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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缴不一定真的交钱!新《公司法》实施后,不必着急减资和实缴!

发布于 2025-07-18 03:36:02 作者: 洛桐华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之一。虽然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要你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你的企业就可以合法地运营。下面,主页带你了解验资后撤资如何做账 ,希望本文能帮到你。

最近有很多小伙伴在咨询,公司注册资金实缴要交税吗?需要哪些手续费?之前也有小伙伴咨询公司欠股东的钱可以直接转为实收资本?

今天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注意!货币出资实缴,四步一步都不能少,千万别搞错了

新《公司法》202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确定了五年内必须完成实缴。实缴注册资本金必须是真钱吗?实缴有哪些方式?

一、货币出资

常见的货币出资形式有:现金出资、银行存款转账等

二、非货币出资

三、常见的非货币出资形式有:实物资产出资、无形资产出资、债权转股权等。

货币出资实缴流程

1、必须由股东个人账户打到公司账号,备注为“投资款”

2、公司收到钱后财务要登记为投资款-实收资本;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XX股东

3、到电子税务局缴纳“印花税”。

按资金账簿税目实际缴纳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缴纳。(印花税优惠税率)

4、工商年报的时候录入实际的实缴金额进行公示。

注意:注册资金实缴后将归属于公司所有,不再是股东个人财产,只能用于公司正常经营用途,包含不限于以下几种:

经营使用:公司员工发放工资、缴纳社保、租用或购买办公设备、研发投入等;

投资使用:用于投资其他项目或企业。

企业应对策略

6大解决方案

减资措施

适用于注册资本虚高企业

章程修订

重点调整:法定代表人任免条款(30日内重新确定)股东知情权条款(可查会计凭证)

非货币出资

需注意:资产评估要求产权转移手续

主体转换

转为个人独资/个体户(注意无限连带责任)

股权转让

适用于不继续经营的企业

公司注销

通过股东会决议解散

税务处理要点

个人股东减资涉税情形

情形

税务处理

收回金额>投资成本

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收回金额偏低无正当理由

税务机关有权核定收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收回金额<投资成本(有证明)

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说明

小梅撤资50万元(原出资50万元),公司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 不涉税

法人股东税务处理

应纳税所得额 = 撤资所得 - 初始投资 - (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持股比例

风险提示

1. 资金用途限制

⚠️ 实缴资本仅限用于企业经营

允许用途:工资发放、社保缴纳、设备采购、研发投入等禁止用途:股东个人消费、非经营性支出

2. 出资真实性

禁止虚假出资/抽逃资金

虚假出资法律后果:

▸ 处虚假出资金额5%-15%罚款

▸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抽逃资金特征:

▸ 验资后短期内大额转出

▸ 无合理商业理由的资金划转

3. 非货币出资

需保留完整评估资料

必须存档文件:

✓ 资产评估报告(需专业机构出具)

✓ 产权转移证明

✓ 股东会确认决议常见问题:

▸ 知识产权未办理权属变更

▸ 设备出资未移交实物

4. 年报义务

未如实公示将面临处罚

违法后果: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最高10万元罚款

▸ 影响企业信用评级公示要求:

✓ 实缴金额与验资报告一致

✓ 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更新

政策依据

文件名称

关键条款

主要内容

《公司法》(2024修订)

第27条

非货币出资的评估要求

第229条

违法出资的法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

全文

个人撤资的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14条

股权转让收入核定方法

附:公司减资、撤资的税务处理

一、个人股东减资撤资

需要区分情况。

(一)撤资收回金额>投资成本:需要交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注意:1、股权收入是全口径收入,既包括股权转让价款,也包括赔偿金、违约金等价外收入;2、对非法人企业投资份额转让,比照股权转让进行个人所得税处理。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规定: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撤资收回金额偏低却无正当理由的,税务局有权核定股权转让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以下简称67号公告)规定,个人股东撤资是有公司出资金的,属于公司收回股权,也是股权转让行为,需要按照股权转让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撤资收回金额<投资成本,但有正当理由: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解析:小李和小王是A公司的股东,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是100万元,各占比50%,截止目前公司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现在小李要减资50万元,有正当理由。如何账务处理?减资是否涉及个税?账务处理如下:

借:实收资本-小李 50万元

贷:银行存款 50万元

提醒:由于小李的撤资所得并没有超过初始投资成本,因此小李减资不涉及个税。

二、法人股东减资撤资

给大家总结如下:

案例解析:A公司和B公司分别出资400万元、600万元注册成立了实收资本1000万元的C公司,由于各种原因,A公司从C公司依程序撤资,取得现金500万元,撤资时C公司的未分配利润80万元、盈余公积公积20万元,资本公积150万元,如何账务处理?A公司撤资是否涉及企业所得税问题?

1、账务处理:

借:实收资本-甲公司 400万元

资本公积 1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500万元

2、企业所得税问题:A公司从C公司撤回的资产分为3部分:

(1)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400万元,没有企业所得税;

(2)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100×40%=40万,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3)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A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500-400-40)×25×%=15万元。

有任何财税、股权等相关问题可在评论区讨论或问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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