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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外资公司注册时间规定——在深圳注册一家外资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发布于 2024-04-14 23:45:39 作者: 宰平露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它不仅可以为你的企业提供法律保护,还可以让你的企业更加正式和专业。接下来,主页将给你介绍深圳外资公司注册时间规定的解决方法,希望深圳外资公司注册时间规定——在深圳注册一家外资公司需要什么资料可以帮助你。以下关于深圳外资公司注册时间规定——在深圳注册一家外资公司需要什么资料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答案。
- 1、在深圳注册一家外资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 2、外资公司注册登记?
- 3、公司注册:怎么注册外资公司?
- 4、外资企业注册登记需要那些条件和要求
- 5、外资注册公司要多久
- 6、深圳外资公司注册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在深圳注册一家外资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最佳答案在深圳注册一家外资所需的详细资料与流程参考如下:
一、注册外资公司所需资料:
1.公司名字(深圳市+字号+行业+有限公司)
2.法人、股东身份证信息;
3.注册资金(认缴制);
4.监事身份证信息(监事跟法人不能是同一个人);
5.注册地址;(可以提供地址挂靠)
6.经营范围,可以模拟自己的同行;
7.资信证明:
(1)港澳台自然人入股:股东需要回乡证
(2)公司入股:(公证书)公证书到所在地律师楼办理,
(3)境外自然人:提供护照+入境记录+翻译件,若本人无法到场,可提供个人证件的公证书办理+翻译件
以下两点资料在做详细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情况一:股东为国外自然人,提供护照+入境记录+翻译件,若本人无法到场,可提供个人证件的公证书办理,公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律师事务所公证】,并经我国驻当地领事馆翻译认证。
股东为港澳台自然人:提供通行证办理,
情况二:股东为国外公司,需要将公司主体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律师事务所公证】,并经我国驻当地领事馆翻译认证。公证内容需要包含:公司名称、公司注册编号、公司注册地址、有权签字人(董事、法人)及签字样式。
地址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一个当地的实际地址以作证明,对于新公司成立,无论是内资还是外资企业,都要求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地址作为公司注册地址使用,我国对于外资企业设立的要求相对严格一些,必须要提供新公司法人或股东名下的地址证明材料,我国对于地址证明材料分为:房产证、红本租赁凭证,场地使用证明,三种。如果您没有此类地址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地址挂靠;
确定好资料后,便可着手准备纸质资料前往当地工商局办理注册手续,需提前预约时间,其中所需注意的地方有很多,如果您不清楚如何办理注册手续或对于注册流程不熟悉,也可以委托代理注册,
二、注册所得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公章,私章,财务章,发票章
3、政府规定的其他资料等。
现在公司注册已经实行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成立下来后务必按时前往税务办理税务认证,按时操作记账报税事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
外资公司注册登记?
最佳答案答:如果不做实体经营只做业务联络活动的话,您只需要注册一家外国公司在华常驻代表处:投资少,税收少,设立时间短半月左右,存续期短只有3年最长4年,经营灵活;如果需要做实体经营,那您就必须注册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了(简称为外企):投资大,税收多,设立时间长2个月左右,存续期长最长可达50年,经营复杂。
如果是代表处,您只能代表着新加坡公司在华从事业务联络活动,不须投入注册资本,也不得以代表处名义对外签订业务方面的合同(但可以协助客户与新加坡公司签订业务合同,中国政府不管)。代表处由于只是一个办事点,因此其税收等都比较简单。其中,营业税等是以所花销的经费来作为定税基数的(比如房租水电等)。没有注册资本、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海关报关权、没有雇佣人事权。因此,其工作人员除与总公司签订雇佣合同这个办法之外(这部分收入中国政府不管),只能由国内具有资质的人才派遣机构进行人才派遣(就是人属于派遣机构,工资和社保由派遣机构负担,代表处向派遣机构付给人才派遣佣金的形式)。深圳目前只有一家比较大的经过劳动部备案的人才派遣机构,名叫FESCO。在设立程序上讲,代表处直接到工商局作登记就可以了,不需要贸工局进行审批(保险、汽车等特殊行业除外)。
