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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账必须有发票?账务、税务需要分清楚

发布于 2026-03-12 15:00:04 作者: 伦雪卉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成为合法企业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通过完成这个过程,你可以获得法律保护,让你的企业更加正式和专业。主页带大家认识收据能用来做账吗,希望看完本文,你会对这方面的认识能更上一层楼。

有朋友问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了真实的采购支出,但是未能取得发票,对方只给开具了相应的收据,怎么记账?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其实我这位朋友混淆了会计核算和税前扣除,没有发票的真实经济业务,不是要不要做账的问题(按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是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活动,不论是否取得发票),而是能不能所得税前扣除的问题。

那是不是实际发生的支出没有取得发票就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呢,答案也是否定的,接下来我们一起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公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一、“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文件明确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相关支出必须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二、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①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②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按照文件规定,税前扣除凭证不仅仅是发票,按照实际业务的不同,需要取得内部凭证或外部凭证,在实际业务中需要判断哪些业务为公司内部业务取得内部凭证即可税前扣除。

三、外部凭证并非仅指发票,有些真实发生的业务未取得发票也可税前扣除。

①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注意这里的规定是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重点词是或者)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通过规定可以看出发票只是税前扣除凭证的一种形式,在实务中还是需要结合实际业务判断需要取得何种形式的税前扣除凭证,但无论是否取得发票都要进行会计核算。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收据能用来做账吗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主页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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