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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的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大事记

发布于 2024-09-03 20:34:10 作者: 司寇香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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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的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大事记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的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大事记

1、第八届中国湖北产学研项目洽谈会暨低碳论坛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中国低碳产业联盟承办由工信部、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湖北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已成功举办七届,搭建了成果展示、技术交易、人才交流、风险投资、军民结合、高层论坛六大平台。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科技部部长万钢,工信部副部长刘利华,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中科院副院长詹文龙,省委书记李鸿忠等领导出席参加了第七届洽谈会。本次活动由国家相关部门的联合主办,对于加快构建产学研合作创新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创新合作、跨越发展”为主题的“第八届中国·湖北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定于2012年9月17日9:00时在武汉科技会展中心举行,希望相关单位积极参加开幕式和“低碳产业发展高层论坛”活动。

第八届中国湖北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2012年9月17日在武汉科技会展中心隆重举行。全国10多个省市的2519项科研成果、565项企业技术需求信息集中亮相。

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宣布洽谈会开幕,省委书记李鸿忠出席开幕式,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致辞。工信部副部长杨学山,中科院副院长施尔畏,中科院院士、建设部原副部长周干峙,省领导张昌尔、王晓东、任世茂、郭生练、段轮一、仇小乐等出席开幕式。

王国生在致辞中说,中国湖北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搭建了企业、高校院所、资本市场三方沟通合作的平台和载体,已成为我国推进产学研合作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重要品牌。湖北一直高度重视推进产学研结合,努力实现科教资源优势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把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引领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促进科技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努力建设科教强省,使湖北成为创新型经济蓬勃发展、创新人才加速集聚、创新活力充分释放、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自主创新高地。他希望企业、科技、金融和社会各界充分利用中国湖北产学研洽谈会的机遇,挖掘创新资源,推动价值共享,全面深化合作,努力实现项目与技术对接、知识与产业结合、技术与市场互动、创业与投资共赢。

杨学山在致辞中说,产学研洽谈会已成功举办8届,不仅为湖北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也为国家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探索产学研结合,为工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转型升级作出了重大贡献,祝本次洽谈会取得圆满成功。

施尔畏在致辞中表示,多年来,中科院先后在农业、资源环境、光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与湖北企业开展了深入的合作,相信本次大会将成为湖北构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又一重要科技成果交流平台和科技创新发展平台。

2、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主办2012年度中国低碳环保年会暨中国低碳公益盛典

一、活动背景

在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领导的指导下,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等部委相关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2011第二届中国十大低碳公益人物评选”圆满成功举办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组织“2012第三届中国十大低碳环保人物评选”,现面向在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管理和生产经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优秀个人征选2012年度中国低碳产业示范基地、低碳风云人物、低碳领军品牌、低碳技术创新奖、低碳发展杰出贡献品牌。

二、活动原则

以“公益、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主办单位不收评审费

三、活动主题:

引领低碳环保消费,树立低碳环保典范,弘扬先进单位人物,共建低碳环保中国。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

中国低碳产业联盟

中碳联盟北京低碳研究院

深圳市绿色低碳科技促进会

协办单位

联合国世界和平基金会国际低碳委员会

中华环保联合会能源环境专业委员会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新能源分会

北京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

中国低碳节能建筑行业分会

中国低碳光伏行业分会

中国低碳太阳能行业分会

中国低碳节能环保分会

北京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

中国低碳生物质能行业分会

拟邀领导专家

热地 第十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成思危 第十届区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陈昌智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郎志正 国务院参事 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周干峙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原建设部副部长

刘燕华 国务院参事、原科技部副部长

宋春光 原建设部副部长

石定寰 国务院参事、原科技部秘书长

牛文元 国务院参事、中国科学院首席科学家

倪维斗 中国工程院院士、原清华大学副校长

何建坤 国家低碳实验室主任、原清华大学常务副校长

赵家荣 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副秘书长

苏伟 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

吕文斌 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副司长

方言 国家发改委农经司副司长

郑立新 国家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司长

周长益 国家工信部节能科技司司长

常晓村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

刘兆彬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司长

王学政 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司长

贾谌 财政部企业司司长

褚利明 财政部农经司副司长

王树林 国家发改委研究员,原中央警备局副局长

史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主任

陈宜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司长

杨榕 住建部住宅科技发展中心主任

刘炳江 环保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司长

周宏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发部主任

康相武 科技部社发司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

李宝山 科技部高新产业司新材料处处长

王一鸣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史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主任

陈立泉 中国工程院院士

孟祥林 全国工商联农业产业商会执行会长

王守聪 农业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主任

佟屏亚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研究员 农业专家

殷志强 “中国太阳能之父“、清华大学教授

五、参评条件

凡通过宣传倡导低碳消费、低碳生活的企业,并提交相关材料。

六、参与方式及奖项设置

2、奖项:

人物奖

2012年度中国十大低碳环保人物

2012年度中国十大低碳环保杰出人物

2012年度中国十大低碳环保先锋人物

其他奖项

2012年度中国十大低碳环保示范基地

2012年度中国十大低碳环保名优品牌

2012年度中国低碳环保技术创新奖

2012年度推动中国低碳环保发展杰出贡献品牌

七、评选流程

1、征集2012年10月20日—12月15日

2、初审2012年12月15日—12月18日

3、专家评审2012年12月18日—12月20日

邀请国务院参事郎志正,国务院参事、原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两院院士、原建设部副部长周干峙,中国太阳能之父殷志强,环保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民建中央秘书长张皎,九三学社中央环资委副主任陈利浩等知名公益人士、专家及主办单位领导组成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

加分项:商务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5%]、中国驰名商标【10%】,企业制定节能减排规章制度【5%】,组织“碳交易”的CDM项目获联合国CDM执委会批准【5%】,企业举办活动推动低碳【10%】

