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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无需做账?为什么?不做什么记录么?,以
发布于 2024-08-08 00:10:08 作者: 玉楚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通过注册公司,你可以获得法律保护,让你的企业更加正式和专业。下面,跟着主页一起了解下以前年度弥补做账的信息,希望可以帮你解决你现在所苦恼的问题。
- 1、上年度亏损怎么调整账务处理
- 2、汇算清缴时,弥补上年度亏损后还需要交企业所得税,怎么做账?
- 3、以前年度负数结算如何做账
- 4、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如何做账
- 5、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利润分配如何做账?
- 6、本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无需做账?为什么?不做什么记录么?
- 7、本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无需做账?为什么?不做什么记录么?
- 8、公司是核定征收,怎么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账务处理?
- 9、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如何做账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问题一:上年度亏损怎么调整账务处理

优质回答上年度亏损怎么调整账务处理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以企业会计核算数据为基础,在企业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一次性和暂时性差异)通过纳税调整集中体现.
《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应当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
(一)企业合并.
(二)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根据上述规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影响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但不需要对调增事项做账务处理,只对最终应纳税额所对应的所得税费用进行账务处理.期末所得税费用余额转入本年利润,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怎么账务处理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会涉及到当年的利润和所得税的计算缴纳,所以如果公司当年亏损并想在以后年度弥补的话,需在亏损年度的第二年年初做一份年度亏损认定报告,然后到所管税务所去登记备案.这样在今后的5年内如公司有盈利就可向税务局申请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以冲减当年利润.
企业无论是以税前利润或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均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
二、弥补亏损不需要单独做凭证,不需要单独做账.只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额的时候作调整.
1、"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贷方余额,表示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数额.故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反映在"利润分配--利润分配"账户的期初借方余额.
2、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借方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结转后"本年利润"账户没有余额.
这时,"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方的本年净利润就与期初借方余额(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数相抵,从而达到弥补亏损的目的.
上年度亏损怎么调整账务处理出现亏损后体现在账务上就是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在借方,或者是红字表示意义都是一样的,亏损也是企业经营的正常现象并不需要调账,在以后最多五个年度盈利时弥补完这部分亏损再分红就可以了.
问题二:汇算清缴时,弥补上年度亏损后还需要交企业所得税,怎么做账?
优质回答一般在12月份年终结账时就应该计算出当年应交企业所得税。分录: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次年5月31日前汇算清缴缴纳税款后,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问题三:以前年度负数结算如何做账
优质回答以前年度负数结算如何做账
1、销方跨年开具的红字发票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等(红字)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
2、如果是购货方,根据红票入账,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红字)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银行存款等(红字)
所谓跨年发票,通常是指下面两种情况的发票:
第一种:发票开具时间是上一年度,却因各种原因未能在上一年报销(支付)做账,报销(支付)和做账时间却是在次年.比如,出差人员1月份报销上一年度12月份的出差费用.
第二种:经济业务发生在上一年度,款项支付也在上一年度,却没有在上一年度收到发票.比如,在牛叉的电视台打广告,需要先付款,12月份广告款也打了广告也播出了,可是就是12月31日前还未收到广告费发票,而是元旦节过了才收到发票.
