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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有哪些型别及特点

发布于 2026-01-03 11:10:09 作者: 卞艳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成为合法企业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通过完成这个过程,你可以获得法律保护,让你的企业更加正式和专业。主页带大家认识静安注册外资公司费用多少,希望看完本文,你会对这方面的认识能更上一层楼。

问题一:注册公司有哪些型别及特点

注册公司有哪些型别及特点

优质回答注册公司有哪些型别及特点

名称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例如:北京+海纳百川+科技+有限公司。

行业特点关键还要看你的经营范围,如果是销售产品可以是商贸或者科贸、科技之类的明白了吧

注册奉贤公司有哪些型别

1、企业的型别有哪些?

企业分为三种: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公司。

2、个人独资的优缺点?

其中“个人独资”要注意:它是高于个体商户低于公司的。一般是以什么什么中心为名称。

优点:不需要注册资金;不需要做账和所得税;缺点承担无限责任且不允许变更。

3、公司又分为哪几种?公司的型别有哪几种?

公司分为四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公司;集团公司;一人制公司。

4、各个公司的法人要求是多少?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必须为:2到50人以内。

其中股份制公司的法人必须为:2到200人以内。

其中集团公司的法人必须为:5个。

其中一人制公司的法人必须为:1个。

5、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发起(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6、集团公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假如有6个公司,那么这6个公司加起来的注册资金必须超过1个亿,而且某个公司的注册资金必须在5000千万而且每个公司都必须有A股东。

7、税率一般分为哪几种?

增值税一般有3%、6%、11%、13%、17%。

注册公司行业特点有哪些

物业管理的特点1)物业管理的社会化 物业管理的社会化是指物业管理将分散的社会分工汇集起来统一管理,包括房屋、水电、清洁、保安、绿化等等。每位业主/住户只需面对一家物业管理企业,就应该能将所有关于房屋及其居住(工作)环境的日常事宜办妥,而不必分别面对各个不同的部门;业主/住户只需根据物业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按时缴纳管理费和服务费,就应该可以获得周到的服务。既方便业主/住户,也便于统一管理,有利于提高整个城市管理的社会化程度,以充分发挥各类物业的综合效益和整体功能,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心理效益的统一和提高。2)物业管理的专业化物业管理是由专业的管理企业——物业管理公司实施对物业的统一管理。这种管理是将有关物业的各专业管理都纳入物业管理企业的范畴之内,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通过设定分专业的管理职能部门来从事相应的管理业务。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逐渐趋于专业化,物业管理企业也可以将一些专业管理以经济合同的方式交予相应的专业经营服务公司——即我们通常所称的分包商,例如,机电装置维修承包给专业装置维修企业;物业保安可以向保安公司雇聘保安人员;园林绿化可以承包给专业绿化公司;环境卫生也可以承包给专业清洁公司。3)物业管理的企业化物业管理单位的性质为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按照国家《公司法》的规定执行,不受任何干扰,政、事、企完全分离。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必须依照物业管理市场的执行规则参与市场竞争,依靠自己的经营能力和优质的服务在物业管理市场上争取自己的位置和拓展业务,用管理的业绩去赢得商业信誉。当然,物业管理企业在运作过程中还要处理好与有关部门,如街道、居委会、公安、市政、公用、邮电、交通等行政或事业单位的关系,以“物业”为中心,相互协调。这样就能使物业管理企业从管理上、经营上和服务上下功夫,为业主创造一个方便、安全、清静、整洁的居住和工作环境。4)物业管理的经营性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性质是有偿的,即推行有偿服务,合理收费。物业管理的经营目标是保本微利,量入为出,不以高额利润为目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通过多种经营,使物业的管理走上“以业养业、自我发展”的道路,从而使物业管理有了造血功能。既减少了 *** 和各主管部门的压力和负担,又使得房屋维修、养护、环卫、治安、管道维修、装置更新的资金有了来源,还能使业主受到全方位、多层次、多专案的服务。

注册公司有哪些类目,注册商标有哪些类目?

