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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质押做账__银行存款转定期存单,作为质押,出银行承兑汇票会计分

发布于 2024-04-18 15:12:50 作者: 生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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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转定期存单,作为质押,出银行承兑汇票会计分录如何做?

银行存款转定期存单,作为质押,出银行承兑汇票会计分录如何做?

银行承兑汇票会计分录:

(1)、借:其他货币资金-定期存单 100万

    贷:银行存款-**账号  100万

(2)、借: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某单位-100万

    贷:应付票据--某银行  100万

质押就是:

(1)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2)质押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区别于以往认为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的观点,新的观点认为质押合同也应当是诺成合同),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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