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深圳注册公司红树叶财务财税法一站式服务平台

关于红树叶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1317-2164-214

当前位置: 主页 > 行业资讯 > 公司注销 > 深圳创设“除名制度”,主动清除长期不经营商事主体

深圳创设“除名制度”,主动清除长期不经营商事主体

发布于 2025-02-06 23:12:02 作者: 家诗文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之一。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有完成这个过程,你的企业才能够合法地运营。下面,跟着主页一起认识深圳吊销公司注销,希望本文能解答你当下的一些困惑。

南都讯 记者傅静怡“深圳创设了‘除名制度’和‘依职权注销制度’,破解企业退出难问题。”日前,深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在发布会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军介绍了《条例》中有关商事制度突破的一些创新举措。

李军介绍,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方面,《条例》中首先是明确了实行市场主体所有的开办事项“一网通办”,就是将设立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员工社保登记以及公积金开户登记等事项整合到线上的一个平台和线下一个窗口。因此,申请人只要填报一次信息,一天之内就可以办结企业开办的所有事项,线下窗口办理最多跑一次,线上办理一次都不用跑。

其次,《条例》中涉及了整合现在各类市场主体开办事项,推动涉及证照的业务跟营业执照多证合一,通过信息共享和业务的协同,简化企业准入手续,避免让企业重复登记,重复提交材料。以及推动市场主体年报“多报合一”,将涉及社保、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的年报事项整合在一起,一次进行年报,这样可以减轻市场主体的行政负担。

在积极推进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和公用事业领域的全面应用方面,目前初步实现了在部分政务场景和商务场景的应用。《条例》中明确电子印章与使用印章具有同等使用效率,提升电子身份认证和签章的基础能力,这更有利于营造更高效、更便利的营商环境和更可信的交易环境,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深圳的数字经济发展。

在优化企业的注销登记流程,建立市场主体注销网上服务平台方面,《条例》规定并联办理社保、税务、商务、海关等市场主体注销业务,使企业的注册、注销都能“快进快出”。目前这个平台已经建立了,效果还比较明显。

此外,还创设了“除名制度”和“依职权注销制度”,这项制度将在明年3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除名制度”就是对那些登记住所和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列入经营异常目录,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商事主体,如果满两年,同时近两年又没有申报纳税,那么市场监管局可以直接将其除名。而“依职权注销制度”就是对于已经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被撤销登记、被除名的商事主体,这四类商事主体如果在6个月内没有主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市场监管局可以实施市场强制退出,进行依职权注销。其法律后果与申请注销是相同的,依职权注销后,商事主体资格就消灭,完成了市场退出手续。

李军介绍,通过这种制度创新,一方面可以帮助确实有困难、无法正常退出的商事主体退出市场;另外一方面,可以主动清除长期不经营、也不主动注销登记的商事主体,破解企业退出难的问题。

我们通过阅读,知道的越多,能解决的问题就会越多,对待世界的看法也随之改变。所以通过本文,主页相信大家的知识有所增进,明白了深圳吊销公司注销。

备案号:粤ICP备17121331号 红树叶财务咨询管理

郑重申明: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必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