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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发布于 2026-01-08 21:58:09 作者: 邴思佳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一项任务。虽然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有完成了这个过程,你的企业才能够合法地运营。下面,跟着主页一起了解下深圳注册公司社保补贴条件的信息,希望可以帮你解决你现在所苦恼的问题。

问题1:深圳市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深圳市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最佳答案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社会组织、小微律师事务所、小微会计师事务所,可自愿申请补贴(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一)小微企业:指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等文件规定被划为相应类型,且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国家和省出台新的规定,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具体划型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划型。实际操作中,可结合市场监管部门的小微企业名录库、工信部门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等途径进行判断。

(二)社会组织:指为公益目的或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已在本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中,社会服务机构包括民办养老机构、民办医疗机构、民办学校等。

(三)小微律师事务所、小微会计师事务所:参照企业享受有关就业补贴政策,涉及企业划型认定的,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商务服务业”规定执行。劳动者到上述单位就业的,视同到企业就业。

问题2:深圳市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最佳答案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社会组织、小微律师事务所、小微会计师事务所,可自愿申请补贴(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一)小微企业:指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等文件规定被划为相应类型,且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国家和省出台新的规定,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具体划型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划型。实际操作中,可结合市场监管部门的小微企业名录库、工信部门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等途径进行判断。

(二)社会组织:指为公益目的或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已在本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中,社会服务机构包括民办养老机构、民办医疗机构、民办学校等。

(三)小微律师事务所、小微会计师事务所:参照企业享受有关就业补贴政策,涉及企业划型认定的,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商务服务业”规定执行。劳动者到上述单位就业的,视同到企业就业。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深圳注册公司社保补贴条件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主页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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