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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基建账务处理
发布于 2024-08-10 00:22:08 作者: 樊优悦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成为合法企业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通过完成这个过程,你可以获得法律保护,让你的企业更加正式和专业。主页带大家认识基建存款利息做账,希望看完本文,你会对这方面的认识能更上一层楼。
- 1、行政单位基建账务处理
- 2、国家投资的基建会计核算
- 3、按事业单位新的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为基建取得贷款时,是不是应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期借款?
- 4、行政单位基建账务处理
- 5、利息怎么做账
- 6、项目基建会计账务处理
- 7、银行存款利息应计入哪个科目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1:行政单位基建账务处理

答基本建设会计分录大全
一、基本建设资金来源的核算
(一)预算拨款的拨入和结转
1.收到中央财政预算拨入的基建基金拨款限额
借:限额拨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
2.收到地方财政预算(包括地方机动财力)拨入的拨款限额(退回用红字登记)
借:限额拨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
3.收到财政预拨的下年度拨款限额
借:限额拨款
贷:基建拨款/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
4.年终注销预算拨款限额结余(用红字登记)
借:限额拨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
5.年初建立新帐时,结转预算拨款
(1)结转上年度“本年基建基金拨款”余额
借:基建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
贷: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2)结转上年度“本年预算拨款”余额
借: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
贷: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3)结转上年度“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余额
借:基建拨款/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
(4)结转上年度“交付使用资产”帐户的余额(用基建拨款完成的部分)
借: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贷:交付使用资产
(二)自筹资金和其他拨款的拨入
1.收到地方财政、上报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拨入的自筹资金预存建设银行(退回数用红字登记)
借:银行存款/待转自筹资金拨款
贷:基建拨款/待转自筹资金拨款
2.结转本年度使用的自筹资金
借:基建拨款/待转自筹资金拨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
3.同时,应将自筹资金从待转户转存本年存款户
借:银行存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
贷:银行存款/待转自筹资金拨款
4.年初建立新帐时,结转上年度“本年自筹资金拨款”余额
借:基建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
贷: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5.收到上级转帐拨入的进口成套设备
借:器材采购
贷:基建拨款/本年进口设备转帐拨款
6.收到主管部门转帐拨入进口成套设备转来支付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出国联络费及设备检验费等
借:待摊投资
贷:基建拨款/本年进口设备转帐拨款
7.收到上级从本系统其他建设单位无偿转帐拨入的设备、材料
借:设备投资
库存设备
库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贷:基建拨款/本年器材转帐拨款
8.由于主办协作配合工程等,收到其他单位拨入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其他拨款
9.收到财政拨入的贴息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
10.收到其他单位、团体或个人无偿捐赠的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和物资
借:银行存款
库存设备
库存材料
贷:基建拨款/本年其他拨款
11.按照国家规定调整设备、材料调拨价格的溢价
借:库存设备
材料成本差异
贷:基建拨款/本年其他拨款
12.年初建立新帐时,结转上年度“本年进口设备转帐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本年器材转帐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本年其他拨
款”等帐户的余额。
借:基建拨款/本年进口设备转帐拨款
本年自筹资金拨款
本年器材转帐拨款
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
本年其他拨款
贷: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三)联营拨款的拨入、支用和结转
1.收到投资单位通过参股等方式拨入的基建参股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联营拨款
2.支用联营拨款时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
贷:银行存款
3.用联营拨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交付时
借:交付使用资产
贷: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设备投资
待摊投资
其他投资
4.下年初建立新帐时,将联营拨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进行转帐
借:联营拨款
贷:交付使用资产
5.工程完工将剩余资金退回原投资单位
借:联营拨款
贷:银行存款
(四)投资借款的借入、支用和偿还
1.收到建设银行关于基建投资借款指标的通知,应设置“基建投资借款指标备查簿”进行登记,不作会计分录
2.实行贷转存办法的建设单位借入投资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基建投资借款
3.用基建投资借款购买设备材料,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其他基建支出
借:器材采购
应付工程款
待摊投资
其他投资
贷:基建投资借款
4.支付投资借款利息
借:待摊投资/利息
贷:基建投资借款
5.使用国外借款的建设单位发生的汇兑损失
借:待摊投资
贷:基建投资借款
如为汇兑收益,作相反分录。
6.按照规定用基建收入偿还投资借款
借:基建投资借款
贷: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同时,借:应交基建收入
贷:银行存款
7.按照规定用于基建包干节余偿还投资借款
借:基建投资借款
贷: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同时,借:应交基建包干节余
贷:银行存款
8.根据生产单位还款通知,结转归还基建投资借款
借:基建投资借款
贷: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9.工程竣工,将处理结余物资收回的资金,偿还借款
借:基建投资借款
贷:银行存款
(五)统借统还基建投资借款的借入、支用和偿还
1.主管部门统一向建设银行借入基建投资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基建投资借款
2.主管部门拨给所属建设单位基建投资借款
借:拨付所属投资借款
贷:银行存款
3.主管部门接到银行转来的借款利息
借:待摊投资
贷:基建投资借款
4.年末,主管部门将利息分摊给所属建设单位
借:拨付所属投资借款
贷:待摊投资
5.主管部门收到所属建设单位交来的用于还款的基建收入和包干节余
借:银行存款
贷:拨付所属投资借款
6.主管部门用基建收入和包干节余归还基建投资借款
借:基建投资借款
贷:银行存款
7.建设单位收到主管部门拨入的基建投资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上级拨入投资借款
8.建设单位收到主管部门分摊来的基建投资借款利息
借:待摊投资
贷:上级拨入投资借款
9.建设单位用上级拨入的基建投资借款完成的基建投资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
贷:银行存款
10.建设单位将应归还投资借款的基建收入和包干节余上交主管部门
借:应交基建包干节余
应交基建收入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上级拨入投资借款
贷: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11.建设单位将投资借款存入银行获得的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待摊投资
12.将存款利息上交主管部门
借:上级拨入投资借款
贷:银行存款
13.主管部门收到所属建设单位交来的存款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拨付所属投资借款
14.主管部门用这部分利息偿还投资借款
借:基建投资借款
贷:银行存款
15.下年年初,所属建设单位除应将“交付使用资产”帐户余额与“待冲基建支出”帐户余额互相冲销外,还应将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转给上级主管部门
借:上级拨入投资借款
贷: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16.主管部门接到所属建设单位转来的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通知单
借: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贷:拨付所属投资借款
(六)企业债券资金的拨入、支用和结转
1.收到拨入的企业债券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企业债券资金
2.使用企业债券资金,按规定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
借:待摊投资
贷:企业债券资金
3.企业债券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企业债券资金
4.用企业债券资金形成的支付使用资产交付时
借:交付使用资产
贷: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5.下年年初,冲转上年用企业债券资金形成的支付使用资产
借:企业债券资金
贷:交付使用资产
6.工程竣工后,对企业债券资金形成的结转物资进行清理,将收回的资金交回拨出债券资金的生产企业
借:企业债券资金
贷:银行存款
(七)国内储备借款的支用和偿还
1.用国内储备借款购入设备或材料
借:器材采购
贷:其他借款/国内储备借款
2.支付国内储备借款利息
借:采购保管费
贷:其他借款/国内储备借款
3.用基建拨款归还储备借款
借:其他借款/国内储备借款
贷:限额存款等
(八)周转借款的支用和偿还
1.支用周转借款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
贷:其他借款/周转借款
2.应付的周转借款利息
借:待摊投资
贷:其他借款/周转借款
3.归还周转借款本金和利息
借:其他借款/周转借款
贷:基建投资借款
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二、设备和材料的核算
(一)器材的购入
1.收到发票帐单,货款已支付
借:器材采购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2.收到发票帐单,贷款尚未支付
借:器材采购
贷:应付器材款
3.购入的不需要安装设备、工具、器具验收入库,按照实际成本记帐
借:设备投资
贷:器材采购
4.购入的需要安装设备验收入库,按照实际成本记帐
借:库存设备
贷:器材采购
5.购入的材料验收入库
借:库存材料
贷:器材采购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建设单位,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时
借:库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贷:器材采购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时
借:库存材料
贷:器材采购
材料成本差异
6.购入大型设备:
(1)按照规定预付大型设备款
借:应付器材款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2)上项设备验收入库,按照实际成本记帐
借:库存设备
贷:器材采购
