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深圳注册公司红树叶财务财税法一站式服务平台

关于红树叶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1598-6627-400

当前位置: 主页 > 行业资讯 > 代理记账 > 本月发票做账下月抵扣—当月走帐的进项发票可不可以下月认证?

本月发票做账下月抵扣—当月走帐的进项发票可不可以下月认证?

发布于 2024-06-17 14:51:29 作者: 濯筠竹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通过注册公司,你可以获得法律保护,让你的企业更加正式和专业。下面,跟着主页一起了解下本月发票做账下月抵扣的信息,希望可以帮你解决你现在所苦恼的问题。

当月走帐的进项发票可不可以下月认证?

当月走帐的进项发票可不可以下月认证?

最佳答案一般情况下可以下月认证,你需要对应收款项做好标记。

【法律分析】

只要你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时候分栏目填清楚就可以了。在实际操作中,其实发生做账与认证不同期的情况,其实是很正常的,当然了,一般为了省麻烦,能不跨期是最好的,就算跨期了,你自己记账记清楚,说得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可以了。纳税申报的时候,你就不能按账上的进项税额填写了,而是实际认证的金额。

【个人建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1.当月认证的发票不可以当月取消认证。

2. 税务发票认证后,在认证的当天可以删除发票的认证信息,超过当天晚上24时就无法删除了。

3. 因为数据现在都是联网的,认证数据在认证的同时已经上传到全国的数据中心。可以通过进项转出以及开具红字票的方式,对该已认证的进项税额进行调整。

4. 发票认证是指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当月的发票不一定要当月进行认证,但是当月没有认证的发票不能抵扣,当月认证的发票不足抵扣可以留以后月份抵扣。要在当月抵扣进项税,必须在当月认证。

如果发票没有过期的话,你可以次月认证,次月再抵扣。你可以安装一个增值税网上认证平台,简单方便,直接电脑上就可以勾选认证发票,不用再去税务局认证了。

通过注册公司,您可以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员工。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得到了很多的感悟,也明白跟本月发票做账下月抵扣这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了,如果需要了解其他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主页的其他内容。

备案号:粤ICP备17121331号 红树叶财务咨询管理

郑重申明: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必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