年度所得税为负数怎么处理
到了年度汇算清缴,汇总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为负数,则无需计算企业所得税,亏损结转以后五年弥补。如果是单个季度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则无需计算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是可以为负数的,说明企业发生亏损。当企业发生亏损时,企业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由于亏损企业的应交所得税为零,这时所得税费用为负数。
所得税费用包括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个部分,递延所得税又包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即递延所得税等于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去递延所得税资产。
上文讲解了以前年度负数结算如何做账,如果是购货方,根据红票入账,税务问题我们一定要熟知相关的操作,然后按照步骤操作,这个对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还有其他的会计问题,可以咨询本网站的在线答疑老师。
问题四: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如何做账
优质回答实务中无论税务检查还是财务审计都可能涉及到差错调整、利润分配、应交税费等的处理,至于什么时候用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虽然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中作了具体规定,但因会计实务纷繁复杂,许多财税人员仍错漏百出,本文就实务中常见问题做一简述。
一、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应用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的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即“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要调整的是以前年度的重要差错,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作为损益类项目的过渡性科目,其余额最终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该调整金额不体现在本期利润表上,而是体现在未分配利润中。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涉及的以前年度损益科目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两类。企业发生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已编制的财务报表。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调整事项的主要事例:
(1)已证实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减值,或为该项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需要调整;
(2)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确认和调整;
(3)表明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或以前期间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4)发生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或以前期间所售商品的退回。
【例1】2008年6月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产品,货款为35100元(含增值税),乙公司于当月收到所购物资并验收入库,按合同规定,乙公司应于收到所购物资后一个月内付款。由于乙公司财务状况不佳,到2008年12月31日仍未付款。甲公司于12月31日编制2008年度财务报表时,已为该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4000元;12月31日该项应收账款在资产负债表的金额为31100元。甲公司于2009年3月6日(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收到法院通知,乙公司已宣告破产清算,无力偿还所欠部分货款。甲公司预计可收回应收账款的40%,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企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不再作其他分配。
本例中,甲公司在收到法院通知后,首先可判断该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根据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具体过程如下:
(1)补提坏账准备
应补提的坏账准备=35100×60%-4000=17060 (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7060
贷:坏账准备 17060
(2)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4265(1706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265
(3)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2795(17060-426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795
(4)调整利润分配有关数字
借:盈余公积 1279.5 ( 12795×1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279.5
三、财审与税审差错处理一致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会计与税法规定一致时,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2】某企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9年2月14日内审部门对2008年报表进行审计时发现,2008年4月接受甲公司捐赠设备一台,该设备原账面价值为50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万,该企业按500万元增加固定资产,同时增加营业外收入50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25%.假设所得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事项。
解析:
会计规定:企业应该按公允价值入账,同时增加营业外收入。
税法规定:对于企业接受的各种形式捐赠的确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界定为取得的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界定为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由于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的金额是确定的,而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的金额不确定,企业在计算非货币形式收入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即会计与税法处理一致,都以公允价值作为当期损益和税收收入,假设本例在税务机关进行的2008年汇算清缴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也未按公允价值交纳所得税,则调整处理处理如下:
补作收入:
借:固定资产 100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万
补缴税金: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万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万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万
四、财审与税审差错处理不一致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由于会计和税法服务于不同的目的,遵从不同的原则,日常会计处理一般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核算。在企业所得税检查或者财务检查时,发现会计差错存在两种情况:
一是同时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即一种会计处理同时违反税法和会计法规。例如,对于一些时间性差异,包括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固定资产折旧费、职工教育经费、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费用错记,在补税的同时,均应调整损益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等科目。
二是纳税差异只影响计税所得并不影响会计利润。例如永久性差异,包括不“合理的工资”、超出标准列支的对外捐赠、赞助、业务招待费、滞纳金、罚款、国债利息收入、居民企业投资收益等对收入、费用错记造成的差异。在调整时,对于永久性差异,一般调整损益类科目,不涉及到递延所得税的调整。
【例3】2008年某公司从联营企业分得税后利润17万元(联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7万元
贷:盈余公积 17万元
调整:
按新准则规定,从联营企业分得税后利润17万元元应作为投资收益处理,2009年财务审计发现差错调整处理如下:
借:盈余公积 17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7万元
按新税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不记入应纳税所得额,由此形成了永久性差异。
【例4】2008年某公司发生职工教育经费25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标准为20万元,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25万元