(3)根据发票帐单,结转应付器材款
借:器材采购
贷:应付器材款
(4)补付应付器材款的未付部分
借:应付器材款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7.结转暂估应付器材款
(1)月终,将已经验收入库,但发票帐单尚未到达的器材,按合同价格或预算价格暂估入帐
借:器材采购
贷:应付器材款
(2)下月初,冲回暂估器材款(用红字登记)
借:器材采购
贷:应付器材款
(3)发票帐单到达时,再按发票帐单价格记帐
借:器材采购
贷:应付器材款
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8.采购设备和材料发生的短缺和毁损,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应由供应单位或运输机构等负责赔偿的
借:应付器材款
其他应收款
贷:器材采购
(2)需要报请批准转销或查明处理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贷:器材采购
(3)经批准转销的超定额途耗
借:器材采购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4)经批准核销的非常损失
借: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9.登记发生的采购运杂费
借:器材采购
贷: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10.登记发生的采购保管费
借:采购保管费
贷:应付工资
库存材料
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累计折旧
11.月终,分配本月发生的采购保管费
借:器材采购
贷:采购保管费
12.月终,结转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
(1)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器材采购
(2)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
借:器材采购
贷:材料成本差异
13.年终工程竣工时,调整采购保管费的实际发生数大于按预定分配率分配数的差额(实际发生数小于已分配数时用红字登记)
借:设备投资等
贷:采购保管费
(二)委托加工器材的发出和收入
1.发出加工用的材料和设备
借:委托加工器材
贷:库存材料
库存设备
2.结转委托加工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登记)
借:委托加工器材
贷:材料成本差异
3.支付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器材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4.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设备
借:库存设备
设备投资
贷:委托加工器材
5.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各种材料,按计划成本记帐,并结转实际成本(包括耗用材料的实际成本、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与计划成本的差异:
(1)计划成本大于实际成本
借:库存材料
贷:委托加工器材
材料成本差异
(2)计划成本小于实际成本
借:库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贷:委托加工器材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
借:库存材料
贷:委托加工器材
6.收回加工剩余材料,并结转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
(1)计划成本大于实际成本
借:库存材料
贷:委托加工器材
材料成本差异
(2)计划成本小于实际成本
借:库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贷:委托加工器材
(三)器材的发出
1.需要安装设备交付安装
借:设备投资
贷:库存设备
2.年终通过盘点,对不符合“正式开始安装”三个条件的设备,办理假退库手续(用红字登记)
借:设备投资
贷:库存设备
3.下年初,将上项设备重新登记入帐
借:设备投资
贷:库存设备
4.发出用于器材采购保管的材料
借:采购保管费
贷:库存材料
5.发给承包单位抵作备料款的材料
(1)发出材料的结算价格小于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时
借:预付备料款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库存材料
(2)发出材料的结算价格大于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时
借:预付备料款
贷:库存材料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3)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月终发配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实际成本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材料成本差异
6.实际竣工结算办法的建设单位拨给承包单位抵作应付工程款的材料:
(1)发出材料的结算价格小于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时
借:应付工程款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库存材料
(2)发出材料的结算价格大于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时
借:应付工程款
贷:库存材料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3)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月终分配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材料成本差异
7.发出用于建设单位管理部门或小型自营建筑安装工程的材料
借:待摊投资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库存材料
8.月终,调整发出材料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
借:待摊投资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采购保管费
贷:材料成本差异
(四)器材的有偿调入和调出
1.器材的有偿调入
(1)收到外单位有偿调入的设备或材料
借:库存设备
库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贷: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
(2)归还有偿调入设备或材料款
借: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
贷:限额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银行存款
2.器材的有偿调出
(1)有偿调给外单位的设备或材料
借: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
贷:库存设备
库存材料
(2)收到调入单位归还的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
(五)器材价格的调整
1.调整材料的计划成本
(1)调整增加计划成本的数额
借:库存材料
贷:材料成本差异
(2)调整减少计划成本的数额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库存材料
2.按照国家规定调整库存设备的调拨价格
(1)调整增加调拨价格的溢价
借:库存设备
贷:待摊投资/调整器材拨款价格折价
(2)调整减少调拨价格的折价
借:待摊投资/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
贷:库存设备
3.按照国家规定调整库存材料的调拨价格
(1)调整增加调拨价格的溢价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待摊投资/调整器材拨款价格折价
(2)调整减少调拨价格的折价
借:待摊投资/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
贷:材料成本差异
(六)器材盘盈、盘亏和毁损
1.清理可发现的器材盘盈
(1)盘盈的设备按实际成本记帐
借:库存设备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2)盘盈的材料按计划成本记帐
借:库存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3)报经上级批准后转帐
设备盘盈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贷:待摊投资/设备盘亏及毁损
材料盘盈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贷:采购保管费
2.清查中发现的器材盘亏和毁损
(1)盘亏和毁损的设备按实际成本记帐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贷:库存设备
(2)毁损设备的残料估价入帐
借:库存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3)盘亏和毁损的材料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贷:库存材料
(4)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还应分摊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登记)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贷:材料成本差异
(5)毁损材料的残料估价入帐
借:库存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6)应由过失人负担赔偿的损失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7)盘亏和毁损器材的净损失报经批准后转帐
设备的净损失
借:待摊投资/设备盘亏及毁损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材料的净损失
借:采购保管费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8)报经批准后转帐的器材非常损失
借: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七)超储积压物资的处理
1.按照规定对外销售(处理)积压或不需用设备
(1)发生亏损
借:待摊投资/器材处理亏损
银行存款
贷:库存设备
(2)发生盈余
借:银行存款
贷:待摊投资/器材处理亏损
库存设备
2.按照规定对外销售(处理)积压或不需用的材料
(1)发生亏损
借:待摊投资/器材处理亏损
银行存款
贷:库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2)发生盈余
借:银行存款
贷:待摊投资/器材处理亏损
库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三、固定资产的核算
(一)固定资产的增加
1.用基建投资购建完成的自用固定资产
借:交付使用资产
贷:建筑安装投资借款
设备投资
其他投资等
同时,借:固定资产
贷:交付使用资产
2.用留成收入购建完成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3.有偿调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原值)
贷:银行存款(调拨价)
累计折价(差价)
4.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
(1)未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原值入帐
借:固定资产
贷:上级拨入资金
(2)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帐面原值和已提折旧入帐
借:固定资产(原值)
贷:上级拨入资金(净值)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5.盘盈固定资产
(1)按重置价值和估计折旧入帐
借:固定资产(重置价值)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重置价值减估计折旧)
累计折旧(估计折旧)
(2)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贷:待摊投资/固定资产损失
(二)固定资产的减少
1.调出的固定资产
(1)转销帐面原值和已提折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支付拆除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3)清理完毕转销固定资产清理
无偿调出
借:上级拨入资金
留成收入
贷:固定资产清理
有偿调出,收回固定资产价款
借:银行存款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将固定资产清理帐户的余额进行结转
