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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已出让未建用地用途变更办法 鼓励变更土地用途建人才住房
发布于 2024-07-16 21:16:10 作者: 佴玟玉
注册公司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但是它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如果你想要创造一个成功的企业,你需要了解如何注册公司,并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今天主页带你认识深圳公司变更住宅用地以及应该怎么解决它,如果我们能早点知道解决方法,下次遇到的话,就不用太过惊慌了。下面,跟着主页一起了解吧。
- 1、深圳出台已出让未建用地用途变更办法 鼓励变更土地用途建人才住房
- 2、深圳城中村房子都是住宅用地吗
- 3、“商改住”调整再出江湖,深圳多措并举保住宅供应
- 4、深圳停批商务公寓加大住宅用地供给
- 5、深圳停批商务公寓加大住宅用地供给
- 6、深圳重新发布第二批集中供地出让公告
- 7、深圳城中村房子都是住宅用地吗
本文导航,以下是目录:
问题1:深圳出台已出让未建用地用途变更办法 鼓励变更土地用途建人才住房
最佳答案为进一步盘活我市已出让未建低效用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规范已出让未建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和容积率调整的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处置办法》)。《处置办法》适用于2015年10月9日前经生效法定图则变更土地用途或者调整容积率的已出让未建用地,有效期5年。《处置办法》提出,为解决我市住房供需矛盾,鼓励变更土地用途为居住类的用地以建设人才住房。由商业服务业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的,超出原合同约定建筑面积的部分建设为可销售的人才住房,其余建设为普通商品住房和相关配套设施(含商业)。由工业、物流仓储用地等变更为居住用地的,住宅部分均建设为可销售的人才住房,配套商业部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建设和销售。
《处置办法》适用于2015年10月9日前经生效法定图则变更土地用途或者调整容积率的已出让未建用地。《处置办法》中的“已出让未建用地”,是指以协议方式出让并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尚未动工开发建设的项目用地,不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用地。
对于“动工开发”的认定,《处置办法》明确,建设项目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具有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等情形之一的。
《处置办法》对由原土地使用权人继续开发的已出让未建用地进行土地用途变更的情形采取分类处置,鼓励变更为居住类的用地建设人才住房。
由商业服务业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的,按照生效法定图则确定的容积率核算建筑面积。其中,超出原合同约定建筑面积的部分建设为可销售的人才住房,其余建设为普通商品住房和相关配套设施(含商业)。原土地使用权人也可申请将该用地住宅部分均建设为可销售的人才住房,配套商业部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建设和销售。
由工业、物流仓储用地等变更为居住用地的,按照生效法定图则确定的容积率核算建筑面积。其中,住宅部分均建设为可销售的人才住房,配套商业部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建设和销售。
由工业、物流仓储用地变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的,应将超出原合同约定建筑面积部分的20%(须为办公用房或生效法定图则未规划的公共配套设施用房)无偿移交政府。由居住、工业、物流仓储用地变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的,在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规定的条件下,经专题研究论证,也可按法定图则调整程序申请将该地块调整为居住用地,其住宅部分建设为可销售的人才住房,配套商业部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建设和销售。
《处置办法》还明确,可销售人才住房的地价暂按商品住房用地市场价格的30%确定,如我市地价测算规则对此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此外,按照《处置办法》规定移交政府的建筑面积产权归政府,不缴地价。
问题2:深圳城中村房子都是住宅用地吗
最佳答案深圳城中村房子都是住宅用地。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深圳城中村房子基本就是城中村用地,土地为村民集体所有,深圳城中村自建房没有产权,由于城中村自建房是在宅基地上建盖的房屋,所以说城中村自建房只能在本村村民内进行房产交易,而且城中村自建房是不能公开上市交易。
问题3:“商改住”调整再出江湖,深圳多措并举保住宅供应
最佳答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吴抒颖 深圳报道
在第四轮集中供地开启之前,深圳将多宗地块进行了规划调整。
根据《深圳特区报》,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通告,对多宗优质项目用地进行“商改住”规划调整,涉及福田、宝安、龙岗、光明、龙华等片区。
以此,深圳将进一步优化供地空间布局,促进城市功能中心职住平衡与产城融合,多渠道保障住房供给,完善片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近年来,深圳多措并举保障住宅供应,“商改住”是重要途径之一。今年5月,深圳坪山、宝安也曾经将多宗商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
“十四五”期间,深圳将建设筹集住房89万套(间),其中公共住房54万套(间),在“十三五”期间保持供应放量的基础上,再度大幅提升。受此推动,深圳房地产市场也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再度“商改住”
深圳本次涉及“商改住”的地块,有不少区位和配套等均十分优质的地块。
例如,深圳国际会展城KF02-11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调整后,这宗地块分为两宗,包括一宗容积率为4.6、用地面积为1.11万平方米的二类居住用地,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便民服务站等;以及一宗容积率为4.3、用地面积为1.4万平方米的二类居住用地,配建幼儿园、文化活动室。
光明、龙华等区域也有类似的规划调整。
其中,光明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2-49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居住用地供应的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招拍挂出让工作,调整后,这宗地块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配建设施新增1处公共服务用房、1处社区儿童游戏场地。
以此来看,在深圳本次“商改住”的规划调整中,除了增加居住用地供应以外,为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还增加了不少公共配套与设施的配建,以此优化和完善片区公共服务能力。
实际上,提升片区公共服务能力是“商改住”的考量之一,另外为了兼顾职住平衡,交通设施周边的居住用地供应也在提速。
根据《深圳特区报》,深圳本次还集中加大轨道交通设施周边居住用地供应力度。
其中,龙岗区大运枢纽站及其周边地区法定图则02标准控制单元,原主导功能为居住、科研设施,总容积109.0万平方米,其中存量建设用地增量7.5万平方米。调整后,02单元主导功能调整为居住、工业,总容积调整为145.96万平方米,其中存量建设用地增量调整为44.46万平方米。
