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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的填报

发布于 2024-08-18 19:48:03 作者: 旷慧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之一。虽然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有完成这个过程,你的企业才能够合法地运营。接下来,主页将带大家认识深圳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并将相对应的解决措施告诉大家,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减轻一些烦恼。

多处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负责人),须在次年的3月31日前进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可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纳税人在完成各投资企业的B表汇算清缴后,就可以进行C表的汇算清缴,大概率会产生补缴税款。

示例:假设李律师投资A企业应纳所得额为16.5万,投资B企业应纳所得额为8.6万,由于在两个投资企业做汇算清缴时都抵扣投资者减除费用6万,李律师在A企业做汇算清缴时抵减了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那么实质上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为6万元。

1、被投资单位应纳税所得额合计:165000 85000=251000元

2、应调增的投资者减除费用:60000元

3、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251000 60000=311000元

4、应纳税额:311000*30%-40500=52800元

5、已缴税额:42500元

6、应补(退)税额:52800-42500=10300元

7、税率公式:

=IFS(J18<=30000,0.05,J18<=90000,0.1,J18<=300000,0.2,J18<=500000,0.3,J18>500000,0.35),

速算扣除数公式:

=IFS(J18<=30000,0,J18<=90000,1500,J18<=300000,10500,J18<=500000,40500,J18>500000,65500)

其中J18为应纳税所得额。

8、其他略。

由于C表为合并经营所得、合并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对于被投资企业的亏损额,并不能相互抵销,所以补缴税款属于正常情况。

纳税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时,会自动生成汇总数据、自动计算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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