如果是设立外企,那就具备一切独立法人的资格,必须投入一定的注册资本(目前最低是10万人民币),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去签订业务合同、拥有独立的海关报关权、拥有雇佣人事权等等。税收方面就比较复杂了,除营业税外,还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等。在设立程序上讲,外企比代表处复杂的多。最大的区别是外企一定要经过贸工局审批,获得了批准证书和批文之后,才能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请注意,这里所说的的外商独资企业(简称外企),虽然与新加坡公司一样都有“外”的成分,但是,它的特点是,它是在中国成立的公司,法律上是中国企业,具有中国国籍,我们称之为“国内法人”。而新加坡公司是在境外成立的公司,法律上是外国公司,具有新加坡国籍,我们称之为“外国法人”。新加坡公司在公司法律上,不叫“总公司”,而叫“投资方”或者是“股东”,也就是出钱给新成立的外企的出资人,只不过它是一个法人而不是自然人。因此,在中国的公司法律上,外企也就不能称之为“分公司”,而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类似于国际私法上所称的“子公司”。
因此,您只有明确了需要设立的机构需要做什么事,才知道应当要设立什么样的“分公司”。如果您设立的是独立法人,那么还有“贸易公司”与“工厂”之分,由于情况较复杂,这里就不作累述了。
以贸易公司为例,目前来说,广州的商务部门只具有市级审批权限,按规定,他们必须报到广东省经贸厅去审批,过程复杂时间较长,一般都要1-2个月左右。而在深圳,由于属于特区,深圳商务部门(称作深圳市贸易工业局)获得国家授权而具有省级的审批权限,因此深圳可以直接审批,只需要半月左右就可以通过了。另外,深圳对外资企业的鼓励扶持政策也很多,对包括税收、补贴在内的优惠政策是广州比不上的。同时,深圳便捷的交通和发达的物流业及仓储业等硬件条件也是广州比不上的。临近香港,也是深圳得天独厚的一个地理优势,这为贵公司的外籍人员以及国外客户出入境提供了非常大的便利。在成立一年之后(这是广州的要求),贵司如果需要,也可以以深圳外企的名义到广州成立分公司,这时就不再需要广州或者深圳审批了,直接向广州的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即可。分公司不需要投入注册资本,但是这种分公司是可以独立经营的,除了没有独立海关报关权之外,其他权益均与独立法人无异。海关的报关,也可以由分公司委托当地的报关行来进行。
设立外资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设立申请书(签字);
●可行性研究报告(签字);
●投资方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
●投资者自即日起六个月内真实有效的资信证明;*
●外资公司章程(签字)(3份);
●董事会成员名单(每名董事亲笔签字)(要求包括:姓名,性别,国籍,担任职务,身份证号码,任期,签字);
●董事会成员身份证明(要求带中文翻译);*
●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董事委派书(原件);
●北京市工商局《企业名称登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生产场地及注册地址的房屋租赁协议以及相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明(要求房产地质与租赁协议地质一致);*
●其它需要报送的文件。
注:标*的报送复印件,其他必须报送原件。 附:
1、由投资者所在国或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公司合法开业证书的复印件,外国个人投资者提供护照复印件;港澳台个人投资者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2、由投资者所在国或所在地区的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中一定要注明公司的账户开立后资金往来的信誉情况,并由该行负责人或业务经理签字(提供原件);
3、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包括设立目的、业务范围、设立地点、设立期限等,申请书需由公司法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我司”代拟);
4、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章程(“我司”代拟);
5、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总公司背景介绍、市场分析、经济测算;
6、由投资者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的任命书(提供原件);由投资者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命书(提供原件);
7、提供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或总经理、副总经理的简历,身份证明。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复印件,港澳同胞提供回乡证复印件;
8、提供办公地点租赁协议书,租期至少一年(复印件);
时间:工商核名1-2个工作日;
商务局审批法定90日,一般7-15个工作日;
代码赋码1-2个工作日;
报商务部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5-8个工作日;
临时工商执照5个工作日;
组织机构代码证5个工作日;
外汇登记以及开户1个工作日;
税务1-5个工作日;
正式执照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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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怎么注册外资公司?