收入大于支出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待摊投资/固定资产损失
支出大于收入
借:待摊投资/固定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2.盘亏的固定资产
(1)将盘亏的固定资产转待处理财产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报经批准后转入待摊投资
借:待摊投资/固定资产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3.毁损和报废的固定资产
(1)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发生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3)收回固定资产价款,收回残料的价值或变卖残值所得收入
借:银行存款
库存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4)应由保险公司、单位或过失人承担赔偿的损失
借:其他应收款
应付器材款
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5)清理完毕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帐户的余额
如为借方余额
借:待摊投资/固定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如有贷方余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待摊投资/固定资产损失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
按规定的折旧率提取折旧
借: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
采购保管费
贷:累计折旧
四、工资和工资附加费的核算
(一)工资的支付和分配
1.按规定手续向银行提取现金
借:现金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2.支付职工工资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3.从应付工资中扣还或代扣各种款项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付款
4.工资发放人员交回逾期未领取的工资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5.月终将本月应付的工资进行分配
借:采购保管费
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应付工资
(二)工资附加费的提取和分配
1.月终,按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提取本月职工福利费
借: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等
贷:应付福利费
2.已成立工会的建设单位,每月根据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或交纳工会经费
借:采购保管费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待摊投资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其他应付款
五、工程结算的核算
1.尚未实行竣工结算办法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核算
(1)预付施工企业备料款
借:预付备料款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2)预付施工企业工程款
借:预付工程款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3)按照施工企业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将应付工程款登记入帐,并扣回预付的备料款和工程款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预付备料款
预付工程款
应付工程款
(4)将施工企业列入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内随同工程价款一并结算的施工机构转移费、临时设施费登记入帐
借:待摊投资
贷:应付工程款
(5)支付应付工程款
借:应付工程款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2.实行竣工结算办法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核算
(1)结算工程价款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应付工程款
(2)对于随同工程款一并承付的临时设施包干费和施工机构转移费
借:待摊投资
贷:应付工程款
(3)支付工程款和随同工程价款一并结算的各项支出
借:应付工程款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4)拨给承包单位的工程用材料抵减的应付工程款
结算价格大于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的差额
借:应付工程款
贷:库存材料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结算价格小于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的差额
借:应付工程款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库存材料
(5)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月末分配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材料成本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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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投资的基建会计核算
答查基建会计相关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基字〔1998〕4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基字〔1998〕4号),现对国有建设单位有关会计处理补充如下:
一、会计科目
(一)将“联营拨款”科目改为“项目资本”科目,核算经营性项目收到投资者投入的项目资本。
收到投资者投入的项目资本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项目资本”科目。支用款项时,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交付使用资本”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应于下年初建立新帐时,借记“项目资本”科目,贷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工程竣工,将结余资金移交生产企业时,借记“项目资本”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项目资本”科目应设置“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二)增设“项目资本公积”科目,核算经营性项目取得的项目资本公积。包括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过其注册资本的差额、接受捐赠的财产等。
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合同规定的出资额,贷记“项目资本”科目,按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过其注册资本的差额,贷记“项目资本公积”科目。
收到投资者捐赠的现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项目资本公积”科目;收到投资者捐赠的材料物资,应按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凭据或同类材料物资的市场价格,借记“库存材料”、“废存设备”、“设备投资”等科目,贷记“项目资本公积”科目。
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后,应于下年初建立新帐时,借记“项目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
“项目资本公积”科目应按形成类别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三)增设“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核算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水土保持、城市绿化、取消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费以及项目报废等不能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支出。形成资产部分的上述投资支出,不在本科目核算,应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核算。
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水土保持、城市绿化等支出,借记“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取消的项目发生的可行性研究费,借记“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贷记“待摊投资——可行性研究费”科目。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发生的项目整体报废所形成的净损失,报经批准后,借记“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
发生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应在下年初进行冲销,借记“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等科目,贷记“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
本科目应按支出的类别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四)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中,增加下列核算内容:建设单位为项目配套而建造专用设施所发生的投资支出,专用设施包括专用铁路线、专用公路、专用通讯设施、送变电站、地下管道、专用码头等。
建造专用设施发生投资支出时,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科目,专用设施完工后,应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非经营性项目建造的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计入转出投资,借记“转出投资”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产权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作为固定资产交付,借记“交付使用资产——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经营性项目建造的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作为无形资产交付,借记“交付使用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产权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作为固定资产交付,借记“交付使用资产——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
(五)增设“转出投资”科目,核算非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而建成的、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的实际成本。
非经营性项目建造的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在完工时,借记“转出投资”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
发生的转出投资应在下年初进行冲销,借记“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等科目,贷记“转出投资”科目。
