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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减负可少为职工缴社保老板,那我的退休金怎么办,疫情期间社

发布于 2026-06-09 03:16:10 作者: 檀晴霞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通过注册公司,你可以获得法律保护,让你的企业更加正式和专业。下面,跟着主页一起了解下社保减负金额怎样做账的信息,希望可以帮你解决你现在所苦恼的问题。

问题1:上海医保减负多久到账

上海医保减负多久到账

最佳答案根据市医保局沪医保[2004]126号《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现制定操作细则如下:

一、关于综合减负的范围

参保人员享受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期间发生的自负医疗费用,包括个体从业、自由职业人员中按14%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期间发生的自负医疗费用,纳入综合减负的范围。

二、关于职工年收入的确定及审核

(一)职工年收入的确定

综合减负所涉及的职工年收入,原则上按上一年度(自然年度)的年收入计算,即本医保年度(当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综合减负所依据的上一年度年收入,为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年收入,下列情况可区别处理:

1、上一年度不是按月有收入的,可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标准,折算成年收入。

2、在本年度中途参保(包括新参保或恢复参保),没有上一年度收入的,可按照当年月平均收入标准,折算成年收入。

3、在本年度中途新纳入城保的退休人员,没有上一年度收入的,可参照当年月平均养老金标准,折算成年收入。

4、当年年收入比上年下降的,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按当年月平均收入标准,折算成年收入。

上述年收入确定后,原则上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不再进行变更。

(二)职工年收入的证明和审核

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应对参保人员提交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进行审核。其中,关于个人收入项,应当由有关单位(部门)予以核证并盖章证明。

1、在职职工申请综合减负时,当前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加盖印章(包括公章、劳动人事章、工会章等,下同)予以证明;当前无工作单位的(包括尚未重新工作的协保、参加城保的个体从业及自由职业、曾经有工作单位但当前失业等人员),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指定的职能部门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加盖印章。对于填报的个人收入显失合理(如明显为非年收入)的,应向上述有关单位或部门核实,确实有误的,应由相关单位或部门据实改正。

2、退休人员申请综合减负时,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可通过“12333”社保网,核实其养老金收入情况。其中,设置个人密码的,可要求本人输入密码后再进行查询。

对非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如干休所),应由其所在管理单位盖章证明。

3、对于在上年度中途由在职转为退休的,其可按其上年第一个月的养老金标准折算年收入。如可提供退休前的收入证明(《申请表》由原单位证明并加盖印章)的,年收入可分别按在职、退休累计计算。

(三)2004医保年度,上年最低工资标准为6840元,年职工平均工资1.5倍的金额为33240元,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金额为66480元。

三、关于与其他减负政策的衔接

(一)在2004医保年度内(2005年3月31日截止),综合减负与现行高额减负可同时适用。具体办法如下:

1、参保人员自负医疗费符合高额减负标准的,先按高额减负的有关规定进行减负。完成高额减负后,其剩余自负医疗费(扣除已减负部分,下同),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剩余自负医疗费符合综合减负标准的,完成当次高额减负后,再进行综合减负,完成综合减负后则当次减负操作完成。

(2)剩余自负医疗费不符合综合减负标准的,完成当次高额减负后,剩余自负医疗费可计入此后综合减负自负医疗费计算范围;

2、参保人员自负医疗费符合综合减负但尚不符合高额减负标准,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自负医疗费中,住院(包括急观)及家庭病床的自负医疗费累计达到综合减负标准的,可先将住院和家庭病床的自负医疗费进行综合减负;

(2)自负医疗费中,住院(包括急观)及家庭病床自负医疗费累计未达到综合减负标准的,暂不受理减负申请。至本医保年度末,自负医疗费仍不符合高额减负标准但符合综合减负标准的,可按综合减负政策进行减负。其中,医保年度中途终止医保关系的(如死亡),可在办理个人医疗帐户清算前,办理综合减负。

(二)参保人员进行综合减负前,应先完成下列医保减负:

1、透析人员减负(医疗机构操作);

2、精神病人员住院起付线减负(医疗机构操作);

3、低收入困难人员住院起付线减负(医保中心操作);

4、2002与2003医保年度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差额部分减负(医保中心操作)。

(三)参保人员参加总工会互助保障计划的,在申请高额减负和综合减负前,应先到工会部门办理给付手续。区县医保中心在办理高额减负和综合减负前,应向参保人员说明。

由于目前医保部门与工会部门之间的相关信息传递是非实时进行,申请中有门诊大病以及住院自负医疗费的,需在工会部门办妥给付手续的10天后(最短时间界限为医疗费发生后的20天),医保部门方可受理相关的减负申请。

