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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威海注册公司?
发布于 2024-03-17 01:54:51 作者: 俟红艳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之一。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有完成这个过程,你的企业才能够合法地运营。主页将会介绍威海注册香港公司流程图,有相关疑问的阅读者,那就请继续看下去吧。
如何在威海注册公司?

优质回答注册公司的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备用名称若干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确定公司住所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且一般要求必须用工商局的同一制式租房协议,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房屋提供者应根据房屋权属情况,分别出具以下证明:
( 1)房屋提供者如有房产证应另附房产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或由产权人签字。
(2)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或房产证发放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说明情况并盖章确认;地处农村地区的也可由当地政府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地点从事经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产权为军队房产,应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房屋为新购置的商品房又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应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购房发票复印件、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预售房许可证的复印件。
(5)房屋提供者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具有出租经营权的企业,可直接在“房屋提供者证明”栏内加盖公章,同时应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供产权证。
3.形成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并署名日期。
4.刻私章
刻法人代表和其他股东的私章。
5.办理验资
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银行询征函”选择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注意: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货币形式(也就是人民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因此建议你直接拿钱来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
6.办理验资报告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由银行寄至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章程、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送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费用1200元左右(50万以下注册资金)。
7.报送工商登记机关要求的企业登记表格
国外公司在中国开分公司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优质回答一、注册流程 如何注册外资公司
外资公司注册流程图
办理时限:(设立)
自申请提交的有关文件、证件收件后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申办资格:(设立)
1 、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 、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 、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和从业人员;
4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 、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 、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申办手续:(设立)
设立登记 :
( 1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 2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3 )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 4 )批准证书副本(一);
( 5 )住所使用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
( 6 )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 7 )董事会名单以及董事会成员的姓名、住址的文件以及任职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 8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注:①相关文件如用外文书写,须提交由翻译公司或代理公司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②相关文件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交授权书。
③上述文件如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须提交原件;上述文件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办理依据:(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9 年 12 月 25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九届十三次会议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1994 年 6 月 24 日国务院第 156 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001 年 3 月 15 日国家主席令第 48 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1983 年 9 月 20 日国务院发布, 1986 年 1 月 15 日、 1987 年 12 月 21 日国务院修订、 2001 年 7 月 22 日国务院令第 311 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1988 年 4 月 13 日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通过 2000 年 10 月 31 日国家主席令第 40 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1995 年 9 月 4 日外经部第 6 号令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1986 年 4 月 12 日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 2000 年 10 月 31 日国家主席令第 41 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1990 年 10 月 28 日国务院批准, 2001 年 4 月 12 日国务院令第 301 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1988 年 6 月 3 日国务院第 1 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1988 年 11 月 3 日国家工商局第 1 号令, 2000 年 12 月 1 日国家工商局令第 96 号修订)。
二、外资公司代理及注册条件
1、一位或二位外籍人士或国外公司做股东
2、所有股东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照
3、注册资本不少于14万美金(具体外资行业项目不同,注册资本也有不同)
4、注册地址可以由我方提供,客户自有注册地址也可以办理!
外资公司注册:办理具体所需资料证件
外资公司企业名称核准所需资料(查名):
外资企业名称预登记:
①由全体股东签署的企业名称预登记表格;
②投资方委托书;
③投资方的合法开业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其他有关材料:授权书等。
三、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所需文件
1、投资方董事会决议(原件2份)
2、投资方的营业执照或开业证明(复印件1份)及投资方的情况介绍
3、投资方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2份)
4、投资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联络地址和电话
5、新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委派书(原件2份)
6、新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联络地址和电话,董事长还需要照片2张
7、授权书(原件2份)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授权书中请注明“授权__签署有关设立公司的法律文本”)
8、房屋租赁(购买)协议书和房屋产权证明(产权单位盖章);或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9、新公司的企业名称(“上海+字号+行业+有限公司”,准备二个申请字号)
10、新公司的投资总额、注册资金、经营年限、经营范围
11、新公司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照片2张、简历、联络地址和电话
12、新公司如果是生产性企业,需提供进口设备清单和生产工艺流程
(请尽量提供中文文件,或由我方委托政府指定翻译机构翻译。)
外资公司注册费用,注册外资公司,具体有多少费用.
