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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货方已认证的发票销售方没有做账怎么处理

发布于 2025-05-30 22:22:08 作者: 释静竹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成为合法企业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通过完成这个过程,你可以获得法律保护,让你的企业更加正式和专业。主页带大家认识认证发票不做账,希望看完本文,你会对这方面的认识能更上一层楼。

问题一:购货方已认证的发票销售方没有做账怎么处理

购货方已认证的发票销售方没有做账怎么处理

最佳答案答: 不能够重开。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的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2、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

(2)销售方未抄报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的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3、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1)无法认证;(2)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3)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你企业的情况既不属于作废条件也不符合重新开具发票的要求,因此,不得重新开具。

问题二:已认证未做账发票怎么做分录

最佳答案企业已经认证但是尚未入账的发票,按正常认证入账即可,确认为企业认证当月的进项税额,比如企业收到了材料发票,已经认证但是尚未入账,就补充入账,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

我们通过阅读,知道的越多,能解决的问题就会越多,对待世界的看法也随之改变。所以通过本文,主页相信大家的知识有所增进,明白了认证发票不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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