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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货方已经注销或非正常无法开发票,如何记账扣除?

发布于 2026-03-05 13:36:02 作者: 聊玲玲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一项任务。虽然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有完成了这个过程,你的企业才能够合法地运营。接下来,主页将跟大家是介绍关于收购发票和哪联做账的,希望可以帮你解惑。

购货方已经注销或非正常无法开发票,如何记账扣除?

A企业从某公司购进一批材料,在要求对方开具发票时,发现对方已经为非正常户,无法给A公司开具发票。那么此种情况对A公司纳税和记账方面有影响呢?

一、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增值税法第十六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应当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具体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其他具有进项税额抵扣功能的扣税凭证。很明显无法取得发票,就无法抵扣该项业务的进项税额,即在需要缴纳相关的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可见,企业可以按照上述材料,作为企业所得税申报抵扣的依据。

三、记账处理。根据《会计法》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的原始凭证应该是能够证明业务发生的原始单据,企业可以参照上述规定,将佐证材料作为原始凭证记账处理。

注册公司是一个重要的决策,它为您的企业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得到了很多的感悟,也明白跟收购发票和哪联做账这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了,如果需要了解其他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主页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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