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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进项当期不想抵扣,如何做账?

发布于 2024-09-12 02:30:02 作者: 安香巧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一项任务。虽然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有完成了这个过程,你的企业才能够合法地运营。下面,跟着主页一起了解下发票没抵扣如何做账的信息,希望可以帮你解决你现在所苦恼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应当通过“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核算,会计处理如下:

购进时没认证: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待发票认证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这种情况在实际当中的确存在,比如一些企业会有税负指标,当期想多交点税,于是希望暂时不认证,等到需要进行抵扣的月份再进行认证抵扣。但是对于当期的进项税不想抵扣,需要注意增值税发票的抵扣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第11号,如果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7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期限调整为360日),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如果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当月进行认证了的,除特殊情况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中规定的情况),应当在次月申报抵扣,否则将造成进项不能抵扣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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