本科目应按转出投资的类别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六)在“其他投资——无形资产”科目中,增加下列核算内容: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为购置产权不归属本单位但拥有使用权的统建住房而拨付给统建单位的投资。产权归属本单位的,应视同出包工程,通过“预付工程款”、“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应付工程款”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建设单位拨付统建单位投资时,借记“其他投资——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其他投资——无形资产”科目。
工程完工交付后,应于下年初进行冲销,借记“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项目资本”、“待冲基建支出”等科目,贷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
(七)取消“基建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科目。
建设单位收到财政拨入的贴息资金,原在“基建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科目核算,取消该科目后,收到财政拨入的贴息资金,通过“待摊投资——借款利息支出”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应先将本年度和以前年度已收到的财政贴息资金进行调帐,即将“基建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和“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财政贴息)”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待摊投资——借款利息支出”科目,借记“基建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财政贴息)”科目,贷记“侍摊投资——借款利息支出”科目。以后收到财政贴息资金时,应冲减工程成本,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待摊投资——借款利息支出”科目。
二、会计报表
(一)资金平衡表
1�在资金占用方“其他投资”项目下,增加“二、待核销基建支出”项目和“三、转出投资”项目,分别反映建设单位发生的尚未冲销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分别根据“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和“转出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在资金来源方,取消原“8、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项目;将原“二、联营拨款”项目改为“二、项目资本”项目,并在该项目下增加“三、项目资本公积”项目,分别反映建设单位收到投资者投入的项目资本和取得的资本公积金。分别根据“项目资本”科目和“项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本表中的其他有关项目序号顺延。
(二)基建投资表
1�在“基建投资拨款及借款”项目所属“单位拨款”栏后,增加“国家资本”栏和“法人资本”栏,分别反映自开始建设起至本年年末止累计由国家和法人投入的项目资本,分别根据上年本表该栏数字和“项目资本”科目的本年贷方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
2�将“基建投资支出”项目所属“其他基建支出”栏改为“待核销基建支出”栏,并在本栏后增加“转出投资”栏,分别反映建设单位自开始建设起至本年年末止累计发生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分别根据上年本表该栏数字和“待核销基建支出”及“转出投资”科目的本年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表其他有关项目序号顺延。
(三)待摊投资明细表
将“贷转存利息收入”项目改为“存款利息收入”项目。“存款利息收入”项目反映建设单位本年实现的各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及财政拨入的贴息资金,根据“待摊投资——借款利息支出”科目本年贷方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
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
为适应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企业基本建设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现对企业未实行独立核算的经营性建设项目有关基建业务的会计处理补充如下:
一、会计科目
将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在建工程”科目(工业、运输、商品流通企业等会计制度中称为“在建工程”,房地产、外经企业会计制度中称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中称为“专项工程支出”,下同),分设为“基建工程支出”、“更改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和“工程物资”四个一级科目。
对于基本建设业务不多或工程量不大的企业,仍可沿用“在建工程”科目,并在本科目下设置有关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基建工程支出”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基本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支出。基本建设期间根据项目概算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器具、购入的无形资产及发生的递延费用等,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2�在“基建工程支出”科目下,设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和“待摊基建支出”四个明细科目。
(1)“建筑工程”明细科目。本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在基本建设期间为建造房屋、“建筑物等土建工程所发生的支出,应按照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明细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各种房屋和建筑物以及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消防等设备的价值及其装设油饰工程,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的敷设工程。
设备基础、支柱、工作台、梯子等建筑工程,各种窑炉的砌筑工程等。
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布置,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土地平整、设计中规定为施工而进行的地质勘探,以及工程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和绿化等。
矿井开凿工程、铁路、公路、桥梁等工程。水利工程,如水库、堤坝、灌渠等工程。 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
(2)“安装工程”明细科目。本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在基本建设期间进行设备安装等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作业等费用。应按照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明细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实验、医疗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置、装配工程,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安装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
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体设备、系统设备进行单机试运行和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行所发生的支出。
(3)“在安装设备”明细科目。本明细科目核算基建工程领出的正在安装的设备的实际成本。本明细科目应按单位工程设置明细帐,并按设备品种和规格进行明细核算。
(4)“待摊基建支出”明细科目。本明细科目核算基本建设期间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分摊计入有关固定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管理费:包括基本建设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基建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工器具使用费、印花税及与工程有关的其他管理性质的支出。
征地费:指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而支付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发生的土地复垦费等。不包括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可行性研究费:包括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等。
临时设施费:包括按照规定拨付给施工企业的临时设施包干费,以及企业自行施工发生的临时设施实际支出。
筹资费:包括应由基建项目负担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债券发行费用、汇兑损失等。
负荷联合试车费:指单项工程(车间)在交工验收以前,进行投料试车所发生的试车费用减试车收入后的差额。
合同公证费及工程监理费:指支付的合同公证费及工程监理费。
税金:包括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
工程损失: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报废损失、工程物资的盘亏及毁损等。
其他:指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应计入工程成本的费用支出,如供电贴费、商业网点费等。
3�企业发包的基建工程,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企业预付工程款、备料款时,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以拨付给承包企业的材料抵作预付备料款的,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工程),贷记“工程物资”科目。将需要安装设备交付承包企业进行安装时,借记本科目(在安装设备),贷记“工程物资”科目。与承包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补付的工程款,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工程),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科目。
4�企业自营的基建工程,领用工程用材料物资时,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工程),贷记“工程物资”科目。基建工程领用本企业原材料时,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工程),贷记“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还应分配材料成本差异。基建工程领用本企业的产品时,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工程),贷记“产成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领用需要安装设备时,借记本科目(在安装设备),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基建工程应负担的职工工资,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工程),贷记“应付工资”科目。
企业的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提供的水、电、设备安装、修理、运输等劳务,应按月根据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工程),贷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等科目。
5�基建工程发生的工程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等,借记本科目(待摊基建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基建工程负担的税金,借记本科目(待摊基建支出),贷记“应交税金”、“银行存款”科目。