商标注册类别,国际分类共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专案11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专案。

上海注册外资公司有哪些型别

据石家庄淘丁财税(sjz.taoding.)我了解,设立外资公司有五大型别,以下是外资公司的型别解析,希望能帮助到你,以便做合适的选择。

外资公司型别

1、中外合作企业

中外合作企业,是由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契约式企业。合作各方的合作条件、收益分配、风险和亏损分担、投资回收和经营管理方式及合作终止时剩余财产的归属等,均在合同中约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最重要的区别是,合作各方的投资或合作条件可以不折算成股权或者虽折算成股权,但收益分配、风险承担、债务分担及企业终止时剩余财产的分配等,可完全不按或不完全按其投资的股权状况来决定。投资回收方式和经营管理方式也可与合资企业不同,有更大的灵活性。

2、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股权式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各方按注册资本投资比例(股权)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3、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是由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又称外商独资企业。企业所获利润全部归外国投资者所有。

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的企业法人。公司可采取发起方式或者募集方式设立。

5、外商投资性公司

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公司有哪些好处

可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扩大业务量,还有企业的信誉.

有不同啊。比如缴税就不同!还有可以做成集团,性质不一样。以后加盟的多了,还可以申请上市,上市集资,这样可以发展更大,是用钱生钱最快的办法。另外国家会给予你们一定保护!

深圳注册公司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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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注册外资公司有哪些型别

外资企业注册型别有四种:(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二)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四)外资企业。

在深圳创业可注册公司型别有哪些

一、常见型别

1、有限责任公司

定义: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是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的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一种经济组织形态。

适用情况:是最适合创业的企业型别,大部分的投资融资方案和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公司进行设计的。

2、股份有限公司

定义:由2人200人以下的发起人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是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一种有限责任。

适用情况:适用于成熟、大规模型别公司,设立的程式比较严格和复杂,不太适用于初创型和中小微型等企业。可以直接上市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改为股份有限公司后才能上市。

二、合伙型别:

3、有限合伙企业

定义: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是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一种无限的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独资型别

4、外商独资公司

定义: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律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一家全部资本都是由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开办的企业。

适用情况:股东为外国人或外国公司的企业,流程相对内资公司会更加复杂,监管也会更加严格。在名称上与有限责任公司一致。

5、个人独资企业

问题二:外国法人在中国注册贸易公司

优质回答可以注册外资企业.

食品批发,需要实地注册(用所租赁的可以用作公司注册之用的店铺地址注册)

另,食品批发需要申请前置审批:食品流通许可证

外资企业办证所需材料

1.章程 (可由我园区代拟文本)

2.中、外方董事人员委派书 (可由我园区代拟文本)

3.中、外方签字授权书 (可由我园区代拟文本)

4.董事会决议(可由我园区代拟文本)(如不需设立董事会,可直接设执行董事一名)

5.董事会人员名单

6.董事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代表一寸照片2张

7.设立监事的委派书,监事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8.中方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9.外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需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当地使领馆认证 原件2份(附带中文翻译件,并由翻译单位盖章)

10.外方银行资信证明(如是外文的,应带中文翻译件,并由翻译单位盖章)原件1份

上海外资公司注册登记流程较为复杂,必须委托专业的外资公司注册代理公司办理。

食品流通许可证

一、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办理程序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公布,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09年7月8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2009年7月20日公布并施行)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第 44 号令发布,2009 年7月30日起施行)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办理程序许可机关市工商局及各分局。

注:市工商局登记的经营主体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向市工商局食品监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工商分局登记的经营主体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向所在地工商分局消保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三、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1市 局肇嘉浜路 301 号 22楼64220000

2浦东新区分局杨高中路 2900 号68542900

3黄浦分局河南南路 800 号63762222

4卢湾分局巨鹿路139号53836699

5徐汇分局茶陵路 76 号64038400

6长宁分局定西路 1289 号62521550

7静安分局胶州路 58 号62153330

8普陀分局北石路631号52564588

9闸北分局洛川中路 880 号56657070

10虹口分局大连西路 296 号51851111

11杨浦分局黄兴路2022号55122022、55129910

12宝山分局淞滨路 28 号56848510

13闵行分局沪闵路 6388 号64122688

14嘉定分局迎园路955号59999010

15金山分局金山区石化龙山路555号57922711、57922721

16松江分局文诚路69号67735888

17青浦分局青浦镇青松路 175 号59725800

18奉贤分局南桥镇解放东路 58 号55296103

19崇明分局城桥镇东门路 388 号59629939

四、申请对象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五、申请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六、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新设立申请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已经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二)变更申请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2、《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3、与变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相关的材料。