序号
办理项目
需工作日
标准收费
张江高科技园区收费
1
名称核准
3
80.00
0.00
2
批准证书
3
10.00
0.00
3
公告
3
4000.00
4000.00
4
工商注册(按20万美金为例)
10
1333.00
0.00
5
工商IC卡
0
280.00
0.00
6
定制公章
5
500.00
500.00
7
企业代码
1
228.00
228.00
8
人民币基本户IC卡
1
250.00
250.00
9
外汇IC卡
1
250.00
250.00
10
税务登记
10
100.00
0.00
11
海关登记
1
175.00
175.00
12
验资(以20万美金为标准)
7
3000.00
3000.00
13
统计登记证
3
20.00
20.00
14
财政登记证
1
20.00
20.00
合计费用RMB:
10246.00
8443.00
*
英文文件翻译费:100.00页,特殊语言文件的翻译费>100.00页
*
张江高科技园区注册虚租费:2400.00年
*
各项行政收费会因投资地域不同和时间的变化而存在差异.
15
代理服务费 请电话 021-51154858、 021-51154868 征询
收费项目
标准
备注
承办费用(咨询、申请手续费)
$2500.00元
翻译费用
RMB75.00元页
按语言收费:英文RMB75.00元页,日文RMB85.00元页,其他语言RMB105.00元页
后续手续服务收费
RMB4000.00元
全过程二个月完成
四、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方投资者所需文件
1 股东会决议2份(由股东签名盖章,盖中方的公章)
2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需当地工商部门盖章有效)
3 净资产证明报告(原件2份)
4 中方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联络地址和电话
5 新公司董事会中方成员委派书(原件2份)
6 新公司董事会中方成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照片2张(2寸)、联络地址和电话
7 授权书(原件2份)
授权书中请注明“授权_签署有关设立公司的法律文件”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8 中方企业的情况介绍
9 房屋租赁(购买)协议书和房屋产权证明(产权单位盖章);或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10 投资承诺(承诺中方的对外投资不超过净资产的50%)
11 合作意向书(包括投资方式,项目名称、注册资金、中外方比例、行业类别、注册地等)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方投资者所需文件清单
1 投资方董事会决议(原件2份)
2 投资方的营业执照或开业证明(复印件1份)及投资方的情况介绍
3 投资方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2份)
4 投资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联络地址和电话
5 新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委派书(原件2份)
6 新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联络地址和电话,董事长还需要照片2张
7 授权书(原件2份)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授权书中请注明“授权__ _签署有关设立公司的法律文本”)
8 房屋租赁(购买)协议书和房屋产权证明(产权单位盖章);或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9 新公司的企业名称(“上海+字号+行业+有限公司”,准备二个申请字号)
10 新公司的投资总额、注册资金、经营年限、经营范围
11 新公司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照片2张、简历、联络地址和电话
12 新公司如果是生产性企业,需提供进口设备清单和生产工艺流程
(请尽量提供中文文件,或由我方委托政府指定翻译机构翻译。)
注内容适合设立非特殊经营范围公司,若有特殊公司设立请参照行业指导
设立外国企业驻沪代表处
一、代表处经营范围
外国企业代表处,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处。代表处的经营范围最初应当在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中写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认后(特殊行业需审批),该经营范围将被规定在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上。外国企业的驻华常驻代表机构只能在其登记证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活动。
一般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只能在中国境内从事非直接经营活动,代表外国企业进行外国企业的业务范围内的联络、产品推广、市场调研、技术交流等业务活动。但是,如果中国和该外国企业所在国政府签订有双边条约,该双边条约明确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可以在华从事直接经营活动的,则应当按照这些规定办理。
虽然法律不允许办事处从事直接经营活动,但并不意味着办事处不得从事任何经济活动。办事处有权从事维持其运营所必须的经济活动,签订维持办事处运营所必须的经济合同。
二、代表处设立程序
根据《关于部分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实行直接登记的通知》,自 2004年7月1日起,除特殊行业企业外,外国企业在上海设立代表处实行直接工商登记。设立外国企业代表处,应委托具有企业登记代理资质的公司代理申办程序。全套设立程序如下:
办理事项
主管部门
收费标准
1
工商登记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RMB 880.00元
2
刻制公章
上海市公安局
RMB 350.00元
3
企业代码登记
上海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RMB148.00元
4
统计登记
上海市统计局
RMB 50.00元
5
外汇许可证
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
RMB 300.00元
6
税务登记
上海市税务局对外税务分局
RMB 100.00元
7
海关备案登记
上海海关
RMB 340.00元
8
外籍代表就业证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RMB 210.00元
9
外籍代表居留证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RMB 100.00元
10
外籍代表工作签证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按国别对等收费标准
上述登记工作完成后,对上述登记内容的任何变更应当经登记机关审批登记。
三、注册上海代表处所需文件