4、公示2012年12月20日—12月25日

5、2012年12月29日北京举行第三届中国低碳环保年会暨2012年度中国低碳环保人物颁奖盛典

6、2012年11月25日—2013年1月30日

联合60多家媒体对评选结果进行广泛的宣传推广:对获奖单位,人物分批次逐一宣传推广;并在联合会官网以图片配文字介绍进行为期一年的展示。

八、网络媒体:新华网、人民网、央视网、光明网、中国经济网、新浪、搜狐、网易、腾讯、财经网、中新网、中国网等

九、活动推广

制作海报、在社区推广宣传,同时普及低碳生活方式

制作精美镀金2013年纪念3D台历--每个获奖企业,人物高清照片2/3P及文字介绍1P,每个获奖者赠送50套,并向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环保部、交通部、住建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九部委及地方政府主管领导赠送,对获奖单位人物宣传

3、2012年度中国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县)经验交流会成功召开

由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中国低碳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国城市低碳发展委员会、中碳联盟北京低碳研究院联合举办的2012年度中国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县)在科技会堂成功召开。 十八大报告首次 单篇论述“生态文明”,这也是全国党代会报告第一次提出“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为了深化生态领域改革: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响应党中央、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推动我国环境保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低碳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指导方针,提高节能降耗和低碳环保意识,全面展示、宣传和总结我国各领域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所取得的新成就和新经验,树立低碳产业的典范,更好地推动我国节能减排、绿色低碳产业快速发展。在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领导的指导下,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等部委相关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国际和国内相关权威指数标准,按照33条量化标准,评价出了在环境保护、低碳生产、发展绿色经济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年度中国低碳环保先锋人物、中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中国低碳生态示范城市、中国工业企业清洁生产示范单位。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 、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国务院参事等领导以及26位地方城市市委书记、市长,33位县委书记、县长,44位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副县长城市代表出席参加,现场与英国、德国、瑞典、美国低碳城市进行现场连线,交流低碳生态城市、智慧城市的经验与技术应用。

4、2013中国智慧城市与城市低碳生态发展研讨会暨“中国智慧型低碳生态示范城市”评价征集 一、活动主题智慧城市、低碳城市 二、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中国城市低碳发展委员会协办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能源环境专业委员会中国低碳产业联盟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居住区规划学术委员会中国低碳节能环保分会承办单位中碳联盟(北京)低碳研究院三、拟邀领导钟自然 国家土地资源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郎志正 国务院参事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副会长周干峙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原建设部副部长刘燕华 国务院参事、原科技部副部长赵家荣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司长孔泾源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徐 林 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苏 伟 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周长益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陈宜明 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司长褚利明 财政部农业司副司长吕恒力 国务院办公厅二局副调研员 刘炳江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副司长夏 光 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梁 浩 住建部省部合作框架下绿色建筑推进办主任深圳市、武汉市、昆明市、天津津南新区、石家庄市、苏州市、秦皇岛市、廊坊市、邯郸市、磐石市、常州市、德州市、六盘水市、万宁市、奎屯市等城市领导代表对突出贡献的单位授予“2013中国智慧型低碳生态示范城市”称号(共10个名额)四、评价体系:城市低碳生态、智慧化发展规划;低碳生态、智慧化财政投入;城市低碳生态、智慧化发展成果;城市绿化面积、覆盖率、人均绿化面积;城市低碳生态、智慧化发展扶持政策;低碳生态、智慧化产业投资环境等六大方面。五、评审流程1、征集:2013年5月20日—2013年7月28日2、确定入围城市名单、抽样实地考察、公示2013年7月29 日—2013年8月4日终评通过城市在8月20日“2013中国智慧城市与城市低碳生态发展经验交流会”中授予称号、证书。主题1)、围绕如何结合国家部委相关政策、结合区域发展特色及产业升级需求地方城市找准城市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找准新的经济增长点;2)、下午围绕智慧型低碳生态城市典型案例分析以及如何解决现阶段发展中的难题等方面进行务实的研讨交流。5、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中国低碳产业联盟开展商务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中国低碳产业联盟召开2010年节能减排工作座谈会,就上半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会长兼中国低碳产业联盟主席德平会长在会上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不断协调优化低碳产业发展环境,做好产业调研工作,做好相关国家部委的低碳政策制定的助手工作,同时,推动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加快低碳产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低碳产业竞争能力,推动企业减排计划落实工作。 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和相关负责人的交流发言后,中国低碳产业联盟秘书长彭复兴指出,2013年以来,全国各级政府及企业积极主动开展减排工作,相关的低碳金融,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等政策标准及补贴政策逐步完善,碳交易审批试点城市也在逐步落实,促使减排工作呈稳健推进,低碳产业也有了较快发展。 彭复兴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减排工作对全球的重要意义,要着力优化低碳产业发展环境,加大减排知识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全民减排意识。相关部门要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最大限度支持。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内控减排建设,完善内控减排体系建设工作。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职能,当好政府的助手与参谋,引导低碳产业又好又快发展;要强化对市场行为的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北京中企新能联盟低碳技术发展中心作为我联盟的职能中心,务必与会员部紧密配合,号召低碳产业相关会员企业,积极参与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与国富泰信用的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加快推动低碳产业的信用体系建设,为增强低碳产业的竞争力提供支撑,推动我国减排目标快速实现。

6、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中碳联第二届中国十大低碳人物评选 一、评选背景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全面推动我国环境保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低碳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指导方针,提高节能降耗和低碳环保意识,全面展示、宣传和总结我国各领域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所取得的新成就和新经验,树立低碳产业领军人物、领军品牌的典范,更好地推动我国节能减排、绿色低碳产业快速发展。

在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领导的指导下,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等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在“2010年度首届中国十大低碳品牌公益评选”圆满成功举办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组织“第二届中国十大低碳人物、低碳企业、领军品牌评选”,现面向在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管理和生产经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优秀个人征选2010年度中国低碳产业示范基地、低碳风云人物、低碳领军品牌、低碳技术创新奖、低碳发展杰出贡献品牌。获奖者将优先申请我单位低碳发展基金、PCDM项目。

评审专家委员会,依据国际和国内相关权威指数标准,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一批在环境保护、低碳生产、发展绿色经济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单位和个人及优秀成果,同时,在各主流媒体上对获奖单位、人物、项目进行强势宣传和推介。

二、活动原则

以“公益、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主办单位不收评审费

三、活动主题:

