列行为的进口单位,外汇局可将其列入“黑名单”。
1、向外汇局或外汇指定银行报审伪造、假冒、涂改、重复使用等进口货物报关单(核销联)或其它凭证的;
2、付汇后无法按时提供有效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其它到货证明的;
3、需凭备案表付汇而没有备案表;
4、漏报、瞒报等不按规定向外汇局报送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或丢失有关单证的。
◆进口核销必备单证
进口单位付汇后次月5日前,持核销单证到所在地外汇局报审。
1、货到汇款项下进口核销,报审的有关凭证包括:核销单第二联;备案表第二联(如需开备案表的);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
2、信用证、托收及其它结算方式项下进口核销,报审的有关凭证包括:核销单第二联;备案表第二联(如需开备案表的);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及贸易进口付汇未到货核销表(如付汇后未到货的)。
◆进口货物报关单
进口付汇核销专用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应具备以下条件:必须是电脑打印的;具有签发地海关验讫章的;必须是有防伪标签的;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必须与合同买方和进口单位名称一致。
◆转口贸易核销
先支后收转口贸易项下的进口付汇,进口单位必须在付汇前持相应的进出口合同、转口贸易经营权的证书、对该业务的详细说明(必须列明预计收汇日期)、银行汇款凭证、备案表、进口核销单、外汇局售汇通知单,经外汇局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在售汇通知单上加盖业务公章,银行凭证售汇通知单及有关单证办理付汇。核销时凭出口所得的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办理。出口所得的金额必须大于进口付汇的金额。
先收后支项下转口贸易的进口付汇,凭相应进出口合同、转口贸易经营权证书、对该业务的详细说明、备案表、进口核销单、商业票据、收汇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购汇支付或直接到银行办理对境外支付。核销时凭事先收取的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办理核销。
◆异地付汇核销
异地付汇是指进口付汇交易的两个主体,即进口单位和办理付汇手续的外汇指定银行不属同一个外汇管理局管辖的,外汇指定银行对该进口单位的进口付汇需凭备案表办理。进口单位应当在付汇次月5日前,根据实际进口未到货情况和已到货情况,及时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贸易进口付汇未到货核销表、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及相应核销凭证。
◆核销单证留存期限
进口单位留存核销单第二联、备案表第二联(如有)、加盖“已报审”章的到货核销表第二联、加盖“已报审”章的未到货核销表第二联、加盖“已报审”章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核销单证均需妥善保管5年备查。
问题3:一般纳税人,还没有申请进出口权的公司,怎么出口
最佳答案没有进出口权的的企业要出口,可以1、找外贸代理操作;2、买单出口
(三)两种方式的优缺点
优点:
找外贸代理:外贸代理可以收汇、付汇,核销退税一条龙服务,制作全套报关单据。
①代理的抬头一般是A类抬头,查验率相对较低。
②代理操作有退税,利润有保障。
③操作正规,整套外贸流程交给代理,较省心省力。
买单出口:买单出口即买一套出口报关单据,用个人账户收汇。
①交给货代一切搞定,这种操作比较简单。
②买单费较低,一般200-500就能搞定。
缺点:
外贸代理:需要配合和协调的流程较多。
买单出口:
①买单出口一般是B类及以下企业抬头,查验率相对较高。
②买单没有退税,失去一部分应得的利润。
问题4:一般纳税人做账流程是怎样
最佳答案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帐务处理
一、 科目设置
一般纳税人企业应交的增值税,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和“增值税检查调整”三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应交增值税”科目是详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计算和解缴、抵扣等情况,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为借方类科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为贷方类科目)等共9个专栏。
“未交增值税”科目在月终由“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转入,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的增值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在税务稽查机关检查补征税时运用。
二、 帐务处理举例
1、购进或接受货物或劳务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
借:材料采购等存货类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资金类科目
2、进货退回与进货折让
(1) 进货后尚未入帐发生退货或折让,主动退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需作任何会计处理。
(2) 进货后已作会计处理发生退货或折让,必须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收到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按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红字作帐务处理举例1分录
3、不予抵扣进项税额的帐务处理
(1) 购进货物时能直接认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直接记入购进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
(2) 购进时不能直接认定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先按帐务处理举例1记帐,购入货物以后用于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再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等存货类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实现收入(内销)
借:银行存款等资金类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视同销售业务
(1) 将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对外投资、无偿赠送等视同销售形为
借: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短期投资、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贷: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非货币性交易涉及货物:)业务,接受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出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销货退回和销货折让与折扣
