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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必看!银行手续费按月扣款年底开票,2种做账合规不调增
发布于 2026-02-24 16:42:03 作者: 焉嘉音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之一。虽然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有完成这个过程,你的企业才能够合法地运营。接下来,主页将带大家认识跨月开票做账,并将相对应的解决措施告诉大家,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减轻一些烦恼。
财务必看!银行手续费按月扣款年底开票,2种做账合规不调增
每到年末结账,不少财务人员都会遇到同一个高频难题:企业银行手续费按月自动扣款,银行却统一到年底才汇总开票,中间长达数月只有扣款回单、没有正规发票。这种“钱扣了、票晚到”的常见场景,一旦做账不规范,轻则导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被迫纳税调增,重则引发税务核查风险,直接影响企业资金流与财税合规性。
结合2026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28号公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现行有效口径,今天就把银行手续费按月扣款、年底开票的两种合规做账方法讲透,全程贴合政策、实操可落地,做到会计核算准确、税务扣除合规,汇算清缴无需调增,帮财务人员避开常见坑点。
一、先厘清核心政策:银行手续费必须凭发票扣除,回单不能替代
很多小微企业财务存在认知误区,认为银行扣款回单就能作为入账和税前扣除的凭证,这是不符合现行政策要求的。根据政策明确规定,银行提供的账户管理费、转账手续费、网银服务费等,均属于增值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法定增值税应税项目;而银行作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企业支付此类费用,必须取得银行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专票/普票),才能作为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
简单来说,银行回单仅能证明资金支付事实,无法替代发票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依据。若仅用回单入账、未取得合规发票,当年汇算清缴时需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一笔数万元的手续费支出,会直接增加数千至上万元的税负成本。
同时,2026年正式实施的增值税法,进一步明确了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范围与合规要求,对银行手续费发票的开具、取得、入账流程提出了更细致的规范,财务人员必须紧跟政策更新,摒弃旧的不规范操作习惯。
针对银行“按月扣款、年底开票”的行业常规操作,政策也给出了明确适配口径: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的,季度预缴时可按会计核算数据正常扣除,次年5月31日汇算清缴前取得合规发票的,无需做纳税调增。这一口径为财务人员规范做账提供了政策依据,也是两种实操方法的核心支撑。
二、方法一:规范计提法(首选推荐,适配全类型企业)
规范计提法是目前税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一致认可的最优方法,核心逻辑是遵循权责发生制,当月费用当月入账,年底发票仅作凭证补齐,不改动账务数据,完美适配每月手续费金额稳定、波动较小的绝大多数企业,无任何税务风险。
具体操作步骤:
1. 每月扣款时,凭银行回单计提入账
每月银行自动扣除手续费后,财务人员打印当月银行回单,作为原始凭证计提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
此时无需考虑发票问题,仅按实际扣款金额如实核算,确保月度利润数据真实准确。
2. 建立手续费台账,全程跟踪核对
财务人员需建立专门的银行手续费管理台账,逐笔记录扣款日期、扣款金额、银行账户、业务类型,标注“未开票”状态,每月与银行流水核对一致,避免出现漏记、错记情况,为年底取票做好准备。
3. 年底取得发票,仅附凭证不调账
年末银行开具全年手续费汇总发票后,分两种情况处理:
- 小规模纳税人/不抵扣进项税的一般纳税人:直接将发票附在当年12月最后一笔手续费计提凭证后,无需重做分录、无需调整账务,发票作为合规扣除凭证留存备查;
- 需抵扣进项税的一般纳税人:按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冲减已计提的财务费用,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财务费用—手续费(红字负数)
全程不涉及损益调整,不影响年度利润,企业所得税正常扣除,无需调增。
这种方法的优势在于账务连贯、操作简单、风险为零,既符合会计准则的权责发生制要求,又完全贴合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是中型、大型企业的首选操作方式。
三、方法二:暂估冲销法(灵活适配,适合手续费波动大的企业)
若企业每月手续费金额波动较大,年底开票金额与月度计提合计数存在小额差异,可采用暂估冲销法,核心是“月度暂估、年底冲销、按票入账”,确保账务数据与发票金额完全一致,同样合规无需调增。
具体操作步骤:
1. 每月扣款时,按回单金额暂估入账
每月凭银行回单做暂估分录:
借:财务费用—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
此时暂估金额为实际扣款数,不考虑发票差异。
2. 年底取得发票,冲销原暂估金额
收到银行全年汇总发票后,先全额冲销当年累计暂估的手续费金额,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手续费(红字负数,冲销全年暂估合计)
贷:其他应付款—银行手续费(红字负数)
3. 按发票实际金额,重新正式入账
冲销完成后,按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专票需分离进项税)重新入账:
- 专票(可抵扣):
借:财务费用—手续费(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应付款—银行手续费
- 普票(不可抵扣):
借:财务费用—手续费(价税合计)
贷:其他应付款—银行手续费
这种方法的核心是先冲后入、数据精准,适合手续费金额波动大、年底开票与暂估数有差异的企业,操作后账务数据与发票、银行流水完全匹配,税务核查时无任何瑕疵。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两种方法均满足“当年费用、当年核算、汇缴前取票”的政策要求,无论选择哪一种,都无需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灵活选用。
四、2026年实操关键提醒:避开3个高频误区
结合最新政策与实务操作,财务人员在处理银行手续费账务时,需避开3个常见误区,确保全程合规:
1. 误区一:跨年取票仍不调增
若次年5月31日汇算清缴结束后才取得发票,当年手续费不得税前扣除,需做纳税调增;后续取得发票的,可追补至发生年度扣除,追补年限不超过5年,务必把控取票时间节点。
2. 误区二:专票不抵扣进项税
银行手续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不属于贷款服务进项税不得抵扣范围,一般纳税人取得后可正常认证抵扣,直接降低企业税负,切勿放弃抵扣权利。
3. 误区三:不留存备查资料
除发票外,需将银行回单、手续费台账、网银扣款记录等资料一并留存,根据政策要求,税前扣除凭证需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完整资料是应对税务核查的关键。
五、便捷取票技巧:减少年底集中开票麻烦
为避免年末取票拥堵、遗漏,财务人员可提前与银行沟通,优化取票流程:一是登录企业网银,在“电子票据”“回单服务”模块申请电子发票,多数银行支持按月、按季自行开具,无需等待年底;二是与银行签订协议,约定按季度汇总开票,降低年底一次性开票的工作量;三是建立催票机制,每年12月中旬主动对接银行,确保年底前顺利取得发票。
财税合规是企业经营的底线,银行手续费看似金额小、频次高,却直接关系到企业税前扣除的规范性。2026年财税政策持续细化,财务人员唯有吃透政策、规范操作,才能用最简单的方法解决最常见的问题,既保证会计核算准确,又实现税务扣除合规,为企业守住资金成本、规避财税风险。
你们公司的银行手续费是按月开票、按季开票还是年底统一开票?平时做账时遇到过哪些取票、入账、抵扣的问题?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实操经验,大家一起交流避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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