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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龙岗最强文创资金政策申报指南在此
发布于 2024-11-03 06:42:03 作者: 冒雁凡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之一。虽然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要你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你的企业就可以合法地运营。接下来,主页将介绍龙岗公司注册项目表格下载,希望可以让你在这方面有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
之前小编已多次介绍了龙岗建区以来
扶持力度最强的文创资金政策
关于政策的内容,小编不再解读
今天小编是来告诉大家怎么申报哒~
各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千万不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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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申报指南内容,
小编节选了部分给大家~
↓ ↓ ↓
扶持对象
1、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和统计地均在龙岗区,并从事文化创意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活动等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对我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企业。
3、经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经费管理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批准的其他扶持对象。
扶持类别和方式
1、扶持类别。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经费(下称专项经费)根据扶持条件和标准的不同,将扶持项目划分为核准制和评审制两类:
(1)核准制项目。包括:内容产业和数字创意产业扶持、获奖扶持、园区建设扶持、参展扶持、文博会扶持、配套扶持、行业组织扶持、专业培训扶持、招商引资扶持、文化金融扶持、文创活动扶持、媒体宣传扶持、文化出口扶持、平台建设扶持。
(2)评审制项目。包括:设计产业扶持、原创项目扶持、重点企业落户扶持、标准制定和知识产权保护扶持、文化消费扶持等。
2、扶持方式。除经联席会议批准的特殊项目外,专项经费扶持采取事后申报制,即在项目完成后依据实际发生费用和项目情况按相关程序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
1、不同政策条款的申报表格后面均附有申报所需提供的材料,请详见各类别扶持申请表内容。
受理机构
1、受理机关: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咨询电话:89558796;受理地点:龙岗区海关大厦东座15楼1530室、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号。
受理及评审时间
项目申报、受理和审议采取“集中受理、分批评审”的方式进行,区文产办根据实际工作安排,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项目申报通知,相关时间按通知具体要求执行。
1、申报受理时间:项目申报通知明确的工作日,受理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评审时间:区文产办根据项目申报和实际工作情况,分批组织评审。
3、经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初审后,区文产办核验申报资料原件,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予以受理。
更详细的申报指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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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经费
申报指南
一、设定依据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细则》(深龙文产办通〔2017〕1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扶持对象
三、扶持类别和方式
(1)核准制项目。包括:内容产业和数字创意产业扶持、获奖扶持、园区建设扶持、参展扶持、文博会扶持、配套扶持、行业组织扶持、专业培训扶持、招商引资扶持、文化金融扶持、文创活动扶持、媒体宣传扶持、文化出口扶持、平台建设扶持。
(2)评审制项目。包括:设计产业扶持、原创项目扶持、重点企业落户扶持、标准制定和知识产权保护扶持、文化消费扶持等。
四、对申报项目要求的补充解释
在《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对项目要求作出如下补充解释:
1、同一个企业同一个项目已获得区内其他部门资金扶持的,一律不再获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经费扶持。
2、专项经费扶持政策中涉及的“中小微企业”,其划分标准参见《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
3、《实施细则》中涉及的“重点扶持领域”为:影视动漫、演艺音乐、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文化遗产开发、创意设计、文化软件、数字出版和游戏、时尚产业、文化旅游、高端印刷、高端工艺美术、高端文化专用设备、文化会展业。
