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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深圳个人卖房增值税新规:核心变化与实操要点

发布于 2026-01-20 13:42:05 作者: 郎冷荷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之一。虽然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要你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你的企业就可以合法地运营。下面,主页将带领大家一起认识深圳注册公司房产税,希望可以帮到你。

2025年12月2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2025年第17号公告,明确2026年1月1日起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执行细则。新规核心调整聚焦“2年持有界限”与税率标准,同步推动深圳购房时间认定标准与全国接轨,对本地房产交易影响重大,买卖双方需重点关注。

一、核心政策:2年界限定税负,税率明确为3%

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核心规则简洁明确:

持有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按3%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持有2年及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备注:此处“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

二、关键细节:深圳购房时间认定与全国接轨

购房时间是享受税收优惠的核心判定依据,本次新规虽未新增认定规则,但深圳已同步调整执行标准:

1. 全国统一标准(深圳现执行)

按《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要求,以“房屋产权证登记时间”或“契税完税证明填发时间”孰先原则认定,且登记指“转移登记”,非买卖合同备案登记。

2. 深圳本地调整影响

此前深圳执行的是2005年深地税发〔2005〕374号文,认定范围更宽(含房产证购买日期、契税免税批件时间等)。2026年起与全国接轨后,部分原按网签备案时间算“满2”但按新标准未“满2”的住房,出售时将无法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

3. 回迁房特殊说明

深圳回迁房2020年后已调整为以“选房日期”认定购房时间(非拆迁补偿协议时间),本次增值税新规是否影响该标准,仍需等待进一步明确。

三、政策实质:延续优惠 明确标准,区分易混淆税种

1. 政策核心变化

此前深圳对“满2年住房销售”存在区域特殊政策(非普通住房需按差额缴纳增值税),本次新规核心变化有二:一是取消地域差异,实现全国统一标准,深圳所有住房均适用“满2免增值税”;二是明确不满2年住房的增值税征收率(3%)及全额征收规则(原征收率为5%),大幅降低短期交易税负,消除此前执行模糊性。

2. 三大涉房税种区分(实操关键)

增值税:不看房产是否增值,不满2年出售即按全额3%征收;个人所得税:可选核实征收(差额20%)或核定征收(全额1%),未增值选核实征收可免缴;契税:与购房面积、套数挂钩(各地普通住房面积标准可能微调,深圳当前执行首套/二套≤144㎡为常见优惠口径,具体以税务部门最新核定为准)——首套/二套≤144㎡税率1%,首套>144㎡1.5%、二套>144㎡2%,三套及3%;

四、执行与过渡安排

施行时间:2026年1月1日;过渡政策:2026年1月1日前已销售住房但未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符合新规条件可按新规执行(核心判定标准为“住房持有满2年”,而非“转移登记与本次买卖递件时间间隔满2年”);旧规废止: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同步停止执行。

五、结语与实操建议

本次新规核心是规范个人住房增值税政策,统一征收标准并推动深圳与全国购房时间认定规则接轨。对于计划卖房的个人,建议重点核查房产的“房产证登记时间”“契税完税时间”,确认是否满足“满2”条件,合理规划交易节奏以享受免税优惠。

如有更多疑问,欢迎私信我们进一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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