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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给企业的专项资金该怎么做账,什么时候计入营业外收入,什么时

发布于 2025-08-23 10:40:09 作者: 祖诗双

每一个创业者都有着创造一个独一无二的企业的梦想。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就是注册公司。注册公司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是它是必须的,因为它将为你的企业提供法律保障和信誉。今天主页给大家带来有关财政扶持如何做账的内容,以下关于财政给企业的专项资金该怎么做账,什么时候计入营业外收入,什么时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答案。

1:财政给企业的专项资金该怎么做账,什么时候计入营业外收入,什么时候计入专项应付款,什么

财政给企业的专项资金该怎么做账,什么时候计入营业外收入,什么时候计入专项应付款,什么

你好!收到财政给企业的专项资金,即规定专门用途,做会计分录:

1。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项目名称

2。使用时: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名称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3。未明确指明规定用途的: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财政补贴收入

2:收到扶持资金怎么做账?要交税吗

一、财政扶持资金

(一)做账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财政扶持资金

(二)财政扶持资金不用交增值税和营业税。对于所得税,符合不征税规定的不征税,否则要交所得税。

二、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财政性资金规定: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第一条规定,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的财政贴息属财政性资金。该财政性资金应按上述规定确定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

若属不征税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若财政性资金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则应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政府奖励金如何做账?

政府奖励金如何做账

答:1、企业得到奖金要看什么性质的,如果是政府扶持奖金免税的要:借:补贴收入贷:银行存款如果不是就:借:营业外收入贷:银行存款

1,财税[2009]87号文件明确,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是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二是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是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2,提示一下: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是不同的,企业收到的这种财政性资金可以做为不征税收入,但其相应的支出费用也是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形成的资产折旧也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另外如果这种专项资金如果有结余不返还财政的话也是要交税滴.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基本公式是什么

答:除特殊委托加工和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外均为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这样,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具体而言可以从两方面人手.

利用当期销项税额避税

销项税额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就销售额依照规定的税率计算所销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税额.销项税额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其计算公式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利用销项税额避税的关键在于:

第一,销售额避税;

第二,税率避税.一般来说,后者余地不大,利用销售额避税可能性较大.

政府奖励金如何做账刚才编者讲解了政府奖励金的问题,相信大家看后应该能明白怎么做了,更多的会计方面的问题,大家可以关注网站编者的讲解,希望编者的解答能够帮助到大家解决工作上的难题.编者的讲解仅供大家参考学习,能够帮助大家编者会很高兴.

4:收到政府扶持资金169000元,财务如何做账,国税需要交纳所得税吗?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于不征税收入有明确规定,企业从政府取得的各类奖金、扶持资金,除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外,应并入取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收到政府扶持资金分录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收到政府扶持资金符合条件专项用途,是不征税收入,汇算应纳税所得税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收到政府扶持资金不专项用途,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汇算应纳税所得税时不能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5:收到的扶持资金账务处理如何做?

收到的扶持资金账务处理如何做

收到的扶持资金作为营业外收入,收到时做以下分录: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2、用这笔支出时

借:相关科目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相关税收政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有四种:

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政府补助资产.

1.财政拨款: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用途.

2.财政贴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财政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

第一,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

第二,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受益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3.税收返还: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4.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例如,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林等.

专项资金账务处理如何做

专项应付款科目是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本科目可按资本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收到专项拨款时,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工程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份,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收到的扶持资金账务处理如何做通过上述内容表述,相信大家都知道企业收到的扶持资金之后,怎么去做财务处理了.大家注意,收到的扶持资金之后,要挂营业外收入当中,不能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当中哦!在了解扶持资金的账务处理同时,建议大家也了解一下专项资金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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