4、关于原创动漫及电视产品在电视台播出奖励扶持:
(1)原创动画片播出的黄金时段为17:00-21:00,在该时段内的央视综合频道、央视少儿频道首轮播出,奖励100万元;在该时段内的省级(含副省级市)上星频道首轮播出,奖励50万元;在该时段内的省级(含副省级市)少儿频道首轮播出,奖励30万元。
(2)电视连续剧播出的黄金时段为20:00-22:00,在该时段内的央视综合频道、央视电视剧频道首轮播出,奖励100万元;在该时段内的省级(含副省级市)上星频道首轮播出,奖励50万元。纪录片播出的黄金时段20:00-22:00,在该时段内的央视纪录片频道和央视综合频道首轮播出,奖励100万元;在该时段内的省级(含副省级市)上星频道首轮播出,奖励50万元。
(3)原创动漫和电视产品均需由申请单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5、关于原创电影作品奖励扶持:
(1)电影作品需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获得国家电影公映许可证(龙标),二是在全国院线上映,三是申报单位必须拥有该电影的自主知识产权,四是申报时间需在获得国家电影公映许可证后的两年之内。
(2)申报单位必须是国家广电总局认可的电影作品知识产权拥有单位。
(3)全国院线上映证明文件为中影数字电影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数字影片发行通知》,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区文产办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官网对通知内容进行核实。
(4)电影票房需以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单位的票房回款协议、发行单位与申报单位的结算文件、申报单位出具的发票和银行进账凭证为依据计算得出,四种材料须在申报材料中一并提交。
6、关于动漫影视作品在视频网站播出奖励扶持:
(1)申报作品需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乐视、爱奇艺、腾讯、优酷、搜狐、PPTV,以及在Alexa中国网站排名前500名内的视频网站公司出具的播出后分成收益证明文件,二是总分成收益必须在100万元(含),三是作品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四是申报时间需在作品新近获得分成收益后的两年内。
(2)申报作品的分成收益以视频网站与申报单位的结算文件、发票和银行进账凭证为依据,三种资料须在申报材料中一并提交。
7、《实施细则》中涉及的“原创舞台演出剧”包含全新创作、改编剧目和传统舞台剧再创作等由申请单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演出作品,其演出场地必须是国内地级及城市或境外重点城市的主要区域内对公众开放的大型商演场所(需提供权威票务销售平台网上销售证明)。
8、关于办公场地房租扶持:
(1)经认定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空间范围,须在明确的物理边界之内。对于个别没有明确物理边界的园区,以既定的园区管理范围为界,且须经园区运营管理部门初审后由区文产办现场考察核准;
(2)园区投资商和运营管理商不能申请;
(3)办公场地是指文化企业工作人员独立办公区域(不含生产和销售区域),其面积以现场考察并由第三方测量为准;
(4)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必须由申请企业与经认定的园区管理单位签订,合同期限不少于三年(其中大芬油画村、三联水晶玉石文化村两园区范围内相关申报材料及合同复印件须分别经大芬管理办和三联水晶玉石文化协会加盖公章确认);
(5)申报需提供正规租金发票;
(6)未入驻文创园区的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必须是近两年内被新认定的或已通过上年度重点文化企业考核的企业,且其申请房租补贴的起算时间需晚于获得重点文化企业认定的时间。
9、关于文创园区建设文化创客空间扶持:
(1)区域租金市场指导价格是指由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新近发布的该区域同类型场所的房屋租金指导价格。
(2)创客团队实际支付租金需以创客空间管理单位与创客团队签订的租赁合同、租金发票和银行转账凭证为依据作为证明。
(3)创客空间举办重大众创活动需符合以下五个条件:一是活动主办、承办或支持单位中需有区级及政府部门或市级及文化创意产业重点扶持领域行业协会,并有相关证明文件;二是活动参与人数需在50人及;三是活动实际投入费用需在10万元及;四是活动举办地点需在创客空间所在文创园区内;五是申报单位需在活动举办前10个工作日内将详细活动方案报区文产办备案把关。
10、申请自行参展扶持的企业,需是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重点扶持领域内的文化企业,并须在参展前经区文产办备案认可后方可在参展后申请参展补贴。
11、申请配套扶持的项目必须是已经获得上级政府部门资助,资助款已实际到账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相关资助证明(或合同)及经费进账凭证。
12、《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给予落户奖励的行业组织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该行业组织必须是文化创意产业相关领域的市级行业组织;二是该行业组织在最近一次由深圳市民政局组织的社会组织评估中获评为3A级或级别;三是申报日期需在深圳市民政局颁发的《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有效期内。
13、培训项目扶持分为文化艺术培训项目和文创人才职业培训项目两类:
