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深圳注册公司红树叶财务财税法一站式服务平台

关于红树叶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1317-2164-214

当前位置: 主页 > 行业资讯 > 商标注册 > 赋企猫:不可思议!商标“撞脸”地名,竟然注册成功了

赋企猫:不可思议!商标“撞脸”地名,竟然注册成功了

发布于 2024-08-21 12:24:04 作者: 井半兰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之一。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有完成这个过程,你的企业才能够合法地运营。下面,跟着主页一起认识深圳宝安区商标注册怎么办理,希望本文能解答你当下的一些困惑。

【宝安全】是北京国通创安报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注册的商标,【宝安区】是深圳市的一个下辖区。【宝安全】商标“撞脸”深圳市【宝安区】,竟然注册成功了!

此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宝安全”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认定诉争商标具有商标法所要求的县级行政区划地名以外的其他含义,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不构成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故判决撤销被诉决定。

北京国通创安报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申请注册,指定使用在第9类“报警器;电子防盗装置”等商品上。

因为“宝安全”的宝安二字在前,商标局驳回了北京国通创安的申请。

商标局认为:诉争商标含有的“宝安”为我国县级行政区划名称,且未形成区别于地名的其他含义,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所指情形,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县级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北京国通创安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

1、诉争商标“宝安全”中包含的“宝安”为深圳市下辖区,属于我国县级行政区划名称,但诉争商标为臆造词,其指定使用的“报警器;电子防盗装置”等商品。

2、我国公众一般识读习惯,通常会将“安全”一词作整体理解,因此诉争商标更易被识别为“宝 安全”,而非“宝安 全”,具有商标法所要求的县级行政区划地名以外的其他含义,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

因此,诉争商标不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撤销被诉决定,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决定。万万没想到,“宝安全”商标与深圳“宝安区”如此类似,竟然能够注册成功!

阿喵想借此事,在此分享企业注册商标时均需注意的两点事项:

一、勇敢,大胆地进行商标注册

即便面对商标局驳回,也要敢于尝试,说不定就能申诉成功。事实上,每年复审成功的商标不在少数,当然恶意抢注、傍名的商标申请行为除外~

二、用心对待,遵守商标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注册前进行检索

在注册商标时,从商标起名到商标查询,再到商标注册成功,每一步企业都应该尽心对待。比如商标申请前的检索,其结果虽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它可使商标注册申请人做到心中有数,提升注册成功率!

上赋企猫,足不出户发布商标注册办理需求,一个订单多位专业服务者同时竞标,促成最优价;全程资金监管,办理更安全;最快1分钟发布需求,3分钟完成招标,7分钟开始服务,办理更高效。

通过注册公司,您可以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和商业合作机会。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深圳宝安区商标注册怎么办理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主页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

备案号:粤ICP备17121331号 红树叶财务咨询管理

郑重申明: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必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