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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后监督实施的政策规定
发布于 2026-03-13 09:18:04 作者: 红岚风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之一。虽然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要你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你的企业就可以合法地运营。接下来,主页将介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希望可以让你在这方面有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
一、放线、验线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后,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放线、验线监督管理。
1.放线、验线范围
对建设项目建筑单体、基础设施、隐蔽工程等进行放线、验线。
2.办理时限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验线。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村村民利用宅基地建设住宅进行规划验线。
3.放线、验线内容
严格按照经审核的放线图放线、验线。主要包括:用地四至界线、建筑物长宽尺寸、竖向高程等。申请人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放线图进行建设。验线合格的,方可继续施工。既有土地的新建、续建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对用地界线进行放线。
(二)规划核实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核实。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进行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规划核实内容具体如下:
1.用地位置、用地范围、土地用途、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配建公共设施。
2.建(构)筑物的定位、标高,建设规模、幢数、建筑层数、建筑层高、建筑高度、分类建筑用途及相应建设面积、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出入口设置。
3.建设工程立面造型、色彩等建筑风貌。
4.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及基础设施。
5.规划要求拆除的建(构)筑物的拆除情况,应当清理的施工场地(临时用地)的清理情况。
(文章后续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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