最佳答案外资公司注册流程
第一步,核准名称
时间一个工作日,在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以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者线上提交核名申请,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资料
时间三到五个工作日,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资料。
第三步,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第二步通过后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四步,刻章等事项
时间:一到两个工作日,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家公司算是注册完成。后续是其他税务登记方面了。
注册外资公司所需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9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但以中外合作、外商合资、外商独资形式设立公司的,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4、公司章程(原件);
公司章程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的原件,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提交的公司章程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与拟设立公司申请的相关事项吻合。
6、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或澳门企业提交的证明应当由香港或澳门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或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台湾地区投资者的证明应当按照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产生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9、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
仅适用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0、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仅适用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1、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12、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原件);
仅适用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3、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外商投资的公司。
14、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该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在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15、其他有关文件。
注: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怎么注册外资公司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外资企业注册登记需要那些条件和要求
最佳答案如果要开展业务,必须确定公司的类型,然后到当地的商业和工业部门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即可获得营业执照,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管理人员具有资格。据了解,外国公司的发展前景非常好,创业时可以选择成立外国公司。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立企业。通常情况下,外国公司在注册时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接下来注册公司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外资企业注册登记需要那些条件和要求注册流程是什么
外资企业注册登记
如果您不从事实体经营,而仅从事商业联络活动,则只需注册一家外国公司在中国的常驻代表机构:投资少,税收少,设立时间少,仅3年以下4年,操作灵活;如果需要进行实体业务,则必须注册一家外资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投资大,税收多,成立时间长约2个月,期限长达50年,运营复杂。
如果您是代表处,则只能代表新加坡公司在中国开展业务联络活动。您不需要投资注册资本,也不需要以代表处的名义签署商业合同(但是您可以帮助客户与新加坡公司签署商业合同,而不受中国政府的限制)。代表处只是一个营业所,因此其税费等相对简单。其中,营业税和其他费用作为计税基础(如房租,水电等)。没有注册资本,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海关权利,没有雇用人员的权利。因此,其员工除了以这种方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部分收入中国政府无所谓)外,只能由国内合格的员工派遣机构进行员工派遣(属于派遣组织,工资(社会保障由派遣机构,代表处支付劳务派遣委员会)由劳动派遣组织承担。深圳目前只有一个大型的人才派遣机构,FESCO,已在劳工部注册。在制定程序时,代表处直接向工商局注册即可,不需要工商局审批(保险,汽车等特殊行业除外)。
设立外国公司,必须具有独立法人的全部资格,必须投资一定数量的注册资本(目前,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商业合同,具有独立的清关资格对,有权雇用人员,等等。税收方面较为复杂,除营业税外,还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等。在设立程序中,外国企业比代表处复杂得多。大的区别是外国企业必须通过工商局的审批,获得批准证书和批准文件后,才能向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外资企业注册条件
2、外资企业的主管。如果有监事会,则应至少有三名监事会成员。如果没有监事会,可以任命一名监事。主管可以是外国个人,也可以是中国大陆居民。办理外资公司注册时,应当提交主管人员的身份证明。
3、外资企业的董事。投资公司成立后,可能有董事会,也可能没有董事会。如果没有董事会,则应任命执行董事。外资公司的董事或执行董事可以雇用大陆居民,也可以指定外国个人注册为外资公司,并由董事出示身份证件。
4、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外资公司没有注册资本要求。注册资本可以是人民币,美元,英镑,港元,欧元和其他货币,这些都在营业执照中反映出来。例如,您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可以在五年内支付。不需要首次注资。
5、外资企业名称。外资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批准,需要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审核名称。上海注册公司检查名称的规则是,在同行业中,公司名称不能相同,不能谐音,字体大小有一定数量,需要拆开检查名称。
6、业务范围。外资公司注册时,经营范围必须明确,以后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在中国,外资公司的注册受审批制度的约束。采矿和零售等某些行业受到外国投资的限制,需要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的批准。
7、公司的注册地址。公司的注册地址必须是用于商业用途的办公地址,并应提供租赁协议,财产所有权证书的副本和租赁发票。
8、法人代表
外资企业应有法定代表人,该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被雇用。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选择中国人或外国人。外资公司注册时,应当提交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照片。
外资企业注册的资本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从事某些行业的注册资本规定如下:
(1)外商投资商业(分销)企业:批发注册资本不少于五十万元;零售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2)外资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美元;
(3)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4)外商投资研发中心:注册资本不少于140万美元;
(5)国际货运代理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美元;
(6)外资融资租赁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美元;
(7)外商投资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少于250万元人民币;
(8)外商投资医疗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9)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美元;
(10)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35万美元;
