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深圳注册公司红树叶财务财税法一站式服务平台

关于红树叶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1598-6627-400

当前位置: 主页 > 行业资讯 > 代理记账 > 销售折扣确认收入如何做账务处理

销售折扣确认收入如何做账务处理

发布于 2024-05-04 07:54:07 作者: 郎恬静

每一个创业者都有着创造一个独一无二的企业的梦想。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就是注册公司。注册公司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是它是必须的,因为它将为你的企业提供法律保障和信誉。今天主页给大家带来有关销售打折做账的内容,以下关于销售折扣确认收入如何做账务处理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答案。

销售折扣确认收入如何做账务处理

销售折扣确认收入如何做账务处理

销售方为鼓励购货方多购买其货物(限时折扣或捆绑折扣)而给予的折扣,即是销售折扣。

做账时直接按折后价处理,不体现折扣金额,按折后金额开具发票。

企业销售涉及现金折扣的,在会计处理上,有两种方法,一是净额法,即按销售总价款扣除现金折扣后的净额确认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二是总额法,就是不扣除现金折扣,按销售总价款全额确认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规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总额法”。

商品折扣如何做会计分录

商品折扣分为三种情况: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

商业折扣是直接从应付的商品款中直接扣除,也就是以折扣后的价格入账。分录处理为:

借:原材料等(折扣后的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折扣后的金额*税率)

贷:银行存款

发票上的销售折扣属于商业折扣,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库存现金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折扣数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扩展资料:

按照供应商规定的付款期限,在付款期限内付款后享受的一种折扣。入账时按照应支付的金额入账,在期限内付款后,将享受的折扣冲减财务费用。增值税是否冲减,要看与供应商合同规定,如果合同规定折扣不包含税额,那增值税就不做冲减。

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打折

销售商品发生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企业在销售商品的过程中,给予购买方现金折扣或商业折扣的优惠,一般计入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核算,相关的账务处理怎样做?

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的账务处理

1、在发生商业折扣的时候,企业一般是不需要进行特别的账务处理,销售时直接扣除商业折扣后入账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现金折扣

(1)销售实现时,先按销售总额入账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对方在折扣期内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

以商品销售价款和增值税的合计数作为计算现金折扣的依据,纳税不涉及调整。

销售折让的会计分录

1、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应收账款(负数)

贷:主营业务收入(负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负数)

3、当发生销售退回时:

借:应收账款(负数)

贷:主营业务收入(负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负数)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4、实际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区别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因而不影响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税法对商业折扣的定义与会计准则是一致的。

现金折扣是指在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情况下,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由于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销售行为在先,购货方希望售价减让在后。而且,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已经确认之后,因此,销售折让发生时,应直接冲减当期商品的销售收入。

注册公司是实现您创业梦想的重要一步,它为您提供了更多的成功机会和发展空间。通过上文关于销售打折做账的相关信息,主页相信你已经得到许多的启发,也明白类似这种问题的应当如何解决了,假如你要了解其它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主页的其他页面。

备案号:粤ICP备17121331号 红树叶财务咨询管理

郑重申明: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必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