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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赔偿能做账吗

发布于 2024-05-20 16:24:40 作者: 罗幼安

每一个创业者都有着创造一个独一无二的企业的梦想。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就是注册公司。注册公司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是它是必须的,因为它将为你的企业提供法律保障和信誉。今天主页给大家带来有关医疗赔偿能做账吗的内容,以下关于医疗赔偿能做账吗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答案。

工伤赔一次性偿会计如何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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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一次性偿会计分录,首先要区别补助来源,一般来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出.根据需计提人员的工作性质和来源作如下分录:

由社保出,收到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借: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由企业出,计提时:借: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入职工对应的相关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可以计入管理费用相关明细科目,如劳动保护费).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要参照你所在地的规定标准确定赔偿金的计算基数.举例:广东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天津具体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参考政策:《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赔一次性偿会计如何做账一次性的赔偿金由社会出与企业出在财务处理上是有所差别的,在上文是小编同时做了分享,大家可参考使用,也要注意区分.感谢大家的阅读与支持,本章就到这里了,我们下期再见吧.

员工工伤的医药费单据公司人事给保险公司了,也没给留下个复印件,现在收到赔款该如何做账

垫付时:

借:其他应收款-垫付×××医疗费用3000

贷:银行存款/现金3000

后附相关的付给医院的付款凭据

借:现金400

贷:其他应付款——老板的名字400

后附写给老板的收据

两笔分录也可合并成一个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垫付×××医药费3000

贷:银行存款/现金2600

其他应付款——老板的名字400

收到保险赔款时:

借:银行存款2800

贷:其他应收款-垫付×××医疗费用2800

摘要注明是保险公司赔款,附件为保险公司的赔款单据和银行对账单等收款凭据

还给老板垫付的款项:

借:其他应付款——老板400

贷:现金400

结转剩余的垫付资金:

借:营业外支出——×××工伤费用200

贷:其他应收款——垫付×××工伤医疗费用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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