(1) 在收到购货方退回的税款抵扣联,可直接扣减当期销项税额。
(2) 在取得购买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后,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据此扣减当期销项税额。
红字作帐务处理举例4分录
7、按规定享受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不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核算。直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补贴收入”
8、预缴或月内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9、 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企业
(1) 外销货物确认销售,不计销项税额
(2) 征退税率差部分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申报退税,取得《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
借:应收出口退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0、 月终未交和多交增值税的结转
(1) 当月发生应交未交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 当月发生多交的增值税
借:应 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 未交增值税在以后月份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 多交的增值税在以后月份退回或抵交当月应交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或应交税金(已交税金)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1、 按规定允许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欠税
红字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红字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2、国税稽查机关等检查调增的增值税帐务处理
(1)稽查机关检查应补征的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以前年度损溢调整)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2)补税当期有进项留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 补征的增值税税额直接开票入库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13、处于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建立“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用于核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尚未进行交叉稽核比对的已认证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以及货物运输发票进项税额。
(1)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上述扣税凭证后
借:原材料等存货类科目
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资金类科目
(2) 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3) 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红字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蓝字 借:原材料等存货类科目
一、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正”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产品征税证明。
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转帖自紫陌千堆雪的《亲身出口经历流程小结》,若因转贴而造成对帖主的侵权,烦请帖主不计究,不起诉,本人热线:bennywang@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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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有进出口权的外贸公司,一般是自营,去年偶尔帮朋友出口一批货物到韩国,所以有了以下的出口流程,
1.制作形式发票金额USD:1109.24)给国外,同时附汇款路线图,前T/T国外付款USD:1090.24(其中差额为银行费用)给我司。
2.向国内工厂购买原料,价款:8002.20元。同时将出口退税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进出口权证书,海关登记证,增殖税发票资料等传真工厂,以便办理缴款专用通知书以及增殖税发票。(不需要法定商检)
3.向货代委托定仓,同时制作正本发票,装箱单,出口报关单,报关委托书,海运货物委托书。(同时,通过电子口岸网上申请核销单,现场领取,以及网上出口口岸备案)。
4.收到工厂货物,托运到货代已经联系好的仓库,填写仓库的收货单证,将货物交给仓库以便装箱(我司是拼箱)。同时填写并确认托运单,以及提单。(电放提单,顺便出具电放保函)
5.购买保险,领取正本保险单以及付款通知书。
6.出口货物。
7.工厂的缴款专用书以及税单到达:税单总额:8002.20(成本:6839.48,税:1162.72)专用缴款通知书为:6839.48*0.068=465.09
8.领取核销单,报关单,以及凭收汇凭证单,银行对外收汇申报单,到银行换取收汇水单
在电子口岸网上申报核销后去外汇管理局现场核销。
9.核销后,将相关核销数据向国税局申报。
10将数据输入国税的电子申报盘片,制作软盘,等待国税局通知。
11带书面单据:报关单,外销发票(自己制作),核销单,缴款专用书,增殖税发票,现场办理。
12确认后退税。我司确认为报关单上的FOB金额为USD:1075.96,退税为:RMB:1025.92(15%退税率)(6839.48*0.15=1025.92)
从上实际操作可知:
1.由于17%与15%不同,进项抵扣税1162.72与退税:1025.92有一定差距,其实退税就是将原本要抵扣的进项税退了回来(贸易企业),出口的利润主要是出口的USD:1090.24*8.6=9376.8与8002.2的差额不要交纳0.17即233元的增殖税以及233元中的地税(如城建费用等)
2.工厂的专用缴款通知书中所交的款项是保证金性质的,会在一定时间内退回工厂。1.防止工厂多开增殖税发票,用来出口骗出口退税。2.也可以给国家,地方融资9自己想的)
3.疑问是:FOB价报关单上为什么是USD:1075.96,应该是CIF-I-F(USD:1090.24-20-运费呀,请报关熟悉解释。
什么是进口付汇核销?