而深圳中心区福田在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审批后,也新增了3处居住用地,其中一宗位于景田、其余两宗位于梅林,这三宗用地全部用于公共住房建设。
多举措保供应
近年来,在住宅用地的供应之上,深圳频繁发力。
2021年7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大居住用地供应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对于原批准用途为居住的土地整备留用地,可提高开发强度,超批复规模部分可用于建设可售的公共住房;对于原批准用途为商业的土地整备留用地,可申请将部分或全部商业建筑面积调整为居住用途。
这是深圳首次明确允许商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深圳允许调规的背景是,深圳商业用地有一定过剩。
根据第一太平戴维斯2022年10月19日发布数据,2022年第三季度,深圳全市甲级写字楼物业市场总存量环比上升1.3%,至964.0万平方米。
第一太平戴维斯预计,2022年第四季度深圳还将有六个新项目交付入市,为市场带来约54.8万平方米的新增供应;“鉴于新增供应可观,市场去化仍将承压,全市空置率预计继续上升。”
此种背景下,将商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既能够改善商业用地过剩的问题,也能够起到职住平衡的目的。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认为,将商业性质的土地变更为居住用地是深圳二次房改的保障措施之一,其要达到两个目的,一是要将居住用地的规模占到30%左右,二是要将公共住房的占比要提到60%,“商改住”举措对解决这些问题也有帮助。
实际上,在本次居住用地调规之前,深圳已经有多次类似的行动。
今年5月17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坪山、宝安的多个区域土地进行规划调整,其中宝中3宗商业办公用地被调整为1宗二类居住用地以及1宗商住混合用地;坪山竹坑的一宗混合商住用地,则被调整为纯二类居住用地。
在多重举措的保证下,深圳居住用地供应持续放量。
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10月10日公布的存量住宅用地信息,深圳市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总数612个,存量用地总面积1159.98公顷,其中未动工土地面积334.11公顷、已动工土地面积825.87公顷。已动工土地面积中未销售土地面积329.51公顷。
问题4:深圳停批商务公寓加大住宅用地供给
最佳答案日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停止商务公寓审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在深圳范围(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停止新的商务公寓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用地出让方案审批。相关规划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审议通过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审批通过的商务公寓项目,可按原规定继续办理后续审批手续。对于已批规划尚未签订合同(不含招拍挂出让情形)的商务公寓项目,在满足学校等公共配套要求、开发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鼓励转为可售型人才住房。开发企业可向深圳住建部门申请纳入住房发展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程序向规划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和各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部门申请修改规划。
《通知》强调要优化城市主副中心和组团中心内各功能用地规划布局,减少商业用地比例,增加居住及配套用地比例。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发布的解读文件显示,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商务公寓是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其用地分类属于商业用地。商务公寓早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商务办公区配套作用。
不过,近年来商务公寓呈现出明显的类住宅化倾向,已偏离“服务商务人士”“短期住宿”的目的。2009年11月份,住建部批准了新的《办公建筑设计标准》,自2020年3月1日实施,原《办公建筑设计规范》同时废止。新标准已取消了公寓式办公楼。深圳停批商务公寓,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深圳的实际管理需求,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解读文件同时强调将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保障市民安居需求。
为此,要适当提高居住用地比例。在规划层面,结合编制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契机,研究适应新时期城市发展需要的城市建设用地结构比例,优化各级城市中心区内各功能用地规划布局,适当压缩商业用地规模,提高居住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比例,从用地结构上增加居住用地规模,增加公共住房供给,进一步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在用地供应层面,从今年起加大了居住用地供应力度,今年计划供应居住用地293.2公顷,占全年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约25%,较去年计划的150公顷增加了近一倍,公共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量较去年均有较大增长。
同时,鼓励已批商务公寓项目转为可售型人才房。对于已批规划尚未签订合同(不含招拍挂出让情形)的商务公寓项目,在满足学校等公共配套要求、开发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鼓励转为可售型人才住房。
开发企业可向住建部门申请纳入住房发展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程序向规划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和各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部门申请修改规划,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鼓励转为可售型人才住房的商务公寓项目,不包括现状已建成、已销售、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商务公寓项目。
问题5:深圳停批商务公寓加大住宅用地供给
最佳答案日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停止商务公寓审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在深圳范围(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停止新的商务公寓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用地出让方案审批。相关规划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审议通过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审批通过的商务公寓项目,可按原规定继续办理后续审批手续。对于已批规划尚未签订合同(不含招拍挂出让情形)的商务公寓项目,在满足学校等公共配套要求、开发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鼓励转为可售型人才住房。开发企业可向深圳住建部门申请纳入住房发展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程序向规划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和各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部门申请修改规划。
