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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给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如何做账?

发布于 2024-05-31 03:06:39 作者: 独颐真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之一。虽然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有完成这个过程,你的企业才能够合法地运营。接下来,主页将带大家认识高温补贴能做账么,并将相对应的解决措施告诉大家,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减轻一些烦恼。

企业给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如何做账?

企业给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如何做账?

最佳答案高温补贴,属于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税前扣除也是按照工资薪金支出扣除。

因此,企业给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只需要按照平时的工资薪金一样做账就行了。

1.计提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实际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说明:高温补贴需要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注意事项:

实务中,有的企业在夏季还有发放“防暑降温费”或防暑降温物资,这部分支出属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是以“职工福利费支出”扣除,在会计核算时明细科目与高温补贴不一样,但是一级科目都是“应付职工薪酬”,同时也都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1.计提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2.实际现金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说明:防暑降温费需要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但不一定在发放时扣,此处主要是提示要注意扣个税,下同。

3.实际发放防暑降温物资

(1)自产或委托加工物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等

(2)外购物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已经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高温补贴计入什么科目

最佳答案一、高温费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费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规定发放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会计分录如下。

无论以实物还是现金发放防暑降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防暑降温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符合规定发放的高温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岗位津贴(高温津贴)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供给全体职工的清凉饮料和保健用品: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劳动保护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二、说明

1、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同时,明确规定短期薪酬中包括职工福利费。这就明确规定了职工福利费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3、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应当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包括扣还的款项等;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高温补贴入什么会计科目

最佳答案企业发放的高温补贴,属于福利性质的费用,应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会计科目中列支,其相应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注: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可以税前扣除,超过的部分,需要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增。

发放高温补贴怎么做账

最佳答案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扩展资料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职工薪酬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二)应当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三)应当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四)为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及其计算依据。

(五)应当支付的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六)其他职工薪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职工薪酬

高温补贴与过节费,计入哪个科目

最佳答案高温费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费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规定发放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会计分录如下。

无论以实物还是现金发放防暑降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防暑降温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符合规定发放的高温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岗位津贴(高温津贴)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供给全体职工的清凉饮料和保健用品: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劳动保护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扩展资料:、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高温补贴会计分录怎么做

最佳答案企业支付的高温津贴属于“为补偿职工特殊劳动消耗支付给职工的津贴”,是职工薪酬的一部分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企业支付高温津贴的会计分录如下:(1)高温津贴列支分配时: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津贴和补贴等(2)发放高温津贴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津贴和补贴等;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除此之外,很多企业不仅按照规定向特定工作条件下的劳动者发放了高温津贴,而且还向所有在职员工发放现金补贴或是实物形式的防暑降温饮料。

高温补贴属于福利费吗 高温补贴计入什么科目

最佳答案高温津贴属于福利费。高温费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费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规定发放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会计分录如下。

无论以实物还是现金发放防暑降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防暑降温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符合规定发放的高温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岗位津贴(高温津贴)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供给全体职工的清凉饮料和保健用品: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劳动保护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称用人单位。23号文明确,虽然夏季高温津贴的发放主体是企业,但是“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个体工商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大学,民办医院、疗养院,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民办福利院等。

根据规定,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此外,单位还应该向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应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管辖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2万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

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

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5、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温津贴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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