引领低碳消费,发展低碳经济,打造低碳产业,共建低碳中国。

第二届中国十大低碳人物、低碳企业、低碳领军品牌评选

四、组织机构

特邀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能源局

主办单位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

中国低碳产业联盟

协办单位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新能源分会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低碳节能建筑分会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进出口分会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光伏行业分会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太阳能行业分会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节能环保分会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地热能行业分会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生物质能行业分会

五、参评条件

凡积极响应国家减排号召,通过技术创新使企业在生产、产品使用过程中减少碳排放的企业,并提交相关材料;

凡通过宣传倡导低碳消费、低碳生活的企业,并提交相关材料。

六、参与方式及奖项设置

1、由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媒体或专家推荐、征选、消费者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2、奖项:

2011年度中国十大低碳产业示范基地

2011年度中国十大低碳企业

2011年度中国十大低碳风云人物

2011年度中国XX行业十大低碳风云人物

2011年度中国低碳领军品牌

2011年度中国低碳技术创新奖

2011年度推动中国低碳产业发展杰出贡献品牌

七、评选流程

1、征集2011年5月9日—2011年7月8日

2、初审2011年7月9日—7月18日

组委会负责对所有的推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推报要求的候选资料提交组委会专家评审团,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基本要求的,不具备参评资格。

3、专家评审2011年7月19日—8月5日

邀请国务院参事郎志正等知名公益人士、专家、消费者代表及主办单位领导组成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

加分项:商务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10%]、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10%】,中国低碳品牌【10%】,中国低碳企业【10%】,中国低碳环保产品【10%】,中国节能环保品牌【10%】,中国低碳建筑【15%】,重点推荐出口品牌【7%】,组织“碳交易”的CDM项目获联合国CDM执委会批准【15%】

4、公示2011年8月5日—8月12日

5、2011年8月12日—12月30日

联合60多家媒体对评选结果进行广泛的宣传推广。

八、媒体支持单位:

电视媒体:中央电视台、天津电视台、山东电视台、安徽电视台、河南电视台、河北电视台、江苏电视台、江西电视台、浙江电视台、湖南电视台、湖北电视台、广东电视台、云南电视台、四川电视台等

国家级平媒: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中国质量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报》《中国经营报》《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企业报》《金融时报》《工人日报》等

重点市场平媒:《大河报》《齐鲁晚报》《今晚报》《楚天都市报》《法制晚报》《京华时报》《北京晚报》《杭州日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包括各评选城市都市报)

网络媒体:新华网、人民网、新浪、搜狐、网易、腾讯、财经网、中新网、中国网等

九、活动推广:

以CCTV电视台及地方电视台报道为主体,以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中国低碳产业联盟官网、综合性门户网站及行业网站为拓展,综合使用电视、报纸、网络、杂志等媒体对评选结果进行整合性传播推广。

制作海报、在社区推广宣传,同时普及低碳生活方式

制作精美镀金2012年纪念3D台历--每个获奖企业,人物高清照片2/3P及文字介绍1P,每个获奖者赠送50套,并向国家九部委及地方政府主管领导赠送,对获奖单位人物宣传 3、联盟推动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工作

中国驰名商标(famous trademark of China)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是最具有高权威性的商品最高国家级荣誉。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3年4月17日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其涵义可以概括为: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依法受到优于普通注册商标的特别保护。驰名商标既具有一般商标的区别作用,又有很强的竞争力,知名度高,影响范围广,已经被消费者、经营者所熟知和信赖,具有相关的商业价值。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在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我国减少碳排放工作任重道远,一方面要政府政策引导,广大公民积极参与,另一方面离不开企业在生产、销售及产品使用过程落实,为了更好的推动我国碳排放目标实现,低碳型龙头工业企业一定要在做好减排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国家工商总局的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工作,更好的保护自己,共同完成我国减排目标的实现

7、关于开展理事会企业单位“碳交易”工作 启用10亿低碳发展基金

2010年9月14日,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中国低碳产业联盟召开了关于开展理事会企业单位“碳交易”工作的会议。

会议就我国碳排放交易的现状各方代表做了交流,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环保部、国务院参事、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中国低碳产业联盟相关领导及相关碳排放交易的专家也出席了本次会议。自2005年《京都议定书》至2009年中国第一个碳中和企业诞生,到2010年中国低碳指数的诞生,一场“碳风暴”在北京、成都、重庆等地刮起。由于碳交易市场机制相关政策还不完善、交易处于试点期,产生碳排放被贱卖,市场盲目混乱的局面。

因此,本次会议就如何开展低碳认证,低碳政策、价格、交易程序、交易类型、交易市场规范做了广泛的研究和探讨,并求同存异达成初步的一致意见,该意见将作为制定碳排放交易的政策、价格、交易程序、交易类型、交易市场规范的重要参考。由于该意见涉及下一步碳交易政策制定,相关与会领导并未透露具体的细节。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会长兼中国低碳产业联盟主席德平会长要求:我们市场调研部务必继续做好低碳认证,低碳政策、价格、交易程序、交易类型、交易市场规范的市场调研工作,形成可行性意见报告上报相关政府部门,协助制定相关政策。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副会长兼中国低碳产业联盟秘书长彭复兴提出:务必落实本次会议各位领导指示精神,积极推动低碳认证,低碳政策、价格、交易程序、交易类型、交易市场规范的工作;同时,充分利用我单位10亿人民币的低碳发展基金,组织开展会员单位的“碳交易”工作,避免我国“碳”被贱卖,烂卖的现象,引导我国碳交易市场更加健康、成熟的发展。

8、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中国低碳产业联盟联合主办2011中国低碳产业发展高峰论坛暨十大“低碳品牌”颁奖盛典

一、论坛规划

1、论坛名称:2011中国低碳产业发展高峰论坛

2、论坛主题:携手推动 发展 共赢

3、论坛主议题: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共建低碳中国

4、论坛地点:北京人民大会堂

5、论坛规模:300人以内

6、指导单位(拟):全国政协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国家工信部

国家科技部

国家商务部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财政部

7、主办单位: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 中国低碳产业联盟

8、协办单位:待定

二、拟邀领导专家

安瓦尔乔杜里 联合国副秘书长

周声涛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

杨建龙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主任

王一鸣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

任 珑 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司 长

郑立新 国家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主持工作,正司级)