(四)参保人员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应在申请综合减负前办理公务员医疗补助手续,之后再申请办理综合减负。

四、关于综合减负操作的其他规定

(一)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首次申请综合减负时,应完整填写《申请表》和办理证明手续,之后再申请综合减负时,不再需要提交《申请表》。

(二)参保人员在首次申请减负时,如符合“先高额、再综合”的,可只填写《申请表》和办理相关证明手续,不再填写原高额减负申请表。

(三)当前参加个保、镇保的人员,曾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减负规定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应填写《服务窗口业务支持申请表》,由市医保事务中心临时变更其适用的“医保办法”后再进行减负操作。

(四)综合减负减负金额的依据,按“系统为基准、收据为调整”的原则计算,高额减负同时按此原则进行操作。

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在输入相应数据(如收入、公务员医疗补助额等)后,操作系统将自动生成自上一次申请减负至本次申请减负期间全部可减负金额,参保人员对该金额无异议的,可按操作系统相关提示完成此次减负操作;参保人员有异议的,经区县医保事务中心核验,在分类自负或其他各类减负金额确实存在差异的,可根据参保人员提供的医药费收据进行金额调整,之后由操作系统重新生成可减负金额,并按操作系统相关提示完成此次减负操作。

(五)受理综合减负中的医疗费收据,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应予以留存,具体留存、保管、归档办法另行规定。

五、关于定点就医

为综合减负相关政策的稳妥实施,在综合减负实施初期,对综合减负人员试行定点医疗,暂限于申请医疗费综合减负仅包括门急诊医疗费的人员。在其办理综合减负前,如其居住地或工作地有“社区下沉”试点社区医疗机构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应告知其及时办理门诊定点就医手续,在再次申请综合减负时,如其仍未办理定点就医手续的,应再次告知,但暂不影响办理综合减负。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问题2:企业为减负可少为职工缴社保老板,那我的退休金怎么办

最佳答案社保缴费压力大,企业不敢为员工涨薪

清华大学民生经济研究院发布的《2015年中国企业家发展信心指数》报告指出,中国人力成本已超越融资成本,成为企业最大的压力来源。除税负过高外,近八成企业家认为,“五险一金”支出负担过重。不少企业仍迫于社保缴费的压力,不敢为员工涨薪。

根据目前我国社保政策的相关规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累计,企业承担30%左右,个人缴费11%左右,整体社保费率超过40%。其中,仅养老保险企业承担的费率就达到20%。

简单算个账,假如企业发给你的工资是月薪10000元,企业每个月至少要为你支出13000元,多出来的3000元用于缴纳社保。

有业内专家告诉记者,在欧洲一些老龄化程度超过中国的国家,养老保险的费率一般也只在工资总额的20%以下,中国的费率达到了28%(个人8%+企业20%)。

有些地方养老金费率已经降了

为企业减负,中央已经盯上社保费率。2015年2月25日、6月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分别对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费率进行下调,失业保险费率由3%统一降至2%,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

2015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要求,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

今年,一些地方已经率先启动降社保费率的措施,尤其是养老保险费率下调幅度较大,看看他们是怎么规定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问题3:疫情期间社保减免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最佳答案受疫情影响,多数企业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冲击。为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业,国家出台了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本文就针对疫情期间社保减免的会计分录做一个相关介绍,来一起了解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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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减免会计分录社保减免优惠政策个人社保会计分录社保减免政策问答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的会计分录

(1)收到已征收2月份社会保险费的退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贷: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单位承担部分)

(2)对于没有上交的社会保险费,减免征收,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包括个人承担社保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

贷:银行存款

(3)已经缴纳的,账务处理如下:

a.用于抵减以后期间的,无需账务处理,用“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自然抵减即可。

b.当地部门确定退还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

疫情期间个人社保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部分社保

贷:银行存款

疫情期间个人社保没有在工资单里扣除,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个人社保没有在工资单里扣除,说明单位已替个人垫付

垫付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补扣时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解读

(一)适用对象别搞错

1、机关事业单位不在社保减免范围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社保减免政策的范围。

2、个体工商户享受社保减免有条件

2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按单位参保”才能享受社保减免优惠,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属减免对象。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参照大型企业执行

此次国家出台的三项社保费减免政策,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可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换句话说: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参照大型企业执行。

(二)减免险种别搞错

1、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涉及三大险种

我国现行的社保制度可大致分为两类,一是企业职工社保制度,二是城乡居民社保制度。

其中,企业职工社保险种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而城乡居民社保险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职工医保减半征收并非“全国所有地区”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明确指出,要根据地方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来实施。

换句话说,职工医保是否减半征收是“因地而异”的,HR们千万不要以为这是一项全国性的政策哦!

