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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外的赠品的账税处理
发布于 2025-11-11 07:12:04 作者: 梁丘丽雅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之一。虽然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要你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你的企业就可以合法地运营。所以接下来,主页将带大家认识并了解促销做账,希望可以跟你目前的困境指引一些方向。

公司销售过程中赠送礼品/赠品(以下简称“赠品”)的账务和税务处理需区分不同情形,核心在于判断赠品是否与商品销售直接相关且具有促销性质。以下是关键处理要点及注意事项:
一、账务处理原则
赠品来源:
外购赠品:计入库存商品(或周转材料),实际赠送时结转成本。
自产赠品:按成本计入库存商品(不确认收入),赠送时结转成本。
赠送时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 — 业务宣传费/促销费
贷:库存商品 (按成本价)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增值税需视同销售)
注意:
赠品成本按账面价值转出,不确认收入。
增值税需按视同销售处理(详见下文)。
二、税务处理要点
(1)增值税 — 视同销售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视同销售货物。
计税依据:
按同类货物售价(公允价值)或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
发票开具需在备注栏注明“赠品”(不单独开具发票)。
销项税额计算:
销项税额 = 赠品公允价值 × 适用税率
例: 赠送成本60元(公允价值100元)的商品,税率13%:
借:销售费用 73元
贷:库存商品 60元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元(100×13%)
(2)企业所得税 — 可税前扣除但有条件
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按赠品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同时结转成本(国税函828号)。
销售费用税前扣除:
赠品成本 增值税销项税可计入业务宣传费,在年度销售(营业)收入15%限额内扣除(特殊行业如化妆品、医药制造为30%)。
凭以下资料备查:
促销活动方案、赠品发放记录;
内部审批单据;
采购发票或成本核算依据。
(3)个人所得税风险 — 需谨慎
若赠品是随机向个人客户赠送(如抽奖),需代扣代缴20%偶然所得税。
例外: 消费积分换礼品、满额即赠等非随机性促销通常不征个税(需参考当地口径)。
三、特殊情形处理
情形1:买A赠B(组合销售)
开票与税务处理:
发票开具A商品,同时备注“赠送B商品”,将总金额分摊至A、B(按公允价值比例分摊)。
允许仅按A商品名义金额开票,但需确保整体收入不变。
例:A商品售价100元,赠品B公允价值20元:
开票金额100元(其中A分摊83.3元,B分摊16.7元)。
增值税按合计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按分摊后收入确认。
情形2:赠品与服务捆绑(如买课程送教材)
教材(实物赠品)仍按视同销售缴增值税,服务部分按6%计税。
四、风险规避建议
合同与发票管理:
在销售合同中明确赠品条款,避免被认定为无偿赠送。
发票注明赠品信息(名称、数量),避免虚开发票风险。
证据链保存:
保留赠品采购单据、出入库记录、促销活动通知、签收单等,证明业务真实性。
个税申报:
对需缴纳个税的赠品(如抽奖),应在赠送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遵循规则,可确保赠品处理合法合规,避免税务稽查风险。建议提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地方执行口径。
注册公司可以为您的企业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和合作伙伴。明白了促销做账的一些关键内容,希望能够给你的生活带来一丝便捷,倘若你要认识和深入了解其他内容,可以点击主页的其他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