《通知》强调要优化城市主副中心和组团中心内各功能用地规划布局,减少商业用地比例,增加居住及配套用地比例。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发布的解读文件显示,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商务公寓是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其用地分类属于商业用地。商务公寓早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商务办公区配套作用。
不过,近年来商务公寓呈现出明显的类住宅化倾向,已偏离“服务商务人士”“短期住宿”的目的。2009年11月份,住建部批准了新的《办公建筑设计标准》,自2020年3月1日实施,原《办公建筑设计规范》同时废止。新标准已取消了公寓式办公楼。深圳停批商务公寓,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深圳的实际管理需求,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解读文件同时强调将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保障市民安居需求。
为此,要适当提高居住用地比例。在规划层面,结合编制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契机,研究适应新时期城市发展需要的城市建设用地结构比例,优化各级城市中心区内各功能用地规划布局,适当压缩商业用地规模,提高居住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比例,从用地结构上增加居住用地规模,增加公共住房供给,进一步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在用地供应层面,从今年起加大了居住用地供应力度,今年计划供应居住用地293.2公顷,占全年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约25%,较去年计划的150公顷增加了近一倍,公共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量较去年均有较大增长。
同时,鼓励已批商务公寓项目转为可售型人才房。对于已批规划尚未签订合同(不含招拍挂出让情形)的商务公寓项目,在满足学校等公共配套要求、开发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鼓励转为可售型人才住房。
开发企业可向住建部门申请纳入住房发展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程序向规划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和各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部门申请修改规划,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鼓励转为可售型人才住房的商务公寓项目,不包括现状已建成、已销售、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商务公寓项目。
问题6:深圳重新发布第二批集中供地出让公告
最佳答案8月2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新发布了2021年第二批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公告(深土交告〔2021〕38号、39号、40号、41号、42号、43号),涉及的出让地块不变,共22宗,总用地面积约83.4公顷。此次公告主要对竞买人资金条件、土地竞价方式、“房地联动”、资金审查和企业信用约束作了调整优化。
调整竞买人资质条件和准入要求,健全市场准入机制。本批次用地竞买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竞买企业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与本批次用地竞买最多可竞得3宗用地(含联合竞买)。
优化土地竞价方式,合理限定土地溢价。在保持挂牌起始价不变的基础上,地块溢价率上限统一由45%调整为15%,达到溢价率上限后,南山T403-0401宗地、龙华A916-0572宗地(2宗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用地)直接采用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其余用地采用“竞自持租赁住房 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最高不超过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面积的40%),进一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的工作要求,拓宽租赁住房供给渠道。
强化“房地联动”,进一步下调住房销售限价。本批次用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限价在原限价基础上下调3%-9.2%不等,安居型商品房销售限价在原限价基础上下调2.8%-9.1%不等,通过价格引导进一步稳定市场购房预期。
严格落实购地资金审查机制,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建立“先承诺后审查”的工作机制,竞买申请人需承诺购地资金来源不属于股东违规提供的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不属于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属于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属于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属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市金融监管局组织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开展竞得人购地资金审查工作。
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竞买人的开发资质、购地资金、企业关联性等必须符合出让公告要求,并对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竞买人关联性进行事先承诺,对是否参与现场摇号进行确认。审查发现竞买(得)人不符合竞买准入条件或不践诺的,将采取取消其竞买(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1年内禁止该企业参加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并向社会公开等相关惩戒措施。
公告提出,本次调整严格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要求,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通过严格市场准入、优化竞价方式、强化“房地联动”等多项举措,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面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问题7:深圳城中村房子都是住宅用地吗
最佳答案深圳城中村房子都是住宅用地。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深圳城中村房子基本就是城中村用地,土地为村民集体所有,深圳城中村自建房没有产权,由于城中村自建房是在宅基地上建盖的房屋,所以说城中村自建房只能在本村村民内进行房产交易,而且城中村自建房是不能公开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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