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1317-2164-214
【荣誉】专业敬业 为企护航——盈科大连律师再获锦旗
发布于 2026-06-09 04:54:04 作者: 牟依瑶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一项任务。虽然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有完成了这个过程,你的企业才能够合法地运营。下面,跟着主页一起了解下大连西岗外资公司注册资质的信息,希望可以帮你解决你现在所苦恼的问题。
近日,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大连”)高建、高岩律师收到某企业赠送的锦旗,上书“专业敬业、为企护航”八个字。高建、高岩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严密的证据梳理、精准的法律适用,有力维护了该企业的合法经营权益,赢得了企业方的高度认可。
案件概述
申请人张某(化名)入职某贸易公司,从事平台订单处理工作,双方约定试用期一个月。然而,入职仅 16 天后,公司以张某试用期内多次违反劳动纪律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令公司意想不到的是,张某随后以“公司无合理理由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为由,向大连市中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突如其来的仲裁申请,给某贸易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困扰,若败诉不仅面临经济损失,还可能影响企业用工管理秩序。为维护合法权益,公司紧急委托高建、高岩律师介入处理。
办理过程及结果
接受委托后,高建、高岩律师第一时间与企业沟通案情,全面梳理案件细节,发现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构成违法”。结合劳动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律师团队构建了“事实举证 法律适用 诚信原则”的三维辩护体系:
1. 深挖事实证据,锁定违纪核心事实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关键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不仅包括工作能力,也涵盖劳动纪律遵守情况。” 两位律师在庭审中强调,张某在公司明确警示后仍多次迟到,且迟到理由均为未发电梯卡、堵车等非不可预见的突发情况,可见其对劳动纪律持放任态度,已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
2. 精准法律适用,明确解除行为合法性
针对张某主张的“违法解除”,律师团队主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律师指出,本案中公司在录用时已明确试用期劳动纪律要求,张某的多次迟到行为构成对录用条件的违反,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关系,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张某主张的“口头约定月工资 6500 元” 无任何书面证据佐证,而公司提交的工资发放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闭环,其主张缺乏事实依据。
3. 援引诚信原则,驳斥不当维权主张
庭审中,两位律师进一步指出,张某在离职时已按公司结算标准领取工资,未提出任何异议,事后却违背诚信原则主张高额赔偿金,其行为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应得到法律支持。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既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也要保障企业合法用工自主权,不能让企业为劳动者的违约行为买单。” 两位律师表示,企业合规用工前提下的管理行为应得到法律尊重,这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家权益的重要体现。
大连市中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全面采信了高建、高岩律师提交的证据及辩护意见。仲裁委认为,张某在试用期内多次迟到,且公司已提前履行告知义务,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 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不构成违法解除。最终,仲裁委作出终局裁决,驳回张某的全部仲裁请求。
“非常感谢高建、高岩律师的专业代理,不仅帮我们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更让我们明确了试用期用工的合规要点,为后续用工管理提供了重要指导。” 某贸易公司负责人对律师团队的服务给予高度评价。
律师提示:企业试用期用工合规要点
高建、高岩律师结合本案办理经验,为企业试用期用工合规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明确录用条件,通过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书面形式明确试用期内的工作要求、劳动纪律等,且务必告知劳动者并让其签字确认;二是规范证据留存,对劳动者的考勤记录、违纪情况、沟通记录等及时固定,确保有据可查;三是依法解除程序,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应在试用期内及时作出解除决定,并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避免事后争议。
此次案件的成功代理,不仅彰显了高建、高岩律师在劳动争议领域的专业素养与实战经验,更体现了盈科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护航企业合规经营” 的服务理念。未来,律师团队将继续深耕劳动法律业务,为更多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家安心经营保驾护航。
如果您有类似经历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或点击主页私信与我交流。
高建律师
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学院宁波班(现武警海警学院),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大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中共大连市沙河口区第十四届党代表。现任盈科全国走私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从事公安边防工作17年,擅长走私、虚开、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刑事案件和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主办或参与办理的多起案件多能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获得当事人及家属的认可。
高岩律师
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
中共党员,现任盈科大连刑民交叉争议解决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秘书长,实习委副部长,大连西岗区援助律师,甘井子区商业调解委员会驻办律师。高律师系985院校毕业,先后担任上市公司区域总监,中、外资银行部门总经理,律师事务所全国法务总监,大连浙江商会副会长等职务,对企业的风险控制及金融风险有着独到的见解和处理方法。能够从刑、民、行政三个角度综合分析案情,快准狠的切入案件事实,解决当事人遇到的法律问题。
擅长领域为刑事附带民事代理、刑事控告代理、被害人代理、刑民交叉案件的司法处理、涉案财物的处置与执行、刑事法律咨询与犯罪预防、协助委托人建立个人及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等。特别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暴力犯罪、走私犯罪领域等各种重大疑难案件的辩护,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有独特的见解与处理办法,深得当事人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注册公司可以为您的企业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和合作伙伴。明白了大连西岗外资公司注册资质的一些关键内容,希望能够给你的生活带来一丝便捷,倘若你要认识和深入了解其他内容,可以点击主页的其他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