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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圳户口问题

发布于 2024-08-20 18:40:08 作者: 毋辰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成为合法企业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通过完成这个过程,你可以获得法律保护,让你的企业更加正式和专业。主页带大家认识纳税人积分入深圳户口,希望看完本文,你会对这方面的认识能更上一层楼。

问题一:办理深圳户口问题

办理深圳户口问题

优质回答深圳招调入户重大变化:10种人可以个人身份办理

2009年02月02日 来源:龙岗区劳动局 浏览:158 次 打印 收藏 关闭

2009年深圳市外招调工工作将于2月10日正式启动。2月2日,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今年招调工推出的10个新举措。其中,“满足条件的10类员工可以个人身份申报招调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毕业生免予技术技能水平考试”这两项新规定备受关注。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书记曾思克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2008年深圳市招调工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共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近3.3万人,其中高级工技能人才约占42.9%,大专学历的约占57.1%。引进人才数量比2007年略有增加。曾思克表示,在办理招调工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符合深圳招调工条件的人才越来越少。为了吸引深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各种人才,2009年,深圳市外招调工政策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增加了10个新举措。

新增招调员工个人申报新途径

“对符合招调工基本条件,且在深圳缴纳工伤保险费满2年的10类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通过代理机构办理招调工手续。”这是深圳今年招调工政策最大的亮点。记者了解到,目前,深圳招调员工是以员工就业的企业为主体办理,有些企业将入户深圳作为企业的一项激励措施,在企业内部进行“论资排辈”,使得一些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无法落户深圳,限制了技能人才的引进。深圳劳动保障局劳动力资源管理处处长李卓表示,考虑到人才的社会属性,允许符合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高技能人才以个人身份通过代理机构办理招调工手续,不需所在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将突破技能人才引进的以企业为单一主体瓶颈。但拟招调人员必须符合招调工基本条件,在深圳市稳定就业,并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为了积极稳妥推进此项工作,深圳劳动保障部门经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目前仅允许深圳市职业介绍中心开展以个人身份办理招调工手续工作,并确定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市第四人民医院(福田区人民医院)承担体检工作。以个人身份申请办理招调工入户深圳的工作将于3月10日正式启动,届时劳动保障部门将详细公布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毕业生免予技术技能水平考试

以前大专毕业生想要招调入深,必须考取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今年开始,深圳的招调工政策新增加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毕业生免予技术技能水平考试”的新规定,允许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学历、且在深圳缴纳工伤保险费满2年的人员,通过审批方式入户深圳。

曾思克表示,考虑对大专毕业免予技术技能水平考试,是因为经全国高考统考入学,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大专学历毕业生,一方面因为全日制教育办学形式较正规、文凭含金量较高、毕业生就业率相对较高;另一方面,要求他们符合招调员工基本条件,在深圳工作且缴纳工伤保险费满2年,这样的人员可视为具有一定的就业竞争力,属稳定就业人员。

新增年度招调工职业工种数量和等级

今年的招调工政策,按照《职业分类大典》对职业资格证书类工种进行了重新梳理,并根据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在支柱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中进一步挖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潜力,并积极配合高端服务业的发展和“设计之都”要求,在第三产业中努力扩大职业技能的考核范围,增加了职业资格证书类工种17个,如商品保鲜员、珠宝首饰营业员、美工师、动画绘制员等,涉及增加中级工19个、高级工18个、技师7个。

新增紧缺工种数量和扩大等级范围

今年,深圳在2008年招调工政策中确定的15个紧缺工种技师或高级技师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市4大支柱产业和6大优势传统产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增加紧缺工种的数量,并将紧缺的工种等级扩展至高级工、中级工。在《2009年度市外招调员工职业工种目录》中增加紧缺工种的中级工10个、高级工23个、技师3个、高级技师1个,使2009年紧缺的工种增加至27个,涉及中级工10个、高级工23个、技师17个、高级技师11个。

新增紧缺中级工的“农转非”新政策

为了进一步加大优秀农民工入户的工作力度,在以往高级工方可以在深圳直接办理“农转非”手续政策的基础上,对在深圳缴纳工伤保险费满2年,且属于深圳市支柱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中紧缺的中级工,增加“农转非”的新政策。这样可以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工努力学习技术技能,努力岗位成才的积极性。

新增技能人才技能水平测试新模式

对没有纳入职业资格证书考核范围,但又属于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引进的人才,将按相当于中级工的水平,组织技能水平测试,测试成绩合格者,成绩2年内可用于办理招调入户手续。技能水平测试弥补了职业资格证书系列鉴定工种面过窄的缺陷,拓宽了技能人才评价渠道,进一步健全了技能人才的评价体系。

