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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政策提醒函
发布于 2025-09-21 16:00:04 作者: 暨梓莹
每一个创业者都有着创造一个独一无二的企业的梦想。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就是注册公司。注册公司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是它是必须的,因为它将为你的企业提供法律保障和信誉。今天主页给大家带来有关外资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内容,以下关于外资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政策提醒函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答案。
日照市登记注册的各外资公司股东:
感谢您多年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年修订)《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国令第784号)及《山东省深化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推动存量公司依法按期认缴试点实施方案》(鲁市监注字〔2025〕108号)(以下简称《试点》),请您履行公司股东依法按期调整认缴出资期限的法定义务,及时调整认缴出资期限。
一、法定义务
2024年6月30日前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调整至5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试点》规定,存量有限责任公司在2027年6月30日前申请调整认缴出资期限的,允许将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2032年6月30日前。
2024年6月30日前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二、法律责任
公司未按照规定调整出资期限、注册资本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出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
三、办理途径
线下报送材料:日照市东港区青岛路51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06窗口,服务电话:市市场监管局外资科0633-8717500。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7日
注册公司是一个长远的投资,它为您的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机遇。明白了外资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一些关键内容,希望能够给你的生活带来一丝便捷,倘若你要认识和深入了解其他内容,可以点击主页的其他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