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深圳注册公司红树叶财务财税法一站式服务平台

关于红树叶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1317-2164-214

当前位置: 主页 > 行业资讯 > 代理记账 > 物流运输业企业会计应该怎么建账?__收到快递费专票如何做分录?

物流运输业企业会计应该怎么建账?__收到快递费专票如何做分录?

发布于 2026-04-26 20:46:10 作者: 柳珑玲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之一。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要你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你的企业就可以合法地运营。接下来,主页将重点带大家了解快递公司会计实务做账,希望可以帮到你。

问题一:收到快递费专票如何做分录?

收到快递费专票如何做分录?

收到快递费专票如何做分录

收到快递公司增值税发票钱没付会计分录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开出增值税发票并收到货款会计分录如下:

1、确认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快递公司增值税发票钱没付会计分录税法实务

2、结转已销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财政部财会[2006]18号)"6001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本期(月)发生的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按应冲减的营业收入,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退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上述销售业务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快递收派服务费进项会计分录怎么做

待认证进项税认证后会计分录如下:

1、取得进项票当月认证

借:相关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2、待认证进项税额转入抵扣时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快递费开收派服务费可以吗

不可以.

快递费属价外费用,如果需由买方承担的话,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以价外费用的名义开票.

类似"收派服务费"的说法,在增值税征收管理及发票开具中是没有的.

快递行业的收派件服务属于营改增中的(物流辅助服务)应税服务.

收到快递费专票如何做分录

问题二:物流运输业企业会计应该怎么建账?

1、自己支付的进货运费,计入采购货物成本

借:原材料等

贷:银行存款等

2、进货,对方支付运费,

若货款未付,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含对方代垫的运费)

若支付贷款,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含对方代垫的运费)

3、支付给快递公司的运费,计入货物成本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等。

扩展资料

运行成本包括仓库中的设备投资成本和日常运作费用。机会成本主要是库存所占用的资金所能带来的机会成本,库存作为企业的资产是通过占用企业的流动资金而获得的,而任何企业都有其一定的资金投资回报率。

即库存占用的资金如果不用于库存而去经营其它投资所能获得的平均收益,这一比例因行业的不同和企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为10%到16%之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货物成本

问题三:收到快递费专票如何做分录?

收到快递费专票如何做分录

收到快递公司增值税发票钱没付会计分录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开出增值税发票并收到货款会计分录如下:

1、确认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快递公司增值税发票钱没付会计分录税法实务

2、结转已销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财政部财会[2006]18号)"6001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本期(月)发生的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按应冲减的营业收入,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退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上述销售业务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快递收派服务费进项会计分录怎么做

待认证进项税认证后会计分录如下:

1、取得进项票当月认证

借:相关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2、待认证进项税额转入抵扣时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快递费开收派服务费可以吗

不可以.

快递费属价外费用,如果需由买方承担的话,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以价外费用的名义开票.

类似"收派服务费"的说法,在增值税征收管理及发票开具中是没有的.

快递行业的收派件服务属于营改增中的(物流辅助服务)应税服务.

收到快递费专票如何做分录

通过注册公司,您可以更好地管理和控制企业的财务和资产。上面关于快递公司会计实务做账的信息了解不少了,主页希望你有所收获。

备案号:粤ICP备17121331号 红树叶财务咨询管理

郑重申明: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必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