贷:银行存款 25万元
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职工教育经费实际发生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教育经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等,期末按成本费用对象,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教育经费”,期末一般应无余额。
假如2009年财务审计时发现做账错误,虽然不会影响以前年度损益,但会影响应付职工薪酬的本年发生额,不符合会计的真实性原则。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即在新税法下,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发生额是作为一种特殊的时间性差异处理,对于超过当年扣除标准的金额可以无限期向后结转,类似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处理。
2008年形成5万元(25-20)的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登入备查账簿中。假设2008年所得税率为25%,2009年调整分录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5万元
五、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差错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而原来则是作为当期损益,之所以新准则将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进行会计处理,是以这些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出现由于企业无法控制的因素而造成盘盈的可能性极小,甚至是不可能的为理论基础的,该些资产如果出现盘盈,必定是企业自身“主观”原因所造成的,或者说以前会计期间少计或漏计该些资产等会计差错而形成的,所以,应当按照前期差错进行更正处理。旧准则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直接影响净利润,新准则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计入未分配利润,使企业的报表更加透明,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人为调解利润的可能性。
【例5】某企业于2008年6月8日对企业全部的固定资产进行盘查,盘盈一台机器设备,该设备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1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25%。
解析:
那么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处理为:
(1)借:固定资产 10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万
(2)调整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万
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调整增加的“营业外收入”的金额,增加了企业的净利润,税法上也将资产盘盈作为应税收入,会计与税法规定一致,要交纳所得税。
(3)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万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万
问题五: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利润分配如何做账?
优质回答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利润分配如何做账
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是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科目.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相关会计分录
比如汇算清缴补交的企业所得税,账务处理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同时: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费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受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少.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要如何结转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应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1、当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为贷方余额时,会计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当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为借方余额时,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
1、账户性质:损益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对以前年度发生的多计或少计的重大盈亏数额所进行的调整.
3、账户结构:贷方记增加,登记企业调整的以前年度的收益;借方记减少,登记企业调整的以前年度的收益损失;期末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无余额.
问题六:本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无需做账?为什么?不做什么记录么?
优质回答比如,以前年度亏损5万,会体现为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5,如果本年实现利润8,会体现为本年利润科目贷方 8,年末要将本年利润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分录
借 本年利润 8
贷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
结转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余额就是贷方3,这就已经弥补了以前年度亏损了,所以弥补亏损不需要单独做账,而是体现在本年利润的结转分录中的。
问题七:本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无需做账?为什么?不做什么记录么?
优质回答比如,以前年度亏损5万,会体现为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5,如果本年实现利润8,会体现为本年利润科目贷方 8,年末要将本年利润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分录
借 本年利润 8
贷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
结转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余额就是贷方3,这就已经弥补了以前年度亏损了,所以弥补亏损不需要单独做账,而是体现在本年利润的结转分录中的。
问题八:公司是核定征收,怎么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账务处理?
优质回答公司是核定征收,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账务处理:
借:本年利润(本年利润应该=应税所得额-所得税)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问题九: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如何做账
优质回答实务中无论税务检查还是财务审计都可能涉及到差错调整、利润分配、应交税费等的处理,至于什么时候用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虽然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中作了具体规定,但因会计实务纷繁复杂,许多财税人员仍错漏百出,本文就实务中常见问题做一简述。
一、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应用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的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即“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要调整的是以前年度的重要差错,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作为损益类项目的过渡性科目,其余额最终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该调整金额不体现在本期利润表上,而是体现在未分配利润中。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涉及的以前年度损益科目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两类。企业发生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已编制的财务报表。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调整事项的主要事例:
(1)已证实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减值,或为该项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需要调整;
(2)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确认和调整;
(3)表明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或以前期间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4)发生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或以前期间所售商品的退回。
