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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问答】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发布于 2026-01-08 19:24:03 作者: 晏杰秀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通过注册公司,你可以获得法律保护,让你的企业更加正式和专业。下面,跟着主页一起了解下开办费做账要求的信息,希望可以帮你解决你现在所苦恼的问题。
很多老会计还在按“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开办费,认为“筹建期费用要分3年摊”——这是旧准则的做法!新准则下无需摊销,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一、开办费该“长期摊销”还是“当期费用化”?
变化根源是准则更新: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取消了“开办费长期待摊”的规定,明确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如注册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属于“当期管理费用”,无需在开始生产经营后摊销,核心是“简化核算,符合权责发生制”。
二、正确处理: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无需摊销
1. 政策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财税〔2012〕40号文明确,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可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按长期待摊费用处理(但一经选择,不得改变)。
2. 账务要点(假设筹建期支付注册费2万元):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注意:不得计入“长期待摊费用”,避免延迟确认费用,虚增筹建期资产。
3. 税务选择:企业可选择“一次性扣除”或“分3年摊销”(企业所得税),但会计处理需按准则“当期费用化”,税务与会计差异需在汇算清缴时调整。
三、建议措施:2步合规处理
1. 单独核算开办费:在“管理费用”下设置“开办费”明细科目,归集筹建期所有相关费用,避免与经营期费用混淆;
2. 确定税务扣除方式:筹建期结束后,按“一次性扣除”或“分3年摊销”选择,并在首次汇算清缴时备案,确保扣除方式合规。
最后提醒:开办费处理别再“沿用老办法”,新准则下直接费用化更简洁,若仍按长期待摊摊销,会导致会计与税务双重错配!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开办费做账要求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主页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