1. 外企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信(原件)
该申请信应该简要介绍该外企的情况及其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同时申请信还应当列明所提交的文件清单。如果外国企业认为需向审批机关提供任何其它数据,应在其申请信中说明。申请信应当简明扼要,必须包括下列主要数据:
(1) 该外国公司的情况及其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
(2) 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
(3) 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
(4) 从事的业务范围;
(5) 首席代表的姓名;
(6) 常驻代表机构的驻在期限;
(7) 常驻代表机构的地址。
申请信应当使用提出申请的外国企业的信头纸。
2. 外企的银行资金证明(原件)
该资信证明是一封简短的信函,应由外国公司的开户行签发,简要介绍该外国公司的资信情况。资信证明必须包括下列数据:
(1) 该外国企业的名称及账号;
(2) 该外国企业通常的存款额,例如申请书日期之前半年或一年的平均存款额;
(3) 对于该外国公司的资信情况的简要评价。
开出资信证明的银行应当是与该外企有业务往来的银行。资信证明应当印在银行的抬头纸上,并由授权人员签字。
3. 首席代表的任命书(原件)
该任命书应当简明扼要,主要内容为提出申请的外国企业任命何人为常驻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一般应当印在申请企业的信纸上,并由该外国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其它负责人签字。
4. 首席代表和其它常驻代表的简历、护照的复印件和照片
简历使用公司正式信笺,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国籍、婚姻等。简历应从高中学历开始至所在的公司止,时间应具有连贯性。
5. 租用办公室的租约
外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办事处,必须向登记机关提交一份已经签订的办公室租约,有关租赁办公室的意向书或者购买房产的证明。这主要是为了证明将设立的办事处有办公场所。
应当注意,在中国并不是所有的建筑物都可以出租给外国企业作为其办事处的办公场所。只有是经过公安局确认的涉外办公楼才可租用作为代表处的办公场所。
6. 外国办事处设立登记表
该表一般由登记机关印制,外国企业或承办单位可以从登记机关直接领取。申报表的主要内容是申请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外国企业和即将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的基本情况。
7. 公司成立证书或证明
该等文件应为公司成立证书或相应文件,其格式和内容因该外国公司成立地所在的国家和地区不同而不同。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如不能提供原件,应当提交经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件、使领馆出具的认证文件或律师出香港企业提交合法开业证明和该企业委任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的授权书可以提供原件;也可以提交由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并附以附件确认本的证明文件。
8.外国企业情况介绍
提供企业概况,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员工人数、营业额、海外分支机构、董事长及总经理姓名等。
9. 注意事项
---上述文件必须用中文编制,如果采用外文,各审批机关均要求附有中文译文。
---上述文件如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须提交原件。
---按要求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应由申请人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特殊行业审批事项
属于未取消审批的行业,如金融业、保险业、海运业、海运代理商、航空运、运输业等,申请人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文件申请批准证书,然后才能向工商局申请登记 ,其中金融、保险业外国(地区)企业申请设立时还应提交资负和损益年报、组织章程、董事会与我国未建交国家的企业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应当持商务部的批准文件或证件。
1. 交通部
外国海运企业、船舶代理企业、多式联运企业以及其它与航运相关的企业和组织,从事公路运输业的外国企业和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在中国设立办事处应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批准。
2.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在华设立办事处,应当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
3. 司法部
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办事处,应经中国司法部批准。
4. 中国人民银行
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应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外国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在中国境外注册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商人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外汇经纪人公司、信用卡公司、融资(质押)性租赁公司等。
5. 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
外国保险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应由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批准。外国保险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应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1998年中国政府机构改革后,保险业的审批职能由中国人民银行转移到新成立的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局
外国政府旅游部门、政府间国际旅游组织和外国旅游企业在中国设立办事处,需经中国旅游局批准。
7. 财政部
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应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或其授权机构审查批准,中国财政部颁发批准证书