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报经批准后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待摊基建支出),贷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工程)。
工程物资在建设期间发生的盘亏及毁损,报经批准后,借记本科目(待摊基建支出),贷记“工程物资”科目。盘盈的工程物资,作相反会计分录。
基建工程交付前进行负荷联合试车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待摊基建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取得的试车收入,作相反会计分录。
发生的基建工程借款利息,应根据应计利息,分别情况处理:属于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借记本科目(待摊基建支出),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科目;属于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科目。
用外币借款进行的基建工程,因汇率变动发生的汇兑损失,属于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待摊基建支出),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如发生汇兑收益,作相反会计分录。
6�基建工程完工后应进行清理,已领出的剩余材料应办理退库手续,借记“工程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企业应计算各项交付使用固定资产的成本,编制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交付使用固定资产的成本,按下列内容计算:
(1)房屋、建筑物、线路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建筑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基建支出。
(2)动力设备和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安装工程成本;设备基础、支柱等建筑工程成本或砌筑锅炉及各种特殊炉的建筑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基建支出。
待摊基建支出的分配方法,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按实际分配率分配。适用于建设工期较短、整个项目的所有单项工程一次竣工的建设项目。
实际分配率=待摊基建支出明细科目余额÷(建筑工程明细科目余额+安装工程明细科目余额+在安装设备明细科目余额)×100%
(2)按概算分配率分配。适用于建设工期长、单项工程分期分批建成投产的建设项目。
概算分配率=(概算中各待摊基建支出项目的合计数-其中可直接分配部分)÷(概算中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需要安装设备投资合计)×100%
(3)某项固定资产应分配的待摊基建支出=该项固定资产的建筑工程成本、安装工程成本和需要安装设备的成本合计×分配率
企业根据编制的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结转基建工程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7�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基建工程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
(二)“更改工程支出”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更新改造工程(包括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改良、装饰、装修等工程,下同)发生的实际支出。为更新改造工程准备的但尚未领用的工程材料、设备等,不在本科目核算,应通过“工程物资”科目核算。
2�企业进行更新改造工程领用的工程物资、发生的工程人员的工资、出包工程支付的工程价款、应由工程负担的借款利息、汇兑损失、税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物资”、“应付工资”、“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尚未完工的更新改造工程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
(三)“大修理工程支出”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大修理工程发生的实际支出。为大修理工程准备的但尚未领用的材料物资,不在本科目核算,应通过“工程物资”科目核算。
2�企业发生的大修理工程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工程物资”、“应付工资”等科目。大修理工程完工后,结转大修理工程支出,借记“待摊费用”、“递延资产”、“预提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大修理工程的种类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尚未完工的大修理工程发生的实际支出。
(四)“工程物资”科目
1�本科目核算为基建工程、更改工程和大修理工程采购的材料,以及尚未交付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预付大型设备款和基本建设期间根据项目概算购入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也在本科目核算。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不在本科目核算,应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2�本科目应设置“专用材料”、“专用设备”和“预付大型设备款”、“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等明细科目。
3�购入工程物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预付大型设备款时,借记本科目(预付大型设备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设备并补设备款时,借记本科目(专用设备),贷记本科目(预付大型设备款)和“银行存款”科目。
工程领用工程物资时,借记“基建工程支出”、“更改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完工后对领出的剩余材料应办理退库手续,作相反会计分录。
基建工程竣工,将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交付使用时,借记“低值易耗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工程竣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如转作本企业存货的,借记“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出售的,先结转工程物资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售时,作其他业务收支处理。
4�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扣除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营业外收支。
5�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企业为工程购入的但尚未领用的专用材料和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以及为生产准备但尚未交付的工具及器具的实际成本。
(五)“其他基建支出备查簿”
企业应设置“其他基建支出备查簿”,专门登记基建项目发生的构成项目概算内容但不通过“基建工程支出”科目核算的其他支出,包括按照建设项目概算内容购置的不需要安装设备、现成房屋、无形资产以及发生的递延费用等。企业在发生上述支出时,应通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科目核算,但同时应在“其他基建支出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二、会计报表
修改会工(或会商等)01表“资产负债表”,并增加会工(或会商等)01表附表3“基建工程明细表”、会工(或会商等)01表附表4“基建投资情况表”和会工(或会商等)01表附表5“基建借款情况表”。
(一)资产负债表
取消本表原“在建工程”项目,增加“基建工程支出”、“更改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和“工程物资”四个项目,分别反映期末尚未完工的基建工程、更改工程、大修理工程的实际成本和尚未领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应分别根据“基建工程支出”、“更改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和“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仍使用“在建工程”科目的企业,应根据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二)基建工程明细表
本表反映企业基本建设工程的建设及完工情况,编制本表为了考核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及概算执行情况。
本表的填列方法如下:
1�“单项工程和费用”栏,按照建设项目概算所列单项工程和费用分行填列。
2�“开工日期”栏,根据工程实际开工日期填列。
3�“概算数”栏,根据批准的项目概算数分别单项工程填列。
4�“完工基建工程”栏,反映已完工并交付使用的基建工程的实际成本,根据“基建工程支出”科目贷方发生额分别单项工程逐行填列。
5�“建筑工程”栏,反映尚未完工的建筑工程的实际成本。根据“基建工程支出”科目所属“建筑工程”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分别单项工程逐行分析填列。
6�“安装工程”栏,反映尚未完工的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根据“基建工程支出”科目所属“安装工程”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分别单项工程逐行分析填列。
7�“在安装设备”栏,反映基建工程领出的、正在安装的设备的实际成本。根据“基建工程支出”科目所属“在安装设备”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分别单项工程逐行分析填列。
8�“待摊基建支出”栏,反映基建工程在建设期间发生的应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费用支出。本栏不分行填列,只填列一个总数,根据“基建工程支出”科目所属“待摊基建支出”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9�“小计”栏,根据4至7栏的合计数计算填列。
10�“工程物资”栏,反映为基建工程购入的但尚未领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本栏不分行填列,只填列一个总数,根据“工程物资”科目期末余额(应扣除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的实际成本)分析填列。
11�“合计”栏,反映尚未完工的基建工程的实际成本。根据8栏加9栏的合计数计算填列。
(三)基建投资情况表
本表总括反映企业基建项目的投资来源、基建项目的实际支出等情况。编制本表是为了考核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及概算执行情况。
本表填列方法如下:
1�“基建资金来源”类项目,反映企业用于建设项目的资金,根据“实收资本”、“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科目的有关记录分析填列。其中,“累计发生数”栏,根据上年本表该栏数字加“本年发生数”栏数字合计填列。
2�“基建工程支出”类项目,反映企业基建工程的实际支出。根据“基建工程支出”科目及其有关明细科目的记录以及“工程物资”科目的有关记录分析填列。其中,“累计发生数”栏,根据上年本表该栏数字加“本年发生数”栏数字合计填列。
3�“其他基建支出”类项目,反映企业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虽不通过“基建工程支出”科目核算、但构成建设项目概算内容的其他支出。根据“工程物资——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科目和“其他基建支出备查簿”的有关记录,分别项目填列。
(四)基建借款情况表
本表反映企业按规定从各种渠道借入的用于基本建设的借款。本表根据“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科目的有关记录分析计算填列。
3:按事业单位新的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为基建取得贷款时,是不是应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期借款?