(三)注销申请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书》;

2、《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3、与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的证明文件。

许可机关受理注销申请后,经审核依法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办理注销的情形: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的注销手续:

1、《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食品经营者未申请延续的;

2、食品经营者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取得合法主体资格或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3、食品流通许可依法被撤销,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5、依法应当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的注销手续:

1、《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食品经营者未申请延续的;

2、食品经营者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取得合法主体资格或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3、食品流通许可依法被撤销,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5、依法应当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七、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办理程序许可程序:

(一)许可程序(新设立):审查→受理→决定→发证;

(二)许可程序(变更):审查→受理→决定→发证;

(三)许可程序(注销):审查→受理→决定。

注:《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查阅。

希望能帮助到你!

问题三:外国法人在中国注册贸易公司

优质回答可以注册外资企业.

食品批发,需要实地注册(用所租赁的可以用作公司注册之用的店铺地址注册)

另,食品批发需要申请前置审批:食品流通许可证

外资企业办证所需材料

1.章程 (可由我园区代拟文本)

2.中、外方董事人员委派书 (可由我园区代拟文本)

3.中、外方签字授权书 (可由我园区代拟文本)

4.董事会决议(可由我园区代拟文本)(如不需设立董事会,可直接设执行董事一名)

5.董事会人员名单

6.董事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代表一寸照片2张

7.设立监事的委派书,监事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8.中方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9.外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需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当地使领馆认证 原件2份(附带中文翻译件,并由翻译单位盖章)

10.外方银行资信证明(如是外文的,应带中文翻译件,并由翻译单位盖章)原件1份

上海外资公司注册登记流程较为复杂,必须委托专业的外资公司注册代理公司办理。

食品流通许可证

一、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办理程序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公布,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09年7月8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2009年7月20日公布并施行)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第 44 号令发布,2009 年7月30日起施行)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办理程序许可机关市工商局及各分局。

注:市工商局登记的经营主体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向市工商局食品监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工商分局登记的经营主体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向所在地工商分局消保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三、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1市 局肇嘉浜路 301 号 22楼64220000

2浦东新区分局杨高中路 2900 号68542900

3黄浦分局河南南路 800 号63762222

4卢湾分局巨鹿路139号53836699

5徐汇分局茶陵路 76 号64038400

6长宁分局定西路 1289 号62521550

7静安分局胶州路 58 号62153330

8普陀分局北石路631号52564588

9闸北分局洛川中路 880 号56657070

10虹口分局大连西路 296 号51851111

11杨浦分局黄兴路2022号55122022、55129910

12宝山分局淞滨路 28 号56848510

13闵行分局沪闵路 6388 号64122688

14嘉定分局迎园路955号59999010

15金山分局金山区石化龙山路555号57922711、57922721

16松江分局文诚路69号67735888

17青浦分局青浦镇青松路 175 号59725800

18奉贤分局南桥镇解放东路 58 号55296103

19崇明分局城桥镇东门路 388 号59629939

四、申请对象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五、申请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六、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新设立申请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已经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二)变更申请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2、《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3、与变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相关的材料。

(三)注销申请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书》;

2、《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3、与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的证明文件。

许可机关受理注销申请后,经审核依法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办理注销的情形: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的注销手续:

1、《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食品经营者未申请延续的;

2、食品经营者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取得合法主体资格或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3、食品流通许可依法被撤销,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5、依法应当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的注销手续:

1、《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食品经营者未申请延续的;

2、食品经营者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取得合法主体资格或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3、食品流通许可依法被撤销,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5、依法应当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七、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办理程序许可程序:

(一)许可程序(新设立):审查→受理→决定→发证;

(二)许可程序(变更):审查→受理→决定→发证;

(三)许可程序(注销):审查→受理→决定。

注:《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查阅。

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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