就是采用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的形式,对每一笔通过外汇指定银行向境外付汇的情况进行统计,到货后再逐笔核对注销的一种监管制度。
◆监管范围
进口单位以通过银行购汇或从现汇帐户支付等方式向境外支付有关进口商品的货款、预付款、尾款及转口贸易的货款等,均应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包括以外汇贷款、外币现钞和捐赠外汇进口等。
◆实施依据
现行的进口付汇核销监管实施依据是由国家外汇管理局1997年1月28日颁布、1997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
◆“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
即“名录”,进口单位应当凭对外经贸部(委、厅)的批件、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执照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企业代码证书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列入“名录”。不在名录的进口单位不得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进口付汇。
◆“进口付汇备案表”
即“备案表”,是外汇局对特殊进口付汇行为进行真实性审核后的确认证明,是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上述进口付汇的依据。外汇局签发备案表前须审核进口有效商业单据和有效凭证:
1、货到汇款方式:正本报关单、进口合同、发票及有关批件;
2、T/T预付款方式:合同和有关批件(银行保函);
3、信用证方式:进口合同、信用证申请书复印件及有关批件。
◆“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
即“黑名单”,由外汇局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进口单位应当在付汇或开立进口信用证前逐笔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并办理“备案表”手续,接受外汇局真实性审核,并凭“备案表”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对外支付。进口单位受真实性审核的最低期限为6个月。对有下列行为的进口单位,外汇局可将其列入“黑名单”。
1、向外汇局或外汇指定银行报审伪造、假冒、涂改、重复使用等进口货物报关单(核销联)或其它凭证的;
2、付汇后无法按时提供有效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其它到货证明的;
3、需凭备案表付汇而没有备案表;
4、漏报、瞒报等不按规定向外汇局报送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或丢失有关单证的。
◆进口核销必备单证
进口单位付汇后次月5日前,持核销单证到所在地外汇局报审。
1、货到汇款项下进口核销,报审的有关凭证包括:核销单第二联;备案表第二联(如需开备案表的);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
2、信用证、托收及其它结算方式项下进口核销,报审的有关凭证包括:核销单第二联;备案表第二联(如需开备案表的);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及贸易进口付汇未到货核销表(如付汇后未到货的)。
◆进口货物报关单
进口付汇核销专用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应具备以下条件:必须是电脑打印的;具有签发地海关验讫章的;必须是有防伪标签的;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必须与合同买方和进口单位名称一致。
◆转口贸易核销
先支后收转口贸易项下的进口付汇,进口单位必须在付汇前持相应的进出口合同、转口贸易经营权的证书、对该业务的详细说明(必须列明预计收汇日期)、银行汇款凭证、备案表、进口核销单、外汇局售汇通知单,经外汇局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在售汇通知单上加盖业务公章,银行凭证售汇通知单及有关单证办理付汇。核销时凭出口所得的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办理。出口所得的金额必须大于进口付汇的金额。
先收后支项下转口贸易的进口付汇,凭相应进出口合同、转口贸易经营权证书、对该业务的详细说明、备案表、进口核销单、商业票据、收汇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购汇支付或直接到银行办理对境外支付。核销时凭事先收取的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办理核销。
◆异地付汇核销
异地付汇是指进口付汇交易的两个主体,即进口单位和办理付汇手续的外汇指定银行不属同一个外汇管理局管辖的,外汇指定银行对该进口单位的进口付汇需凭备案表办理。进口单位应当在付汇次月5日前,根据实际进口未到货情况和已到货情况,及时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贸易进口付汇未到货核销表、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及相应核销凭证。
◆核销单证留存期限
进口单位留存核销单第二联、备案表第二联(如有)、加盖“已报审”章的到货核销表第二联、加盖“已报审”章的未到货核销表第二联、加盖“已报审”章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核销单证均需妥善保管5年备查。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深圳货代一般纳税人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主页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