(11)外商投资的书籍,报纸,期刊的发行人: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12)从事出版物,包装,装饰,印刷材料的外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其他印刷企业的投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如何进行外资企业注册
符合外资公司注册的所有条件后,经审查注册即可成功注册。具体过程如下:
一、注册准备:
1、外资企业监事
如果有监事会,则应至少有三名监事会成员。如果没有监事会,可以任命一名监事。监事可以是外国个人或中国大陆居民。办理外资公司注册时,应当提交主管人员的身份证明。
2、外资企业的股东可以是外国企业或外国居民。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股东对中国股东有特殊要求,即中国股东不能是中国居民,而必须是中国公司。
外资公司注册时,应当提交并核实股本股东的身份证明。外国企业应提交经公证的合法经营证明,外国个人应提交经公证的护照。
3、外资企业的董事
设立外资公司时,可以有董事会,也可以没有董事会。如果没有董事会,则应任命执行董事。外资公司的董事或执行董事可以雇用大陆居民,也可以任命外国人
外资公司注册时,董事应当出示身份证件
4、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外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实际出资。外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限度规定以及外资公司各行业的规定执行。
外国投资者应将注册资金汇入外资公司的外汇账户,邀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进行核实,并出具《验资报告》。
5、外资企业名称
外资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批准,需要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审核名称。注册公司检查名称的规则是,在同行业中,公司名称不能相同,不能谐音,字体大小有一定数量,需要拆开检查名称。
6、公司的注册地址
公司的注册地址必须是用于商业用途的办公地址,并应提供租赁协议,财产所有权证书的副本和租赁发票。
7、公司章程
公司成立时,应当向公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公司章程,其中应当包括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股东比例和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被指定。
8、业务范围
外资公司注册时,经营范围必须明确,以后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在10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
中国拥有外资公司注册审批制度。某些行业(例如采矿业和零售业)仅限于外国投资,需要中国商务部的批准。
9、财务人员
公司进行税务登记时,必须提交财务人员的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副本,会计师的就业证明副本和照片。
10、法人代表
外资企业应有法定代表人,该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被雇用。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外资公司注册时,应当提交其合法代表的身份证明和照片
11、可行性研究报告
外资公司应当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供审批。
二、外资企业设立
(一)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设立外资企业:
(1)损害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2)危害中国的国家安全的;
(3)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
(4)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5)容易造成环境污染。
(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
外国投资者提出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之前,应当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下列事项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设立外资企业的目的;业务范围和规模;生产产品;使用的技术设备;产品在中国和国外市场销售的比例;土地面积和要求;所需的水,电,煤,天然气或其他能源的条件和数量;公共设施等的要求。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外国投资者提交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答复外国投资者。
设立外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当通过拟设立企业的县级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三)设立外资企业的审批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必须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审查批准。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0天内决定批准还是不批准。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颁发批准证书。在已成立行业的外资企业的设立,必须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批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设立的外资企业产品涉及出口许可证,出口配额,进口许可证或者国家限制进口许可证的,应当征得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的同意。事先按照有关行政权限。
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设立外资企业的所有文件之日起9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该申请。审批机关发现上述文件不完整或者放置不当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要求补充报告或者修改。
(四)设立外资企业登记
外资企业设立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商业登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申请商业登记的外国投资者,应当经登记主管机关批准和登记,并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成立企业。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成立日。
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法人资格的外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外资企业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1、备料(1个工作日)
2、名称批准(2个工作日)
3、经商务部批准(咨询公司为10-15个工作日,贸易公司为20-30个工作日)
4、商业登记(5个工作日)
5、组织机构代码(3个工作日)
6、封切(1个工作日)
7、税务登记(国税,地方税务登记证,5个工作日)
8、外汇登记(1个工作日)
9、统计备案(1个工作日)
10、财务备案(1个工作日)
11、海关备案(不需要普通公司)
12、开设银行帐户:基本公司帐户和外币汇入帐户(7-15个工作日)
13、投资(1个工作日)
14、验资(7个工作日)
15、换取正式的营业执照;(5个工作日)
16、更改正式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4个工作日)
综上所述,注册外资公司并不容易。通常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果缺少这些条件,则不能注册一家外资公司。
外资注册公司要多久
最佳答案很多朋友都很怕麻烦,注册一家外资公司大概要多久呢今天小编整理了外资注册公司要多久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外资注册公司要多久
外资公司注册时间表
1名称核准5个工作日
2批准证书20个工作日
3工商注册5个工作日
4企业代码1个工作日
5刻章1个工作日
6税务登记15个工作日
7海关登记5个工作日
8外汇登记1个工作日
9外汇IC卡1个工作日
10RMB基本账户IC卡1个工作日
11统计登记1个工作日
合计56个工作日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须知
申请人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前应认真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仔细阅读本须知和相关表格的填写说明。企业登记申请提交的文件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否则应承担由提交虚假材料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
一、关于外资投资企业的章程制定要点
1、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外商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外商合资以及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制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建立监事制度。