(1)文化艺术培训项目。①申报条件:申请对象为在龙岗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艺术培训机构;培训学员须获得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同等级机构)颁发的中级(或5级)艺术培训考级认定证书(需验原件);②扶持标准:按每个获得上述认定证书的学员给予200元扶持,单个项目扶持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家培训机构每年申请不超过5个项目,总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5万元;
(2)文创人才职业培训项目。①申报条件:申请对象为在龙岗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学员须获得由市级及行业协会或区级及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及职业培训证书(需验原件);②扶持标准:按每个获得上述职业培训证书学员给予1000元,单个项目扶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家培训机构每年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申报单位除需提供培训学员所获证书原件进行验证外(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培训单位公章),还需提供培训学员的报名资料和身份证复印件。
14、《实施细则》中涉及的“原创项目”是指项目拥有匹配的国家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和版权登记等知识产权证明,相关证明必须在申请单位集体或单位法人个人名下。同一知识产权证明只能作为一个原创项目的依据。
15、申请贴息扶持的项目,贷款合同期限不超过2年,须是按期还款付息且执行完毕的合同;同一笔贷款只能申请一次贴息扶持。
16、申请扶持的高端赛事和重大文创活动需符合以下五个条件:
一是赛事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中需有区级(含)政府部门或市级(含)文化创意产业重点扶持领域行业协会,并有相关证明文件;
二是赛事活动参与人数需在100人(含);
三是赛事活动实际投入费用需在20万元(含);
四是出席赛事活动的嘉宾需在其所属行业或地区具有较高影响力;
五是申报单位需在活动举办前10个工作日内将详细活动方案报区文产办备案把关。
18、《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中标准制定扶持的申请单位必须是标准发布文件中前五位的标准制定单位。扶持标准如下:地区标准,按不超过标准制定实际发生费用50%,最高金额不超过50万给予扶持;行业标准,按不超过标准制定实际发生费用50%,最高金额不超过100万给予扶持;国家标准,按不超过标准制定实际发生费用100%,最高金额不超过100万给予扶持。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按不超过体系建设实际发生费用50%,最高金额不超过100万给予扶持。
19、关于政策条款中的时间界定问题。
(1)具有明确时间表述的条款。部分条款中所指“近两年内”是指申请之日以前两年内,部分条款所指“上年度”是指申请之日的上一个会计年度;
(2)为充分体现扶持政策的广泛性和延续性,没有明确时间表述但具有时限要求条款的项目申报起算时间上溯为2016年5月11日。
五、审批机构
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经费管理联席会议。
六、申报材料
七、申报及评审流程
按照《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操作规程,申报包括以下程序:
1、核准制项目(“一事一议”项目除外):受理→区文产办重大事项主任办公会审核(根据项目情况委托中介机构审计或测绘)→征求区内相关部门意见→公示→区财政局下达经费指标→区文产办拨付。
2、30万元(含)以下的评审制项目:受理→财务中介机构审计→现场考察评分→专家评审会评分→区文产办重大事项主任办公会审核→征求区内相关部门意见→公示→区财政局下达经费指标→区文产办拨付。
3、30-100万元(含)的评审制项目:受理→财务中介机构审计→现场考察评分→专家评审会评分→区文产办重大事项主任办公会审核→征求区内相关部门意见→公示→分管区领导审批→区财政局下达经费指标→区文产办拨付。
4、100万元的评审制项目:受理→财务中介机构审计→现场考察评分→专家评审会评分→区文产办重大事项主任办公会审核→征求区内相关部门意见→区文创经费联席会议审议→公示→印发会议纪要→区财政局下达经费指标→区文产办拨付。
5、“一事一议”项目:受理→区文产办重大事项主任办公会审核(根据项目情况委托中介机构审计或测绘)→征求区内相关部门意见→区文创经费联席会议审议→公示→印发会议纪要→区财政局下达经费指标→区文产办拨付。
6、专家评审采用百分制,项目得分60分或才能予以扶持,评分低于60分的不予以扶持。评分参照以下比例计算扶持金额:60(含)--70分(不含),拟扶持金额≤可扶持最高金额×50%;70(含)--80分(不含),拟扶持金额≤可扶持最高金额×80%;80(含)--100分,拟扶持金额≤可扶持最高金额×100%。
八、受理机构
1、受理机关: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咨询电话:89558796;受理地点:龙岗区海关大厦东座15楼1530室、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号。
九、受理及评审时间
1、申报受理时间:项目申报通知明确的工作日,受理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3、经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初审后,区文产办核验申报资料原件,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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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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