(三)减免幅度别搞错

1、并不意味着企业不再给员工缴纳社保

本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只是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同时,执行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的单位缴费部分。

这意味着:个人缴费部分都不享受减免政策,还得和以前一样正常缴纳,企业得按要求,继续履行好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义务。

2、减征期限、免征期限长短是“因地而异”的

这是很多HR容易忽视的问题,甚至有HR咨询“是不是企业都不用交社保”之类的问题。在减征期限、免征期限问题上,HR们最好以当地社保局或医保局出台的政策为准。

(四)帮扶措施别搞错

1、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有政策依据

根据人社部发_2020_11号规定,各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确定减免企业对象。

以广东省为例,用人单位对企业类型划分结果有异议的,可于3月底前向当地社保费征收机构提交年本单位的所属行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和年12月份实际从业人数,由社保费征收机构进行确认,重新划分企业类型,调整和确定减免社保费比例。

2、不是每个企业都要去申请“缓缴”

不得不说的是,减免是普适性政策,而缓缴是条件性政策。顾名思义,企业申请包括职工医保费在内的社保费缓缴是要符合一定要求才行的。

根据人社部发_2020_11号规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根据医保发〔2020〕6号规定,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五)减负政策别搞错

据了解,各地出台的社保减负“大礼包”,种类繁多,一不小心,就容易搞混。

除了我们常见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部分省市还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调整职工社保缴费年度、延长社保缴费期等等。

海为例,今年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以郑州为例,针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以及经市政府认定的在抗击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防护物资供应企业、保障民生供应企业可以享受人均9120元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具体补贴金额以年12月份企业失业保险缴费人数确定。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常见问题

1.湖北省阶段性免征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适用于哪些单位

答:湖北省除机关事业单位外的各类用人单位,只要以单位形式参加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无论所有制性质和规模大小,均可享受此次阶段性免征社会保险费政策。

2.参加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有试点的单位中属于应当衔接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但目前尚未完成衔接的参保单位,能否享受社会保险相关免征政策

答:可以参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湖北省阶段性免征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0〕4号)享受三项社会保险费免、延、缓政。

3.疫情期间,养老保险待遇正常发放吗

答:正常发放,确保参保人权益。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4.除了免征3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外,社会保险方面还有哪些措施支持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答:除免征外,还有延缴、缓缴政策,梯次适用、叠加享受。延缴,是指所有用人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如未网上申报核定缴费的,可延期在当地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疫情防控期间的申报核定缴费手续。缓缴,是指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既可以申请缓缴免征期间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也可在7月份以后申请缓缴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延缴和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5.企业养老、失业及工伤社保费缓缴时间多长

答:因受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出现重大困难,则可按照相应规定申请办理企业养老、失业及工伤费用缓缴。原则上缓缴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缓缴期间的滞纳金可免收。

6.如果企业是新设立的,那么是否可以享受此次的社保费减免政策

答:对于新设立的企业,按时办理参保手续后,可以按照相应规定享受此次社保费减免优惠政策。

问题4:企业为减负可少为职工缴社保老板,那我的退休金怎么办

最佳答案社保缴费压力大,企业不敢为员工涨薪

清华大学民生经济研究院发布的《2015年中国企业家发展信心指数》报告指出,中国人力成本已超越融资成本,成为企业最大的压力来源。除税负过高外,近八成企业家认为,“五险一金”支出负担过重。不少企业仍迫于社保缴费的压力,不敢为员工涨薪。

根据目前我国社保政策的相关规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累计,企业承担30%左右,个人缴费11%左右,整体社保费率超过40%。其中,仅养老保险企业承担的费率就达到20%。

简单算个账,假如企业发给你的工资是月薪10000元,企业每个月至少要为你支出13000元,多出来的3000元用于缴纳社保。

有业内专家告诉记者,在欧洲一些老龄化程度超过中国的国家,养老保险的费率一般也只在工资总额的20%以下,中国的费率达到了28%(个人8%+企业20%)。

有些地方养老金费率已经降了

为企业减负,中央已经盯上社保费率。2015年2月25日、6月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分别对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费率进行下调,失业保险费率由3%统一降至2%,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

2015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要求,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

今年,一些地方已经率先启动降社保费率的措施,尤其是养老保险费率下调幅度较大,看看他们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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