2、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注明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
3、章程签署的时间应当与审批部门批文中注明的章程签署的时间一致。
二、关于企业股东(投资人)或在企业任职的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暂不允许境内自然人以新设或收购方式与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成立外商投资企业。
2、国家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3、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困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个人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三、关于企业的注册资本应注意的事项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有关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2)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
(3)法律、行政法规对企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2、出资期限的问题
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一次性缴付的应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如果分期缴付的,则在3个月内到位不少于15%,并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2年内全部到位,其中投资性公司3000万美元须在2年内缴付,剩余部分可以在5年内缴清。
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公司股东应当在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时缴付不低于20%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部分2年内全部到位。
3、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股东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4、企业申请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份公司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办理验资手续的时间。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股东必须以自已的名义出资。
涉及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时,如许可部门无需提交验资证明的,可待取得相关许可证件后再行办理验资手续。
5、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应符合《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其第五条解释的复函的规定。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下(含三百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至一千万美元(含一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二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四百二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二百一十万美元。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一千万美元至三千万美元(含三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五分之二,其中投资总额在一千二百五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五百万美元。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三千六百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一千二百万美元。
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投资的,其追加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按上述规定执行。
6、外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应按照现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程序进行审批和登记,一般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四、关于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应注意的事项
1、以下房屋不得用于企业登记:
(1)城镇范围内房屋用途登记为居住(具体指:公寓、花园住宅、联列住宅、新工房、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简屋等)且未办理“居改非”手续的;
(2)违章建筑;
(3)未竣工的;
(4)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登记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
2、承租方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需经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但租房合同中写明可以转租的除外。
五、关于各类证件的原件出示
1、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需提交相关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由登记机关进行核对。
2、投资人为境外自然人的,可凭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入境记录作为其身份证明的认定,无需到所属国办理身份证明的公证认证,但须出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由登记机关进行核对。
3、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需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房地产权证提交复印件的同时,需提供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载明房屋性质的房屋登记信息原件。
证件的复印件由登记机关核对原件后,企业申请人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六、关于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签署的意义在于让境外股东指定一位行政机关联系起来比较方便的境内法律文件接受人,如果行政机关需要向境外股东送达有关法律文件,只要送达经备案的接受人就视为送达境外股东。法律文件接受人只能为境内设立的单位或个人,也可以是拟成立的公司。
七、关于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通过“网上登记”的方式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
2、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在驻在期限或登记证有效期期满前60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驻在期限或登记证有效期变更登记。需要行政审批的行业的常驻代表机构办理驻在期限变更登记时还需交批准文件。
3、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无需办理年度检验。
八、关于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根据项目所在区域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申请登记。
2、外国(地区)企业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在3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3、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应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年度检验。
九、关于企业在经营中应注意的事项
1、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后应于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参加年度检验,其中外商投资企业请注意每年的联合年检期限。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度检验。
2、企业在经营中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审批、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变更事项应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增加注册资本的应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公司审批机关批准后,到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