设立外商代表处所需准备的材料
1. 外企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信(原件)
该申请信应该简要介绍该外企的情况及其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同时申请信还应当列明所提交的文件清单。如果外国企业认为需向审批机关提供任何其它数据,应在其申请信中说明。申请信应简明扼要,必须包括下列主要数据:
(1) 该外国公司的情况及其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
(2) 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
(3) 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
(4) 从事的业务范围
(5) 首席代表的姓名
(6) 常驻代表机构的驻在期限
(7) 常驻代表机构的地址
申请信应当使用提出申请的外国企业的信头纸。
2. 外企的银行资金证明(原件)
该资信证明是一封简短的信函,应由外国公司的开户行签发,简要介绍该外国公司的资信情况。资信证明必须包括下列数据:
(1) 该外国企业的名称及账号
(2) 该外国企业通常的存款额,例如申请书日期之前半年或一年的平均存款额
(3) 对于该外国公司的资信情况的简要评价
开出资信证明的银行应当是与该外企有业务往来的银行。资信证明应当印在银行的抬头纸上,并由授权人员签字。
3. 首席代表的任命书(原件)
该任命书应当简明扼要,主要内容为提出申请的外国企业任命何人为常驻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一般应当印在申请企业的信纸上,并由该外国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其它负责人签字。
4. 首席代表和其它常驻代表的简历、护照的复印件和照片
简历使用公司正式信笺,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国籍、婚姻等。简历应从高中学历开始至所在的公司止,时间应具有连贯性。
5. 租用办公室的租约
外国公司在上海设立代表处,必须向登记机关提交一份已经签订的办公室租约,有关租赁办公室的意向书或者购买房产的证明。这主要是为了证明将设立的办事处有办公场所。
应当注意,在中国并不是所有的建筑物都可以出租给外国企业作为其办事处的办公场所。只有是经过公安局确认的涉外办公楼才可租用作为代表处的办公场所。
6. 上海代表处设立登记表
该表一般由登记机关印制,外国企业或承办单位可以从登记机关直接领取。申报表的主要内容是申请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外国企业和即将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的基本情况。
7. 公司成立注册证书或证明
该等文件应为公司成立证书或相应文件,其格式和内容因该外国公司成立地所在的国家和地区不同而不同。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如不能提供原件,应当提交经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件、使领馆出具的认证文件或律师出香港企业提交合法开业证明和该企业委任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的授权书可以提供原件;也可以提交由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并附以附件确认本的证明文件。
8.外国企业情况介绍
提供企业概况,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员工人数、营业额、海外分支机构、董事长及总经理姓名等。
9. 注意事项
上述文件必须用中文编制,如果采用外文,各审批机关均要求附有中文译文。上述文件如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须提交原件。
按要求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应由申请人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设立外商驻沪代表处所需的费用
序号
登记机构
申请事项
所需工作日
行政收费
1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工商登记证
首席代表证
13
880.00
2
刻章(上海市公安局备案) 代表处公章
财务专用章
法人章
3
300.00
3
上海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证
3
148.00
4
上海市税务局对外税务分局 税务登记证
10
500.00
5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 外汇使用证
现汇帐户管理卡
1
300.00
6
上海市统计局
统计登记证
5
50.00
7
上海海关 海关登记证
5
340.00
合计费用RMB:
2518.00
8
代理服务费 请电话 021-51154858、 021-51154868 征询
收费项目
标准
备注
承办费用(咨询、申请手续费)
$2500.00元
翻译费用
RMB75.00元页
按语言收费:英文RMB75.00元页,日文RMB85.00元页,其他语言RMB105.00元页
后续手续服务收费
RMB4000.00元
全过程二个月完成
外资公司设立分公司,办事处、分店、分支机构
上海市或外省市外商投资企业在上海市设立分支机构(即分公司、代表处、连锁分店等),可直接向办公地的区县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一、上海外商投资企业在上海市设立分支机构登记需提交下列文件
1.由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表、分支机构申请登记表
2.董事会决议
3.营业执照副本
4.分支机构负责人委派书
5.负责人填写企业人员登记表(如系外籍人员则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6.场地租赁协议,出租方提供产权证明
7.公司的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
8.公司拨给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证明
二、外省市外商投资企业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登记需提交下列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登记申请书》(原件)
2.原登记机关同意设立办事机构的通知函(原件)
3.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董事会决议(原件)
5.负责人委派书(原件)
6.住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若是租赁还需提供租赁期限至少一年的租赁协议(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所有表格须钢笔填写,不得复印。
2.所提交材料按变更登记表规格上报。
