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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小规模普票免税吗?
发布于 2024-08-12 18:58:09 作者: 卯月杉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成为合法企业的第一步。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有完成这个过程,你的企业才能够合法地运营。接下来,主页带你了解深圳小规模纳税人普票免税额度,做好相应的准备,2023年小规模普票免税吗?希望可以帮你解决现在所面临的一些难题。
- 1、2023年小规模普票免税吗?
- 2、2023年小规模普票免税吗?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问题1:2023年小规模普票免税吗?

优质回答2023年:增值税月销售10万(季度30万)及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注意:此处的季度销售额(特指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30万是指普票+专票一共不超过30万,其中开具的普票免征增值税,专票是不免的。
政策规定:《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同时,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根据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此外,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公告要求,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问题2:2023年小规模普票免税吗?
优质回答2023年:增值税月销售10万(季度30万)及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注意:此处的季度销售额(特指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30万是指普票+专票一共不超过30万,其中开具的普票免征增值税,专票是不免的。
政策规定:《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同时,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根据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此外,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公告要求,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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