【例1】2008年6月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产品,货款为35100元(含增值税),乙公司于当月收到所购物资并验收入库,按合同规定,乙公司应于收到所购物资后一个月内付款。由于乙公司财务状况不佳,到2008年12月31日仍未付款。甲公司于12月31日编制2008年度财务报表时,已为该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4000元;12月31日该项应收账款在资产负债表的金额为31100元。甲公司于2009年3月6日(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收到法院通知,乙公司已宣告破产清算,无力偿还所欠部分货款。甲公司预计可收回应收账款的40%,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企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不再作其他分配。
本例中,甲公司在收到法院通知后,首先可判断该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根据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具体过程如下:
(1)补提坏账准备
应补提的坏账准备=35100×60%-4000=17060 (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7060
贷:坏账准备 17060
(2)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4265(1706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265
(3)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2795(17060-426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795
(4)调整利润分配有关数字
借:盈余公积 1279.5 ( 12795×1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279.5
三、财审与税审差错处理一致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会计与税法规定一致时,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2】某企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9年2月14日内审部门对2008年报表进行审计时发现,2008年4月接受甲公司捐赠设备一台,该设备原账面价值为50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万,该企业按500万元增加固定资产,同时增加营业外收入50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25%.假设所得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事项。
解析:
会计规定:企业应该按公允价值入账,同时增加营业外收入。
税法规定:对于企业接受的各种形式捐赠的确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界定为取得的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界定为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由于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的金额是确定的,而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的金额不确定,企业在计算非货币形式收入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即会计与税法处理一致,都以公允价值作为当期损益和税收收入,假设本例在税务机关进行的2008年汇算清缴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也未按公允价值交纳所得税,则调整处理处理如下:
补作收入:
借:固定资产 100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万
补缴税金: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万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万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万
四、财审与税审差错处理不一致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由于会计和税法服务于不同的目的,遵从不同的原则,日常会计处理一般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核算。在企业所得税检查或者财务检查时,发现会计差错存在两种情况:
一是同时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即一种会计处理同时违反税法和会计法规。例如,对于一些时间性差异,包括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固定资产折旧费、职工教育经费、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费用错记,在补税的同时,均应调整损益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等科目。
二是纳税差异只影响计税所得并不影响会计利润。例如永久性差异,包括不“合理的工资”、超出标准列支的对外捐赠、赞助、业务招待费、滞纳金、罚款、国债利息收入、居民企业投资收益等对收入、费用错记造成的差异。在调整时,对于永久性差异,一般调整损益类科目,不涉及到递延所得税的调整。
【例3】2008年某公司从联营企业分得税后利润17万元(联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7万元
贷:盈余公积 17万元
调整:
按新准则规定,从联营企业分得税后利润17万元元应作为投资收益处理,2009年财务审计发现差错调整处理如下:
借:盈余公积 17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7万元
按新税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不记入应纳税所得额,由此形成了永久性差异。
【例4】2008年某公司发生职工教育经费25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标准为20万元,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25万元
贷:银行存款 25万元
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职工教育经费实际发生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教育经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等,期末按成本费用对象,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教育经费”,期末一般应无余额。
假如2009年财务审计时发现做账错误,虽然不会影响以前年度损益,但会影响应付职工薪酬的本年发生额,不符合会计的真实性原则。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即在新税法下,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发生额是作为一种特殊的时间性差异处理,对于超过当年扣除标准的金额可以无限期向后结转,类似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处理。
2008年形成5万元(25-20)的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登入备查账簿中。假设2008年所得税率为25%,2009年调整分录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5万元
五、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差错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而原来则是作为当期损益,之所以新准则将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进行会计处理,是以这些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出现由于企业无法控制的因素而造成盘盈的可能性极小,甚至是不可能的为理论基础的,该些资产如果出现盘盈,必定是企业自身“主观”原因所造成的,或者说以前会计期间少计或漏计该些资产等会计差错而形成的,所以,应当按照前期差错进行更正处理。旧准则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直接影响净利润,新准则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计入未分配利润,使企业的报表更加透明,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人为调解利润的可能性。
【例5】某企业于2008年6月8日对企业全部的固定资产进行盘查,盘盈一台机器设备,该设备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1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25%。
解析:
那么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处理为:
(1)借:固定资产 10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万
(2)调整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万
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调整增加的“营业外收入”的金额,增加了企业的净利润,税法上也将资产盘盈作为应税收入,会计与税法规定一致,要交纳所得税。
(3)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万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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