3.文件除变更登记表一式四份外,其余材料均一式两份。
设立费:RMB 300.00
IC卡费:RMB 280.00
税务登记等其它费用若干。
代理服务费: 请电话021-51154858、 021-51154868征询
威海市工商注册需要哪些材料
优质回答威海市注册一个新公司的流程如下:1、工商局名称核准拟定企业的名称(字号),字号要2个中文字(包含2个字),新规定相同行业字号有两个字相就不可以注册,因此要先拟定三到五个字号,以备选用。
选定字号在工商局检索如果没有重名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办公室办公室必须是商业或者办公用途,现行规定居住用途是不可以注册的,租房时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到当地房屋中心备案,提取备案合同原件和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合同上的名称和地址必须和房产证一致。
3、验资后,提交工商注册受理填写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
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书、公司章程、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等一起交给工商局受理,。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凭营业执照和相关资料到市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一般3个工作日可完成。
5、办理国地税登记领取执照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到当地国地税局申请办理国地税登记,并且每个月按时向税务局申报税,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申报。
6、办理开户许可凭营业执照、代码证、国地税原件到银行办理开户许可,开立基本户。
7、开始做税务账务工作公司成立后,必须按规定于每月15号之前完成上月报税工作。
费用的话,那就得视您的注册资金多大了,因为大小会影响出报告等费用,所以没有指定的价格!但其中代码局收费是一致的,都是198(不含数字证书)。
外籍人在威海开公司需要什么
优质回答外籍人在威海开公司需要条件。
1、外国、港澳台自然人作为股东。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面签,如香港自然人提供回乡证,台湾自然人提供台胞证,国外自然人提供护照。如果无法到场的,可以提供个人在国籍、户籍所在地律师事务所的个人公证文件,即可无需到场。
2、外国公司作为股东。需要在当地律师事务所对企业主体进行公证,并经过我国驻当地的大使馆认证,无需法人到场。
3、香港、澳门公司作为股东。需要在当地律师事务所对企业主体进行公证,无需法人到场。
4、台湾公司作为股东。需要在当地律师事务所对企业主体进行公证,并经过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无需法人到场。
5、公司地址要求是红本租赁合同。指的是在街道办备案的,官方出具的租赁合同,具备法律效力。租赁场地必须真实、能够配合银行上门拍照、配合接收工商信函、配合税务进行后续的地址实审。
6、外国自然人或公司在中国内地注册公司的其他资料要求有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人员架构等基本信息。《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住所托管协议》等文书资料。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明。
外资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条件
优质回答注册外资公司所需材料有哪些
1、投资公司开业证明的复印件(商业登记证和注册登记证);
2、投资公司商业登记证和注册登记证的公证及认证或个人身份证明(海外公司于当地公证处公证在由中国政府驻当地大使馆认证,香港公司于当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再于中国香港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原件2份);
3、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投资公司于公司开户银行开据的银行资信证明(上有银行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原件)2份);
5、投资公司简介;
6、拟设立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拟设立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职务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拟设立公司监事身份证明复印件(若设立监事会提供监事会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董事会成员为方便表决,成员数量为单数较好;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少3个;
9、拟设立公司注册地址的产权证复印件加盖权利人公章(若权利人为自然人须所有权利人签字)(2份);
10、拟设立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协议原件(承租方为拟设立公司并由新法定代表人签字)(2份);
11、拟设立公司经营范围
外资公司注册流程:
1、工商局核准名称:提供所有股东、法人和财务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名称多个,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比例及出资期限,公司经营范围,股东、法人和财务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
2、做工商注册材料:《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告知承诺书》、注册地址房屋租赁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等。
3、签署工商注册材料:公司名称核准后,需由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签署《公司章程》、《企业告知承诺书》、《股东会决议》等工商注册材料。
4、办理营业执照:经签署过的工商注册材料、房屋租赁协议等,并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办理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5、刻章:营业执照出来后,刻制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
6、开立公司银行基本户。
7、核税、买税控盘和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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