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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其实也不难!(是不是张小瓜写出口退税,才会这么简单)
发布于 2024-08-28 04:06:04 作者: 瞿欣笑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一项任务。虽然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有完成了这个过程,你的企业才能够合法地运营。接下来,主页将跟大家是介绍关于海关增值税做账的,希望可以帮你解惑。
上篇末尾加计抵减的账务处理,做如下修改:
1、当月按可抵扣进项税额计提加计抵减额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贷:递延收益
2、实际抵减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并非现在的主流做法,大多数文章介绍的账务处理为在实际缴纳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其他收益。
张小瓜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根据税局关于加计抵减的问答,是可以计提的。由于计提时不参与当期增值税的核算,所以增加一个应交税费二级明细“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其次,由于计提时,这部分优惠什么时候实际抵减还不确定,所以应该计入递延收益。等实际抵减时,才可以转入其他收益;
最后,选择计入“减免税款”而不是冲“未交增值税”,主要考虑加计抵减属于“减免税款”专栏核算的内容;同时,如果计入“未交增值税”,也会造成“未交增值税”借方发生额不等于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综上,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本篇出口退税不知不觉占了较大篇幅,为了把它讲的通俗易懂,张小瓜花了些功夫。
对于一直不太理解出口退税的读者,值得一读。
接上篇。
五、进项税额转出
销项税额不能算少了,进项税额也不能抵多了!
增值税各个环节的把控,不得不服哇。
1、哪些情况需要做转出
(1)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计入业务招待费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发生非正常损失:指管理不善以及因违法被没收、销毁、拆除。
a、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b、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c、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d、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3)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2、账务处理
(1)取得专票时:
借:相关成本费用/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转出时:
借:相关成本费用/资产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六、待认证进项税额
1、涉及情形
(1)一般纳税人已取得扣税凭证、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认证的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也就是说,企业收到增值税发票,什么时候认证抵扣都可以了。
进项税额认证抵扣期限从90天,到180天,再到360天,最后到取消期限。
真是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那么,企业为什么会选择暂时不认证发票呢?
毕竟,收到票不认证要做账计入待认证进项税额,等到实际认证时又要做账转到进项税额,同时还得登记台账管理这类发票
图啥呢?
张小瓜目前了解到的,这里边有一点税收筹划的空间。
举个例子:
例1:
企业在2023年-2024年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优惠。
企业在筹划时,可以考虑在享受优惠期间多缴纳增值税,将进项发票留到2025年及以后抵扣。
也就是说,2023年-2024年取得的进项发票,不认证计入待认证进项税额。由于待认证进项税额和应交增值税都是应交税费二级科目,其不参与当期应交增值税核算。
2025年及以后认证时再转到进项税额,减少当期应交增值税。
例2:
企业为了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政策,可以根据当月销项税额以及前期已计提未抵减的情况,调节当月实际认证的进项发票。将当期不需认证的进项发票计入“待认证进项税额”,留待以后期间使用。
2、账务处理
(1)取得专票且不认证时:
借:相关成本费用/资产等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认证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需要说明的是:
财会[2016]22号规定:“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实务中,上述两项已不再施行,“待抵扣进项税额”基本用不上了。
七、减免税款
1、涉及情形: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举个例子:
(1)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2)上篇提到的增值税加计抵减。
2、账务处理
实际享受减免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八、出口退税以及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有没有一种,死去的被出口退税支配的恐惧突然袭击自己的感觉!
张小瓜现在已经找到一点门路了,祝你好运
(一)免抵退税的含义: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附件5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这段话我相信每个试图搞懂出口退税的会计都看过很多遍了,怎么理解呢?
举个例子:
假设企业当月购进原料5000元,其中用于内销的2000元,进项260元;用于外销的3000元,进项390元。
当月销售货物7500元,其中内销3500元,销项455元;外销4000元。退税率为13%。
按照免抵退税的含义,我们来理解一下:
第一步:免---外销的4000元不征收增值税;
第二步:抵---用于外销的购进货物对应的进项390元,可以抵减内销的应纳税额
内销应纳税额=455-260=195元
由于内销应纳税额195元小于外销进项390元,所以先抵减195元。
第三步:退---外销进项390元,第二步抵减195元,剩余195元未抵减完,予以退还。
这样是不是一下就懂了
但是,实务中哪个企业购进原料的时候会去区分是用于内销还是用于外销呢?都是混着用的!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上面的三步走根本行不通!
第二步需要计算内销的应纳税额,就卡住了
但是,话又说回来
既然可以抵和退的合计金额是固定的(外销进项390元),如果我们算出来了第三步可以退的金额,那么第二步可以抵的金额不就倒挤出来了嘛!
试试看!
应退税额=外销进项-抵减金额=外销进项-(内销销项-内销进项)=-(内销销项-(内销进项 外销进项))=-(内销销项-全部进项)=-(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期末留抵税额=-(455-260-390)=195元。
对了!
抵减金额=外销进项-应退税额=390-195=195元。
又对了!
我悟了
但是,还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既然不区分内销和外销,怎么知道外销进项是多少呢?
其次:企业当期期末留抵,可以全部退税吗?
针对第一个问题:
实务中,外销进项没法算。没法算,当然就不算了(还能咋办)
税务上简化了操作,规定了出口货物劳务的退税率,用出口销售额乘以退税额计算当期可以抵和退的合计金额。
官方说法叫“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币人民币折合率 *出口货物退税率。
针对第二个问题:
要分情况:如果“ 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当然不能全部退,因为“当期免抵退税额”是税务给的上限;如果“ 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就可以全部退。
现在我们再来看一下官方给的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张小瓜相信一定会豁然开朗。
(二)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简化版)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币人民币折合率 *出口货物退税率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一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总结一下:
应退税额,谁小取谁;免抵金额,公式倒挤。
有没有一种任督二脉被打通的感觉哇!
(三)账务处理
1、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19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95
2、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9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95
3、实际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195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195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在借方好理解,"出口退税“为什么在贷方呢?
如果能区分内销还是外销,理论上的科目余额表应如上图所示。
但是实务中区分不了,外销进项也计入了”进项税额“,所以在贷方增加”出口退税“抵消这部分金额(红色字体部分)。两者结果一致。
写到这里,张小瓜感觉到,实实在在对得起标题了
再回来写其他内容,有点恍如隔世。
九、已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不得不继续感慨,设计《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人,一定是脑子特别好使的人!
光缴纳税金这一件事就设计了三个科目:缴纳以前的,冲“未交增值税”;缴纳当月的,记“已交税金”;缴纳以后的,记“预交增值税”
1、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下月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实务中这两笔分录是最常见的,将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转至未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期末余额为0。
也就是说,应交增值税期末余额应为0或者借方余额,一般不会出现贷方余额。
3、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十、简易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某些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同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5%)
例如: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关于哪些应税行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大家可以参照税务师税一增值税章节,列出了很多。由于每个企业涉及的行业不同,这里不再赘述。
十一、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
大多数企业,领导都是比较关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少有人问津。
张小瓜前段时间写过报表重分类的文章,有一些是比较隐蔽的。
但是,负债类科目负数余额还是比较明显的,至少要重分类列示的,比如应交税费。
1、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期末借方余额
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 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2、待转销项税额期末贷方余额
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3、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
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
增值税作为税基广阔、征收稳定的大税种,涉及的内容很多。
上下两篇文章,主要介绍增值税这个大树的主要枝干,以后有可以分享的细节内容,张小瓜会继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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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海关增值税做账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主页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