答1、是的,新会计制度下,负债类科目有了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个科目,事业单位取得基建贷款时,不再计入借入款项,而是长期借款,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2、按新制度规定基建账应该并入大账一起核算,同时还应该按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3、如果转入基建户,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4、形成固定资产后,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如果同时还基建款,则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4:行政单位基建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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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建设资金来源的核算
(一)预算拨款的拨入和结转
1.收到中央财政预算拨入的基建基金拨款限额
借:限额拨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
2.收到地方财政预算(包括地方机动财力)拨入的拨款限额(退回用红字登记)
借:限额拨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
3.收到财政预拨的下年度拨款限额
借:限额拨款
贷:基建拨款/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
4.年终注销预算拨款限额结余(用红字登记)
借:限额拨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
5.年初建立新帐时,结转预算拨款
(1)结转上年度“本年基建基金拨款”余额
借:基建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
贷: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2)结转上年度“本年预算拨款”余额
借: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
贷: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3)结转上年度“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余额
借:基建拨款/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
(4)结转上年度“交付使用资产”帐户的余额(用基建拨款完成的部分)
借: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贷:交付使用资产
(二)自筹资金和其他拨款的拨入
1.收到地方财政、上报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拨入的自筹资金预存建设银行(退回数用红字登记)
借:银行存款/待转自筹资金拨款
贷:基建拨款/待转自筹资金拨款
2.结转本年度使用的自筹资金
借:基建拨款/待转自筹资金拨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
3.同时,应将自筹资金从待转户转存本年存款户
借:银行存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
贷:银行存款/待转自筹资金拨款
4.年初建立新帐时,结转上年度“本年自筹资金拨款”余额
借:基建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
贷: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5.收到上级转帐拨入的进口成套设备
借:器材采购
贷:基建拨款/本年进口设备转帐拨款
6.收到主管部门转帐拨入进口成套设备转来支付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出国联络费及设备检验费等
借:待摊投资
贷:基建拨款/本年进口设备转帐拨款
7.收到上级从本系统其他建设单位无偿转帐拨入的设备、材料
借:设备投资
库存设备
库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贷:基建拨款/本年器材转帐拨款
8.由于主办协作配合工程等,收到其他单位拨入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其他拨款
9.收到财政拨入的贴息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
10.收到其他单位、团体或个人无偿捐赠的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和物资
借:银行存款
库存设备
库存材料
贷:基建拨款/本年其他拨款
11.按照国家规定调整设备、材料调拨价格的溢价
借:库存设备
材料成本差异
贷:基建拨款/本年其他拨款
12.年初建立新帐时,结转上年度“本年进口设备转帐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本年器材转帐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本年其他拨
款”等帐户的余额。
借:基建拨款/本年进口设备转帐拨款
本年自筹资金拨款
本年器材转帐拨款
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
本年其他拨款
贷: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三)联营拨款的拨入、支用和结转
1.收到投资单位通过参股等方式拨入的基建参股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联营拨款
2.支用联营拨款时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
贷:银行存款
3.用联营拨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交付时
借:交付使用资产
贷: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设备投资
待摊投资
其他投资
4.下年初建立新帐时,将联营拨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进行转帐
借:联营拨款
贷:交付使用资产
5.工程完工将剩余资金退回原投资单位
借:联营拨款
贷:银行存款
(四)投资借款的借入、支用和偿还
1.收到建设银行关于基建投资借款指标的通知,应设置“基建投资借款指标备查簿”进行登记,不作会计分录
2.实行贷转存办法的建设单位借入投资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基建投资借款
3.用基建投资借款购买设备材料,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其他基建支出
借:器材采购
应付工程款
待摊投资
其他投资
贷:基建投资借款
4.支付投资借款利息
借:待摊投资/利息
贷:基建投资借款
5.使用国外借款的建设单位发生的汇兑损失
借:待摊投资
贷:基建投资借款
如为汇兑收益,作相反分录。
6.按照规定用基建收入偿还投资借款
借:基建投资借款
贷: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同时,借:应交基建收入
贷:银行存款
7.按照规定用于基建包干节余偿还投资借款
借:基建投资借款
贷: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同时,借:应交基建包干节余
贷:银行存款
8.根据生产单位还款通知,结转归还基建投资借款
借:基建投资借款
贷: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9.工程竣工,将处理结余物资收回的资金,偿还借款
借:基建投资借款
贷:银行存款
(五)统借统还基建投资借款的借入、支用和偿还
1.主管部门统一向建设银行借入基建投资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基建投资借款
2.主管部门拨给所属建设单位基建投资借款
借:拨付所属投资借款
贷:银行存款
3.主管部门接到银行转来的借款利息
借:待摊投资
贷:基建投资借款
4.年末,主管部门将利息分摊给所属建设单位
借:拨付所属投资借款
贷:待摊投资
5.主管部门收到所属建设单位交来的用于还款的基建收入和包干节余
借:银行存款
贷:拨付所属投资借款
6.主管部门用基建收入和包干节余归还基建投资借款
借:基建投资借款
贷:银行存款
7.建设单位收到主管部门拨入的基建投资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上级拨入投资借款
8.建设单位收到主管部门分摊来的基建投资借款利息
借:待摊投资
贷:上级拨入投资借款
9.建设单位用上级拨入的基建投资借款完成的基建投资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
贷:银行存款
10.建设单位将应归还投资借款的基建收入和包干节余上交主管部门
借:应交基建包干节余
应交基建收入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上级拨入投资借款
贷: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11.建设单位将投资借款存入银行获得的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待摊投资
12.将存款利息上交主管部门
借:上级拨入投资借款
贷:银行存款
13.主管部门收到所属建设单位交来的存款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拨付所属投资借款
14.主管部门用这部分利息偿还投资借款
借:基建投资借款
贷:银行存款
15.下年年初,所属建设单位除应将“交付使用资产”帐户余额与“待冲基建支出”帐户余额互相冲销外,还应将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转给上级主管部门
借:上级拨入投资借款
贷: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16.主管部门接到所属建设单位转来的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通知单
借: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贷:拨付所属投资借款
(六)企业债券资金的拨入、支用和结转
1.收到拨入的企业债券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企业债券资金
2.使用企业债券资金,按规定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
借:待摊投资
贷:企业债券资金
3.企业债券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企业债券资金
4.用企业债券资金形成的支付使用资产交付时
借:交付使用资产
贷: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5.下年年初,冲转上年用企业债券资金形成的支付使用资产
借:企业债券资金
贷:交付使用资产
6.工程竣工后,对企业债券资金形成的结转物资进行清理,将收回的资金交回拨出债券资金的生产企业
借:企业债券资金
贷:银行存款
(七)国内储备借款的支用和偿还
1.用国内储备借款购入设备或材料
借:器材采购
贷:其他借款/国内储备借款
2.支付国内储备借款利息
借:采购保管费
贷:其他借款/国内储备借款
3.用基建拨款归还储备借款
借:其他借款/国内储备借款
贷:限额存款等
(八)周转借款的支用和偿还
1.支用周转借款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
贷:其他借款/周转借款
2.应付的周转借款利息
借:待摊投资
贷:其他借款/周转借款
3.归还周转借款本金和利息
借:其他借款/周转借款
贷:基建投资借款
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二、设备和材料的核算
(一)器材的购入
1.收到发票帐单,货款已支付
借:器材采购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2.收到发票帐单,贷款尚未支付
借:器材采购
贷:应付器材款
3.购入的不需要安装设备、工具、器具验收入库,按照实际成本记帐
借:设备投资
贷:器材采购
4.购入的需要安装设备验收入库,按照实际成本记帐
借:库存设备
贷:器材采购
5.购入的材料验收入库
借:库存材料
贷:器材采购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建设单位,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时
借:库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贷:器材采购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时
借:库存材料
贷:器材采购
材料成本差异
6.购入大型设备:
(1)按照规定预付大型设备款
借:应付器材款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2)上项设备验收入库,按照实际成本记帐
借:库存设备
贷:器材采购
(3)根据发票帐单,结转应付器材款
借:器材采购
