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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取得不抵扣专票怎么办?
发布于 2024-08-04 11:36:04 作者: 法白卉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成为合法企业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通过完成这个过程,你可以获得法律保护,让你的企业更加正式和专业。主页带大家认识本期做账但不抵扣,希望看完本文,你会对这方面的认识能更上一层楼。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是都可以进项税额抵扣的,如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免征增值税项目等等。那怎么处理呢?是否还要勾选呢?
是需要勾选的,在电子税务局中,将该票确认为“不抵扣勾选”项目内,或者先勾选为进项抵扣,再进项税额转出,两种方法都正确,但这两种不同的方法各有什么优缺点呢?
一、第一种方法:在电子税务局勾选系统里,将该票确认为“不抵扣勾选”选项中,在会计核算中,该发票按价税合计金额,当普通发票记账。
此方法优点:简单明了,同时,该票的不抵扣信息已经上传到税务稽核系统,假如以后该发票风控了,税务部门查看系统,就知道该票你没有抵扣进项。也不会询问更多,也不存在进项税额转出的步骤。相当于电子税务局中确认“不抵扣勾选”后,该票就实实在在的由“专票”价税合计后变成了可以继续使用的“普票”。
此方法缺点:该发票办理“不抵扣勾选”后,如果已经确认,以后就不能撤销了,即使去窗口更正也是不能的。对于发票金额较大,存在可能更改商品用途的发票,需要更为谨慎,以免造成损失。
税局回复截图
二、第二种方法:正常做进项税额抵扣勾选,再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1、在会计核算上,抵扣勾选及进项税额转出,做如下会计分录:(原发票税额当时已进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1)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2)借:相关(成本)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在电子税务局中,对以前不抵扣发票正常勾选抵扣(本月发票,本月不权勾选)。“进项税额转出”在电子税务局中不需要操作,只是增值税申报时,将“不抵扣税额合计”手工填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进项税报表中,手工填写进项税额转出数(多笔合计数),系统会自动将此数据代入增值税申报表主表。
此方法优点:在申报之前,可以撤回,申报后可申请恢复成继续可抵扣状态,(申报后可能通过窗口办理)
此方法缺点:只是在会计科目上做了进项税额转出,增值税申报表手工填写的是本期进项税额转出的“合计数”,税务系统无法对应到具体发票号码,当某号码发票出现风控,税务会做进一步的调查、询问。
是两种主要方法,是标准做法,在实际工作中,以下方法也是常见。
三、进项充足,先不做处理。
实际工作中,在进项税额比较多的情况下,有些暂时不确定用途的发票,进项税额可继续在“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中等待,先不处理。确认用途后,再做进一步的处理。
长期不勾选进项,也不做不抵扣处理,会形成滞留票,滞留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出,并已报税,而购货方没进行不勾选处理或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企业存在单张金额较大或数量过多的滞留票,可能被“金税四期”采集,会引起税务部门关注。
滞留票过多,税额过大,可能被税务部门怀疑其背后隐匿销售收入。成本不记账,业务体外循环,影响企业所得税。但税额较小、时间较短,一般不会有问题,只要业务真实、合理,停留在“待抵扣进项税额”中的进项税额长期有效。
企业要定期检查电子税务局中各路来源的进项发票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短时间不能确认属于不抵扣发票,核算上又需要进项,先抵扣,根据实际情况再做转出
有些情况,在你不能确认不抵扣的情况下,又缺少进项,先勾选进项税额抵扣,待明确有不可抵扣项目及时做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允许跨期转出。可以跨年转出,但如果被查出能够确认不可抵扣发票以后,仍然没有转出或超期转出,也会面临滞纳金等处罚风险。
进项税额转出会计科目:
1、将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计入库存(费用)跨年损益:
借:库存商品(或费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跨年)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注: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等专栏,这些专栏分别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或者贷方,不涉及月末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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