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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塔飞燕:施工企业预收工程款(含分包款扣除)账务处理案例
发布于 2026-02-08 16:30:04 作者: 潜如柏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通过注册公司,你可以获得法律保护,让你的企业更加正式和专业。下面,跟着主页一起了解下工程简易征收做账分录的信息,希望可以帮你解决你现在所苦恼的问题。
案例背景:甲施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承接XX工程,未开工前收到发包方预付款100万元,已支付分包款30万元(取得合法扣除凭证,预缴增值税基数=100万-30万=70万),分别按一般计税(2%预征率)、简易计税(3%预征率)、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 做全流程分录,预缴仅扣分包款,确认收入按总预收款核算。
核心规则
预缴增值税基数=收到的预收款-支付的分包款,收入确认按实际预收总金额拆分,分包款后续按工程进度计入工程施工成本,本案例仅体现预收 预缴 收入确认环节。
一、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9%税率,2%预征率)
预缴税额=700,000×2%=14,000元
步骤1:收到100万工程预付款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合同负债——XX工程项目 1,000,000
步骤2:支付30万分包款(取得扣除凭证)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 30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0
步骤3:按扣除分包款后的余额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4,000
贷:银行存款 14,000
步骤4:工程开工,按100万确认工程收入
不含税收入=1,000,000÷(1 9%)≈917,431.19元
销项税额=1,000,000-917,431.19=82,568.81元
① 结转合同负债,确认收入
借:合同负债——XX工程项目 1,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 917,431.19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2,568.81
② 抵减已预缴的增值税,剩余销项税正常申报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14,000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4,000
剩余应缴销项税=82,568.81-14,000=68,568.81元
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老项目/甲供材,3%征收率,3%预征率)
预缴税额=700,000×3%=21,000元
步骤1:收到100万工程预付款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合同负债——XX工程项目 1,000,000
步骤2:支付30万分包款(取得扣除凭证)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 30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0
步骤3:按扣除分包款后的余额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1,000
贷:银行存款 21,000
步骤4:工程开工,按100万确认工程收入
不含税收入=1,000,000÷(1 3%)≈970,873.79元
应纳税额=1,000,000-970,873.79=29,126.21元
借:合同负债——XX工程项目 1,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 970,873.79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9,126.21
剩余应缴税额=29,126.21-21,000=8,126.21元(直接申报缴纳)
三、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 1%预征率,无进项抵扣)
预缴税额=700,000×1%=7,000元
步骤1:收到100万工程预付款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合同负债——XX工程项目 1,000,000
步骤2:支付30万分包款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 30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0
步骤3:按扣除分包款后的余额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7,000
贷:银行存款 7,000
步骤4:工程开工,按100万确认工程收入
不含税收入=1,000,000÷(1 1%)≈990,099.01元
应纳税额=1,000,000-990,099.01=9,900.99元
借:合同负债——XX工程项目 1,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 990,099.01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9,900.99
剩余应缴税额=9,900.99-7,000=2,900.99元(直接申报缴纳)
关键备注
1. 分包款扣除仅适用于增值税预缴环节,收入确认仍按实际收到的预收款总额核算,分包款计入工程施工成本,最终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
2. 扣除分包款需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如增值税发票、分包合同等),否则不得扣除。
3. 小规模纳税人的1%征收率/预征率为现行优惠政策,若政策调整,按最新税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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