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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已用未决算怎么入账?发票须什么时候取得?折旧调不调?

发布于 2025-07-02 17:42:03 作者: 阮冬梅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成为合法企业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通过完成这个过程,你可以获得法律保护,让你的企业更加正式和专业。接下来,主页将给大家介绍已抵扣没做账的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帮你解决一些烦恼。

在建工程已经投入使用,但竣工决算却迟迟未能办理,这种情况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并不少见。面对这样的财务难题,如何进行暂估入账成为了许多财务人员关注的焦点。今天,我们就来一起探讨一下这个问题,让你轻松掌握暂估入账的技巧。

一、为何需要暂估入账?

当在建工程已经投入使用,但竣工决算还未完成时,为了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企业需要对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进行暂估入账。这样做可以避免因工程款项未结清或发票未取得而导致的财务报告滞后,为企业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二、暂估入账的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对于已经投入使用但竣工决算尚未办理的在建工程,企业应按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这一规定为企业的暂估入账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三、暂估入账的账务处理

1、暂估入账阶段

依据:工程项目预估成本、合同约定金额。

会计分录

例如,假设预估成本为1000000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暂估 1000000元

贷:在建工程 1000000元

2、次月计提折旧

假设年折旧率为5%,则每月折旧额为4167元(1000000元 * 5% / 12个月)。

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4167元

贷:累计折旧 4167元

四、办理竣工决算后的调整

当竣工决算完成后,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假设:实际成本为1050000元,其中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50000元。会计分录:借:固定资产 1000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0000元

贷:固定资产—暂估 1000000元

五、税务处理

1、企业所得税处理:根据国税函[2010]7号第五条,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即使工程款项未结清且未取得全额发票,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但应在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取得发票并进行调整。

2、增值税处理: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将进项税额用于抵扣销项税额。

六、注意事项

1、已计提折旧额的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在办理竣工决算后不予调整,仅调整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2、实际成本与暂估成本的差异:实际成本与暂估成本之间的差异会影响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但不影响已计提的折旧总额。

3、资本化利息的处理:对于资本化利息等不在合同金额中体现的成本,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税务机关指导进行处理,确保税务合规。

通过步骤,我们可以轻松掌握在建工程已经投入使用但竣工决算尚未办理时的暂估入账方法。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你更好地应对这一财务难题,让你的财务工作更加高效、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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