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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册条件】教你“增资扩股”与“股权转让”的差异

发布于 2023-11-01 05:02:26 作者: [db:作者]

公司吸收新股东有两种方式,一是股权转让,二是增资扩股。红树叶财务企业创业服务平台为您解读:“增资扩股”与“股权转让”的差异。

股权转让:Transferof shares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公司注册条件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分公司注册条件】教你“增资扩股”与“股权转让”的差异’不了解的来看看吧
“增资扩股”与“股权转让”的差异不明白的一起跟小编看看吧!

增资扩股:capital increase andshare enlargement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增资扩股一般指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由新股东认购或新股东与老股东共同认购,企业的经济实力增强,并可以用增加的注册资本,投资于必要的项目。

股权转让增资扩股

1、资金的受让方不同

股权转让的资金由被转让公司的股东受领,资金的性质是股权转让的对价。

增资扩股中的获得资金的是公司,而非某一特定股东,资金的性质是公司的资本金。

2、出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变化不同

股权转让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并不发生改变。

而增资扩股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必然发生变化。

3、投资人对公司的权利义务不同

股权转让后,投资人取得公司股东地位的同时,不但继承了原股东在公司的权利,也应当承担原股东相应的义务,其承担义务是无条件的。

增资扩股中的投资人是否与原始股东一样,承担投资之前的义务,需由协议各方进行约定。投资人对于其加入公司前的义务承担具有可选择性。

4、表决程序采取的规则不同

股权对外转让系股东处分期个人的财产权,因此《公司法》第71条规定“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适用的是“股东多数决“(即以股东人数为标准),并且欲转让股权的股东只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而无需召开股东会表决。

增资扩股是公司资本运营过程中的内部决策问题,因此《公司法》第37条明确规定,增资扩股必须经股东会作出决议,除非全体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公司法》第44条进一步规定,股东会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采用的是“资本多数决”,而非“股东多数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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