4、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在外省市设立或注销分公司,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或工商登记联络员发生变化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备案。
5、企业在住所以外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资质后方可从事经营的,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资质前,不得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7、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8、企业经营期满需要延长经营期限的,应当在距经营期满18O天前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应当自收到批准延长期限文件之日起30天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十、关于企业注销登记应注意的事项
1、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清算组在清算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先行办理有关手续:
(1)未注销税务、海关登记的企业,应当先行办理税务、海关注销登记;
(2)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应当先行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但分支机构与隶属企业均为同一登记机关的,可以同时申请注销登记;
(3)有对外投资的企业,应当先行清理股权或出资份额。
4、正在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立案调查的企业,应当在案件调查处理终结后申请注销登记。
5、提前终止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申请注销登记。
十一、关于企业登记公告应注意的事项
根据外资登记的有关规定,由登记机关发布登记公告,外资登记公告为设立登记公告、名称变更登记公告、注销登记公告和撤销公告。未经登记机关批准,其他单位不得发布登记公告。
深圳外资公司注册
最佳答案想要在深圳注册一家外资公司想必是很多企业家都想做到的,但是注册外资公司究竟要做些什么呢今天小编整理了深圳外资公司注册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深圳外资公司注册
注册外资公司条件有哪些
1、外资企业监事
若设监事会,至少需三名监事成员。若不设监事会,可设一名监事即可
监事可以是外国个人也可以是中国大陆居民。在办理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
2、外资企业股东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可以为外国企业,也可以外国居民.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对于中方股东有特殊要求,即中方股东不能是中国居民,必须是中国公司。
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并验资股东的身份证明。外国企业提交经公证过的合法开业证明,外国个人提交经公证过的护照。
3、外资企业董事
外资公司成立时,可以设董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若不设董事会,需设一名执行董事。外资公司董事或执行董事即可以聘请大陆居民也可以委派外国个人担任
外资公司注册时,董事需出具身份证明材料
4、外资企业注册资本中国大陆注册外资公司,注册资本需实际出资。外资公司注册资本可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外资公司各行业法规规定的最低注
外国投资者需将注册资本打入外资公司外汇账户,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来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5、外资企业公司名称
外资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上海注册公司查名的规则是,同行业中,公司名称不能同名也不能同音,多个字号的,需拆开来查名
6、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的办公地址,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发票
7、公司章程
公司成立时,需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里确定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8、经营范围
外资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在10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
中国对外资公司注册登记是实行审批制的,有些行业,如矿产、零售等是属于外资限制进入的行业,需中国商务部审批。
9、财务人员
公司进行税务登记时,需提交一名财务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与照片
10、法定代表人
外资企业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聘请。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法人代表,即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外国人。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照片
11、可行性研究报告
外资公司审批时,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外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一、名称的构成
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或者字号+(上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1、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2、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①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②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二、字号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三、行业
1、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2、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大类
(2)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3)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3、企业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行政区划的地名。上述地名不视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4、企业名称不应当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四、组织形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其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其它法律、法规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组织形式不得申请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可以申请用“厂”、“店”、“部”、“中心”等作为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
五、管理级别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辖范围: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
(一)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或者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设立的企业;
(二)企业集团;
(三)专业从事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对外承包工程的企业或者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审计机构、典当机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工商注册代理机构、专业经纪组织、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机构、征信机构;
(四)股份有限公司;
(五)国有独资公司;
(六)注册资本3000万元(含)人民币的有限责任公司;
(七)出资额在3000万元(含)人民币的个人独资企业;
(八)外商投资企业。
各区县工商分局登记管辖范围:
受理上述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内资企业分支机构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登记,分局根据市局复核意见进行核准。
六、核准程序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程序:
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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