常晓村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

刘兆彬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司长

冯记春 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司长

王树林 国家发改委研究员,原中央警备局副局长

彭复兴 中国低碳产业联盟秘书长

主要议程一、论坛开幕式:(8:30-9:35)嘉宾入场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宣布论坛开始,介绍嘉宾领导致辞

周声涛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

彭复兴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执行会长、中国低碳产业联盟秘书长协办单位首席代表致辞

二、低碳产业扶持政策对话:(9:35-9:45)嘉宾:胡德平书记,保育钧副主席、郎志正教授、彭复兴执行会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科技部领导

三、主题演讲:(9:45-11:20)

1、演讲主题:中国低碳产业现状、发展机遇和挑战演讲嘉宾:国家发改委领导

2、演讲主题:2011年中国对低碳产业发展规划演讲嘉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部主任杨建龙

3、演讲主题:国家将对低碳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演讲嘉宾:工信部、科技部、商务部领导各1人

4、演讲主题:企业如何做好自主创新、推动节能减排演讲嘉宾:企业代表四、联合宣言:(11:20-11:30)活动主题:“倡导低碳生活”联合宣言联合号召人:胡德平书记共同宣言人:领导专家、优秀企业代表

五、现场对话:(14:00-16:00)对话主题:针对低碳产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修订等方面研讨对话嘉宾:国务院参事、中国质量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郎志正教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工信部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企业代表

六、现场互动:(16:00-16:30)主题:媒体记者、参会代表围绕本论坛主题对对话嘉宾提问

七、2010年度最值得消费者信赖的十大“低碳品牌”颁奖盛典颁奖嘉宾:

周声涛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

胡德平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

保育钧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第十届全国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原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全国政协副秘书长

郎志正 国务院参事、中国质量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著名质量与标准专家

杨建龙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主任

王一鸣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任 珑 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司 长

郑立新 国家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主持工作,正司级)

常晓村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

刘兆彬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司长

冯记春 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司长

王树林 国家发改委研究员,原中央警备局副局长

彭复兴 中国低碳产业联盟秘书长

问题2:为什么需要WEEE认证检测?WEEE认证标志有什么要求?

近期德国亚马逊未注册WEEE的商家,全部被强制下架,我司(立讯检测股份)可快速高效的办理德国WEEE注册,联系方式:昵称显示的

什么是WEEE/ (ElectroG)?

根据2005年3月16号颁发的 ElectroG Gesetz ,欧盟境内所有电子产品需注册回收。EAR 下设回收公司,回收公司一方面是为电子产品的回收无公害处理负责,另一方面在公司不再德国经营该产品的前提下(破产或者撤离德国市场),继续对该产品的后续处理负责。商家在和回收公司签订回收合同后,由回收公司担保处理电子垃圾,合同提交EAR审核后,由EAR 颁发WEEE-Reg-Nummer .

有问题可随时联系(昵称号码)

为什么要WEEE回收注册?

德国是一个对环保要求非常严格德国国家,电子回收法律对土壤污染和地下水的保护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德国本土的所有电子产品生产企业早在2005年就要求注册。而随着亚马逊在全球商业的战略地位不断提高,境外的电子设备通过亚马逊不断涌入德国市场,针对这个情况,2016年4月24号,德国环保部门发布了专门针对电商的法律,要求亚马逊有义务通知在亚马逊平台上销售的境外电商注册电子设备回收,在取得WEEE电子设备回收码之前,亚马逊必须责令商家停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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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设备不做回收注册,严重的后果是什么

电子设备不回收注册严重的后果并不是被亚马逊封锁list ,而是在商家卖得很好的前提下,被竞争对手盯上,竞争对手购买该商家产品,如果产品上没有印上带斜线的垃圾桶,或者该产品没有在德国注册回收,竞争对手会委托德国律师给亚马逊发信,要求停止销售该公司的产品,并且申请法庭程序,销毁该公司在亚马逊的所有产品。此时商家不仅损失了所有库存,而且需要付律师信的费用和销毁产品的费用,这可能意味着这个公司基本上被赶出德国市场

德国亚马逊WEEE注册具体流程如下:

1,商家填德国回收注册申请表格

2,商家提交表格,回收公司拟定回收合同。

3,商家签字

4,回收公司回签合同,合同生效

5,商家收到账单,付款

6,回收公司把合同和商家的注册资料提供给EAR审核

7,EAR审核后颁发WEEE码,并且入德国电子回收电脑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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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2019高新技术企业的有什么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吗?

(一)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二)“两免三减半”(取消)。原深圳特区以内,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人才安居奖励补贴。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推荐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补贴标准为:龙华新区320W(100%配套),宝安区320W(100%配套),光明区280万(120万),福田区170万(10万),其他区域均160W。

(四)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七)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如:深圳市直接奖励5万元,重新认定3万元,龙岗区(高新复审10万)30万,南山区10万(复审10万),福田区20万(高新复审5万),龙华新区(高新复审20万)、宝安(复审10万)、光明新区、罗湖、坪山、盐田等都是30万,大鹏区20万。

(八)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180万元资助。

(九)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备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十)高新企业认定是申请各级相关政府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

(十一)高新企业可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的获批。

(十二)深圳市每年从债券发行总额中拨出20%的额度给符合发行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

(十三)在2008-2020年,深圳将建成500万-600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十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十五)高新技术企业对于任何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问题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有什么用

1、促进企业科技转型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2、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说明负责人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说明企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具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

3、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认定前2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

4、提高企业市场价值

证明企业在本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高端技术开发能力,有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是企业投标时的重要条件。

5、提高企业资本价值

高新技术企业是吸引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对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的重要条件,也更具有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实力,从而推动企业快速投入到产业化经营中去。

扩展资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好处

1、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详见08年1月起实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二十八条),连续三年,三年期满之后可以申请复审,复审通过继续享受三年税收优惠。

