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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返利的账务处理方法

发布于 2025-06-20 10:18:05 作者: 谢瑛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之一。虽然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要你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你的企业就可以合法地运营。下面,主页将带领大家一起认识销售返利做账依据,希望可以帮到你。

销售返利在我们日常企业经营当中非常常见,关于该业务的账务及税务处理相信大家都有自己的方法,那按照规定,到底应该如何处理呢,今天我们就一起讨论一下吧。

返利有其有两个最大的优点,其一,增加供应商的销售额,这个税务局也知道,所以会对平销返利有严格的限制,只能由供应商开具负数发票冲销售额。其二,可以有效的控制终端产品价格,所有渠道销售商只能采用供货商价格销售,依靠返利来盈利。

一、销售商接受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

1、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即一,供应商开具红字发票,销售商冲成本。

2、销售商开具销售服务发票,按服务收入入账。

收到对方开具的红字发票,需要冲减销售成本与库存。具体冲减比例应当根据实际库存与以销售产品占比进行冲减。如果涉及跨年,重新成本时应放入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向供应商开具服务费发票,即把供应商的返利当作一种收入。这时返利不再区分是否跨年,一律按开票日作为收入确认日期。

二、税务处理

1、发票开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增值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7号)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

三、涉税风险

现金返利未合规开具红字发票的涉税风险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考虑到开具红字发票操作较为不便利,很多销售方在支付现金返利后未向采购方开具红字发票,反而是以互相开票的方式:采购方取得返利后按照6%税率向支付返利的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此项操作存在虚开发票的风险,由于采购方实际并未向销售方提供任何服务,开具增值税发票没有业务实质支撑,将为双方都带来潜在税务风险。

实物返利未做账务处理的涉税风险

在实物返利的业务中,同样是出于便利性的考量,常见的操作是销售方向采购方支付实物平销返利时,双方均不进行账务处理的情况,既不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是按照返利约定给采购方发出返利实物。

由于销售方没有做商品购销处理,通过仓库盘点、查阅采购合同、查验上游厂家账簿等方式,会发现供应商库存商品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存在税务部门可能认为实物返利部分应作为视同销售处理的风险。

注册公司是向客户和合作伙伴展示您企业可靠性和稳定性的重要途径。通过上文关于销售返利做账依据的相关信息,主页相信你已经得到许多的启发,也明白类似这种问题的应当如何解决了,假如你要了解其它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主页的其他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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