贷:应付器材款
(4)补付应付器材款的未付部分
借:应付器材款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7.结转暂估应付器材款
(1)月终,将已经验收入库,但发票帐单尚未到达的器材,按合同价格或预算价格暂估入帐
借:器材采购
贷:应付器材款
(2)下月初,冲回暂估器材款(用红字登记)
借:器材采购
贷:应付器材款
(3)发票帐单到达时,再按发票帐单价格记帐
借:器材采购
贷:应付器材款
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8.采购设备和材料发生的短缺和毁损,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应由供应单位或运输机构等负责赔偿的
借:应付器材款
其他应收款
贷:器材采购
(2)需要报请批准转销或查明处理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贷:器材采购
(3)经批准转销的超定额途耗
借:器材采购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4)经批准核销的非常损失
借: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9.登记发生的采购运杂费
借:器材采购
贷: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10.登记发生的采购保管费
借:采购保管费
贷:应付工资
库存材料
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累计折旧
11.月终,分配本月发生的采购保管费
借:器材采购
贷:采购保管费
12.月终,结转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
(1)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器材采购
(2)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
借:器材采购
贷:材料成本差异
13.年终工程竣工时,调整采购保管费的实际发生数大于按预定分配率分配数的差额(实际发生数小于已分配数时用红字登记)
借:设备投资等
贷:采购保管费
(二)委托加工器材的发出和收入
1.发出加工用的材料和设备
借:委托加工器材
贷:库存材料
库存设备
2.结转委托加工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登记)
借:委托加工器材
贷:材料成本差异
3.支付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器材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4.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设备
借:库存设备
设备投资
贷:委托加工器材
5.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各种材料,按计划成本记帐,并结转实际成本(包括耗用材料的实际成本、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与计划成本的差异:
(1)计划成本大于实际成本
借:库存材料
贷:委托加工器材
材料成本差异
(2)计划成本小于实际成本
借:库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贷:委托加工器材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
借:库存材料
贷:委托加工器材
6.收回加工剩余材料,并结转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
(1)计划成本大于实际成本
借:库存材料
贷:委托加工器材
材料成本差异
(2)计划成本小于实际成本
借:库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贷:委托加工器材
(三)器材的发出
1.需要安装设备交付安装
借:设备投资
贷:库存设备
2.年终通过盘点,对不符合“正式开始安装”三个条件的设备,办理假退库手续(用红字登记)
借:设备投资
贷:库存设备
3.下年初,将上项设备重新登记入帐
借:设备投资
贷:库存设备
4.发出用于器材采购保管的材料
借:采购保管费
贷:库存材料
5.发给承包单位抵作备料款的材料
(1)发出材料的结算价格小于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时
借:预付备料款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库存材料
(2)发出材料的结算价格大于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时
借:预付备料款
贷:库存材料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3)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月终发配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实际成本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材料成本差异
6.实际竣工结算办法的建设单位拨给承包单位抵作应付工程款的材料:
(1)发出材料的结算价格小于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时
借:应付工程款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库存材料
(2)发出材料的结算价格大于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时
借:应付工程款
贷:库存材料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3)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月终分配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材料成本差异
7.发出用于建设单位管理部门或小型自营建筑安装工程的材料
借:待摊投资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库存材料
8.月终,调整发出材料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
借:待摊投资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采购保管费
贷:材料成本差异
(四)器材的有偿调入和调出
1.器材的有偿调入
(1)收到外单位有偿调入的设备或材料
借:库存设备
库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贷: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
(2)归还有偿调入设备或材料款
借: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
贷:限额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银行存款
2.器材的有偿调出
(1)有偿调给外单位的设备或材料
借: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
贷:库存设备
库存材料
(2)收到调入单位归还的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
(五)器材价格的调整
1.调整材料的计划成本
(1)调整增加计划成本的数额
借:库存材料
贷:材料成本差异
(2)调整减少计划成本的数额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库存材料
2.按照国家规定调整库存设备的调拨价格
(1)调整增加调拨价格的溢价
借:库存设备
贷:待摊投资/调整器材拨款价格折价
(2)调整减少调拨价格的折价
借:待摊投资/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
贷:库存设备
3.按照国家规定调整库存材料的调拨价格
(1)调整增加调拨价格的溢价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待摊投资/调整器材拨款价格折价
(2)调整减少调拨价格的折价
借:待摊投资/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
贷:材料成本差异
(六)器材盘盈、盘亏和毁损
1.清理可发现的器材盘盈
(1)盘盈的设备按实际成本记帐
借:库存设备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2)盘盈的材料按计划成本记帐
借:库存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3)报经上级批准后转帐
设备盘盈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贷:待摊投资/设备盘亏及毁损
材料盘盈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贷:采购保管费
2.清查中发现的器材盘亏和毁损
(1)盘亏和毁损的设备按实际成本记帐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贷:库存设备
(2)毁损设备的残料估价入帐
借:库存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3)盘亏和毁损的材料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贷:库存材料
(4)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还应分摊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登记)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贷:材料成本差异
(5)毁损材料的残料估价入帐
借:库存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6)应由过失人负担赔偿的损失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7)盘亏和毁损器材的净损失报经批准后转帐
设备的净损失
借:待摊投资/设备盘亏及毁损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材料的净损失
借:采购保管费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8)报经批准后转帐的器材非常损失
借: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七)超储积压物资的处理
1.按照规定对外销售(处理)积压或不需用设备
(1)发生亏损
借:待摊投资/器材处理亏损
银行存款
贷:库存设备
(2)发生盈余
借:银行存款
贷:待摊投资/器材处理亏损
库存设备
2.按照规定对外销售(处理)积压或不需用的材料
(1)发生亏损
借:待摊投资/器材处理亏损
银行存款
贷:库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2)发生盈余
借:银行存款
贷:待摊投资/器材处理亏损
库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三、固定资产的核算
(一)固定资产的增加
1.用基建投资购建完成的自用固定资产
借:交付使用资产
贷:建筑安装投资借款
设备投资
其他投资等
同时,借:固定资产
贷:交付使用资产
2.用留成收入购建完成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3.有偿调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原值)
贷:银行存款(调拨价)
累计折价(差价)
4.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
(1)未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原值入帐
借:固定资产
贷:上级拨入资金
(2)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帐面原值和已提折旧入帐
借:固定资产(原值)
贷:上级拨入资金(净值)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5.盘盈固定资产
(1)按重置价值和估计折旧入帐
借:固定资产(重置价值)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重置价值减估计折旧)
累计折旧(估计折旧)
(2)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贷:待摊投资/固定资产损失
(二)固定资产的减少
1.调出的固定资产
(1)转销帐面原值和已提折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支付拆除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3)清理完毕转销固定资产清理
无偿调出
借:上级拨入资金
留成收入
贷:固定资产清理
有偿调出,收回固定资产价款
借:银行存款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将固定资产清理帐户的余额进行结转
收入大于支出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待摊投资/固定资产损失