2、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凭批准文件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办理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将会是众多政策性如资金扶持等的一个基本门槛。

3、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4、高新技术企业不仅能减免企业所得税,无论对于何种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问题5: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什么好处

(一)财务价值

1.企业所得税减免10%,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为15%,非高新技术企业为25%;

2.企业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资本价值

1.高新技术企业是政府各级部门、行业组织给予企业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的必要条件;

2.有利于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的介入,推动企业进入产业化扩张;

3.高新技术企业是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融资上市的必要条件。

(三)市场价值

1.有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证明企业的技术水平至少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2.拥有对产业和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关键创新产品;

3.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高端技术开发能力、前沿技术领域竞争力;

4.作为投标所需要的必要条件。

(四)品牌价值

1.表明企业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2.表明企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成长性企业;

3.表明企业有较高的创新水平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4.表明企业负责人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问题6:申请高新技术国家的补贴的评判标准在哪里可以查得到?

评判标准可查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税收优惠政策、申报时间、条件、好处: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概述: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又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的居民企业。深圳地区的科技型成长型企业,也可申请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如果企业申请的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或者深圳高新企业认定超过三年时间,可以进行申请高新复审。

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A、发明或者植物新品种2件;B、实用新型7件;C、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件;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研发费用科目的核算范围:(1)人员人工;(2)直接投入;(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4)设计费用;(5)装备调试费;(6)无形资产摊销;(7)其他费用(其它费用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8)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委托开发费只能计80%)。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须由合格的87家会计事务所机构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申请国家高新企业认定税收优惠政策:

(一)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二)“两免三减半”。原深圳特区以内,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人才安居购房补贴。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每两年推荐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按上年度深圳商品房均价补助不分面积大小,龙华新区80W(100%配套),宝安区48W(20%配套),光明新区55W(区每年补贴3W)其他区域均40W。

(四)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七)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如:龙华新区20万,宝安、罗湖、坪山各10万。

(八)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180万元资助。

(九)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备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十)高新企业认定是申请各级相关政府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

(十一)高新企业可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的获批。

(十二)深圳市每年从债券发行总额中拨出20%的额度给符合发行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

(十三)在2008-2020年,深圳将建成500万-600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十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十五)高新技术企业对于任何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注意事项: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需要提前6个月的前期辅导以及资料准备工作,请需要申请2015年第一批国家高新企业认定的企业尽快与我们联系,以便能及时做好申请准备。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流程: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0分

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说明]

1.由专家对企业申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要求进行评判。

2.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

3.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在计算知识产权数量时可分别计算。

4.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

5.企业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7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7个外观设计专利或者2个发明专利或者7个实用新型专利。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分

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需四项。[说明]

1.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

2.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

3.此项评价可计入技术诀窍,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从产品或工艺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价值大小(企业可以不披露具体内容)。

4.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

5.深圳市掌握的标准是:一项成果转化到几种产品中,转化成果数量按转化的产品数量计;一种产品中应用了几种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果数量则按应用的科学技术成果的数量计。

6.深圳市在专家评审过程中,一般首先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种类,是否符合标准;如果高新产品(服务)不够12项,再看研发项目;如果加上研发项目仍不够12项,则看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数量。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12个技术开发合同或者12个技术服务合同或者12个销售合同(分别针对不同产品)

3、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分

(1)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2)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3)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4)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5)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注:五个小项全部齐全后,才能拿到20分

4、成长性指标 20分

此项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各占1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上述数值大于0.35为10分;

销售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上述数值大于0.35为10分;

企业在计算会计年度内尚未产生销售收入或成长性指标为负的按0计;第一年销售收入为0的,按2年计算;第二年销售收入为0的,都按0计。

此项指标计算所依据的数据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报表为准。

注:总资产和销售每年是递增的,才能达到最高20分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一、电子信息技术; 二、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三、航空航天技术;四、新材料技术 ;五、高技术服务业; 六、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七、资源与环境技术; 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问题7: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的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大事记

1、第八届中国湖北产学研项目洽谈会暨低碳论坛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中国低碳产业联盟承办由工信部、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湖北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已成功举办七届,搭建了成果展示、技术交易、人才交流、风险投资、军民结合、高层论坛六大平台。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科技部部长万钢,工信部副部长刘利华,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中科院副院长詹文龙,省委书记李鸿忠等领导出席参加了第七届洽谈会。本次活动由国家相关部门的联合主办,对于加快构建产学研合作创新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创新合作、跨越发展”为主题的“第八届中国·湖北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定于2012年9月17日9:00时在武汉科技会展中心举行,希望相关单位积极参加开幕式和“低碳产业发展高层论坛”活动。

第八届中国湖北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2012年9月17日在武汉科技会展中心隆重举行。全国10多个省市的2519项科研成果、565项企业技术需求信息集中亮相。

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宣布洽谈会开幕,省委书记李鸿忠出席开幕式,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致辞。工信部副部长杨学山,中科院副院长施尔畏,中科院院士、建设部原副部长周干峙,省领导张昌尔、王晓东、任世茂、郭生练、段轮一、仇小乐等出席开幕式。

王国生在致辞中说,中国湖北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搭建了企业、高校院所、资本市场三方沟通合作的平台和载体,已成为我国推进产学研合作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重要品牌。湖北一直高度重视推进产学研结合,努力实现科教资源优势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把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引领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促进科技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努力建设科教强省,使湖北成为创新型经济蓬勃发展、创新人才加速集聚、创新活力充分释放、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自主创新高地。他希望企业、科技、金融和社会各界充分利用中国湖北产学研洽谈会的机遇,挖掘创新资源,推动价值共享,全面深化合作,努力实现项目与技术对接、知识与产业结合、技术与市场互动、创业与投资共赢。

杨学山在致辞中说,产学研洽谈会已成功举办8届,不仅为湖北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也为国家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探索产学研结合,为工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转型升级作出了重大贡献,祝本次洽谈会取得圆满成功。

施尔畏在致辞中表示,多年来,中科院先后在农业、资源环境、光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与湖北企业开展了深入的合作,相信本次大会将成为湖北构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又一重要科技成果交流平台和科技创新发展平台。