新增放宽紧缺高级工的招工年龄新规定

按规定,招工的基本年龄段是18—35周岁,2008年深圳参照调工年龄,将15个紧缺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的招工年龄放宽至45周岁,但高级工和中级工的招工年龄仍保持原来的35周岁。由于紧缺工种技术技能水平较高,需要通过一定实践积累和时间积累才能达到要求,因此,2009年将在深圳缴纳工伤保险费满2年,且属于紧缺的高级工招工年龄放宽至40周岁。深圳劳动保障局劳动力资源管理处处长李卓表示,这样调整可以形成招工年龄的中级工35周岁、高级工40周岁、技师和高级技师45周岁的技能人才年龄梯队,以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年龄结构。

加大技能竞赛的选拔力度

今年深圳将市区级劳动部门组织技能竞赛优胜者的招调范围,由“前三名”调整为“获奖的”。表彰的优胜者范围将根据竞赛工种的技能水平状况和参赛人员的数量科学设定,以进一步扩大选拔入户的范围,调动员工参加技能学习的积极性。

加大招调工政策的覆盖范围

为进一步促进深圳市第三产业的发展,适应深圳高端服务业、旅游事业发展的需求,今年,深圳将客房服务员、前厅服务员、餐厅服务员3个工种的申报单位由四星级酒店放宽至三星级酒店。据深圳市旅游部门提供的2007年末统计数据,政策调整后,企业的覆盖面由37家增加到104家,覆盖的从业人数由18000多人增加到30000多人。

加大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的工作力度

为了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2009年深圳只对上年度未立户的企业办理招调工立户手续;对于2008年已立户的企业,2009年在办理税收确认等年审登记手续后,可以直接办理招调工业务。深圳劳动保障部门将通过技术手段获得企业工商年检数据。对于在2009年6月30日以前未通过工商年检的企业,自7月1日起将被停止办理招调员工业务。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书记曾思克强调,招调工工作属于政府非限量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整个审批过程纳入深圳市监察局电子政务监察范围。符合立户条件的企业,在市、区劳动部门直接办理招调员工手续,政府不收任何费用;企业和个人通过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招调手续,收费不能超过每人1200元。但从过去几年情况来看,始终有一些人企图利用招调工牟取非法利益,希望广大的企业和拟招调人员不要上当受骗,发现任何机构和个人牟取非法利益,应积极举报,劳动保障部门将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防范违规办理招调手续工作力度和打击力度,确保2009年招调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相关链接:可以以个人身份办理招调工手续的10类人员

对符合深圳招调工规定条件,且在深圳缴纳工伤保险费满2年的下列条件之一的拟招调人员,可以由代理机构代理办理个人招调手续:

(一)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紧缺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

(二)深圳市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毕业并同时取得我市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

(三)在市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授予“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或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主办行业部门授予“深圳市**行业技术能手”称号的;

(四)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的;

(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六)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七)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且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人民币的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负责)人;

(八)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60万元人民币;

(九)在深圳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累计在24万元人民币;

(十)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万元人民币。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属技术技能招调入户条件,第(七)项至第(十)项属投资纳税招调入户条件。第一款第(七)项至第(十)项规定的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主、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必须连续3年在同一单位,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问题二:我要办深圳龙华户口有什么途径 和条件啊

优质回答1.如果你在龙华买房,可以将户口转过来。

2.现在可以通过招调工的方式将户口转过来,不知道你是否满足下面的条件:

拟招调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城镇户籍(本办法第十五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具有高中学历(当年公布的《深圳市招调员工职业工种目录》中对学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以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五)所从事的职业或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拟安排的职业对口;

(六)申报招调前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费满半年;

(七)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八)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九)身体健康。

已婚的拟招调人员,其配偶须为非失业人员并同时符合前款第(一)、(二)、(三)、(七)、(八)、(九)项规定或者符合我市有关公务员、职员招调政策规定的条件。

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拟招调人员及第十四条第(六)、(十三)、(十四)、(十五)、(十六)项规定的拟招调人员不受第一款第(四)、(六)项规定的限制。

第十条 以调工方式调入我市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属已婚的,其配偶年龄可相应放宽):

