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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10问:HR必知的合规风险与成本优化策略(上篇)

发布于 2025-08-17 15:30:04 作者: 甘靖儿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之一。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有完成这个过程,你的企业才能够合法地运营。主页将会介绍补缴企业年金怎么做账,有相关疑问的阅读者,那就请继续看下去吧。

企业年金10问:HR必知的合规风险与成本优化策略(上篇)

#企业年金 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虽然并非所有公司都建立了企业年金,但只要有条件设立,则会因涉及员工个人养老权益而备受关注,实践中因管理问题还经常引发劳动争议。企业应当如何做好#企业年金管理,今天我们就来结合实践聊聊相关问题。

1. 企业年金VS职业年金

单位在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时要缴企业年金还是职业年金,取决于单位的性质,一般职业年金主要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而企业年金主要适用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及员工。

因企业年金系由单位与员工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所以企业年金相对灵活一些,劳资双方可就年金的缴纳、投资、归属以及待遇支取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在履行民主和公示程序的基础上对全体员工予以适用。

2. 企业年金缴费标准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相关规定,企业年金分别由企业和员工个人按照所在单位集体协商的年金办法所确定的比例进行缴费,即各单位的年金缴费比例是不相同的,只要符合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之和不得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12%,且单位缴费比例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8%的,都是合法的。

其中,个人缴费由单位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直接放入本人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及投资收益均属于员工个人所有,单位缴费部分的归属则由各单位依法制定的年金办法来确定。

3. 企业年金领取条件?

鉴于《企业年金办法》明确了未达到领取条件的情形下,单位及个人均不能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年金,故领取企业年金还需要满足下述条件一是员工到达退休年龄;二是员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三是员工出国(境)定居;四是员工死亡后家属可以继承。

在实际执行中,员工领取的方式有按月、分次或一次性支取,也可以用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并按照商保合同领取待遇。

在具体领取过程中还有可能需要单位予以配合,以(2017)京01民终1691号案件为例,公司有义务配合符合领取年金条件的员工办理一次性领取手续。若公司未予配合,则会引发劳动争议。

4. 企业年金能否中止缴费?

若单位遇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下,是可以中止缴费的,待中止缴费的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届时单位还可以对中止年限的金额进行补缴。

如有国企规定连续2年因经营性原因导致亏损的应当中止缴费,以及规定补缴不得影响企业当期及未来稳定发展,补缴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等实践操作。

实践中,若单位基于自身经营状况中止缴费的,员工要求公司补缴或者继续支付年金福利也不会得到支持,以(2023)京02民终6567号案件为例,法院认为公司对进入“双百”人才增加5000元企业年金系企业自主经营权,因2016年起不再符合企业年金缴纳条件,故终止上述福利待遇并无不当,最终没有支持员工的诉求。但实践操作中为避免争议,中止或者终止缴费最好与员工进行集体协商。

5. 员工放弃或拒绝后能否补缴?

实践中还会出现员工前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或拒绝加入企业年金计划后续又要求公司为其补缴企业年金的情形。针对这个问题,若公司年金办法中没有规定此种情况仍可补缴的基础上,员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程序要求单位为其补缴一般不会得到支持。

以(2023)京01民终916号案件为例,法院认为员工本人知晓放弃企业年金声明中相关内容的含义以及签署后的法律后果,故没有支持员工补缴的诉求,当然,本案胜诉的前提是单位保存了放弃声明,建议公司在实际管理中针对放弃或者拒绝参加年金计划的人员,要留存相应的签署文件,避免举证不利而承担补缴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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