2、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主办2012年度中国低碳环保年会暨中国低碳公益盛典

一、活动背景

在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领导的指导下,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等部委相关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2011第二届中国十大低碳公益人物评选”圆满成功举办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组织“2012第三届中国十大低碳环保人物评选”,现面向在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管理和生产经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优秀个人征选2012年度中国低碳产业示范基地、低碳风云人物、低碳领军品牌、低碳技术创新奖、低碳发展杰出贡献品牌。

二、活动原则

以“公益、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主办单位不收评审费

三、活动主题:

引领低碳环保消费,树立低碳环保典范,弘扬先进单位人物,共建低碳环保中国。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

中国低碳产业联盟

中碳联盟北京低碳研究院

深圳市绿色低碳科技促进会

协办单位

联合国世界和平基金会国际低碳委员会

中华环保联合会能源环境专业委员会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新能源分会

北京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

中国低碳节能建筑行业分会

中国低碳光伏行业分会

中国低碳太阳能行业分会

中国低碳节能环保分会

北京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

中国低碳生物质能行业分会

拟邀领导专家

热地 第十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成思危 第十届区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陈昌智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郎志正 国务院参事 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周干峙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原建设部副部长

刘燕华 国务院参事、原科技部副部长

宋春光 原建设部副部长

石定寰 国务院参事、原科技部秘书长

牛文元 国务院参事、中国科学院首席科学家

倪维斗 中国工程院院士、原清华大学副校长

何建坤 国家低碳实验室主任、原清华大学常务副校长

赵家荣 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副秘书长

苏伟 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

吕文斌 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副司长

方言 国家发改委农经司副司长

郑立新 国家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司长

周长益 国家工信部节能科技司司长

常晓村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

刘兆彬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司长

王学政 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司长

贾谌 财政部企业司司长

褚利明 财政部农经司副司长

王树林 国家发改委研究员,原中央警备局副局长

史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主任

陈宜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司长

杨榕 住建部住宅科技发展中心主任

刘炳江 环保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司长

周宏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发部主任

康相武 科技部社发司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

李宝山 科技部高新产业司新材料处处长

王一鸣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史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主任

陈立泉 中国工程院院士

孟祥林 全国工商联农业产业商会执行会长

王守聪 农业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主任

佟屏亚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研究员 农业专家

殷志强 “中国太阳能之父“、清华大学教授

五、参评条件

凡通过宣传倡导低碳消费、低碳生活的企业,并提交相关材料。

六、参与方式及奖项设置

2、奖项:

人物奖

2012年度中国十大低碳环保人物

2012年度中国十大低碳环保杰出人物

2012年度中国十大低碳环保先锋人物

其他奖项

2012年度中国十大低碳环保示范基地

2012年度中国十大低碳环保名优品牌

2012年度中国低碳环保技术创新奖

2012年度推动中国低碳环保发展杰出贡献品牌

七、评选流程

1、征集2012年10月20日—12月15日

2、初审2012年12月15日—12月18日

3、专家评审2012年12月18日—12月20日

邀请国务院参事郎志正,国务院参事、原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两院院士、原建设部副部长周干峙,中国太阳能之父殷志强,环保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民建中央秘书长张皎,九三学社中央环资委副主任陈利浩等知名公益人士、专家及主办单位领导组成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

加分项:商务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5%]、中国驰名商标【10%】,企业制定节能减排规章制度【5%】,组织“碳交易”的CDM项目获联合国CDM执委会批准【5%】,企业举办活动推动低碳【10%】

4、公示2012年12月20日—12月25日

5、2012年12月29日北京举行第三届中国低碳环保年会暨2012年度中国低碳环保人物颁奖盛典

6、2012年11月25日—2013年1月30日

联合60多家媒体对评选结果进行广泛的宣传推广:对获奖单位,人物分批次逐一宣传推广;并在联合会官网以图片配文字介绍进行为期一年的展示。

八、网络媒体:新华网、人民网、央视网、光明网、中国经济网、新浪、搜狐、网易、腾讯、财经网、中新网、中国网等

九、活动推广

制作海报、在社区推广宣传,同时普及低碳生活方式

制作精美镀金2013年纪念3D台历--每个获奖企业,人物高清照片2/3P及文字介绍1P,每个获奖者赠送50套,并向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环保部、交通部、住建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九部委及地方政府主管领导赠送,对获奖单位人物宣传

3、2012年度中国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县)经验交流会成功召开

由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中国低碳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国城市低碳发展委员会、中碳联盟北京低碳研究院联合举办的2012年度中国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县)在科技会堂成功召开。 十八大报告首次 单篇论述“生态文明”,这也是全国党代会报告第一次提出“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为了深化生态领域改革: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响应党中央、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推动我国环境保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低碳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指导方针,提高节能降耗和低碳环保意识,全面展示、宣传和总结我国各领域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所取得的新成就和新经验,树立低碳产业的典范,更好地推动我国节能减排、绿色低碳产业快速发展。在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领导的指导下,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等部委相关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国际和国内相关权威指数标准,按照33条量化标准,评价出了在环境保护、低碳生产、发展绿色经济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年度中国低碳环保先锋人物、中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中国低碳生态示范城市、中国工业企业清洁生产示范单位。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 、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国务院参事等领导以及26位地方城市市委书记、市长,33位县委书记、县长,44位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副县长城市代表出席参加,现场与英国、德国、瑞典、美国低碳城市进行现场连线,交流低碳生态城市、智慧城市的经验与技术应用。