(一)具有高级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五)获得我市、广东省或国家部级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主持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六)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以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在广东省、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优秀保安员及先进工作(生产)者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七)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八)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投资纳税调工入户核准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主,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纳税额超过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纳税额一倍的投资者,其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九)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审批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者,其调工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十)以夫妻分居条件调入的,拟调入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第十一条 属于紧缺的技师、高级技师,其招工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属已婚的,其配偶年龄可相应放宽至45周岁。

第十二条 拟招调人员现已在我市工作的,年龄可从宽计算,在扣除其本人在我市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累积年限后,其年龄未超过本办法规定的相应年龄的,可以申报招调,但符合审批条件的拟招调员工在招工、调工时的年龄不得超过48周岁。属超龄调工的,还需按规定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

第十三条 对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拟招调人员,核准下达计划指标: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技术技能招调入户人员:

1.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

2.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深圳缴纳养老保险费满3年的;

3.在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要求的优势传统产业领域工作,具有我市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深圳缴纳养老保险费满2年的;

4.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以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在广东省、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

5.获得我市、广东省或国家部级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主持人;

6.具有发明专利,获国家专利证书,且作为知识产权入股本市企业的;

7.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8.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深圳缴纳养老保险费满2年的;

9.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在深圳缴纳养老保险费满2年的;

10.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优秀保安员及先进工作(生产)者。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资纳税招调入户人员:

1.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且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人民币的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负责)人;

2.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60万元人民币;

3.在深圳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累计在24万元人民币;

4.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万元人民币;

上列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主,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必须连续3年在同一单位,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三)随军家属。

第十四条 对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拟招调人员,审批下达计划指标:

(一)持有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

(二)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

(三)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

(四)参加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考务并监管的劳动保障部或广东省劳动保障厅统考且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

(五)参加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获得两个工种模块中级合格证书的;

(六)经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技术工人交流而引进的;

(七)持有非我市颁发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参加我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技能鉴定相应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合格的;

(八)持有高级技工学校学历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校毕业生(持双证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

(九)在本市区级劳动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的;

(十)经市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竞赛方案并按方案规定可享受招调员工优惠政策的深圳市各行业和各企业组织举办各类技能竞赛的获奖者;

(十一)具有本科学历的(不含应届毕业生);

(十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十三)立户企业中个人出资200万元人民币且出资时间一年的投资者,或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人民币且任期一年的立户企业法定代表人;

(十四)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均在30万元人民币的立户企业法定代表人;

(十五)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均在8万元人民币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和个人独资企业主;

(十六)在我市注册,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均在8万元人民币的个体工商户;

(十七)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由企业或行业组织考评,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或由企业考评,考评成绩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本企业员工;

(十八)夫妻分居的。

第十五条 下列人员在办理招工时,属于农业户口的,可申请办理“农转非”手续;已婚的,其配偶不受户籍类别的限制:

(一)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拟招调人员(但优势传统产业领域中持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除外);

(二)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四)、(七)、(八)、(九)、(十)项条件中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拟招调人员;

(三)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条件中两个工种模块均为高级合格证书的拟招调人员。

第十六条 下列人员在办理招调工时,其未成年子女,可选择随父或随母迁入:

(一)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拟招调人员(但优势传统产业领域中持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除外);

(二)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四)、(七)、(八)、(九)、(十)项条件中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拟招调人员;

(三)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条件中两个工种模块均为高级合格证书的拟招调人员;

(四)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一)项条件的拟招调人员;

(五)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二)项条件的拟招调人

问题三:怎么才能获得深圳市户口?

优质回答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条件的六类人才,包括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才、学历类人才、专业技术类人才、技能类人才、获得重大奖项或表彰的人才,可直接申办人才引进。

不符合上述六类人才的条件、但确属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人才,实行综合评价引进,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根据深圳市人才需求制定综合评价分值表,按照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的,在市发改委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范围内,可申办人才引进。

扩展资料:

深圳户口在职人才引进门槛放宽

进一步放宽年轻化、专业化、高技能人才的引进条件,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35岁以下的全日制大专人员可直接引进

★45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人员可直接引进

★45周岁以下的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引进

★35岁以下、在深参保三年的高级工可以直接引进等等

且办理条件比原来都有所放宽。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深圳市户籍制度改革暂行规定

问题四:有房产证可以落户深圳吗

优质回答在2002年以前有买房送户口,截止到今年最后一批指标也将到期。所以说现在买房子也不会有深圳户口。

如果想入深圳户口请参考以下政策条件,以下三类人可以入户深圳: 技术技能型人才、投资纳税人、符合有关政策人员。

或者你的单位帮你办理调工或调干,又如果你符合相关人才条件,可以个人申请入户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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