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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票,到底要不要认证?

发布于 2026-03-27 18:54:03 作者: 邸春柔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之一。虽然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要你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你的企业就可以合法地运营。接下来,主页将介绍已做账但未认证的税金,希望可以让你在这方面有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

在企业日常财务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困惑:明明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却因为用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等原因不能抵扣进项税,这种情况下发票还需要认证吗?不认证会不会有风险?

关键结论:取得用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等不得抵扣进项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仍需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认证抵扣后转出”或“不抵扣勾选”操作。

核心目的是避免形成“滞留票”(即销售方已开具但购买方未认证抵扣的发票),降低税务机关核查风险。

<01>两种处理方式怎么选?

方式一:认证抵扣后转出

操作步骤:

1.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用途确认】→【抵扣类勾选】,勾选“认证抵扣”;

2.申报时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填报“进项税额转出”,确保税额不参与实际抵扣。

适用场景:

1.需完整记录发票流(如审计要求);2.发票用途可能变更(如后期转为可抵扣项目)。

注意:若忘记转出,可能导致多抵扣税款,需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方式二:直接“不抵扣勾选”

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用途确认】→【不抵扣勾选】勾选“不抵扣”,无需再做进项税额转出申报。

适用场景

1.明确不抵扣的场景(如用于集体福利、免税项目);2.希望简化流程,避免后续操作遗漏。

但需要注意的是若存在 “误勾选”或“用途变更”(如原计划用于免税项目的发票,后期改为用于应税项目),无法通过平台自行修改为“抵扣勾选”,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材料申请人工干预,流程较复杂。

<02>进行“认证抵扣后转出”或“不抵扣勾选”操作的核心原因

1.避免形成滞留票

滞留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具并抄报税,但购货方未认证抵扣的专用发票。金税四期系统会自动比对开票与抵扣数据,长期未认证的发票会被标记为异常,可能引发税务机关核查。若企业无法合理解释滞留原因,可能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甚至罚款。

2.保障发票流完整

认证环节能验证发票真伪,若后期发现发票为虚开或异常凭证,已认证发票可通过进项转出及时纠错。

<03>哪些情形属于“不得抵扣”?

根据现行政策,以下情形即使取得专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需按上述方式处理:

1.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给员工发放的节日福利、团建活动支出。

2.用于免税项目:生产销售避孕药品、古旧图书的购进成本。

3.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生产用原材料。

4.非正常损失:因管理不善导致的货物被盗、霉烂变质。

5.贷款服务相关费用:银行贷款利息、融资顾问费。

6.餐饮服务、娱乐服务:商务宴请、员工聚餐、KTV消费。

7.发票信息不合规:购买方名称、税号错误,备注栏缺失。

8.会计核算不健全:无法准确提供进销项数据的企业。

9.其他政策明确禁止抵扣情形: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购进支出。

注册公司是向客户和合作伙伴展示您企业可靠性和稳定性的重要途径。通过上文关于已做账但未认证的税金的相关信息,主页相信你已经得到许多的启发,也明白类似这种问题的应当如何解决了,假如你要了解其它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主页的其他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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