4、2013中国智慧城市与城市低碳生态发展研讨会暨“中国智慧型低碳生态示范城市”评价征集 一、活动主题智慧城市、低碳城市 二、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中国城市低碳发展委员会协办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能源环境专业委员会中国低碳产业联盟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居住区规划学术委员会中国低碳节能环保分会承办单位中碳联盟(北京)低碳研究院三、拟邀领导钟自然 国家土地资源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郎志正 国务院参事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副会长周干峙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原建设部副部长刘燕华 国务院参事、原科技部副部长赵家荣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司长孔泾源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徐 林 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苏 伟 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周长益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陈宜明 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司长褚利明 财政部农业司副司长吕恒力 国务院办公厅二局副调研员 刘炳江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副司长夏 光 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梁 浩 住建部省部合作框架下绿色建筑推进办主任深圳市、武汉市、昆明市、天津津南新区、石家庄市、苏州市、秦皇岛市、廊坊市、邯郸市、磐石市、常州市、德州市、六盘水市、万宁市、奎屯市等城市领导代表对突出贡献的单位授予“2013中国智慧型低碳生态示范城市”称号(共10个名额)四、评价体系:城市低碳生态、智慧化发展规划;低碳生态、智慧化财政投入;城市低碳生态、智慧化发展成果;城市绿化面积、覆盖率、人均绿化面积;城市低碳生态、智慧化发展扶持政策;低碳生态、智慧化产业投资环境等六大方面。五、评审流程1、征集:2013年5月20日—2013年7月28日2、确定入围城市名单、抽样实地考察、公示2013年7月29 日—2013年8月4日终评通过城市在8月20日“2013中国智慧城市与城市低碳生态发展经验交流会”中授予称号、证书。主题1)、围绕如何结合国家部委相关政策、结合区域发展特色及产业升级需求地方城市找准城市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找准新的经济增长点;2)、下午围绕智慧型低碳生态城市典型案例分析以及如何解决现阶段发展中的难题等方面进行务实的研讨交流。5、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中国低碳产业联盟开展商务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中国低碳产业联盟召开2010年节能减排工作座谈会,就上半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会长兼中国低碳产业联盟主席德平会长在会上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不断协调优化低碳产业发展环境,做好产业调研工作,做好相关国家部委的低碳政策制定的助手工作,同时,推动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加快低碳产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低碳产业竞争能力,推动企业减排计划落实工作。 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和相关负责人的交流发言后,中国低碳产业联盟秘书长彭复兴指出,2013年以来,全国各级政府及企业积极主动开展减排工作,相关的低碳金融,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等政策标准及补贴政策逐步完善,碳交易审批试点城市也在逐步落实,促使减排工作呈稳健推进,低碳产业也有了较快发展。 彭复兴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减排工作对全球的重要意义,要着力优化低碳产业发展环境,加大减排知识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全民减排意识。相关部门要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最大限度支持。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内控减排建设,完善内控减排体系建设工作。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职能,当好政府的助手与参谋,引导低碳产业又好又快发展;要强化对市场行为的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北京中企新能联盟低碳技术发展中心作为我联盟的职能中心,务必与会员部紧密配合,号召低碳产业相关会员企业,积极参与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与国富泰信用的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加快推动低碳产业的信用体系建设,为增强低碳产业的竞争力提供支撑,推动我国减排目标快速实现。

6、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中碳联第二届中国十大低碳人物评选 一、评选背景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全面推动我国环境保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低碳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指导方针,提高节能降耗和低碳环保意识,全面展示、宣传和总结我国各领域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所取得的新成就和新经验,树立低碳产业领军人物、领军品牌的典范,更好地推动我国节能减排、绿色低碳产业快速发展。

在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领导的指导下,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等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在“2010年度首届中国十大低碳品牌公益评选”圆满成功举办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组织“第二届中国十大低碳人物、低碳企业、领军品牌评选”,现面向在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管理和生产经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优秀个人征选2010年度中国低碳产业示范基地、低碳风云人物、低碳领军品牌、低碳技术创新奖、低碳发展杰出贡献品牌。获奖者将优先申请我单位低碳发展基金、PCDM项目。

评审专家委员会,依据国际和国内相关权威指数标准,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一批在环境保护、低碳生产、发展绿色经济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单位和个人及优秀成果,同时,在各主流媒体上对获奖单位、人物、项目进行强势宣传和推介。

二、活动原则

以“公益、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主办单位不收评审费

三、活动主题:

引领低碳消费,发展低碳经济,打造低碳产业,共建低碳中国。

第二届中国十大低碳人物、低碳企业、低碳领军品牌评选

四、组织机构

特邀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能源局

主办单位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

中国低碳产业联盟

协办单位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新能源分会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低碳节能建筑分会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进出口分会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光伏行业分会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太阳能行业分会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节能环保分会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地热能行业分会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生物质能行业分会

五、参评条件

凡积极响应国家减排号召,通过技术创新使企业在生产、产品使用过程中减少碳排放的企业,并提交相关材料;

凡通过宣传倡导低碳消费、低碳生活的企业,并提交相关材料。

六、参与方式及奖项设置

1、由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媒体或专家推荐、征选、消费者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2、奖项:

2011年度中国十大低碳产业示范基地

2011年度中国十大低碳企业

2011年度中国十大低碳风云人物

2011年度中国XX行业十大低碳风云人物

2011年度中国低碳领军品牌

2011年度中国低碳技术创新奖

2011年度推动中国低碳产业发展杰出贡献品牌

七、评选流程

1、征集2011年5月9日—2011年7月8日

2、初审2011年7月9日—7月18日

组委会负责对所有的推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推报要求的候选资料提交组委会专家评审团,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基本要求的,不具备参评资格。

3、专家评审2011年7月19日—8月5日

邀请国务院参事郎志正等知名公益人士、专家、消费者代表及主办单位领导组成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

加分项:商务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10%]、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10%】,中国低碳品牌【10%】,中国低碳企业【10%】,中国低碳环保产品【10%】,中国节能环保品牌【10%】,中国低碳建筑【15%】,重点推荐出口品牌【7%】,组织“碳交易”的CDM项目获联合国CDM执委会批准【15%】

4、公示2011年8月5日—8月12日

5、2011年8月12日—12月30日

联合60多家媒体对评选结果进行广泛的宣传推广。

八、媒体支持单位:

电视媒体:中央电视台、天津电视台、山东电视台、安徽电视台、河南电视台、河北电视台、江苏电视台、江西电视台、浙江电视台、湖南电视台、湖北电视台、广东电视台、云南电视台、四川电视台等

国家级平媒: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中国质量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报》《中国经营报》《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企业报》《金融时报》《工人日报》等