支出大于收入
借:待摊投资/固定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2.盘亏的固定资产
(1)将盘亏的固定资产转待处理财产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报经批准后转入待摊投资
借:待摊投资/固定资产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3.毁损和报废的固定资产
(1)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发生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3)收回固定资产价款,收回残料的价值或变卖残值所得收入
借:银行存款
库存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4)应由保险公司、单位或过失人承担赔偿的损失
借:其他应收款
应付器材款
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5)清理完毕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帐户的余额
如为借方余额
借:待摊投资/固定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如有贷方余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待摊投资/固定资产损失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
按规定的折旧率提取折旧
借: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
采购保管费
贷:累计折旧
四、工资和工资附加费的核算
(一)工资的支付和分配
1.按规定手续向银行提取现金
借:现金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2.支付职工工资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3.从应付工资中扣还或代扣各种款项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付款
4.工资发放人员交回逾期未领取的工资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5.月终将本月应付的工资进行分配
借:采购保管费
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应付工资
(二)工资附加费的提取和分配
1.月终,按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提取本月职工福利费
借: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等
贷:应付福利费
2.已成立工会的建设单位,每月根据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或交纳工会经费
借:采购保管费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待摊投资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其他应付款
五、工程结算的核算
1.尚未实行竣工结算办法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核算
(1)预付施工企业备料款
借:预付备料款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2)预付施工企业工程款
借:预付工程款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3)按照施工企业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将应付工程款登记入帐,并扣回预付的备料款和工程款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预付备料款
预付工程款
应付工程款
(4)将施工企业列入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内随同工程价款一并结算的施工机构转移费、临时设施费登记入帐
借:待摊投资
贷:应付工程款
(5)支付应付工程款
借:应付工程款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2.实行竣工结算办法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核算
(1)结算工程价款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应付工程款
(2)对于随同工程款一并承付的临时设施包干费和施工机构转移费
借:待摊投资
贷:应付工程款
(3)支付工程款和随同工程价款一并结算的各项支出
借:应付工程款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4)拨给承包单位的工程用材料抵减的应付工程款
结算价格大于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的差额
借:应付工程款
贷:库存材料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结算价格小于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的差额
借:应付工程款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库存材料
(5)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月末分配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材料成本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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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利息怎么做账
答利息入账用会计科目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做凭证时做分录,借:银行存款,借:财务费用(红字),利息支出做凭证时做分录,借:财务费用,贷:银行存款。借款利息计入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收到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拓展资料:
“财务费用”科目的核算规则是: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对应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则借记相关对应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在利润表中,单设“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并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即期末结转的余额分析填列。
1、利息支出的审查
(1)企业当年列支的利息支出是否确实属于当年损益应负担的利息支出,有无将应由上年度或基建项目承担的利息支出列入当年损益。
(2)利息支出列支范围是否合规,注意审查各种不同性质的利息支出的处理是否正确。一般而言,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
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在其竣工之前的,计入购建资产价值;企业的罚款违约金列入营业外支出。
(3)审查存款利息收入是否抵减了利息支出,计算是否正确,特别应注意升降幅度较大的月份,分析其原因。
2、汇兑损失的审查
(1)审查企业列支的汇兑损益是否确已发生,即计算汇兑损益的外币债权、债务是否确实收回或偿还,调剂出售的外汇是否确已实现。
(2)审查汇兑损益计算的正确性,计算方法的前后一致性。
(3)审查有无将不同数量的外币之间的记账本位币差额当成汇兑损益的现象。
(4)审查企业经营初期发生的汇兑损益,尤其是外汇调剂、汇兑损失应查明发生的具体时间,有无为了延续减免税期,而人为地将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失计入生产经营期间汇兑损失的行为。
6:项目基建会计账务处理
答(1)根据财政拨款汇总表入账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用基金--财政拨款
(2)根据工程支出、欠款汇总表入账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贷:应付账款--工程欠款
(3)根据工程完工结转表入账
借:专用基金--财政拨款
贷:在建工程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基建项目单独处理转入大账:
1、确定基建账科目与“大账”科目的对应关系,将两个制度的各个科目一一对应起来。
2、使用Excel设计行政单位基建并账计算表。该表左方为基建账科目,右方为“大账”科目,纵向按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个会计要素及相应科目排列,基建账的每个科目都要对应“大账”的相关科目。
扩展资料: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很多,主要包括:国债资金、中央专项基金、省级配套资金、县乡财政拨款和村街自筹等地方配套资金。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地方配套资金没有拨付到建设单位或者以其他方式(如投工投劳)作为投资的,出资方直接把资金拨付到施工单位,没有与建设单位履行拨款手续,建设单位无法取得入账的原始凭证,无法进行账务处理,因此造成项目归集核算的建设成本不完整。
交付使用资产项目的年末数,在年度财务决算批复后,第二年年初与相应的资金来源对冲
借: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贷:交付使用资产
同时,在单位经费账上记录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基建项目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交通运输,机场,港口,桥梁,通讯,水利及城市供排水供气,供电设施和提供无形产品或服务于科教文卫等部门所需的固定资产。
7:银行存款利息应计入哪个科目
答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一、在企业,财务费用这个科目核算的内容是利息支出及收入,利息支出是财务费用的增加,利息收入是财务费用的减少,如果出现负数,说明你的利息收入多于利息支出。
借:银行存款 (黑字)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红字)
或者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实际工作中,一般都是用上个分录,上个分录方便月末期间结转。
二、计提银行存款利息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实际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是损益类科目。
三、投资收益是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等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净收益。严格地讲所谓投资收益是指以项目为边界的货币收入等。
它既包括项目的销售收入又包括资产回收(即项目寿命期末回收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价值。投资可分为实业投资和金融投资两大类,人们平常所说的金融投资主要是指证券投资。
扩展资料:
(1)利息支出,指企业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利息支出(除资本化的利息外)减去银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2)汇兑损失,指企业因向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记账所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及月度(季度、年度)终了,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期末规定汇率折合的记账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等。
(3)相关的手续费,指发行债券所需支付的手续费(需资本化的手续费除外)、开出汇票的银行手续费、调剂外汇手续费等,但不包括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手续费等。
(4)其他财务费用,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融资租赁费用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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