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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要加入新的合伙人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发布于 2024-08-01 17:58:08 作者: 占傲菡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之一。虽然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有完成这个过程,你的企业才能够合法地运营。接下来,主页将带大家认识深圳有限合伙企业变更股东,并将相对应的解决措施告诉大家,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减轻一些烦恼。

问题1:有限公司要加入新的合伙人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有限公司要加入新的合伙人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最佳答案入伙程序:

1、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这里的新合伙人是指拟加入合伙企业的第三人。合伙企业接纳第三人加入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须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这是因为:

第一,合伙企业接纳他人入伙是对合伙协议内容的重大变更,其实质是修改了原有的合伙协议,改变了当前的合伙关系;

第二,合伙关系的本质是合伙人之间相互信赖的人身关系,合伙也是基于这种信任而产生的行为,它不单纯是一种资金的联合,而且有着很强的人合性,如果某一合伙人对申请加入合伙的第三人并不了解,缺乏信任或其他任何原因,他均有权拒绝该第三人加入合伙的要求;

第三,有些学者认为,合伙企业发生入伙情形,是原合伙企业的散伙,由包括新入伙的合伙人在内的所有合伙人成立了一个新的合伙。

基于上述原因,合伙企业法采取第四十四条的处理方式,要求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同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这种要求也与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的“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等规定的精神相吻合。

会计处理:

合伙成立后,非经合伙人全体同意,不得允许他人加入为合伙人。加入为合伙人者,对其加入前,合伙所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负同一责任。具体的入伙方法则有:向原合伙人购买股权,或是向合伙企业投入新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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