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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票丢失了复印件可以做账吗

发布于 2026-01-04 15:10:11 作者: 殷妍和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之一。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有完成这个过程,你的企业才能够合法地运营。下面,跟着主页一起认识发票复印件能做账,希望本文能解答你当下的一些困惑。

问题1:普票丢失了复印件可以做账吗

普票丢失了复印件可以做账吗

最佳答案只要原件没丢,都可以再复印的,但是原件丢了就比较麻烦了。

1.开具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账.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丢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发票方记账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账凭证。纳税人丢失发票办理丢失声明的,必须在具有全国报刊号的报纸上刊登。

2.取得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取得开票方发票存根联或记账联的复印件,并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原始凭证.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实行电子发票的,由开票方按丢失发票代码、号码查询打印(复印)发票图片,加盖开票方公章作为入账凭证.发票存根联或记账联的复印件只能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不能直接代作原始凭证。

拓展资料:

1. 普通发票原件丢失可以用复印件做账吗:

普通发票原件丢失可以用复印件做账,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时,应于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并接受税务机关处罚,企业丢失已填开普通发票,可向开具发票方索取书面证明或其发票复印件上注明“与存根联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发票业务专用章”,交丢失方作为会计核算凭证。

2. 发票联次都有什么:

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 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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