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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在哪里打印?
发布于 2025-05-24 14:34:08 作者: 党幼珊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它不仅可以为你的企业提供法律保护,还可以让你的企业更加正式和专业。接下来,主页将给你介绍深圳注册公司章程下载的解决方法,希望公司章程在哪里打印?可以帮助你。以下关于公司章程在哪里打印?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答案。
- 1、公司章程在哪里打印?
- 2、公司章程可以网上查询打印吗?
- 3、企业章程在哪里打印
- 4、深圳打印公司章程的程序
- 5、公司章程在哪里打印?
- 6、深圳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一:公司章程在哪里打印?

答公司章程在到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
公司章程只要一经生效,也就是发生了法律约束力。公司章程的社团规章特性,决定了公司章程的效力及于公司以及股东成员,同时对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也是具有约束力的。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是必须要遵守并且执行公司章程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1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扩展资料:
公司章程的特征: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考虑周全,规定得明确详细,不能做各种各样的理解。
1、法定性。法定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2、真实性。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
3、自治性。自治性主要体现在:其一,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订的,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需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
4、公开性。公开性主要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对投资人公开,还要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一般社会公众公开。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章程
二:公司章程可以网上查询打印吗?
答可以。
打印企业公司的章程和档案,一定要注意首先要注意准备好一些材料资料。打印企业档案和章程,一定要事先打电话给当时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的大厅或者政务服务中心提前打一个客服电话咨询或者问问。
打印企业档案和章程一定要注意做好一些所带手续的准备,企业营业执照,公章,法人章,经办人身份证等。一定要注意做的就是一定要注意做好在政务大厅的客服人员的安排,一定要注意做好打印出来的档案资料做好收集和积累。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制定公司章程时要区分公司形态,明确所要注册的公司是什么类型的,因为不同公司形态在公司章程制定上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2、其次还要保证制定程序合法,公司章程需由有权制定者制定并签署,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股份公司章程则由发起人制订。
3、除此之外,公司章程还需要结合公司业务特点来制定。比如技术型公司,若有核心关键性知识产权入股时,需要明确评估价值和权利转让的时间,以及不按时转让的股东是否可以除名,公司是否还存续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章程
三:企业章程在哪里打印
答网上打印不了工商机读档案,请到工商局大厅去办理!
一、调取本公司资料:
1、企业出具的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
2、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二、调取非本公司资料:
经办人身份证
律师证或律师事务所介绍信
法院立案证明
公安局介绍信
检察院介绍信
四:深圳打印公司章程的程序
答深圳打印公司章程需要预约,然后到窗口打印。
一、时间范围:
1、可提前1-5个工作日预约;
2、法定节假日(包括周六、周日)不安排号源。
二、用户注册:
预约前请先用户注册,如实填写注册用户人员的手机号码(如有虚假,将无法接收注册验证码)。
三、预约取号:
1、预约成功后,请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和相关材料于约定时间到查档大厅窗口验证预约信息,核对无误后方能取号,如验证不符将不能提供相应的查询服务。
2、取号时间:取号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请于预约日当天的预约时间段之前取号。过时未取号者,预约作废。
3、取号查档地点:公、检、法部门可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市档案中心D座2楼企业登记档案查询大厅或者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七路2号益华大厦一楼企业档案查询大厅取号查档。深圳企业、律师事务所等其他类别预约必须到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七路2号益华大厦一楼企业档案查询大厅取号查档。
第五条企业登记档案资料的查询,按照提供途径,可以分为机读档案资料查询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
扩资资料:
《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
机读档案资料的查询内容包括:
(一)企业登记事项: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别、注册资金或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主管部门、出资人、经营期限、注册号、核准登记注册日期等。
(二)企业登记报批文件:部门批准文件、章程、验资证明、住所证明、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八条机读档案资料、书式档案资料查询、应查询人的要求,可以加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档案资料查询专用章。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窗口查档预约
五:公司章程在哪里打印?
答公司章程在到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
公司章程只要一经生效,也就是发生了法律约束力。公司章程的社团规章特性,决定了公司章程的效力及于公司以及股东成员,同时对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也是具有约束力的。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是必须要遵守并且执行公司章程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1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扩展资料:
公司章程的特征: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考虑周全,规定得明确详细,不能做各种各样的理解。
1、法定性。法定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2、真实性。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
3、自治性。自治性主要体现在:其一,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订的,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需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
4、公开性。公开性主要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对投资人公开,还要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一般社会公众公开。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章程
六:深圳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答深圳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章程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章程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章程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深圳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 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 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住 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公司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自公司核准设立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 股 东
第七条 公司股东共XX个:
1、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
股东住所:XXXXXXXXXXX
股东身份证号码或执照注册号:XXXXXXXXXXX
2、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
股东住所:XXXXXXXXXXX
股东身份证号码或执照注册号:XXXXXXXXXXX
3、……
第八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九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 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
出资额:人民币XX万元
出资比例:XX %
出资形式:XX
2、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
出资额:人民币XX万元
出资比例:XX %
出资形式:XX
3、……
第十三条 股东认缴出资额于公司设立前一次性缴足。
或:
第十三条 股东分期出资,首期缴纳注册资本的××%,余额于公司设立后2年内缴足。
第十四条 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缴纳所认缴出资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股东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 股权转让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八条 依照前两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 股东会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公司股东会决议、执行董事决定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执行董事决定的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执行董事决定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二十四条 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十二月召开。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六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
第二十七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 执行董事
第二十八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
第二十九条 执行董事由股东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 3 年。
第三十条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 执行董事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会。
第七章 经营管理机构及经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执行董事(或股东会)聘任或解聘,任期3年。经理对执行董事(或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或者执行董事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四条 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五条 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董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八章 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七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或:
第三十七条 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决定产生。或:
第三十七条 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八条 法定代表人任期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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