重点市场平媒:《大河报》《齐鲁晚报》《今晚报》《楚天都市报》《法制晚报》《京华时报》《北京晚报》《杭州日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包括各评选城市都市报)

网络媒体:新华网、人民网、新浪、搜狐、网易、腾讯、财经网、中新网、中国网等

九、活动推广:

以CCTV电视台及地方电视台报道为主体,以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中国低碳产业联盟官网、综合性门户网站及行业网站为拓展,综合使用电视、报纸、网络、杂志等媒体对评选结果进行整合性传播推广。

制作海报、在社区推广宣传,同时普及低碳生活方式

制作精美镀金2012年纪念3D台历--每个获奖企业,人物高清照片2/3P及文字介绍1P,每个获奖者赠送50套,并向国家九部委及地方政府主管领导赠送,对获奖单位人物宣传 3、联盟推动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工作

中国驰名商标(famous trademark of China)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是最具有高权威性的商品最高国家级荣誉。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3年4月17日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其涵义可以概括为: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依法受到优于普通注册商标的特别保护。驰名商标既具有一般商标的区别作用,又有很强的竞争力,知名度高,影响范围广,已经被消费者、经营者所熟知和信赖,具有相关的商业价值。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在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我国减少碳排放工作任重道远,一方面要政府政策引导,广大公民积极参与,另一方面离不开企业在生产、销售及产品使用过程落实,为了更好的推动我国碳排放目标实现,低碳型龙头工业企业一定要在做好减排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国家工商总局的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工作,更好的保护自己,共同完成我国减排目标的实现

7、关于开展理事会企业单位“碳交易”工作 启用10亿低碳发展基金

2010年9月14日,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中国低碳产业联盟召开了关于开展理事会企业单位“碳交易”工作的会议。

会议就我国碳排放交易的现状各方代表做了交流,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环保部、国务院参事、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中国低碳产业联盟相关领导及相关碳排放交易的专家也出席了本次会议。自2005年《京都议定书》至2009年中国第一个碳中和企业诞生,到2010年中国低碳指数的诞生,一场“碳风暴”在北京、成都、重庆等地刮起。由于碳交易市场机制相关政策还不完善、交易处于试点期,产生碳排放被贱卖,市场盲目混乱的局面。

因此,本次会议就如何开展低碳认证,低碳政策、价格、交易程序、交易类型、交易市场规范做了广泛的研究和探讨,并求同存异达成初步的一致意见,该意见将作为制定碳排放交易的政策、价格、交易程序、交易类型、交易市场规范的重要参考。由于该意见涉及下一步碳交易政策制定,相关与会领导并未透露具体的细节。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会长兼中国低碳产业联盟主席德平会长要求:我们市场调研部务必继续做好低碳认证,低碳政策、价格、交易程序、交易类型、交易市场规范的市场调研工作,形成可行性意见报告上报相关政府部门,协助制定相关政策。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副会长兼中国低碳产业联盟秘书长彭复兴提出:务必落实本次会议各位领导指示精神,积极推动低碳认证,低碳政策、价格、交易程序、交易类型、交易市场规范的工作;同时,充分利用我单位10亿人民币的低碳发展基金,组织开展会员单位的“碳交易”工作,避免我国“碳”被贱卖,烂卖的现象,引导我国碳交易市场更加健康、成熟的发展。

8、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中国低碳产业联盟联合主办2011中国低碳产业发展高峰论坛暨十大“低碳品牌”颁奖盛典

一、论坛规划

1、论坛名称:2011中国低碳产业发展高峰论坛

2、论坛主题:携手推动 发展 共赢

3、论坛主议题: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共建低碳中国

4、论坛地点:北京人民大会堂

5、论坛规模:300人以内

6、指导单位(拟):全国政协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国家工信部

国家科技部

国家商务部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财政部

7、主办单位: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 中国低碳产业联盟

8、协办单位:待定

二、拟邀领导专家

安瓦尔乔杜里 联合国副秘书长

周声涛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

杨建龙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主任

王一鸣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

任 珑 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司 长

郑立新 国家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主持工作,正司级)

常晓村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

刘兆彬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司长

冯记春 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司长

王树林 国家发改委研究员,原中央警备局副局长

彭复兴 中国低碳产业联盟秘书长

主要议程一、论坛开幕式:(8:30-9:35)嘉宾入场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宣布论坛开始,介绍嘉宾领导致辞

周声涛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

彭复兴 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执行会长、中国低碳产业联盟秘书长协办单位首席代表致辞

二、低碳产业扶持政策对话:(9:35-9:45)嘉宾:胡德平书记,保育钧副主席、郎志正教授、彭复兴执行会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科技部领导

三、主题演讲:(9:45-11:20)

1、演讲主题:中国低碳产业现状、发展机遇和挑战演讲嘉宾:国家发改委领导

2、演讲主题:2011年中国对低碳产业发展规划演讲嘉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部主任杨建龙

3、演讲主题:国家将对低碳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演讲嘉宾:工信部、科技部、商务部领导各1人

4、演讲主题:企业如何做好自主创新、推动节能减排演讲嘉宾:企业代表四、联合宣言:(11:20-11:30)活动主题:“倡导低碳生活”联合宣言联合号召人:胡德平书记共同宣言人:领导专家、优秀企业代表

五、现场对话:(14:00-16:00)对话主题:针对低碳产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修订等方面研讨对话嘉宾:国务院参事、中国质量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郎志正教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工信部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企业代表

六、现场互动:(16:00-16:30)主题:媒体记者、参会代表围绕本论坛主题对对话嘉宾提问

七、2010年度最值得消费者信赖的十大“低碳品牌”颁奖盛典颁奖嘉宾:

周声涛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

胡德平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

保育钧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第十届全国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原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全国政协副秘书长

郎志正 国务院参事、中国质量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著名质量与标准专家

杨建龙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主任

王一鸣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任 珑 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司 长

郑立新 国家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主持工作,正司级)

常晓村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

刘兆彬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司长

冯记春 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司长

王树林 国家发改委研究员,原中央警备局副局长

彭复兴 中国低碳产业联盟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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